可持续竞争优势:制度观、资源观、创新观_竞争优势理论论文

可持续竞争优势:制度观、资源观、创新观_竞争优势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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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于资源观的持续竞争优势

战略管理中的资源观强调资源和能力对企业获取高额利润回报率和持续市场竞争优势的作用。基于这一观点,企业在获取和配置资源和能力的“异质性”决定了其获得高额经济回报率的可能性[6](克利斯汀·奥利弗)(Christine Oliver,1997),“异质性”是指同行业内不同企业之间在战略和结构上的相对持续差异性,并由此可能产生持续竞争优势。这些长期的、能获取高于正常利润回报的特性是企业在“有缺陷的”和“不完全的”要素市场中获取并开发战略性资产的能力所决定的,由于不完全性的存在,在获取、模仿、替代关键资源和投入要素方面[1,2,3](Barney,1986,1991,1994;Schoemaker,Amit,1994)就存在进入障碍,这些障碍阻止了竞争者获得和复制关键性资源的可能。因此,企业竞争优势的核心是在信息不完全和要素市场不完全约束下,获取并配置稀缺资源的优先权;而持续竞争优势是在具备优先权条件下的稀缺资源的独一无二性和不可模仿性。由于企业在选择和积累资源上的决策,是以在有限的信息、认知偏见、因果关系模糊[1,9](Amit Schoemaker,1993;Ginsberg,1994)等条件制约下最经济性地合理配置这些资源为特征的。这种有限理性特质,以及对有价值的、稀有的、非替代性资源的使用,导致了企业的超常规利润。但一旦企业原有借以发展的稀缺资源,为竞争者所复制,如通过不断学习获取了这样的资源,就会对已具竞争优势的企业构成威胁,因此,从资源观看,企业要获得持续竞争优势的必要要件是:(1)在不完全信息和有缺陷要素市场上获取稀缺资源的优先权;(2)企业获取资源的不可模仿性和难复制性。

基于资源观的企业竞争优势分析的关键在于识别适合自己的、具有高利润回报价值的资源,并作出决策,即资源选择的决定。这个决策是在经济合理性原则的规范下,克服信息不确定和认知上偏见的约束,通过资源选择和配置的最优化,实现资源价值实现的最大化。资源观追求的是经济合理性,基础是资源和能力的积累和配置优化。其中,资源指为完成和发展公司战略,应该使用且要加以控制的投入要素;能力是指协调和配置资源去执行任务[1](Schoemaker,Amit,1994)。从持续发展角度分析企业具战略性资产特征的资源和能力,主要包括信誉、买卖双方的关系、缄默性知识、R&D方面专业知识、企业技术能力等。这类资源具有稀缺性、独一无二性、持续性、专用性、不可模仿性、非交易性、无形性、非替代性等特征。

综合上述资源观分析,可以得出:资源构成了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基础;企业在不完全信息和有缺陷要素市场上获取稀缺资源的优先权,及获取资源的不可模仿性是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资源配置和决策的目标是经济合理性。但深入分析,可以发现以下问题是资源观没有回答或不能回答的:(1)是否市场上的稀缺资源都能构成该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2)稀缺资源如何选择,为什么稀缺资源选择会出现失败?(3)稀缺资源如何转化为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4)以经济合理性为资源配置目标有什么缺陷,在资源选择和决策上又如何考虑环境要素的约束?正如克里斯汀·奥里弗所提出的,资源观没有能够超越资源所有权和资源市场去解释持续的企业“异质性”,尤其是它没有分析作资源选择决策所依附的社会环境(包括企业传统、网络联结、制度约束等),以及这些环境对持续性企业特征的影响[6](1997)。

二 基于制度观的持续竞争优势

制度通常被定义为一套规则,它们被用于支配特定的行为模式和相互关系(Davis,North,1970,转引自文献[20])。制度进一步可划分为三个层次:制度环境、制度安排和制度装置。制度环境是一系列用来建立生产、交换和分配基础的基本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制度安排是支配经济单位之间可能合作与竞争方式的一种安排,制度安排接近于“制度”一词的通常涵义,或者说制度安排是制度的具体化;制度装置是行动团体所利用的工具和手段[20](张钢,1997)。本文所讨论的制度观,就是以“一套规则”为涵义展开的,从这套规则所规范的“制度环境”的角度提出的。因此,本文所定义的“制度观”,实际上是“制度环境观”,也可称谓为狭义的“制度观”。

从制度观看,企业是在准则、价值、以及关于“什么组成了合适的、可接受的经济行为”等想当然的假定条件约束下运作的[6](C.Oliver,1997)。经济行为的选择不但受技术、信息和新古典经济模型强调的收入限制等因素影响,还受社会性结构规制的影响,包括准则、习惯、风俗等。制度观认为,人类活动动机的延伸,使经济活动的最优化受到社会规范和义务等条件的制约。按照制度理论家的观点,对社会期望的认同有助于组织的成功和生存[6](Baum,Oliver,1991)。他们强调组织行为应服从、适应、受制于社会环境。企业内组织行为的决策——譬如管理员工的方式、获取资源的常规途径——想当然地应受到企业主导文化和权力结构的普遍支持,很少对这些活动的经济性和合理性提出疑问。

制度理论还分析研究了在组织行为过程中社会认同(包括经济活动中的规则、标准、信仰等)的影响和压力对组织的作用。制度观认为,制度化活动是组织内个体、组织本体和组织之间三个层面相互作用与联结的结果。在个体层面上表现为决策者的价值观、道德观和评判标准;在组织本体层面上表现为组织文化、利益集团和政治关系;在组织之间关系层面上,表现为公众和制度的压力,及行业规范。制度理论的基本假设是,组织(企业)对其内部和外部环境中主导性准则、传统、社会习惯的认同倾向,导致了不同组织(企业)在结构和活动等方面的“同质性”。成功的企业是那些为社会规范所认同的,并获得社会支持、具有合法性的组织。

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获取,从制度观的思想分析,就是要求企业的经济行为符合制度性规范。作为这一思想的发展,有人从“企业是一个开放的、自组织系统”角度探讨企业的创新行为。认为企业只有充分根据外部因素的变化,合理调整其经济行为系统的内部要素和结构,使其经济活动朝合理化方向发展[23](钟玉海,1997),如绿色技术创新就是在社会环境规范约束下的企业行为,由此发展了“持续发展理论”,认为企业要取得持续发展,必须使其经济行为与环境约束相协调,一旦当企业行为不为社会、公众所“认同”,该组织就失去生存理由。当企业所生存的制度环境发生变迁时,企业的经济行为应重新调整,使其行为与制度环境相整合。从发生学意义上讲,引发企业经济行为的生态因素是制度环境对经济行为的有效需求,即企业在必须适应经济行为的最终目标——获取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保持与社会系统之适应、目标获取、整合与模式维持等功能要求的一致性。制度环境的变迁有分化和整合两个维度[22](冯鹏志,1997),为制度环境所认同的企业经济行为相应地有一个适应、分化、冲突和整合的过程。企业持续竞争优势的取得,以组织行为和目标与制度约束相整合为前提。

显然,基于制度观的竞争优势理论的最大局限在于忽视了企业之间异质性的客观存在,无论就企业的能动性和决策能力,不同企业之间的差异是显著的,如何解释这些差异性,是制度观存在的根本缺陷。其次,与企业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看,制度观倾向于规制主导型,认为企业只有在环境规制的框架内获得持续竞争力。当然,企业的发展必须与环境的变化相一致,要随环境变化及时调整企业的战略,包括资源选择和配置战略,但一个有创造力的企业更应该具有突破边界约束的能力,而这正是制度观所忽视的。其三,资源观会导致巨大的认知上的沉没成本。认知上的沉没成本作为社会性和心理的成本是与公司的惯例相联系的,这种惯例会阻止企业去寻求其他经济上可行的方案。认知上的沉没成本包括雇员对学习技术和对竞争的恐惧;公司对于改变创立者目标的不情愿;管理部门对资源改变可能侵蚀其努力的担忧以及高层领导者不愿意不忠于公司的一向传统,因此,甚至当改变现行资源是非常合理时,仍会产生犹豫不决的情况[6](克里斯汀·奥里弗,1997)。沉没成本的出现意味着决策者们不愿意对他们的资源决策作出再评估,而往往这种成本是导致资源选择和决策过程异质性的重要因素。

三 基于创新观的持续竞争优势

自熊彼得(Joseph A.Schumpeter)于1911年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提出技术创新理论以来,已有不少的学者对此作了大量的研究,发展了技术创新理论,对推动技术创新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对于从技术创新角度研究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则是近几年的事。本部分主要从技术能力和核心能力、组合创新和系统创新、价值创新的角度分析基于创新观的企业竞争优势理论。

首先从技术能力和核心能力的角度看,代表性的有格路特(R.Garud)和纳亚(P.R.Nayyar)提出的技术变革思想[17]和C.K.Prahalad和GaryH-amel提出的核心能力思想[4]。格路特和纳亚认为企业应通过不断的技术变革,实现企业的持续发展。他们从知识的角度论述了企业的持续变革是以知识的积累和激活为基础,对于缄默的、嵌入系统内部的、复杂的知识,要通过不断学习、积累和维持。他们主张企业的变革应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反对对组织的破坏性重组,因为不同的知识在积累过程具有途径依赖性。就核心能力的研究,现在有大量文献出现,在此不作阐述。资源观认为资源是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而知识则是资源的核心,知识的稀缺性、不可模仿性、途径依赖性、战略资产的专用性远远超过一般的资源。所以,知识观的提出是丰富和发展了资源观理论。

其次,从“价值创新”的观念看,W.Chan Kim和Renée Mauborgne(1997)认为价值创新是企业高速成长的战略逻辑,企业要取得竞争优势,应通过价值创新实现。价值创新,即企业能不断创造出新的满足用户需要的价值,这种价值可以是新的产品或服务,也可以是原有产品或服务的新的品质和特性[15]。M.E.Porter(1980)在其经典著作“竞争战略”一文中提出了五要素分析模型[12],该模型从行业内的竞争特性、用户、供应商、潜在竞争对手和替代品等五个方面来分析企业如何通过与周围相关要素的竞争获得竞争优势。现在,这种观点遭到不少的批判。而价值创新的观点则认为,企业竞争优势获取过程的着眼点,应从“竞争中心”转化为“价值中心”,从战略重点看,应从传统逻辑下的“击败竞争对手”转向“追求价值飞跃而超越和支配市场”,竞争不是根本出发点;从用户导向看,企业不应简单“通过不断地细分和定位来维持和扩大它的用户群”,而应尽可能地发现大多数用户的共同价值需求,以他们的价值满足为基点进行自身的价值创新;从产品和服务看,传统的竞争战略逻辑认为传统的产业边界决定了企业所能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目标是使这些产品或服务对用户价值最大化。在价值创新的逻辑下,企业创新不应受原有产业边界的限制,为了满足用户的需要,应不断突破这些要素的制约。

另外,从组合创新和创新系统的角度看,代表性的有厄多巴克(Ut-terback)和艾伯纳西(Abernathy)提出的组合创新理论〔转引自文献[21],1988〕。他们基于对美国通用汽车公司的长期调查发现,美国企业的工艺创新频率小于产品创新的频率,由此而制约了企业的持续发展。基于厄多巴克和艾伯纳西的分析方法,许庆瑞和吴晓波等结合我国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通过调查分析认为,我国企业的技术创新存在产品创新滞后于工艺创新的问题,同样也制约着企业的持续发展。这些研究表明,企业要获取持续技术竞争优势,必须要实现组合创新。在组合创新思想的启发下,许庆瑞、张钢等提出和发展了广义的组合创新思路,认为企业持续发展要实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的组合。这一设想与制度观的观点相接近,认为企业的创新活动是受到组织、文化、管理等习惯和规制的约束,企业要获得持续竞争优势,必须通过系统创新实现。

可以说,创新观思想的发展到组合创新理论的提出,已经把制度观和创新观结合起来了;而创新观提出核心能力、技术变革能力等思想时,则已通过知识、人才等这些特殊的资源把创新观和资源观联结起来了。只是,如何把这三种观点联结起来寻求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根本途径,尚未有系统分析,为此,本文还提出了基于系统观的竞争优势思想。

四 基于系统观的持续竞争优势:资源观、制度观和创新观的联结

1 资源观和制度观的联结

广义上的资源(包括有形资源和无形资源)作为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要获取稀缺资源和能力,企业在作选择决策时,应该从资源观和制度观联结的思路考虑。制度观认为个体和组织以“与外部社会压力相一致”为其工作动机,企业在所处社会环境的塑造下作出常规性的理性决策;资源观认为个体和组织以“可靠的经济活动选择最优化”为其动机[6](C.Oliver,1997),企业在所处经济环境的塑造下作出经济性的理性决策,反对单纯地以经济性与利益所促成的经济合理性作为选择决策的目标函数。而事实是,这两者观点是可以相互补充的,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察。

首先,从决策目标看,单纯以经济合理性为资源决策目标,使得决策者忽视规制合理性的作用,导致的结果是在资源决策上非规制合理性。一个最简单的例证是人力资源的配置上,一个组织为了其自身经济目标最优化,可以获取为另一组织所拥有的稀缺人力资源,其结果是破坏了另一组织的资源结构和利益,及以此为表现形式的社会规范,如法律法规等,进一步地,若受损害的目标组织以法律方式寻求对自身资源的保护,该组织的经济目标将因交易费用的意外发生而难以实现,典型的情况是许多企业从另一企业雇佣技术骨干,但技术骨干的流动是伴随技术诀窍和市场的转移,因此而损害了原有企业的利益,一旦当原有企业通过法律这种制度来约束人力资源的重新配置,寻求稀缺资源的企业将得不偿失。所以,企业在制定决策时,除了以经济合理性为目标函数外,应以规制合理性为重要的约束函数,通过规制上的压力,引导企业在资源获取上兼顾决策的社会合理性。

其次,从稀缺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过程看,如果离开了规制理性的约束,不但资源本身的价值不能充分激活,而且会出现资本的沉淀,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过程的中断。由于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过程受企业长期发展途径的制约,一旦当获取的外部稀缺资源不能与企业发展途径相吻合,就出现了资源价值的沉淀,即资源本身的价值难以充分体现。为了最大程度地利用获取的资源,要把资源观和制度观有机结合,明确最大程度地把资源转化为竞争优势的边界条件,如组织的文化、习惯、价值观是否支持稀缺资源的活化。如人力资源获取后的使用和激活,往往存在人力资源利用上的沉没资本,因为不同的人才有其不同的成长背景,在一个背景下的稀缺,往往并不能构成另一个背景下的完全稀缺;或者附着在一个组织中的个体,其隐含知识的活化程度受该个体成长途径依赖性的制约,由此导致的结果是,当个体的环境发生转换时,失去了原先的成长依赖途径,其隐含知识难以扩散和与其他个体的交流和共享,那么这种隐含知识的活化能力就会减弱,出现人力资本沉没。作用于个体成长和知识活化的途径依赖,就是制度观所认为的环境约束。如果只考虑资源的稀缺,而忽视环境的约束,出现的结果是,本来认为是稀缺的资源,在付出成本获取后,却成为一种沉没资本,这种资本与决策者原先的目标发生偏离,而且对资源配置过程中的不同当事人而言,都存在资源的损失。为此,只有把资源观和制度观联结成一个系统去决策资源的选择、获取和配置,才能实现决策上的合理性。

其三,从资源选择看,在确定何种资源能构成企业竞争优势的基础时,既要考察资源的经济合理性,还要分析其规制合理性。Ginsberg(1994)认为当获取的资源不背离企业的文化标准和价值时,企业更愿意去获取其资源[9];奥利弗(1997)进一步分析提出当获取资源得到高层决策者的政策性支持时,或当获取资源能维持或增加企业主要决策者现有的权力时,企业更愿意去获取这样的资源[6]。基于他们的分析,从经济合理性和规制合理性联结的观点来选择资源,企业获取的关键性资源首先应该是能为组织带来异质性的、为其他组织所不能模仿的;其次是获取的资源在该组织中具有较好的相容性;其三是尽可能为外部规制性压力所容许。若获取的资源与组织内部规制不相容,首先应分析能否优化组织的内部“制度资产”[1](Amit,Schoemaker,1993),制度资产包括资源周围的背景、能提高或禁止利用有价值资源进行最优化的战略,如为加速新知识和新能力的采用而进行的项目培训;使资源资产加速传播和利用的信息技术系统;鼓励资源革新和有助于新资源学习和知识分享的自主决策支持系统[6](C.Oliver,1997)。若具有稀缺性、不可模仿性特征的资源被获取后,能与组织规制相容,就能尽快地转变为现实竞争优势。

2 资源观、制度观和创新观的联结

资源观和制度观的联结,缓和或解决了资源选择决策的经济合理性和规制合理性的矛盾,就企业而言,如果经济合理性为目标函数,那么,规制合理性是关键的约束函数。资源的选择和配置是否支撑了经济合理性目标的实现和持续竞争优势的获取,得通过创新过程来验证。打个比方,如果资源观研究的焦点是企业这部列车驶向目标时必需的能源的话,那么制度观是设计让列车运行的轨道,而创新观则要解决如何使这部列车到达目的地的整个过程,这部列车的终点是获取竞争优势基础上的经济合理性。

就创新观和资源观、制度观的关联看,无论是基于价值创新、组合创新,还是基于技术能力和核心能力去分析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其基础仍为企业特有的资源和能力。企业特有的资源能力综合表现为组织的知识,而知识资源的创造、积累和激活,正是资源观、知识观等不同流派分析问题的落脚点。从创新观和资源观关联的角度看,企业拥有特有的资源,是形成竞争优势的基础,由基础转化为相对显性的竞争优势,以企业创新活动为过程。在创新行为的实施过程中,个体和组织成为了行为主体,作用于企业选择、获取和积累的资源,使这些资源活化为创新产品。从创新观和知识观关联的角度看,知识是创新实现的基础,从本质上看,任何技术都是知识的表现形式,企业核心能力的积累也就是企业知识库的增加。作为知识载体的组织和个人,能否最大程度地激活其储备的知识,主要依赖于学习能力和知识库内所储备知识的多少;依赖于其生存媒介——创新系统——的优化,如学习型组织的建立;依赖于激励机制的完备。由上述分析,通过资源观、知识观和创新观的联结,就可以把两者构成一个系统来考察。

再从创新观和制度观的联结看,企业创新本质上是知识的创造和激活,如前所述,知识的创造和激活依赖于创新系统的优化、激励机制的完备,除此,另一个条件是组织所提供的环境与知识原有成长的环境的相容性。显然地,若知识天生地培育于组织内部,其激活速度就快,出现的沉没资本就少,若选择获取的知识原有成长环境与新环境不相容,对其的激活就慢,甚至不能激活。同样的例证是,一旦当个体转到新的环境,而其行为不能为新的组织所认同,该个体的知识就不能融合到新的组织而成为沉没资本。由此,已说明了这样一个结论:企业知识库内知识的真正激活,具有其成长环境的依赖性,越是在与原有成长环境(包括组织文化、传统、思想方法、惯例)相融的环境中,知识被激活的可能就越大,由此,组织不断优化其组织环境,使新的知识得以获取、创造和激活。

此外,在创新观中提出的组合创新观点(包含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文化创新等),也是制度观所着眼的问题,只是创新观所分析的与制度观所分析的是同一问题的两个侧面。前者强调的是如何创造新的制度、新的文化,如何调整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如组织再造),使新的制度、文化和组织与技术创新、管理创新所需要支撑环境协调;而制度观所分析的另一个侧面在于企业的各种活动如何在社会规范、社会理念、信仰、标准、价值观的支配下实现。一旦当把这两个方面的分析融合,就为创新活动的展开提供一个既具活力,又具规范的动态环境,这种环境的特征,至少可表现为两个方面:创新主体在获取持续竞争优势的过程中,可实现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在创新活动中可实现“改造环境”与“适应环境”的统一。

从资源观、制度观和创新观联结的系统观思想,去分析企业的竞争优势,就可以克服每个观点在各自解释现实问题中说服力不足的缺陷,从系统联结看,企业的持续竞争优势来源于制度规范、资源“异质性”基础上的持续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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