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论文

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 思想及其当代意义

王 琼

(山东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摘 要: 列宁在创建苏联共产党和领导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过程中,对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大会的代表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和实践探索,在代表的产生、代表的履职、代表的作用发挥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基本思想和理论认知,把马克思、恩格斯建立的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大会代表理论向前推进了一大步,初步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实践模式,为党代表问题的理论深化和实践发展奠定了基础。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思想,具有明显的实践性特征,对深化和完善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制度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 列宁;苏联共产党;党代表大会代表;代表制度

近年来,学术界对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制度的关注和研究一直在持续,学者们围绕代表产生机制、代表任期制、代表提案制和代表作用发挥等热点问题展开研究和讨论,在如何建立和完善代表制度体系方面形成了一系列成果。不过,这些成果多从现实视角切入,针对具体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缺少系统性的理论溯源。马克思、恩格斯是无产阶级组织代表大会代表问题思想的创立者,他们在建立和领导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无产阶级组织期间,围绕代表的选派、代表的权利、代表的条件和资格审查等问题,形成了关于代表问题的基本思想。列宁作为马克思、恩格斯无产阶级革命学说和事业的继承者,在建立苏联共产党和领导革命过程中,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代表问题的思想,作出了自己的新贡献。而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初,受到了列宁领导的共产国际的具体指导,也受到了苏联共产党的深刻影响,党的建设的诸多问题,均能够从列宁和苏联共产党那里找到直接的理论和实践依据。

目前,在笔者目力所及范围内,尚未发现以“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思想”为独立研究对象的论文或其他成果。个别研究列宁党建思想,特别是研究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理论与实践方面的成果中,对这一问题有所涉及。比如:王进芬认为,列宁主张党的代表大会代表要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并能独立地发表不同意见[1](P2-4);韩强认为,列宁倡导代表在会议上对党的方针、政策、理论展开自由讨论[2](P52);孙功、高旭也指出,列宁不仅在党代表大会召开过程中,主张保障代表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在会后,积极号召代表回去后向本地区党员群众口头传达代表大会具体情况,他自己还率先垂范,认真整理代表大会资料并及时印发宣传[3](P7)。以上这些研究注意到了列宁关于代表问题的思想和主张,为专题研究这一问题提供了借鉴和思路,但同时也存在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本文聚焦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思想,拟较为系统地梳理列宁在创建和建设苏联共产党、参与筹备组织苏共党代表大会的过程中形成的关于代表问题的思想,并认真分析其具体实践,以期对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制度建设及代表履职实践研究有所裨益。

一 主张代表选派既要保持“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又要坚持原则

苏联共产党的建党之路充满了曲折和坎坷。189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苏联共产党前身)第一次代表大会在明斯克召开,列宁由于被沙皇政府流放到西伯利亚而没有参加这次会议。出席会议的仅有9名代表,代表6个组织。会议虽然宣布了“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成立,但没有制定党纲和党章,选举的中央委员会不久就被警察破获,党的整个工作陷入停摆,因此,苏共一大并没有完成建党的任务。列宁后来指出:“1898年春党的成立,是这一时期社会民主党人所做的最突出的、同时也是最后的一件事情。”[4](P172)

真正完成建党任务的,是在列宁组织下召开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筹备这次大会时,列宁结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实际,提出了代表选举要有广泛代表性的指导思想,他在筹备工作报告[注] 此处指《〈火星报〉编辑部向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各委员会会议(代表会议)的报告》(参见《列宁全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72页)。当时,列宁领导的《火星报》编辑部负责了二大的筹备。 中提到:“关于选举代表的一般原则和尽可能广泛的代表性(……要使事先已经明确确定的俄国社会民主党人的各委员会、某些团体,甚至某些小组都有代表参加)。”[4](P276)可见,列宁在当时的代表选派问题上,一是坚持要研究“代表选举的原则”,二是主张要有极大的广泛性。二者是统一的,而不是分割的。代表不仅要包括已经明确确定的社会民主党的各委员会、团体甚至小组,还包括国外组织,甚至把代表大会召开前新成立组织的代表选派问题也考虑在内。

“通假”的出现主要是因为甲、乙两字有音同或音近的关系,故彼此得以借用。这类起着注音作用的通假现象,无疑是了解昔日语音的最佳途径之一,对古代音韵的研究有重大的意义和价值。

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列宁向代表大会提交了党的组织章程草案,在草案中,他根据代表广泛性原则提出了两点涉及代表问题的规定:

其一,依据代表的广泛性确定代表大会的有效性。这是列宁思想中很重要的一点。他认为:“代表大会需要有当时存在的(能行使权利的)1/2以上党委员会派代表出席,才能被认为有效。”[5](P1)

其二,提出了有选派代表资格的组织建议范围。包括:“1.中央委员会;2.中央机关报编辑部;3.没有加入特殊联盟的一切地方委员会;4.党所承认的一切委员会联盟;5.国外同盟。……新的委员会和委员会联盟,只有在代表大会召开前半年已经被批准的,才有派代表出席代表大会的资格。”[5](P1-2)由此可见,列宁将党的核心机构、基层组织及组织联盟作为基本的代表选派单位,而且将国外联盟也纳入代表选派的组织范围,这充分体现了列宁在代表选派问题上坚持尽可能大的广泛性的指导思想。1903年7月至8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布鲁塞尔(后因警察干扰而移到伦敦)召开。这次会议通过的党的组织章程在涉及代表问题的条款时,是在多数支持的基础上通过的,整体内容仅做了略微修改,其中,广泛性的指导思想被普遍接受和认同。

另外,除了以上论及的由组织选派代表的方式外,为扩大代表的广泛性,列宁还尝试根据会议议事的需要,通过由代表大会邀请的方式产生代表。比如,苏共二大时列宁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在委员会会议上,他曾就波兰社会民主党人参加代表大会问题两次发言,提议邀请他们以具有发言权的代表资格参加大会,这个提案最终被大会通过。他还曾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名义建议邀请协助代表大会召开的工作人员以有发言权的代表资格出席代表大会。

关于两类权利代表的产生方式,主要是通过基层党组织选举产生。赫鲁晓夫曾在回忆录中记载自己当选有发言权代表的经历。他写道:“我们尤佐夫卡党组织……有表决权的人大约八九个的样子,再加上四个有发言权的人,其中就有我。当时选举代表是很民主的。我所领导的彼得罗沃-马林斯科县党组织,按党员人数只占第六或者第七位……所以我被选为只有发言权的代表。”[9](P10)另外,个别有表决权和有发言权的代表是通过指派、邀请或规定产生的。比如,在苏共十大上就规定监察委员会委员有权出席同级党委会和苏维埃委员会的一切会议以及同级党组织的其他各种会议,并有发言权,这就属于按规定产生的发言权代表。

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三次代表大会(1905年4月)是在以列宁为代表的布尔什维克的倡议下召开的(孟什维克拒绝参加三大),因此,在代表选派广泛性原则上,不仅与二大相一致,还有所发展。苏共三大通过的党章关于选派代表资格的党组织,除延续二大的“代表大会召开前半年已经被批准”的条件外,同时规定中央委员会可以邀请批准时间不满半年的组织派遣享有发言权的代表出席代表大会[5](P8)。这就在限定选派组织批准时间的标准上,设置了例外原则。

①炎症因子水平:超敏C反应蛋白(hs-CRP)。②治疗前后检测两组患者的24 h尿微量白蛋白和24 h尿蛋白定量。

二 注重通过分析代表思想、立场和观点来区分代表派别

民主集中制原则最早由列宁提出,而列宁对无产阶级政党的这一根本组织原则的贡献,最早也是从处理苏共党代表大会代表的思想分歧开始的。从苏共二大开始,列宁就强调要建立一个思想上高度统一、有组织有纪律的坚强的无产阶级政党。因此,他在自己草拟的苏共党章第一条中写明:“凡承认党纲、在物质上支持党并亲自参加党的一个组织的人,可以作为党员。”而苏共二大代表马尔托夫则认为,党员不需要加入党的一个组织,党的机关没有必要通过组织来领导和约束党员。围绕这个焦点问题,代表们之间产生了巨大的争论。争论的本质就是无产阶级政党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党,是一个相对松散的组织还是一个有着严格组织性和纪律性的组织。

在此期间,列宁尤其注重对代表的深入分析,他认为代表大会作为党内最高机构,为不同派别充分展现思想特点提供了舞台,代表大会上代表们的争论,恰恰会使各个派别的核心观点明晰起来,“当持久的顽强的激烈的斗争进行的时候,通常经过一些时候就开始显出来一些中心的基本争论点”[6](P197),深入分析和把握了代表们的这些“基本争论点”,也就把握了偏离或违背马克思主义的不同派别的思想主流。比如,苏共二大之后,列宁花费了几个月的时间撰写了著名的《进一步,退两步(我们党内的危机)》一书,在马克思主义史上第一次详尽地批判了组织上的机会主义,制定了马克思主义革命政党的组织原则。为了写作这本书,列宁在几个月的时间内详细地研究了苏共二大上每个代表的发言,正是通过分析代表的发言,特别是分析代表们关于一些重要且关键问题的态度,最终总结出了“少数派”的错误根源所在。

数据处理用统计学软件SPSS17.0,计量资料以(±s)表示,用t检验,计数资料用x2检验,P<0.05时,差异有意义。

同样,列宁在苏共三大、四大后,都对代表大会进行过仔细研究并撰写了报告,对代表们的观点进行深入剖析,深挖思想根源,揭露这些派别反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苏共四大结束后,列宁在写给彼得堡工人的报告中,详细分析了代表大会的成员,明确指出:“有表决权的代表如果按照在策略纲领上的‘倾向’,或者不妨说按照派别立场划分,情形大致是这样:孟什维克62名,布尔什维克46名。在代表大会的多次‘派别性的’表决中,至少这个数字我是记得最清楚的。当然有一部分代表是不坚定的,或者说在某些问题上是动摇的,用议会的术语来说,这就是所谓‘中派’或者‘泥潭派’。”[7](P2-3)类似这样的分析,在列宁围绕代表大会的研究中有许多,充分反映了列宁注重研究代表的观点、主张和思想的显著特点。

这世上的人有很多爱,一如这世上的人有很多恨,都似乎只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中,像波斯猫在明前茶的玻璃杯前照镜子一样,像我们固执地认为远方有一个让自己拿不起也放不下的人一样。

三 创新代表表决权分配方式,强调发挥代表作用

列宁结合俄国革命实际,在建党之初对代表的表决权分配方式进行了创新,他在提交苏共二大的党章草案中提出:凡是具有派出代表资格的组织在代表大会上各有2票表决权,即每个代表有2票表决权。正式通过的苏共二大党章又增加了规定:党总委员会全体委员参加代表大会时,每人只有1票表决权。安排基层党组织代表的表决权数目多于党总委员会委员代表的表决权数目,反映了对代表权利的分配不搞平均化,这是列宁在苏共二大筹备时的创新。为什么要这样做?笔者认为,苏共建党初期党员和组织的数量相对较少,增加组织推选代表的表决权数量,有利于抬升基层代表在代表大会上的地位和影响力,强化代表在代表大会上的作用;同时,也可以为非经基层组织选派产生的其他类型代表(如党总委员会委员代表等)行使代表权利留出空间,通过表决权分配的数量差别来平衡选举和指派两种方式所导致的民主效果的差别。

选举权是表决权中最重要的一项,一般情况下,党的核心领导机构(总委员会或中央委员会)的成员,应由代表选举产生。但在苏共党的二大上,为平衡党内斗争的两派,列宁提出党总委员会由5名成员组成,其中4名成员由中央委员会和中央机关报各推选2名的方式诞生,剩余的1名委员,提交代表大会选举。这一建议,反映了列宁面对实际问题时,在代表问题指导思想上的实事求是性。

从表1中可以看出,总体而言,有表决权代表的人数要多于有发言权代表的人数,但苏共七大和十二大也有例外。一般情况下,发言权主要是指在大会上发言的权利,这表示代表可以通过发言的方式,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通过这种方式引导有表决权的代表在投票表决时支持某一派别或某一种立场。事实上,有发言权的代表并不是一定可以进行大会发言,由于人数众多,而代表大会的会期往往不长,部分有发言权的代表的权利是没有得到充分行使的。苏共二大时还曾对发言权作出具体限制:“报告人每次发言不超过半小时,其他人不超过10分钟。

当然,列宁所提出的代表广泛性不是无原则的,他坚持的基本原则就是推选代表的组织应具有合法性,这是底线,这也与列宁在建党之初就一直强调的“党员与组织”的基本关系定位思想相一致。比如,苏共二大时,在讨论组委会对会前已明确拒绝的“斗争社”[注] 斗争社是达·波·梁赞诺夫等于1900年夏在巴黎成立的一个团体,该社试图调和俄国社会民主党内革命派和机会主义派之间的矛盾,建议统一社会民主党各国外组织。1901年秋,斗争社成为一个独立的著作家团体,它在自己的出版物中歪曲马克思主义理论,反对列宁提出的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原则和策略原则。由于它背弃社会民主党的观点和策略,进行瓦解组织的活动,并且同国内的社会民主党组织没有联系,因此,未被允许参加1903年俄国社会民主党第二次代表大会。根据第二次代表大会的决定,斗争社被解散。 代表又发出邀请的事件时,列宁两次发言,指责组织委员会违反代表大会决议,批评组织委员会成员的两面派行为。而且,他也继承了马克思、恩格斯对限权代表委托行为的思想,坚决反对“限权代表委托书”[注] 限权代表委托书,即组织选出的代表在代表大会上的权利是受到限制的,只有代表大会满足这些组织的个别要求,这些代表才能行使他们的代表权,否则,他们就无法行使代表权。比如,在1872年第一国际海牙代表大会上,西班牙联合会(受巴枯宁主义影响和领导的团体)的代表是在联合会委员会的操纵下选举出来的,他们领到了限权代表委托书。这张委托书指令他们要求代表大会:“统计票数时应以持有限权代表委托书的代表们所代表的组织的人数为准,而没有限权代表委托书的代表们所代表的会员的票数,只有在他们所代表的支部或联合会就代表大会上所讨论的问题进行讨论并做出决议之后才算数……如果代表大会要坚持传统的表决制度(即“一人一票制”,笔者注),那么,我们的代表就只参加讨论而不参加表决。”(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78页) ,他明确地指出:“在作为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大会上,任何党员和任何编辑部成员都不应当受他对委派他的组织所负的任何义务的约束。”[6](P39)“每个代表在大会上可以而且应当根据自己个人的信念自由投票,完全不用服从任何组织。”[6](P5)

表 1列宁生前召开的苏共 12次代表大会代表权利分配情况一览表

数据来源: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苏联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汇编》(第一、二分册),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

对每个问题任何人都无权作两次以上的发言。对于会议程序各项问题的任何一项提案,表示赞成或反对的发言人均不得超过两个。”[8](P371)

(3)进一步修改完善配水、供水制度。在配水、供水过程中,将把“以需定供”转为“以供定需”,并在每个测水点上都修建标准断面,以提高测水、量水的标准性和透明度。真正使群众用明白水、交放心钱,达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的止的。

苏共四大(1906年)时,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两个派别都参加了大会,孟什维克的代表占据了多数。在孟什维克的主导下,代表问题的广泛性被进一步扩大,四大通过的党章取消了选派组织资格的批准时间限定,规定凡被批准的党组织都有派代表出席代表大会的资格[5](P11)。这一规定的简单化处理,以及将代表选派与党员人数紧密联系起来的做法,一方面体现了党的发展壮大和革命形势的需要,使党尽可能地团结一切革命性派别参与到党的议事决策机关中,共商大计;但另一方面,也使代表选派的广泛性失去了原则性的基础,为“多数就是真理”或“多数绑架真理”提供了可能。这与列宁有原则的广泛性的指导思想是不相符的。在苏共五大(1907年)上,布尔什维克占据了多数,在修改党章时,在四大党章的基础上,对选派代表的党组织批准时间又提出了原则性限定,为“在代表大会召开前三个月被批准的党组织”。

另外,明确代表的发言权,也是列宁对代表制度的重要创造。从苏共二大开始,代表的权利分配就明确分为表决权和发言权,而且两种权利是分开分配,一个代表可以同时拥有表决权和发言权,也可以只拥有其中一项权利。列宁就曾多次在代表大会上提议,邀请人员以有发言权的代表资格参加代表大会。从苏共二大开始,代表就被明确地分为有表决权的代表和有发言权的代表,这种制度一直保持到苏共二十四大。

列宁曾认真记录代表行使权利的情况,在《进一步,退两步》中,列宁曾写道:“这种争论几乎占了两次会的时间,并且是以两次记名投票结束的(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在整个代表大会期间只举行过8次记名投票,这种记名投票花费时间太多,所以只有在特别重要的情况下才采用)。当时涉及的问题无疑是原则问题。代表大会对于争论的兴趣是很大的。所有代表都参加了表决——这是代表大会少有的现象。”[6](P247)

四 在处理代表思想分歧过程中提出和践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思想建党是列宁建党理论中最为突出的特点之一。从列宁领导筹备苏共二大开始,就高度重视思想建党的问题,反映在代表问题方面,列宁在起草二大党章草案时,一方面明确了“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在思想上领导党”,另一方面把“中央机关报编辑部”列入有资格选派代表的主要组织之一,仅排在“中央委员会”的后面,足见列宁高度重视在代表中的思想引领问题。而列宁之所以如此重视这一问题,也是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的。事实上,俄国社会民主工党自成立以来,党内就存在着诸多派别和思想源流,苏共二大上,不同派别的代表们集聚一堂讨论交流,不仅没有统一思想,反而开启了党内派别分裂的历史。这说明当时党内存在的认识分歧,不是简单的方式、方法、思路的分歧,而是涉及原则、理念、目标等的根本性分歧,这种分歧是不可调和的。也正是在这次大会上,在选举中央领导成员时,形成了拥护列宁的代表多数派,即布尔什维克,同时形成了拥护马尔托夫的代表少数派,即孟什维克。会后,这种分裂进一步发展,布尔什维克与孟什维克在许多重大问题的认识差距日益拉大,各自形成了更加系统化的思想理论,从而产生了布尔什维主义和孟什维主义两个思想派别。在1912年第六次代表会议上孟什维克被开除之前,两派的斗争一直存在,中间还夹杂着与其他反布尔什维克派别(如崩得分子)的斗争。

代表大会上代表们的争论引发了列宁更深入的思考,面对党内斗争从建党之初就明朗化、尖锐化的现状,建立党内议事决策的基本原则就显得尤为重要。列宁经过深入思考和实践,提出了民主制与集中制相结合的思路,民主制是当时各派都坚持的基本原则,但集中制却与孟什维克的自治制等截然不同,是列宁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中的伟大创造。列宁认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强调集中制既是在秘密状态下建党的需要,也是为了克服涣散状态和派系习气、制止孟什维克的分裂活动、保证党的战斗力的需要。集中制不仅是严格的纪律,而且是所有党员不管其职位高低都必须遵守的统一的纪律。列宁还指出,党的联系不能用朋友关系或盲目的、没有根据的“信任”来维持,党的联系一定要以正式的、体现集中制原则的党章为基础,只有严格遵守这个章程,才能摆脱派系习气,摆脱派系的任意胡闹和无谓争吵。列宁主张党员或党组织有权充分发表意见、批评中央错误,应该容许党内不同意见的争论,容许一定范围的思想斗争,但决不容许用违反党性的斗争手段来破坏党的利益。同时,列宁要求把党员争论的情况完全公开,主张不要隐瞒党的缺点和毛病,而要勇敢地开展自我批评并无情地揭露自己的缺点。列宁的这些论述提出了极其重要的党内生活准则。由此可见,列宁的主要贡献是将民主制与集中制,在辩证法的基础上合二为一,建立了民主集中制原则。

随后,列宁又将民主集中制原则运用到代表大会上来,他认为代表大会既要注重民主,也要注重集中,党内的思想斗争不应该破坏无产阶级行动的一致,应当争取做到“讨论自由,行动一致”。讨论自由主要体现在代表大会和代表会议上,体现在代表针对党内事务的研究、决策过程中,列宁虽然经常批判不同派别的观点,但是他始终坚持保障不同派别代表自由发言的权利,他常常称呼反对自己的派别代表为“我的论敌”[10](P36)。在十月革命后,党内孟什维克等派别式微,但代表大会的争论氛围仍然宽松,代表们围绕具体内容仍然各抒己见,甚至仍然存在较为尖锐的观点对立,列宁作为党的最高领导人,并没有压制或制约代表发表议论或意见,他曾指出:“让大家来评判我们由于各种不同的‘音调’而引起的‘争论和口角’吧,……只有通过许多这样的公开讨论,才能使我们的领导者形成一个真正合唱得很好的集体。”[6](P89)这反映了列宁坚持民主制的一贯做法。

同样,对于代表要贯彻集中制原则,列宁也十分坚定。他曾明确指出:“代表大会是经过极细致的准备并根据有最充分的代表性原则召开的。大家……认为必须无条件地执行代表大会的决定。”[6](P203)可见,代表无条件执行代表大会的决议,就是贯彻了集中制原则,反之,就是违背了集中制原则。对于那些违背集中制原则的代表,他曾指出:“(这些代表)一方面反对我们的集中制,同时又使自己那里的中央机关拥有更明确规定的无限权力(例如,可以吸收和开除成员,甚至不许代表出席代表大会)。”为什么会这样,因为“他们一处在少数地位就大声疾呼地反对集中制和党章,而一拥有多数,就立刻又要按党章办事了。”[6](P245)这就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部分反对集中制代表的思想本质[11](P137)

2)采用埋入式双排桩支护后,该边坡X、Y方向的最大位移大小与发生位移较大的区域均有大幅度减小,采用埋入式双排桩的治理方法可以有效控制该坡体的位移变形破坏.

五 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思想的当代意义

列宁对于代表问题理论体系的贡献是巨大的,他在继承马克思、恩格斯代表理论的基础上,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的智慧提出了一系列充满理想主义光芒的制度构想,并开展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实践探索,他以自己卓越的能力和不懈的努力,将马克思主义关于代表问题的理论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他结合具体历史语境开展的关于苏联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理论探索、实践创新和历史经验,以及蕴含在其中深刻的辩证法思想,进一步深化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代表问题的思想,为我们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制度提供了重要启示。

1.必须高度重视代表的纪律性以及与组织立场的一致性,加强代表群体的政治建设

为保证《纲要》确立的各项原则和制度得到切实贯彻实施,早日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纲要》指出依法行政的六个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同时着重部署了相应的具体任务。国务院办公厅随即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04〕24号),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并对各部门各单位重点工作任务作出具体分工。

苏联共产党从二大开始,就出现了布尔什维克和孟什维克的分裂,因此,列宁经常面临着同众多组织内外论敌的斗争,这些斗争的实质,归根结底是列宁主义与非列宁主义的思想角力。在这样的形势下,要保持无产阶级国际组织的纯洁性,必然就要高度重视组织成员的纪律性。而起到议事决策功能、以至选举组织最高领导机构的代表大会或代表会议,其代表的纪律性就更为重要,因为这既关系在艰难困境中寻求生存与发展的无产阶级组织,究竟能不能在铁一般的纪律约束下形成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能不能经受得住各种艰难险阻的考验,又关系革命的领导权是掌握在有组织有纪律的无产阶级政党组织手里,还是掌握在革命性不彻底的甚至笃信改良主义的组织手里。因此,列宁高度重视分析代表的思想及其所属派别,详细研究代表的立场和观点,以分析代表的纪律性以及与党组织立场的一致性。面对从建党之初就存在的党内分裂立场及观点,列宁给予了坚决而又冷静的回击,通过确立既斗争又团结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最大限度地统一代表们的思想,从而尽可能地逐渐消除了孟什维克分裂行为对党代表大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中国共产党代表大会代表群体存在和面临的问题,自然与列宁时期的苏共代表大会代表有本质不同,但受以前全党普遍存在的管党治党“宽松软”的影响,个别代表也存在着理想信念不坚定、党性修养不高、组织纪律性差、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甚至违纪违法的情况,党的十八大期间查处的中管干部中,公开宣布撤销十八大代表资格的就有10余人。中国共产党十九大召开前,党中央加强了对代表的资格审查,在正式代表名单公布后会议召开前,仍然有7名代表人选被取消代表资格,即使这样,在十九大闭幕后不久,又有多名十九大代表“落马”[注] 如2018年4月1日,据中纪委网站公布的信息,十九大代表、贵州省委原常委、原副省长王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这是十九大后被审查调查的第一个中管干部中的十九大代表。5月4日,十九大代表、贵州省原副省长蒲波同样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这反映了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队伍建设任务任重而道远。代表的本质属性是一个政治角色,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无产阶级政党的重要政治角色,必须高度重视纪律性以及与组织立场的一致性,时刻注重加强政治建设,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成为值得广大党员信赖和托付的靠得住的“关键少数”。

C语言属于一种高级的计算机编程语言,通过利用C语言可以编写计算机应用程序,早期的应用软件很多都是通过C语言完成开发的。包括目前的IT开发领域,很多都是以C语言为基础发展而来的高级语言。该门课程主要阐明了基本的编程思想、方法和理念,是学生学习其他高级语言的基础。C语言教学过程非常注重对实践能力的锻炼和提升。学生要将自己编写的代码输入计算机,由计算机来判断代码的准确性。

他匆匆赶回老家,父老乡亲们得知,纷纷前来贺喜。在亲朋好友的一片赞扬声中,他的老父亲却严肃地批评了他,指出他工作中的某些失误。

2.必须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以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准则要求为动力,切实发挥好代表作用

无产阶级政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是讨论和决定政党重大问题的重要平台,列宁在领导、组织和参与苏共全国代表大会的过程中,为这一平台创设了议事决策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以民主集中制为根本原则的政党代表大会制度,也就成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围绕着党代会的筹备召开,代表推选过程、代表在党代会上议事的过程、代表履行职责表决各类决议和选举领导班子的过程,就是代表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发挥自身作用的过程,是党内政治生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中国共产党继承了列宁关于无产阶级政党建设的思想,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根本组织制度,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根本组织原则,但在实践过程中也曾发生过偏差,其中,代表们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的不到位、不充分、不自觉和不统一,往往会严重影响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议事效果和决策效果[12](P34)。因此,在新时代,应该高度重视对党代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确保每个代表能够自觉地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以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为行为准绳,即能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积极建言献策,又能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服从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带头执行和落实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承担好“党员之代表”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好代表的作用。

3.必须始终坚持代表问题的实践性原则,结合新时代党建工作具体情况和总要求,不断加强代表制度建设

实践性是列宁主义的显著特性,体现在代表问题上,就是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进行制度设计。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代表问题的理论设计和实践探索,主要是围绕共产主义者同盟、第一国际和第二国际等国际无产阶级组织展开,而列宁首次在一国一党的范围内,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代表问题的理论付诸实践。同时,列宁在领导建党、起草党的组织草案、制定和修改历次党的章程的过程中,还进一步结合实际提出自己关于代表问题的基本思想,包括代表的选派、代表的分析审查、代表的权利分配及作用发挥等代表问题的核心内容,形成了列宁关于代表问题的基本思想,推动构建了真正意义上的无产阶级政党代表大会代表制度的初步框架。无论是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期间,还是在俄国共产党(布尔什维克)期间,列宁在组织筹备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时,均根据革命形势或党情国情的变化制定代表选派原则、数额等,在坚持广泛性与代表性的基础上,也保持一定的灵活性。特别是在代表权利类别的区分和权利分配方面,本着发挥代表作用的目的,为代表履职尽责的方式提供多项选择。这些多项选择的背后是实践原则在支撑,而实践原则是受党代表大会的目标制约或影响。因此,实践性原则不是无原则,恰恰是在实践中坚持最佳选择、最优方案和最接近目标的途径的原则,这就赋予了代表问题不断完善和发展的可能性。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制度建设,也应突出实践性原则,在总结制度建设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以“全面从严”理念为引领,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突出问题,形成新成果,使得代表制度建设、代表履职实践与党情相适应,与党的建设的需要相适应。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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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张书林.党代表理论发展演进的“源”与“脉”[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12).

Lenin ’s Thought on the Representation of the Party Congress and Its Contemporary Significance

WANG Qiong

(School of Maxism,ShanDong University,Shandong Jinan 250100,China )

Abstract :In the process of creating the Communist Party of the Soviet Union and leading the proletarian revolutionary movement,Lenin actively considered and explored the issue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roletarian political party congress.He formed a series of basic ideas and theoretical cognition in the production of the representative,the performance of the representative,and the function of the representative.He pushed forward a great step forward by the theory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roletarian party representative of the proletariat established by Marx and Engels,and formed a relatively stable practice model and deepened the theory of the representative problem.It lays the foundation for the development of practice.Lenin’s Thought on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roletariat Party Congress has obvious practical features,which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deepening and perfecting the system of the representative system of the National Congress of 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

Key words :Lenin;Soviet Communist Party;representative of the Party Congress;representative system

收稿日期: 2019-02-27

基金项目: 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形象塑造问题研究”(18BXSXJ12)。

作者简介: 王琼(1982-),女,山东曲阜人,山东大学2015级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研究生,曲阜师范大学讲师,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中图分类号: A8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0448(2019)02-0053-08

(责任编辑王能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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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关于党代表大会代表问题的思想及其当代意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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