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与方法_内部控制论文

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的审计程序与方法_内部控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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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

1、了解基本情况。包括成立时间、工商注册号、海关注册编码、进出口报关登记证书、注册资本、法人代表、经营范围、行业类别、经营方式、贸易方式、公司地址、经营场地、股权结构、注册内容变更以及进出口总值、生产能力、业务流程及特点、主要进口原材料和出口产品等。着重了解被审计单位是否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是否在海关注册;经营范围;法人代表;投入资本(资金、设备)是否到位;主管进出口业务和海关事务的负责人、报关人员有无违法记录和开展进出口业务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具备必要条件。可以通过询问管理人员和查阅相关批文证书、会计资料、统计资料等方法。

2、制订审计计划。主要包括:(1)确定审计范围。主要是进出口业务内部控制,包括一般贸易、加工贸易等。一般贸易是利用国内或进口原材料加工成成品直接出口到国外,进口原材料无须备案。加工贸易分为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来料加工是利用国内或国外客户无偿提供原材料国内加工企业加工成成品出口到国外,进口原材料先备案(还需缴纳保证金)再出口,国内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不拥有存货的所有权,退税需手册核销;进料加工指国内加工企业从国外进口原材料加工成成品出口到国外,进口原材料先备案及核销手册,国内加工企业对材料及产品拥有所有权,自负盈亏,但无退税。(2)明确审计重点。主要是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和必须控制的环节。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从事加工贸易的经营单位须有外经贸主管部门核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单位需有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报关业务应有海关核发的《报关注册证明书》及专职报关员;代理进出口业务,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及取得报关授权委托书。保税料件与非保税货物分开存放;减免税设备应有鼓励项目确认书;减免税进口的设备不应在不同法人主体中相互转让。必须控制的环节:开立信用证、报关报检、审单、收付汇核销、出口退税及单证管理等。(3)安排审计人员构成、分工和时间、预算等。

3、了解内部控制情况。(1)了解内部控制环境。对进出口业务的内部控制环境进行调查,可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结合审阅被审计单位政策、制度手册、会计凭证和相关原始记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组织机构方面。具备职责明确的进出口机构或岗位,进出口业务管理层职责分工明确;进出口授权批准、业务执行、财务会计、货物保管等部门或岗位相互分离且监督制约,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指定专人负责报关事务,定期对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人员进行报关业务培训。二是管理制度方面。建立健全进出口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报关员及报关作业管理、海关手册管理、合同管理、单证管理、印章管理、财务管理、仓库管理、外汇收付及核销管理、出口退税管理等制度;明确规定部门或人员的进出口业务流程、进出口报关单证档案管理及合同备案等内容。三是会计核算方面。建立会计工作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会计人员,会计岗位分工明确且相互监督制约;会计账簿单证资料按法定年限完整保存,会计核算、编制、报送等符合会计法、会计准则规定;会计记录、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和反映进出口活动的有关情况。四是信息系统方面。具有真实、准确、完整记录进出口业务活动的信息系统;信息系统数据能够及时、准确、完整地录入且按期限完整保存;信息系统数据完整可查,使用须经授权。(2)调查内部控制健全性。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是合法性目标。建立健全进口许可制度、机电产品和重要工业品登记管理制度、进出口收付汇管理制度;需申领配额、许可证的商品凭真实、合法、有效的文件及必备材料到有关部门办理了手续;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已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核销手续,并到中国银行设立保证金账户。二是合规性目标。建立完善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明确规定进出口业务审批授权;明确规定专人保管专用印章、手册、报关单、有关进出口资料以及对进出口业务相关人员管理等。三是营运性目标。签订贸易合同前进行了客户背景资料调查;办理付款手续时业务人员填制了付款申请表并报请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负责人签审;财务部门根据信用证或进口合同进行审核单据;使用《商品换汇成本预算单》对进出口业务预期的总体盈利情况进行审核。四是可靠性目标。会计账簿真实、准确、完整记录和反映进出口货物的进口、出口、储存、加工使用、销售等情况;设置专门账簿如实反映进口保税料件和减免税进口物资的转让、出借、出租、内部转移、抵押、对外投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丢失等情况;涉及减免税物资的“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明细账页面明确标有“减免税进口”字样;成本核算时将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分开体现;建有翔实的生产单耗计算方法和相应生产工艺说明材料档案,专人保管;设置备查账册反映企业进口的经营性租赁设备、不作价设备等有使用权但无所有权设备的进口、使用、处置等情况;设置辅助账册对来料加工进出口保税料件、受托加工保税料件等非企业所有的存货进行数量核算;建有完善的仓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海关监管货物的存放、使用、损耗、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内容,如实反映一般贸易、保税货物、特定减免税货物等的进口、储存、加工、使用、处置、出口等情况;仓储部门实行专人管理,仓储保税的料件、残次品、边角料设有鲜明标志,保税料件与非保税料件是否分开存放;定期清查和盘点进口保税料件和减免税进口物资,做到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账实相符。

4、初步分析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健全性分析主要是针对重要或经常发生的业务或作业应该设置控制而未设置的,如代理进出口业务未与委托人签订书面代理合同或取得报关授权委托书以及未设置专职报关员等;有效性分析主要是针对控制程序与政策的执行及执行效果,实际是初步的风险评估,如签订出口合同时没有客户背景调查程序,存在坏账及呆滞货风险等。初步分析健全性和有效性可以确定符合性测试的重点,减少符合性测试抽核量。

一般来说对于以下情况可以不进行测试:对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初步评价为无效,如进料加工货物内销未经外经贸部门批准;对某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初步评价为未遵循,如加工环节中产生的边角废料,生产车间未办理退料手续,财务部门未登记“边角废料”、“废品损失”或将“残次品”与“边角废料”、“废品损失”混淆;对某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初步评价为得到很好遵循,如已按国税部门要求,在办理出口退税时提供了出口发票、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及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对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初步评价为未发生相关业务,如审计期间未发生贸易合同及信用证内容变更事项。

以下情况可以考虑进行大范围的测试:相关业务大量发生的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如进口原料、出口产品、保税料件和非保税料件的分开保管和核算、减免税设备的处置、转移等;相关业务虽不大量发生但涉及金额相对较大的业务循环或关键控制点的控制,如与国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定价政策及往来款项;控制程序相对复杂的控制,如生产单耗计算分配方法。

5、实施符合性测试程序。主要目的是确定各项措施是否真实地存在于进出口业务活动之中,所有工作人员在实际执行内部控制过程中是否确实遵守了内部控制的规定,内部控制本身是否有效。符合性测试包括控制设计测试和控制执行测试,控制设计测试是测试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设计合理、适当,是否符合进出口贸易特点及业务规模的实际情况;控制执行测试主要是检查内部控制是否实际发挥作用,测试对象主要是贸易合同、会计资料、报关单证及进出口货物。

以进口与付汇内部控制为例,符合性测试重点:明确出口业务职责,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且监督制约;贸易合同及开立信用证有印章,进口货物价格及进口单证有专人审核,付汇有审批,凭证记录完整,有经手人和相关人的签字等。具体实施以下测试程序:(1)抽取贸易合同(或售卖确认书),审核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规格、型号、品质、唛头、包装、运输、保险、装运期、装运港、卸货港、原产国、成交方式、结算方式、结算币种、索赔、仲裁、付款及履约期等条款,买卖双方印章及有权签字人的签章。尤其是审核合同价格是否包括特许权使用费、转售收益及应计入成交价格的其他费用等。(2)抽取信用证,审核信用证中的有关条款,如开证申请人、受益人、信用证期限、信用证金额、币别、价格条件、装运期、装运港、卸货港、付汇日期、信用证有效期及有效地点、单据要求及附加条款等内容,开证申请人印章及有权签字人的签章。检查发票、提单、装箱单、重量单、运单、保险单的有关内容以及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和包装等方面的描述(譬如大小写、计量单位等)是否严格符合进口贸易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收货人、付款人、唛头、装运港、卸货港、运输、保险与进口贸易合同及信用证的规定是否相符等。(3)抽取报关单,审核报关单号、品名、数量、箱号、价格、包装种类、毛重和净重等、进口单位签章、海关验讫章、海关有关人员签字;审核报关单、贸易合同、提单和发票上的有关要素,报关单上提单号、合同号是否与提单和合同上的编号一致,是否伪报、瞒报进口货物价格。(4)抽取商业发票,检查合同号码、信用证号、出口商及进口商的名称、起运地、目的地及运输方式、唛头、包装件数、毛重及净重、尺码、货物描述以及单价、总价和价格条款。发票的内容是否与贸易合同及信用证的条款内容相一致;发票总金额是否超过信用证规定的最大限额;发票是否有受益人签字或背书。(5)检查与贸易合约有关的供货发票、提单、装箱单、运输保险单、商检报告、入库单,并追查至相关的记账凭证及明细账,有无漏记、少记或虚记进口货物;检查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与贸易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入库单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报、错报、假报进口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行为。(6)抽取付款凭证,检查付款申请表是否获得审批,是否取得购汇申请书(或境外汇款申请书);编制付款凭证时是否与贸易合同、报关单、提单、装箱单、入库单相核对;检查付汇水单、对外付款/承兑通知书、汇出汇款证实书、付汇核销单等付款凭证,核查对外付汇是否真实;检查银行存款日记账及有关明细账记录是否正确;检查款项支付凭证是否及时入账。

6、内部控制评价。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评估进出口业务风险、揭示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综合评价内部控制健全性和有效性。健全性评价主要关注两种情况:(1)内部控制缺失,如某企业利用国家非贸付汇相对宽松政策,对进口合同中所含的特许权使用费未计入进口货物价格申报关税,且多次以劳务咨询费名义付汇。(2)内部控制不完善,如某进料加工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主要是针对出口业务,没有关于内销业务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由于生产过程中出现大量的残次品、副产品,需要内销,并已取得外经贸部门准予内销批文。有效性评价主要是针对内部控制缺陷,如对于转关存放在外地的存货应采取特别控制措施保证资产安全;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根据《加强货币资金会计控制的若干规定》,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制度,通过汇总、整理、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可能带来的后果,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持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二、方法

1、证据检查法。抽取一定数量的会计凭证、报关单证和其他与进出口有关的资料,检查是否已按内部控制制度规定贯彻执行。一是审阅。审阅办理某笔业务应该具备的单证是否都完整,如一般贸易出口产品应有贸易合同、出库单、出口发票、报关单、出口收汇核销单、兑换(结汇)水单或外汇业务贷记通知等;审阅相关单证是否真实,有无伪造、变造。二是核对检查。抽取与贸易合约有关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装箱单、出库单,并追查至相关的记账凭证及明细账,审阅在抬头、数量、单价、金额等方面是否一致,计量单位是否与报关单上计量单位一致;检查账面记录销售业务的真实性。

2、询问法。向生产主管、仓储主管、相关业务人员和会计人员等询问某内部控制和业务执行情况,重点询问各项批准手续和内部审单、对账等。

3、实地观察法。实地观察实际工作情况,以确定既定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检查不相容职责的分离情况,包括进出口业务授权、询价、报价、审价、合同签订、报关、记账及出入库管理等职能的履行;存货验收、仓储、使用职责与记账职责、存货保管职责与定期盘点职责、存货报废核销及审批部门与仓储、使用部门等不相容职责的分离。

4、实验法。选择一笔或若干笔有代表性的具体业务,进行“穿行测试”,也就是重新执行一遍业务程序,以验证其内部控制的执行。如针对出口销售,从总经理批准→财务部门价格审核→业务部对外报价→仓储部门备货→综合部门联系运输填发运输保险、提单→财务部门开具发票→报关员报关→收汇核销→生成销售明细账→汇总销售明细账并过账至总账等交易流程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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