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中国家族企业生活的拓展_社会资本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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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9.2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0375(2003)04-0015-05

自钱德勒将美国大型工商企业的成长概括为“经理式资本主义”的兴起和“家族资本主义”的衰落以来,家族企业就被认为是要被现代公司制度代替的古典企业组织。日本企业发展史研究专家角野信夫指出:众多投资者的投资目的是合理管理自己的资产,而并不关心企业实际经营决策,所以企业常采用委托职业经理人的管理形式。[1](P46)然而根据资料,目前中国非公有制企业90%以上采用家族拥有形式:企业决策管理权高度集中于所有者,家庭成员在企业中居要位;并且许多企业主认为企业要发展就必须由我本人或家人来经营管理。

由此引发的问题:中国私营企业为何选择落后低效的家族制度,它在完成原始积累、规模扩大之后会走向何方,它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又是什么?本文试图从制度和企业生命周期角度,来解释中国的家族企业的生命扩展以及社会资本积累的重要性。

一、中国家族企业生成的制度因由及路径依赖

中国家族企业的发展有其历史必然性。国有与集体企业经济效率低下、企业组织的缺失,使市场中存在大量潜在盈利机会,于是当计划经济的管制放松时,社会经济中就自发萌生了新的组织形式——家族企业。中国的私营企业普遍采用家族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首先,家族企业的产权界区清晰。家族企业的私人产权是一个极端,国有企业的公有产权是另一个极端。相比于缺少排他性的公有产权,家族私有制在产权上容易界定;而且私人财产的使用权是根据财产本身所固有的特性或特征划定的,属于某个私人专有,可以自由转让和获取收益。[2](P427)私人产权中剩余控制权(注:即决定资产除最初契约所限定的特殊用途以外如何被使用的权利。见:奥利弗·哈特《产权与企业的性质》载:陈郁主编,《企业制度与市场组织——交易费用经济学文选》,上海三联书店,1998年第316页。)的明确界定能激励企业主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再与现代公司制相比,家族企业产权结构简单、便于管理,可以迅速反应于外部环境的变化,因此更适合于中国大多数处于最小启动规模的私营企业成长。

其次,家族企业是由血缘缔结的组织。个体在创业阶段往往采用家族制,与其企业发展和成长环境息息相关,这是一种本能的自我保护手段。创业初期,资金、技术、管理、情报等资源均极度贫乏,而家族成员间的忠诚信任成为一种资源进入企业可以弥补其他资源的不足。家族成员对家的依赖感和道德责任形成强大的家族凝聚力,在企业最困难和最关键的时候,他们的帮助和支持往往起到极大作用。而且家族文化可以融合进企业文化,成为凝聚企业员工,激发该团体保持一种积极向上的工作状态。

此外,由家庭、宗族组成的企业拥有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各家族企业之间相互依赖、相互雇佣,结成融资网络和商业网络,这就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资金、情报资源的匮乏,节约了交易费用。这种社会网络与家族制有一种社会文化层次上的吻合关系,随着这种网络的自增强,家族制企业也获得充分发展的空间。

所以,家族制企业不一定就是低效率的,“在特定的情况下甚至比市场或科层更有效率和竞争力”。[3](P27~33)但另一方面,家族企业生成的制度因由也成为中国家族企业的一种路径依赖,决定了它的生命周期和扩展路径。

二、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与动力机制

美国学者麦迪思提出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企业的生命周期可以分为诞生期、婴儿期、学步期、青春期、盛年期、稳定期、贵族期、官僚期和死亡期,在不同阶段,其生产经营管理有不同的要求。[4](P37)国内学者潘必胜从企业控制权角度划分家族企业的周期:第一阶段是企业家族化,企业在组织管理和利益分配上都服从于家族的利益;第二阶段是家族企业化,家族服从和服务于企业,企业进一步制度化,但企业的组织与经管大权仍控制在家族手中;第三阶段,家族除了掌握企业的股份,已基本上从经营管理领域退出。他认为海外华人大企业正在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演化,而英美处于第三阶段,日本也已基本完成第二阶段。[5](P12~18)借鉴以往研究,结合中国家族企业自身的特点,笔者认为中国家族企业的生命周期可分为三个阶段:创业期、平稳发展期、分化或演进期,在其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动力机制。

创业阶段:在中国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下,家族制企业相比于其他企业组织制度的优势使其有存在的理由:私有产权的经济绩效和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血缘关系使家族制取得了胜利,因此,企业规模从无到有迅速扩大,但总体规模很小。这一阶段的动力机制主要是:追逐经济中因存在计划所不及的制度真空而产生的巨大潜在利润(内在动力)和优胜劣汰的自由竞争规律(外部压力)。

发展阶段:经过创业期,家族企业有了一定的资本积累、企业规模和市场空间,从而进入平稳发展期。这一阶段使家族企业能快速而平稳发展的动力机制就是家族制度(企业组织制度)与靠亲缘结成的商业网络(市场组织制度)相适应所产生的经济自增强机制。布雷恩·阿瑟认为“自增强意味着某个特定结果或均衡具有某种经济的积累优势”,[6](P13~18)一个自增强的动态经济系统,是一个报酬递增、因果积累的良性循环系统。中国现在的家族企业可以说正处于平稳发展期,正在经济的自增强作用下顺利发展,所以这阶段是家族企业发展的黄金期。但是,当一种经济制度已被投入了大量的固定成本,社会成员通过学习效应普遍建立了这样的制度系统时,“优势通常是不可逆转或转移的,系统的重新定位因此变得困难”,有可能“锁定”于一个劣等均衡之中。所以,在家族企业平稳发展阶段的后期,企业组织制度上的内在矛盾(如上图所示)、企业与外部市场环境的外部矛盾由隐到显、日益加深,一些规模较大的家族企业已开始感到被“锁定”,企业扩展乏力。

分化或演进阶段(也是企业组织转变的阶段):企业组织制度转换的动力来自于内部矛盾与外部矛盾的激化。一方面,市场、社会舆论和政府对企业诚信的要求迫切,而企业缺少取信于资本市场、职业经理人市场以及公众的途径,两者之间的矛盾是企业转制的外部动力;另一方面,家族制的优势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而缩小,其劣势日益显现,自增强后发生的锁定效应,使经济可能锁定于家族制和关系经济这样一个劣等的局部均衡之中,这一内部矛盾的激化是企业转制的内在动力。在这两个动力作用下,家族企业分化或自发演进,最终可得到多个均衡解:

解1:家族企业的控制者的企业家能力不足,未能清楚认识家族制的优劣,没有根据变化了的市场采取积累社会资本的策略,那么,在产业集群的环境中,这些家庭企业可能凭借自己某一技术优势而继续存活很久,但制度的劣势终将阻遏其技术优势的发挥,使其逐渐被淘汰,生命周期结束。众多的家族企业都仅在这一阶段新旧更迭,旧家族企业灭亡,又生发新的家族小企业。

解2:解1不能使企业获得最优规模和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因此并不是家族企业控制者的理想解,必然会要求对原有家族制企业组织制度进行帕累托次优改进,即仍然保持家族控制,但吸收了公司制管理上某些优点,从而在家族制与公司制之间找到一个均衡点。如同成功的东南亚华人家族企业采用家族控股、股份制管理一样,中国大陆一些成功的家庭企业也开始走这条路。解2是中国家族企业控制者眼中的帕累托最优解,华人的独特文化传统使这一均衡解可以维持相当长时间,因此,家族企业获得一段平稳发展期。

解3:解2并不是一个稳定的均衡解。因为:第一,从发达国家的企业发展历史上看,公司企业一般都经历了从家族公司到家族控股、外部股份分散化公司最后发展为法人持股公司这样一个发展路径,所以它不是企业组织制度的最优解:第二,从中国家族企业自身角度看,家族企业通过改制上市和经理成员的社会化,以及市场的不确定性,控制者的企业控制权会日益受到挑战。最后,在内外部矛盾激化的共同作用下,家族企业控制者将被迫做出理性的选择:放弃对企业的控制权,结束家族制度;企业组织制度创新为现代公司制,与以法制、社会信用为基础的现代市场经济相适应。企业的生命在新的起点上开始新的发展。

从企业发展史的角度看,第三个解是最优解,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家族企业因此要及早走这条路。经济学主流观点常常把家族企业作为一种落后的产业组织象征,把它当作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受此影响,一些家族企业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时候就把现代企业制度嫁接进来,其结果可想而知。同样,具有激进和前瞻意识的政府,在推动企业成长进程中一个度的把握也是至关重要。政府推动力度过强,则演化为行政行为,其结果可能是企业不能按自己的利润最大化原则做出决策,或是滋生机会主义行为,而最终偏向第一种解——企业衰亡。所以,应该让具有“经济人”理性的家族管理者在内外矛盾的推动下主动采用社会资本积累战略、进行自发秩序的扩展,在市场不断变化的考验中、在企业不断的试错中,选择演进的适当时机和最优途径。中国改革实践的经验也表明,不管是市场的发展还是企业的发展,一般以遵循最经济(注:即成本最低、与现有技术最匹配的制度。)的方式自发扩展的效率为最高。

三、社会资本积累是中国家族企业生命扩展的关键

中国家族企业能否积累起社会资本是其能否真正转制而生命扩展的一个关键。社会学家科曼指出,社会资本是指人们在一个组织中为了共同的目的去合作的能力,它是从社会或社区中流行的信任中产生的力量。早在100年前,社会学大师马克思·韦伯就认为,“在中国,一切信任、一切商业关系的基石明显地建立在亲戚关系或亲戚式的纯粹个人关系上面”:[7](P289)著名学者雷丁更是指出华人对外人的信任是有限的;福山也研究指出:中国、意大利南部地区、法国等地,属于低信任度区,即指信任只存在于血缘关系上的社会;日本、德国、美国等属于高信任度区,即信任超越血缘关系的社会。[8](P5)

如果中国企业在文化传统上先天缺乏“信任”,那么中国企业的发展前景就非常黯淡了。但是笔者通过研究发现:有理由相信中国企业并非先天缺乏“信任”这种社会资本。[9](P32~37)而社会资本的积累是需要花费相当长时间,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任和社会资本并不能直接从理性的投资决策中获得,而是根植于一定的宗教和文化之中。如美国,建立在基督教基础之上,基督教自由结社的本质与教会的凝聚力使信任超越了血缘关系。在中国,迁徙较少的农业社会背景形成了重血缘和宗教关系的儒家文化,使社会信任主要存在于有血缘关系的社会,企业靠个人、家族的信用建立了一张内源融资网和亲熟商业网。在这张市场网络中运行的是类似于格雷夫所说的多边声誉机制和多边惩罚机制,即某个企业的诚信或欺诈行为都会很快地变成信息通过这张网络组织得到传递,诚信者的贸易圈得到扩展,而欺诈者受到组织的集体惩罚。[10](P50)在这一网络经济体内部,各种合约关系在缺乏正式法律制度的情况下得到执行,并且其执行效率相当高。但是当市场规模扩大、交易的范围超越了血缘、亲缘与地缘网络关系时,该机制的效率就相当低下,家族企业的组织拓展能力与效率也因此下降,此时就需要家族企业与社会一起积累社会资本、提高社会信任度,培育新文化制度背景,以实现企业管理模式的实质性转变。

第二,纵观国外企业发展史,社会资本的积累与企业管理模式的转变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美国学者伯利(Berle)和米恩斯(Means)最早提出:随着公司股权的稀释,企业所有者将逐渐失去对企业的控制,公司的控制权以委托的形式转入专业经理人手中,实现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1929年,他们对全美最大的200家非金融公司的调查表明:其中110家(55%)的公司由某一家族或某一集团支配公司;另外88家(44%)公司则由经理人掌握企业决策权。1963年,美国学者拉纳(R.J.Larner)使用同样的方法调查发现,200家最大的非金融公司中有169家(84%)是由经理人控制的。[11](P200)钱德勒在研究中也发现:在美国,足够的合格经理阶层的形成经历了差不多100年的历史。[12](P581)这说明私营企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从家族制转向现代公司制,但这一过程需要经历相当长时间,有一个复杂的社会信用制度逐步建立、健全的过程。

那么,如何积累起社会资本呢?钱德勒对这一关键问题很少探讨,而祖克尔(1986)却做了极有价值的研究。她分析了1840-1920年期间(美国工业化的关键时期),由于大量外来移民涌入、人口流动大、信任缺失造成企业组织的不稳定,所以当时美国社会对信任资本的需求十分强烈。于是,专业资格制度得到推广,规章和立法被加强,理性化科层组织获得发展,社会信任机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这种社会信任制度的建设对美国家族企业演变为经理式企业起了重要的作用。[9](P32~37)而中国随着经济转型、市场规模的扩大,对社会信任资本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家族企业应该顺应时势,充分认识家族制的优劣,自觉转变意识形态,从以下三点入手积累社会资本:

首先,应该把社会资本积累作为企业的一个战略目标,进行长期资本投入。成本付出是社会资本积累的代价,也是企业实力的表现,是“优质”企业为区别于“劣质”企业而向社会传递的信号。企业所得的收益的是无形资产——其未来价值的上升。但该种收益的不确定性很大,且具有高风险性,使得成本与收益的核算不对称和不确定。所以,多数家族企业往往只注意改变企业表面缺陷,而忽视表面现象背后起关键性作用的社会信任度投资。

其次,增加企业透明度。中国家族企业的运作“暗箱操作”居多,没有严格执行会计制度、财务报表制度,企业领导者凭经验操作,独断任行,随意性较大。因此家族企业在社会公众形象中具有神秘性,不利于向公众融资和利用人力资源,尤其不利于任用高级管理人才。

第三,健全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和建立自己的企业文化,是企业积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途径。新制度学派把企业定义为一系列契约的集合,它由各种不同资源所有者之间的一组长期契约构成,完善这些契约才能使企业的各类制度产品标准化,在社会中形成一种稳定的声誉。同时,稳定的契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的制度安排,才能减少企业内机会主义行为,即“经济人”掩盖偏好、歪曲数据、故意混淆是非、欺诈性追求自利的偏好,从而使企业建立一种稳定的内部信任机制,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收稿日期:2003-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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