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几个问题_隶属关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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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建立以来,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建党思想,把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制度,按照地区原则和生产原则设置党的基层组织,确定基层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构建了严密的组织体系,使党成为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完全巩固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一个又一个胜利。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碰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面临新的挑战,需要我们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加以研究和探索。本文拟就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的新挑战以及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的原则和途径等问题作初步的探讨。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党的基层组织设置面临的新挑战

1.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确立,使过去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确定企业党组织隶属关系的做法受到挑战。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无论全民所有制还是集体所有制企业,都以严格的行政隶属关系被纳入到各自的“条”或“块”,隶属于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企业之间也是以行政关系为纽带确定上下级关系。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类经济组织突破了原来的条块限制,按照市场规则重新整合,呈现出越来越复杂的状况。就国有企业而言,由于政企分开,政府转变职能,企业割断了与政府的脐带,取消了行政级别,成为独立的法人实体。企业之间也完全按照市场规则来运作,从而使企业与政府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不复存在。这就意味着在企业中不可能再以行政关系来确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

2.大量新经济组织的出现和“三跨”企业的发展,使传统的基层党组织设置模式受到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经历了重大调整,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中介组织、混合所有制企业等各类新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其类型之多、数量之众,是建国以来前所未有的。以深圳为例,到1998年6月底,全市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1.3万多家,私营企业3.1万多家,占全市各类经济组织总数的2/3以上。同时,随着横向经济联合的日趋频繁,大量的企业集团跨行业跨地区跨所有制发展,外来和驻外企业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如何在这些新经济组织和“三跨”企业中设置党的基层组织?如何确定它们的隶属关系?我们已无法从传统的模式中找到现成的答案。

3.乡镇(街道)经济的异军突起,使原有的农村(街道)基层党组织设置的格局受到挑战。多年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按照地区原则形成了乡镇建党委、行政村建党支部、村民小组建党小组的格局。随着改革在农村首先取得重大突破,农村经济迅速发展,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传统的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农村党员的从业结构也发生了变化。特别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镇办、村办企业数量多,规模大,吸引了大批外来党员,许多地方村办企业中的党员往往超过或者数倍于行政村的党员。如深圳南岭村共有党员89名,其中村办企业中的党员就有51名,占57.3%。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依然采用过去那种行政村只设党支部的办法,就会给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的开展带来诸多矛盾和困难。此外,随着改革的深入,城市街道经济也得到迅猛发展,街办企业越来越多。特别是有的地方实行农村城市化改造后,原来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改组转为街道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它们在产权关系、领导体制等方面与原村委转化而来的新建居委会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如何在这些组织中建立党的组织并理顺他们之间的关系,成了城市街道基层党组织建设亟需解决的课题。

4.大量流动党员的出现,使党的基层组织建在每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的单一的建党模式受到挑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人的择业更加自由,劳动力在产业间转移和地区间流动日益广泛和频繁,外出务工经商和人才流动中的党员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广,情况也越来越复杂。而随着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和企业改制力度的加大,城市户籍人口中的党员也大量地在行业间、企业间流动,并出现了一部分下岗党员。以深圳为例,目前全市约有流动党员33600多名,占党员总数的24%。为了加强对这些党员的管理,深圳市委近年来虽然下了很大力气来抓各类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组建工作,特别是加大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组建党组织的力度,努力把流动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渠道,但由于这些企业多数规模较小,党员数量少,单独建立党组织有很大的难度。一些企业即使建立了党组织,也因党员数量经常处于变化当中,党组织很难巩固。到目前为止,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党组织共有569个,仅占这两类企业总数的1.3%。据统计,目前全市因本单位没有党组织而处于游离状态的党员约有1.5万名。另外,还有约5000名党员因其他各种原因没有纳入党组织的管理。可见,党的基层组织建在每一个社会基层单位的单一的建党模式已满足不了现实的需要。

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原则和途径

党的十五大提出,要用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当前,我们要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对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制度进行必要的改革和探索。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原则。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是党建工作的根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党的中心任务。我们要把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有机地结合起来,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努力探索市场经济运行规律,使党的基层组织的设置能更好地适应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的原则。改进基层党组织设置,一定要从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出发,特别是要有利于加强党对各类经济组织的领导,有利于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执行。

——有利于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原则。通过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建立一个完善的、能覆盖社会各个层面的党组织和党员管理体系,使党员无论在哪里工作或生活,都能找到党的组织,参加党组织的生活,履行党员义务,享受党员权利,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管理。

——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原则。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因此,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要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利于党组织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

根据上述原则,今后可从如下几方面着手,探索改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的新路子:

1.以产权关系为纽带,调整和理顺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政企分开、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目前,国有企业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逐步进行了公司制改造,企业产权主体由一元化变为多元化,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产权而不是依靠行政关系来维系。因此,在公司制企业,要按照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具体而言: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党组织,应统一归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投资管理公司)党组织管理;由国有企业相互参股形成的企业党组织,由控股或相对控股的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由国有股和非国有股互相参股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占股份份额较大的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对跨地区成立的企业党组织,由所占股份份额较大的所在地企业党组织负责管理;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党组织,由中方上级党组织负责管理;外商独资企业和无国有股参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可根据各企业的具体情况,实行归口管理、委托管理或指定管理。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确定企业党组织的隶属关系,有利于党组织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应当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条件下企业基层党组织设置的一个重要原则。

2.以政企分开为原则,调整农村、街道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在经济比较发达、村级组织和村办企业党员数量较多的地方,可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从以下几方面调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设置:首先,行政村党员人数超过或接近50人,专业分工较为明显的,可建立党总支;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也可以建立党委,作为乡镇党委的二级党委接受乡镇党委领导;行政村级组织和村办企业有党员3人以上的,应分别单独设立党支部。其次,乡镇企业和乡镇直属事业单位,有党员3人以上的要建立党组织,由乡镇党委领导。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也可以成立党委,作为乡镇党委的二级党委接受乡镇党委领导。第三,农村的个体工商户党员,应根据人数多少,按行业或从业地点建立党支部,由乡镇党委领导,或由乡镇党委确定其隶属关系。在街道党组织设置方面,当前要注意在街(居)办企业中建立健全党组织,隶属街道党委管理。农村城市化过程中新建立的居委会及改组后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党组织,可以按照以下三种模式理顺关系:一是独立分设模式,即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合作公司完全脱钩,各自单独建立支部,分别直接隶属街道党委领导。二是联合交叉模式,即居委会与集体股份合作公司联合成立党支部或党总支,党的组织合一而行政组织相对独立,党组织负责人交叉担任一定的行政职务。三是“三位一体”模式,即居委会、集体股份合作公司统一成立党支部,党组织与行政组织合而为一,居委会主任、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三个职务“一肩挑”。随着城市街道经济实力的增强、城市化程度的提高和党员数量的增多,第二、三种模式应逐步向第一种模式过渡,以体现政企分开的原则。

3.以归口管理为手段,理顺私营、个体经济组织党组织的管理关系。私营、个体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近年来发展最为迅猛的一个领域。要加强党对这一领域的领导,保证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就必须在这些经济组织中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理顺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私营企业,都要建立党的组织。个体劳动者集中的地方,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也要建立党的组织。同时,对私营、个体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要实行归口管理。可在市(区)、县私营企业协会、工商联(总商会)建立党委,统一归口管理本市(区)、县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党组织;在市(区)、县个体劳动者协会建立党委,统一归口管理本市(区)、县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党组织。

4.以组建统管单位党委为重点,建立外来单位党组织管理体系。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个地区的外来单位越来越多。但这些单位中党员数量多少不一,党组织设置形式不一。要对这些单位中的党组织实行集中、统一和有效的管理,必须根据外来单位的实际,在属地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归口分级管理,建立健全以外来统管单位党委为重点的“三级管理体制”。这种体制包含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在一个地区(市、县)地方党委下面成立一个专门管理外来单位党组织的机构(如党委工作委员会),对外来单位党组织实行统一归口管理。第二层次,以各地区和上级各部门、各系统在本地(市、县)设立的办事处作为统管单位,以办事处为基点建立统管单位党委,统一管理该地区、该部门或该系统所有驻本地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第三层次,在外来单位中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

5.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党组织,对社会中介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实行统一管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一些新兴行业不断涌现,社会中介组织不断增多,如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以及建设、房地产、人才与劳动职业介绍、拍卖行、信息咨询中介组织等。这些社会中介组织专业化分工较细,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管理比较严格,因此,这一领域党的基层组织应以行业为纽带实行行业管理。即以行业协会为依托建立党组织,对本行业党的基层组织实行统一管理。如律师和会计师行业管理体制改革后,所有的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都脱离了行政挂靠或管理单位,成为独立核算的企业或事业法人,实现了由官办向民办的转变。根据这一情况,可以地区(市、区、县)行业协会为依托,成立律师协会党委和会计师协会党委,分别管理本行业的党组织和党员。

6.以社区管理为主体,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网络。对流动党员实行社区管理,是当前流动党员管理的一种较为理想的模式。具体而言,就是以流动党员相对集中的工业区、住宅区、商业区以及村镇、街道等社区为基本单位建立党组织,对社区范围内因所在单位没有党组织,或因其它原因处于流动状态的党员实施统一管理。以社区为单位建立党组织是对党的基层组织建立在社会基层单位的传统建党模式的补充。建立社区党组织可以把大量散布在社会各个层面、各个角落中的零星党员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渠道,实行分类管理,从根本上消除因党组织的覆盖面不广而带来的党员管理的“盲点”,同时还可以有效地解决一些地方和基层单位党组织因各种主客观原因不愿接收外来流动党员的问题和矛盾,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社区管理作为党员管理模式的一种创新,把党组织设置的地区原则和生产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丰富和发展了我党的建党理论。今后,应以社区管理为主体,同时辅之以归口管理、行业管理、挂靠管理等办法,使之互相补充、互相推动,从而形成一个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多层次、网络化的流动党员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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