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存到发展,再到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社会主义价值观初探_恩格斯论文

从生存到发展,再到人的自由发展&马克思社会主义价值观初探_恩格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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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概念是马克思主义历史观与价值观的起始范畴。本文分析了哲学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的联系与区别,论证了马克思主义的价值取向与价值理想,指出:历史运动与价值运动起始于人的价值,也终结于人的价值,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从生存到发展,再到人的自由发展,此乃马克思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旨。这一价值观是邓小平的“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立论依据,也是“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目标的根基所系。

一、两类价值概念

在马克思主义思想史上,未必有一项原则,像社会主义价值原则那样被人忽视,为繁茂芜杂的意识形态所掩盖,甚至被摒弃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外;而社会主义在现实生活中,偏偏难以摆脱“应当”或“不应当”之类问题的纠缠。当代激烈的价值冲突——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东西方价值观念的冲突,迫使人们重新探索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价值观。

仿佛有先见之明,恩格斯在马克思的葬礼上发表的悼词中,特别提到马克思发现的一个简单事实:人们首先必须吃、喝、住、穿,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科学、艺术、宗教等等。用马克思的一句话加以概括:“要能发展,首先必须生存”〔1〕。

马克思一生的两大发现,无论唯物史观,还是剩余价值理论,离开了这个简单事实,即人的价值活动,都是不可思议的。可以说,马克思的两个发现,无一不是以价值为前提,为根据的。“即使我的书中根本没有论‘价值’的一章,我对现实关系所作的分析仍然会包含有对实在的价值关系的论证和说明”〔2〕。

这段话出自马克思致友人的一封信。该信考察的是一位庸俗经济学家的下列论点:价值概念的意义在《资本论》中似乎是没有得到证明的,因而全部论证的体系结构就会倒塌。对此,马克思反驳说,“胡扯什么价值概念必须加以证明,只不过是由于既对所谈的东西一无所知,又对科学方法一窍不通。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这是每一个小孩都知道的。人人都同样知道,要想得到和各种不同的需要量相适应的产品量,就要付出各种不同的和一定数量的社会总劳动量”〔3〕。

马克思在信中说得很清楚:一是价值概念没有必要专门地单独地加以证明,因为它表现的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简单事实”;二是价值概念不需要直接的证明,因为它的真正意义是由以后的全部分析展示的。如果说价值是后面全部结构的根据,那么后面全部结构本身又是价值概念的根据,是根据之根据。这样,研究和证明的进程整个说来便形成一个圆圈。

在《资本论》中,“价值”是一个经济学概念,被解释为: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4〕“商品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劳动本身, 是一般人类劳动的耗费”〔5〕。 马克思发现的剩余价值理论的功绩不在于一般地揭示了价值与劳动之间的关系,而在于透彻地研究了劳动形成价值的特性,第一次确定了什么样的劳动形成价值,为什么形成价值,怎样形成价值。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一再对价值给予界说〔6〕。 他不仅从经济学意义上给价值概念作了界说,也不乏从哲学意义上对价值概念作出了阐释。例如,他把价值看作物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当作自然物与人的需要之间的统一关系,即人对自然的关系。在《评阿·瓦格纳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一文中,马克思证明:“‘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人们对待满足他们需要的外界物的关系中产生的,因而,这也是‘价值’的种概念,而价值的其他一切形态……只不过是这个概念的属概念”〔7〕。

价值是一种社会存在。价值主体的社会性表现在:人天生就是社会的生物,人的主体力量来自于社会联系,也只有在社会中才能发展自己的天性,而对于他的天性的力量的判断,应当以整个社会的力量为准绳。

价值客体的社会性表现在:物如果离开人,同人无关,不进入社会领域,不通过人们的关系表现出来,便不成其为价值客体。只是由于人的活动和满足人的需要,物才成为价值客体。人的活动从一开始便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人的需要从本质上说即是一种社会性需要。人的自然需要,也无不打上社会性的烙印。

总之,主体需要的客观社会性是马克思的价值概念的基本特性。人的需要作为价值形成的主体根据和判断尺度,在理论上也就成为打开价值王国大门的一把钥匙。

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与经济学意义上的价值概念,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是种概念与属概念的关系,也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一般价值不能脱离个别价值而存在,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例如,一般价值不能脱离诸如商品价值、劳动价值这样一些个别价值。同时,任何一般只是大致地包括个别,任何个别都不可能完全包含在一般之中。

马克思不仅讲了劳动的价值及劳动产品的价值,而且讲了人作为价值主体的价值。人是劳动的主体,是一切价值的创造者。人在劳动及其产品中获得自己的价值,表现和确证自己的价值。

《资本论》的起始范畴是价值概念。价值范畴起初是作为劳动一般而成为全部研究的出发点。《资本论》的所有概念和原理都是同“价值”这个起始范畴相适应并且是从它中间产生出来的。“价值”这个普遍的概念,是从这个概念的属概念中产生的。用黑格尔的话来说,“前进就是回溯到根据,回溯到原始的和真正的东西,被用作开端的东西就依靠这种根据,并且实际上将是根据产生的”〔8〕。

二、历史观与价值观

价值概念作为起始范畴,作为《资本论》研究的起点,不是预先设定的,而是由事物的客观本性注定的,是与实际的前提相一致的,也是与唯物史观的前提相一致的。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是这样说的:“我们首先应确定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就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9〕。

唯物史观的所有概念和原理同这个前提之间不存在人为的矛盾,相反,所有这些概念和原理都是同价值这个起始概念相适应并且是从中产生出来的。

马克思正是抓住了这个简单事实,并从那里出发,形成了关于人类社会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阶级与阶级斗争、国家与革命、社会经济形态及其演进、无产阶级解放与全人类解放的完整学说,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价值概念既是《资本论》的起始范畴,又是唯物史观的起始范畴。不同的是,前一个价值概念是经济学意义上的起始范畴,后一个价值概念是哲学意义上的起始范畴。

由此可见,唯物史观逻辑结构的出发点,同时又是其价值体系的辐射点。马克思的历史观与价值观有着共同的起点。价值概念既是历史观的起始范畴,又是价值观的起始范畴。

马克思的理论都是逻辑严整的理论,它的范畴按一定的逻辑顺序互相联系起来。它从最简单的基本东西出发,引申出一系列范畴,乃至引申出全部体系。马克思总是把自己的观点联结成整体性的结构,每个观点在这个整体性的结构中都有自己相应的位置。

不同的是,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的结构,是由“前提——观点——结论”三种形式所构成,观点由“生产力——生产关系——政治的上层建筑——社会意识形态”四个部分所构成。共产主义革命的必然性是上述观点的主要结论。这样,唯物史观系统地成为科学社会主义的直接的哲学基础。

马克思的价值理论,是依据主客体关系的辩证法所构成的一个复杂的体系。它以人的价值活动为中心,以实践为基础,是主客体统一的价值论。其体系由价值的本质、作用、创造、认识、实现五个部分构成。人对价值的追求和创造,贯穿于每个部分之中。人的需要是价值的尺度,人的活动是价值的基础。价值处于主客体的相互作用之中。

每一门独立的科学理论都使用自己特有的范畴。各门科学理论的范畴无不具有特殊性:第一,所有这些范畴都各不相同,因为它们都表现各该现实领域的特殊关系;第二,所有这些范畴的总和各不相同。

然而,马克思的历史理论与价值理论,两者是异中有同。倘若对马克思的唯物观的全部结构作一番价值透视,便不难发现马克思的历史观与价值观的共同之点。

马克思的唯物史观,以现实的个体人的生存作为历史的前提。个体人通过经济的和社会的活动而产生自己的物质生活,它使人们得以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首先是最基本的需要:吃饭、穿衣、住房。这些需要的满足以及必需的生产资料的创造,结果又推动了新的需要的产生、新的生产工具的创造发明,从而使得历史不断向前发展。

马克思的价值论从哲学的高度,对人的需要作了科学的阐释,把人的需要概括为生存需要、享受需要和发展需要,把人的需要的内容分为生存资料、享受资料和发展资料,把人的活动划分为:为生存而斗争、为享受而斗争和为发展而斗争。这表明,价值根源于客体与主体需要之间的一种特定的复杂关系,并表现为人从满足需要的角度对客体所作的评价。

在马克思的历史观中,生产的发展,又决定了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建立。这些社会关系随着需要的增长和生产资料的不断发展而扩大,并变得越来越复杂。物质生活的生产、为满足需要所必需的生产资料的创造,以及被生产方式所决定的种种社会关系,从来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人由于从事生产活动而有别于动物,动物不能像人那样变革自然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只能依靠自然提供的东西生活。人与动物不同,他通过自己的生产活动不断创造自己生活的物质条件,这就使他能够通过变革自然而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

马克思把实践当作主客体关系历史地产生的社会枢纽。在他看来,主体与客体的相互作用,是在实践中形成的。离开了实践,就无所谓主客体关系可言。价值的实现,只能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是实践活动所要达到的主要目的。离开人的实践活动,便无法完成主体对客体的改造、占有,主客体的价值关系便无从谈起。因此,马克思特别重视价值的创造和实现,把自己的价值观建立在社会实践的基础之上。一切价值都是作为价值主体的人所创造的,人的实践活动是价值的基础。价值的本质理应到人的社会本质、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去认识。创造价值并不是人的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消费、实现价值,满足人的需要。认识、评价价值的目的也是如此。因此,通过实践创造价值,又通过实践评价其价值,并进而消费、实现价值,这是一个完整的价值运动过程。价值的认识,既是创造价值的深化,又是实现价值的前提。这样,价值的创造、认识和实现,就在实践的基础之上统一起来了。

马克思的理论是首尾一贯的完整体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所有部分、所有观点都是互相密切联系着的,任何东西都不能割断起始范畴与结尾范畴之间的相互关系。如黑格尔所说:“正因为这样,前进的运动每向前一步,每一个继续的规定,都是同没有规定的开端越离越远,但同时又是越来越近地向开端返回”〔10〕。

价值运动与历史运动一样,离开端越来越远,同时又越来越近地向开端返回。在价值运动过程中,需要和目的,引导人们创造和认识价值;价值的实现,也就是需要得到了满足,达到了目的。在满足需要、达到目的的过程中,又产生新的需要和目的,开始创造、认识新的价值。价值的实现是人的价值活动一个周期的终点,既是终点,又是价值运动下一个周期的开始。历史运动也是如此,以价值概念为起始范畴,每向前一步,仿佛是向开端返回一步。

马克思发现的唯物史观,对于科学社会主义学说有极重要的意义。恩格斯指出,唯物史观证明了:“社会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资产阶级不能控制的程度,只等待联合起来的无产阶级去掌握它,以便建立这样一种制度,使社会的每一成员不仅有可能参加生产、而且有可能参加社会财富的分配和管理,并通过有计划地组织全部生产,使社会生产力及其所制成的产品增长到能够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的程度”〔11〕。

恩格斯的上述概括体现了马克思的历史观与价值观的完整统一。历史运动与价值运动起始于人的价值,也终结于人的价值。一切价值都是人的价值。人对价值的追求,恰似一本打开着的人的本质力量的书。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物质财富是与使用价值等同的东西。共同富裕只是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

三、价值取向与价值理想

任何一种价值理论,无不内在地蕴含着创立者的价值取向。价值是客体对主体的作用,某物对人有用,因而具有价值。价值的社会作用,其实就是主体的价值意识对于价值活动的反作用。价值取向则是价值主体以某种方式采取一定行动的价值倾向。

马克思价值观的价值取向,是不难确认的。马克思一再申明自己的学说是为无产阶级的阶级利益服务的,或者,服务于无产阶级由其社会地位而具有的历史作用。

如前所述,唯物史观的结构由“前提——观点——结论”三个部分所构成。马克思价值观的价值取向,就体现在结论部分。具体地说,就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作者从所发挥的历史观中得出的4 点结论〔12〕。

价值意识是人在价值活动中形成的一种社会意识。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无产阶级是“社会成员中的大多数,从这个阶级中产生出必须实行根本革命的意识,即共产主义的意识”〔13〕。这就是说,共产主义意识是马克思价值观内在蕴涵的价值意识,即作为价值主体的无产阶级的价值意识。

价值理想是人的价值意识的最高形式。马克思的第2 点结论确定了无产阶级革命斗争的近期目标,即“这个阶级的由其财产状况产生的社会权力”,“在相应的国家形式中获得实践”〔14〕。理想与价值之间没有一道鸿沟,有着某种天然的联系。理想是人对未来的展望、设想、追求,包含价值因素,具有价值功能。价值是理想所特有的反映对象,为理想所固有。理想与价值的趋向是一致的。如马克思、恩格斯所说:“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15〕。国家无论对个人具有多大的权威,它的存在与变迁,根源于人的需要,它的归宿与消亡,取决于人的全面发展。

由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只是共产主义革命的最近目的,这种革命的终极目标,是消灭剥削,消灭任何阶级的统治,消灭无产阶级本身。这也是马克思的价值理想。为实现这个价值理想,马克思奋斗了一辈子。几代马克思主义者前仆后继、英勇奋斗,也是为了实现这个价值理想。

价值理想是现实的个人自主活动的一种价值取向,只有在人的实践活动中才能实现。因此,马克思的第4 点结论是:“无论为了使这种共产主义意识普遍地产生还是为了达到目的本身,都必须使人们普遍地发生变化,这种变化只有在实际运动中,在革命中才有可能实现”〔16〕。

马克思的价值理想,只有在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中,在对旧社会的革命改造中,才能变成现实。在实现理想的过程中,社会的改造与主体的变化是同步的,是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

基于上述4点结论, 《德意志意识形态》把未来的理想社会设想为一种“真实的集体”,“在这个集体中个人是作为个人参加”,“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17〕。在《共产党宣言》中,这种“真实的集体”被界说为:“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8〕。

马克思、恩格斯终生未曾放弃对这个理想社会的追求。1894年初,有人请求恩格斯为即将发刊的《新纪元》找一段题词,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恩格斯从《共产党宣言》中摘出下列一段话:“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不过,他承认,要用几个字来表述未来新时代的思想,同时既不坠入空想社会主义又不流于空泛辞藻,几乎是难以完成的〔19〕。

任何理想都可以看作是人对未来的某种设想,对所追求的、缘自一定价值标准的目标的构想。马克思绝不让自己的价值理想坠入空想,他预见到个人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首先受到必须占有的对象所制约,受自己发展为一定总和并且只有在普遍交往的范围里才存在的生产力所制约”〔20〕。因此,他把一定的生产力和占社会成员大多数的无产阶级看作是共产主义革命的两个物质前提,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两个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这种价值理想对于实际发展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一定的生产力是共产主义革命“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否则,“那就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21〕。

马克思这里提到“争取必需品”这种价值活动,绝不是偶然的,是对平均共产主义的批判。平均共产主义的原则是“普遍的私有财产”,亦即一切人平分现存的私有财产的平等权利,从而把人的需要限制到最低限度,进而鼓吹禁欲主义,抹煞个人的差别、能力和天赋。

马克思批判这种共产主义,“到处否定人的人格”,不过是私有财产的彻底表现而已。马克思还说它否定文化和文明,鼓吹“向贫穷的,粗野的和没有欲望的人”倒退。

与平均共产主义相反,马克思把物质生活需要视为人类第一个历史前提,即把需要看作引起生产的前提。最初,人类由于生存的直接需要引起生产的欲望。但这种欲望严格说来,还不能算是“纯粹的人的意识”,并不是专属于人的目的,而是同动物差不多的“纯粹动物式的意识”。与此相适应,原初的生产也并非专属于人的有目的的劳动。

马克思说过:“吃、喝、性行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机能。但是,如果使这些机能脱离了人的其它活动,并使它们成为最后的和唯一的终极目的,那么在这种抽象中,它们就是动物的机能”〔22〕。人,作为社会性动物,他的需要不仅是自然生理性的需要,而且是社会性的需要。从本质上说,人的一切需要都是社会性的需要。换言之,人的需要,起初是人在与自然界相互关系中,实质是人自身在与社会相互关系中被认识到的客观需要。

作为社会交往的主体,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只是为少数人生产。恩格斯同意一位友人的“人不仅为生存而斗争,而且为享受,为增加自己的享受而斗争”的提法,认为:人类的生产只有达到这样一个阶段,生存斗争方才变成为享受而斗争。不再是单纯为生存资料斗争,而是也为发展资料,为社会地生产发展资料而斗争。到了这个阶段,从动物界沿用的范畴就不再适用了,那种同动物差不多的“纯粹动物式的意识”也失去了存在的意义〔23〕。

如果人们重新陷于争夺必需品的斗争,仅仅为生存而斗争,那么潜在的“纯粹动物式的意识”便会复苏,“动物式的本能”必将唤醒,社会陷于你争我夺、你死我活的生死搏斗,陷于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战争,同这种战争相补充的必然是全部陈腐东西的死灰复燃。

马克思称那种无视生产力必要发展的共产主义为“粗陋的共产主义”。那种拖着贫穷阴影的共产主义滋长忌妒、平均化欲望,只能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是对人的个性的普遍否定。

一定的革命阶级是共产主义革命的物质前提。最大的一种生产力是革命阶级本身。生产力作为人按实践方式同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一种能力,首先是现实的个人的劳动力,即“每当人生产某种使用价值时就运用的体力和智力的总和”〔24〕。只有现代无产阶级才能获得自己的充分的、不再受限制的自主活动,这种自主活动就是对生产力总和的占有,从而就是才能总和的发挥。

革命阶级在创造价值的实践活动中不断增强自己的自主活动能力,逐渐形成完整的、普遍的价值理想,并为实现自身首先是全人类的价值理想而努力奋斗。

马克思曾多处表述他毕生追求的价值理想。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这个理想追求表述为“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25〕。在《资本论》中,未来的理想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自由人联合体”〔26〕。

未来的理想社会在自己的旗帜上写着“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几个大字。马克思从价值观角度阐述“按需分配”这个原则时说:“共产主义的最重要的不同于反动的社会主义的原则之一就是下面这个以研究人的本性为基础的实际信念,即人们头脑和智力的差别,根本不应引起胃和肉体需要的差别;由此可见,‘按能力计酬’这个以我们面前的制度为基础的不正确的原理应当——因为这个原理仅就狭义的消费而言——变为‘按需分配’这样一个原理,换句话说:活动上、劳动上的差别不会引起在占有和消费方面的任何不平等,任何特权。”〔27〕

以人的需要作为价值形成的主体根据,以人的价值活动为中心,以人的社会实践活动为基础,把价值的创造、认识,最终落实在价值的实现上,把价值的实现同人的需要、活动的目的联系在一起。人的需要、目的,引导价值的创造、认识,价值的实现满足了需要、达到目的,又引起新的需要、目的,开始下一个周期的价值运动,周而复始。前一个价值运动周期的终点,又是后一个价值运动的起点,而每一个价值运动新创造的价值,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阶段,使生产力增长到保证每个人的一切合理的需要日益得到满足,最终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即从生存到发展,再到人的自由发展,这就是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主旨。

马克思的社会主义价值观既是“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之立论依据,也是“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之根基所系。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这个命题是针对着“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这个理论提出来的,是以否定的方式,从经济方面表述了社会主义应有的特征,也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界定。邓小平反复强调说,“不发展生产力,不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说是符合社会主义要求的”〔28〕。

社会主义社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价值观是以人民为价值主体的价值观。

马克思把物质生活需要视为人类第一个历史前提,即把生活需要看作引起生产的前提,把生产劳动看作第一个历史活动,并且认为这两者是同时存在、同步发生的。

人是创造价值的主体。生产总是通过一定的生产力进行的。人作为生产力的首要和主要的因素,在生产及所形成的价值关系中,处于主体性的地位。价值是人作为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所创造的财富。

创造价值并不是人的最终目的,而是为了消费、实现价值,满足人的生活需要。评价价值的目的也是为了消费、实现价值。人创造价值,归根到底为的是在生活中享用价值,价值只有被人享用了,才算实现了自身。否则,创造价值就成了无目的的活动。

与动物不同,人的需要不仅是自然生理性的需要,而且是社会性的需要。与动物不同,人不仅为生存的斗争,而且为自身的发展而斗争。恩格斯说得好:“人类的生产在一定的阶段上会达到这样的高度:能够不仅生产生活必需品,而且生产奢侈品,即使最初只是为少数人生产。这样,生存斗争……就变成为享受而斗争,不再是单纯为生存资料斗争,而是也为发展资料,为社会地生产发展资料而斗争,到了这个阶段,从动物界来的范畴就不再适用了。”〔29〕

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就是发展社会生产力,没有生产力发展做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社会是贫穷基础上的平均主义,就谈不上共同富裕。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最终要体现在人民的生活水平上,体现在逐步摆脱贫穷、落后,生活逐步好起来,体现在全民共同致富上,社会主义就是要逐步消灭贫穷,达到共同富裕。

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要建设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落后状况。邓小平指出:“现在虽说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只有到了下世纪中叶,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才能说真的搞了社会主义,才能理直气壮地说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现在我们正在向这个路上走。”〔30〕

注释:

〔1〕〔7〕〔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9、406、 123—124页。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2卷,第540、541页。

〔4〕〔5〕〔24〕〔2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 57、190、649页。

〔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48页。

〔8〕黑格尔《逻辑学》中文版上卷,第55页。

〔9〕〔12〕〔13〕〔14〕〔16〕〔17〕〔20〕〔21〕〔2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77—78、78、78、78、81、85、84、 76、39、637—638页。

〔10〕转引自列宁《哲学笔记》中文版第250页。

〔15〕〔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63、273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9卷,第189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94页。

〔23〕〔2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4卷,第163、163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4页。

〔28〕〔30〕《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16、2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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