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装饰艺术中的纹理形式美_肌理论文

论装饰艺术中的纹理形式美_肌理论文

谈装饰艺术的肌理形态美,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肌理论文,形态论文,艺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肌理”,在词典上解释为皮肤的纹理。在装饰领域有的称肌理为:“形象表面之纹理,所有形象都有表面,因此所有形象表面都有肌理”。也有说法认为肌理本指物质材料性质、质感,也指艺术家在造型时留下的操作痕迹。笔者认为质感与肌理应该说有许多相同之处,但在某些情况下两者还是有区别的,因为任何物体均有其各自不同的质感,但并不等于任何物体表面均有肌理形态感觉。比如表面光滑、平整而透明的玻璃材料有其本身特有的透明玻璃质感,但我们通常并不认为它也具有肌理形态感觉,只有对该玻璃材料表面进行加工处理,印上花纹、刻上图案或加工成磨砂状,此时该玻璃材料表面才具有了某种肌理形态。因此任何物体或者形象表面要形成肌理形态应该有个前提:即该物体或形象表面必须具有能在视觉或者触觉上产生感受得到的某种纹理。所以概括地说肌理形态是物体表面天然或人为形成的在视觉或者触觉上可感受得到的各种材质感的纹理。

肌理形态是物体或形象表面给人于知觉方面的某种感受。可以分成视觉肌理和触觉肌理两大类。视觉肌理,指用眼看得到的肌理,无须用于摸而能感受到的,故与触觉肌理不同。此类肌理形式很多,例如:装饰大理石板、木板表面的肌理纹样,绘画艺术中的技法肌理,装饰设计中的各种图案肌理、构成肌理等;触觉肌理,用手抚摸而能感觉到的有凹凸起伏感的肌理都属触觉肌理。在适当的光源下,视觉也可以感知这种触觉肌理。这种肌理形态在装饰材料中也很多,例如:皮革材料表面凹凸的纹理,各种表面粗糙纹理的壁纸,纺织材料等等以及在绘画、雕塑、装饰设计中运用各种技法如:粘、贴、拼、编织、揉搓、雕刻等等方式来构成的各种肌理形态。

总之肌理的形成方法是多种多样,并且还在不断地创新,因此肌理形态作为装饰因素之一能给装饰艺术领域带来丰富的美感和极强的表现力。

肌理形态在现代装潢设计中的运用非常普遍,在天然或人工形成的各种材料本身质感肌理方面,例如:大理石、花岗岩表面的纹理;木材、夹板表面美丽的曲线条纹……,这些材料表面的材质肌理美常常在建筑、室内装饰、家俱设计等领域作为装饰手段而广泛地运用。特别是近年来,人们对于表面耀眼的光泽和刺激强烈的油漆、涂料等装饰表示反感,因此开始追求自然材质美和肌理美。高雅的审美情致往往追求“返朴归真”的纯美境界。所以装饰设计师往往在各种人造材料表面设计成各种天然材质肌理感的效果,使得许多原先不能用天然材料来装饰的如日用工业品、服装、包装、书籍装帧等领域也能利用天然肌理美来装饰。当然许多人工材料本身的质感肌理也是人们装饰审美中所追求的,例如:金属材料表面的各种效果的处理、玻璃材料表面的雕刻、磨砂处理、陶瓷材料表面的开片裂纹、纺织物的编织结构肌理等,均有理想的装饰效果。

另外在装饰设计中运用较广泛的一种肌理形式是与材料本身质感并无关系的图案肌理,即装饰设计师为了表现的需要而刻意创造出来的各种的肌理,例如:在包装装潢、书籍装帧常采用的各种图案底纹肌理,几何平面构成肌理及各种抽象形态的肌理,室内装饰的墙纸设计或墙面喷涂处理等也常采用此类设计肌理形态。

在现代工业产品设计中,如家用电器、汽车、日用品等产品的表面,有的采用各种触觉肌理形态作为表面装饰,例如:有些家电产品外壳表面采用有凹凸感的皮革肌理,有的日用品表面加工成毛糙的触觉肌理等,这些触觉肌理形态在与有光泽材料形成对比而产生形式美感之外,还在手感方面体现了使用的舒适、防滑,易把握等功能方面美的价值。

肌理形态的美感主要通过视觉感受或触觉感受而获得在生理、心理方面的反应,引起某种情感,产生某种联想从而形成审美体验。

肌理美感要求忽略局部、具体单元形象元素,而从整体出发注重整体纹样、色彩、凹凸感、质地等因素形成特殊的“有意味的形式”。有时许多密集的图案组合也会给人以肌理感觉,这是因为所有太小的、太密集的纹样组合都不可避免地会给人一种整体感,而这种整体感能在视觉上形成肌理形态的感受。所以肌理形态的美感更多地体现在整体感受带来的抽象形式美、材料本身的质地美和因此而产生的联想美。

1.肌理形态的材质美

肌理形态的美感与材料美学有着紧密联系,材料的质地美主要靠其表面的肌理形态来体现,人们根据视觉上、触觉上对材料表面肌理的色泽、纹理、形态,以及软硬、糙滑、温凉等性状的感觉,产生了对材料质地特征的直观把握和审美感受。

材质肌理美是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一种审美追求,在装饰设计中为了追求一种自然质朴美,往往取其自然材料的固有质感而不加任何雕饰。例如:60年代西方建筑设计中出现的“粗野主义”惯用的手法之一,就是把混凝土构件最毛糙的表面肌理裸露在外,显示一种粗犷的美。我国明式家俱有的根本不涂漆,只在挺拔秀丽的结构中表现硬木天然的肌理美。

材质肌理给人审美感受的心理基础是人多次接触同一种材料时,由于视、听、触、嗅等不同感觉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联觉”。比如我们在接触用于装饰的天然大理石、花岗石材料,其表面质地的坚硬、冰凉、光滑的触摸感,搬动时的沉重感,使我们体验到一种坚定、庄重、冷漠、深沉的情感。同样别的装饰材料,如木材的质感肌理能给人以雅致、轻松、舒适的感受,呢绒纺织材料的质感能给人柔和、温暖和亲近感……因此我们说肌理形态形成美感的因素之一,即物质材料本身的质感所体现的各种表面形态,在视觉或触觉等感觉作用下,形成了符合人们审美追求风格的各种情感。

2.肌理形态的形式感

所谓肌理形态的形式感,就是指肌理形态里那种抽象的形式结构对审美主体所引起的感受,具体地说,是构成肌理形态的形式要素,如点、线、面、质地本身及其相互关系所形成的节奏、韵律、均衡、对称、对比等各种感受。而这种形式感的产生是由人们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积累各方面的感觉经验并凝聚各种记忆而成,因而人们从这些抽象的形态中感觉到某些肌理所特有的美。例如:当肌理纹样呈现匀称、均衡状态时会使人产生柔和舒适的情感。呈现疏密差异或形成强烈对比的状态时可能会使人产生热烈、紧张的情绪。肌理的粗糙,凹凸立体形态能给人带来触觉上的某种舒适或不舒适的感觉,有些肌理的不规则纹理形式能给人带来诸如动荡、不安、活跃、神秘、虚幻等形式美感

各种不同的肌理形式的表面,构成了不同的性格特征。在对这些肌理所特有的形式美的观照中,往往能在观赏者心中唤起一种力,一种动感,人们正是通过这种张力和运动的感受而感知其表面性,引发不同的审美情绪。

3.肌理形态的审美联想

审美联想是审美过程中的一种常见的心理现象,由某种形象回忆或联系到另外有关事物形象的思维活动,被称之为审美联想。肌理形态本身是无任何内容也无具体形象的,因而它的审美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通过对肌理表面的形式,如纹理、色彩、形状、触感等引发各种联想而形成的审美感受。

审美联想有具像联想和抽象联想两种。肌理的具像联想:比如我们在车窗外看到长满莲花的水池,这些莲花紧密地浮地水面上形成肌理形态,而这种肌理感受使得我们想起了地毯肌理形态与之相似,从而获得了类似的地毯肌理感受的审美联想。在抽象联想方面,例如在商品包装设计中运用类似男性皮肤纹理的肌理形态作为男性化妆品包装的装饰,使得人们看到、触摸到这类肌理时会联想到男性的粗犷、阳刚、豪爽等一系列男子性格特点,从中感受到男性气质的美感。

肌理形态在装饰中要形成美感,它必须符合装饰的设计风格,符合装饰对象的功能需求,符合审美主体的审美习惯、审美情感,符合审美的时代特征。

1.肌理形态必须与装饰设计的要求相统一

虽然肌理的形式美感具有相对独立的审美价值,但是在装饰设计中实际运用时,其形式美感的产生与装饰的环境、功能需求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例如通常在宾馆的门厅墙面、地面运用大理石、花岗岩等石材肌理美作装饰,但是如果在客房卧室内也使用此类材料肌理来装饰,此时原先在宾馆门厅的大理石的纹样所形成的富丽、庄重、高档的情感,在卧室内却变成了冰冷、沉重、压抑、生硬,缺乏人情味的感受。所以在不同功能要求的环境下,相同的肌理形态会产生完全不同的审美感受。

2.肌理形态必须与人的审美情感、审美习惯相统一。

人的审美观念是多种多样的,它随国家、地区、民族的不同而不同,因文化、年龄、性别的差别而产生差异。所以往往会产生这种现象:在这个国家的民族深受喜爱的事物,而在另一国家、地区则可能是禁忌的。有的人认为是美的形式而在另一些人看来却可能是丑的。年轻人喜欢的,老年人却不屑一顾。所以装饰设计中运用肌理形式时必须充分考虑审美主体的审美习惯,以及民族、文化等等因素。针对审美观念不同的特点,强调审美观念的共性以符合多数人的心理感受。

3.肌理形态必须符合时代特征。

作为审美主体的人其审美观念是有着流动变化的特征,有许多在当时认为是美的形式,过一段时期后由于又有了更新的形式替代,原先的装饰形式即失去了美感。社会是不断地发展的,科技也必将不断地创新,作为装饰因素的肌理形态必须符合这一时代发展的潮流,其形态的形式也将日新月异,因此装饰艺术肌理形态的美感与装饰设计风格变化一样,是要经常流动、变化的。

肌理形态本身由于种类的繁多,运用在装饰中所产生的美感也是多种多样的,这些不同形式的肌理适合于各种与之相统一的装饰环境、审美观念、时代特征。因而在装饰设计中把握好这一尺度是成功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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