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内涵及实践-解构柏拉图正义理论的逻辑内造论文

原型、内涵及实践
——解构柏拉图正义理论的逻辑内造

王志勇1,林立成2

(1.广西师范大学,广西桂林 541004;2.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浙江杭州 310008)

摘要: 从逻辑结构上看,可以将柏拉图正义理论分解为原型、内涵及实践三个相互衔接的内在环节。通过对传统神话资源的再利用,柏拉图确立起原型正义的支点,精灵与人在各自地位上的确定构造出一种绝对公正的和谐秩序。正义的内涵即在于对这一秩序的仿效,在外部维度上,它要求城邦在区分公民能力的基础上实行一种差异化统治结构;在内部维度上,它要求公民个人能够实现情感上的平衡安宁。为使正义理想得以实现,柏拉图设计了一套集培育与筛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体系,通过循序渐进的四个环节,正义之人与正义城邦的出现都成为可能。

关键词: 正义;原型;内涵;实践;柏拉图

1 问题的缘起:一种跨文本研究的可能

立足于当前研究的基础上,通过对早晚期柏拉图思想进行一种跨文本解读,该文试图使现有洞见更加融贯,认为柏拉图正义理论在逻辑构造上可以分为原型、内涵及实践三个内在环节,在讨论中该文也将这三者的关联深入到柏拉图正义理论中某些更为细微的方面。这样一种主张自然要求在澄清正义内涵的同时,也必须探明正义的前导性及下源性问题,而在具体的论证上则需要给予后两个问题至少等同于前一个问题的分量,不过这一尝试在正式展开前首先必须解决“可能性”问题,即对早晚期柏拉图思想进行一种全景式解读这一做法本身能否成立。

柏拉图早晚期作品中的内在关联为我们进行一种跨文本研究创造了可能。晚年柏拉图依旧没有完全放下对贤人政治的执念,在对法律制度做了一番详尽甚至略带冗长的论述后,猛然出现于《法律篇》卷末的夜间委员会将所有讨论重新拉回到人治的阴影中。《法律篇》的要义在于表明制度稳定足以确保政治稳定,不过从来没有一成不变的法,立法是一个不断完善且永无止境的过程,真正的困难在于谁有权去变更法律。夜间委员会是城邦精英的集萃,负责解释与实践美德,它能够准确认识制度将要确立的目标,只有它方能承担修改法律的重任。夜间委员会是法律与国家的守护者,它取得了凌驾于一切法律制度的崇高地位,它的出现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整个国家统治权的转移。最后问题便成了如何确保夜间委员会获得认知美德的能力,这一答案早已寓于柏拉图的早期作品《理想国》中,柏拉图整个思想的内在一致性与逻辑自洽性恰如列奥·施特劳斯(Leo Strauss,1899—1973)所言,“柏拉图将《法律篇》的制度逐步转变到《理想国》的制度。《法律篇》的终点也就是《理想国》的起点。”

2 神话叙事中的原型正义

柏拉图正义理论旨在宣扬一种和谐秩序,它又可以进一步区分为小字正义与大字正义两个维度,抛开二者的内在关系,理念论足以确定它们都不可能成为正义的原型。理念论划分了高阶理念世界与低阶经验世界,为理性方能认识到的永恒不变的原型只能存在于前一世界,经验世界的事物都是变动不居从而也是不真实的,两个世界的共通之处在于前者中的每一个元素都将在后者中投影出无数存在。不过从来在仿品之间都只有量的差异而不会有质的区别,无论经验世界的存在物再怎么模仿,都不可能达到原型的高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解释理想国也不是不朽的,而必然要经历政体退化的过程。要想寻找正义的原型,只能寄望于在更高层次上的探索。

这种编码器的特点是在转轴的任意位置都可读出一个固定的与位置相对应的数字码。一个编码器如果具有N位二进制分辨率,其码盘就一定要有N条码道,码道数量和分辨率成正比。因此,绝对式编码器的精度取决于码道的位数。图3中(a)是编码器主要结构的图示,(b)是二进制码和格雷码码盘的图示。

正义的原型存在于神话传说中,上溯到远古克洛诺斯时代的故事,提供了可以被称作真正政治制度的蓝本,足以成为当今每个国家的参照。克洛诺斯十分清楚与理性相比,人总是更容易为欲望所支配,在利益面前,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做到不为所动,当把统治的权力交到人类手中时,也就标志着真正幸福的远去。为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克洛诺斯让超人的、更具神性的精灵去统治人类,精灵身上不存在人类无法克服的固有缺陷,不会为情感所左右,它们要比人类高明得多,知道什么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对精灵而言,照管人类的利益十分容易,治理的最终结果是达致“绝对的公正,世界各族之间的幸福与和谐的状态”,这是当时的人们不必努力却能够过得非常幸福的主要原因。绝对公正的神话秩序提供了正义的原型,虽然神终归放手让人类自己去统治自己,但传说仍给人们留下相当重要的启迪:“我们应该千方百计模仿传说中克洛诺斯领导下的人民的生活方式,管理我们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协调我们的家庭和城市——顺从我们身上的哪怕是一丁点儿的神的因素”。于是留给人们的工作便只剩模仿,以个体差异性这一基本事实为前提,政治的关键在于找到并培养那些具备统治天赋的人,并让他们真正承担起治理的职责,如果能够做到这点,即便无法复归传说中的黄金时代,也能够在现实世界中构建原型正义的倒影。

理想国的核心主题之一就是寻找一个建立在稳固伦理基础上的政治秩序,要想达致这一目标并不轻松,但并非完全是一种空谈,所以柏拉图才会说理想国的实现虽然很难但还是有可能的。对柏拉图正义理论的研究无法回避理论转化的问题,必须回答正义如何能够成为可能,正义的实践也就构成了柏拉图正义理论内在构造的最后一个环节。

然而,在笔者看来,从我国现行法的相关规定和精神来看,对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概念的扩大解释似乎并无必要。换言之,将我国现行土地用途管制权的调整范围,严格限制在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层面上,而不包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等其他类型的土地用途之变更,应是廓清之一权力内涵的理性选择。具体理由如下:

在甄别个人能力的基础上为每个公民安排最适宜的职位,并且让其中最出类拔萃者——哲学王——承担统治的职能,这样一来正义便能得到实现,为此柏拉图设计了一套集培养与筛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教育体系。这套教育体系由四个紧密衔接的环节构成,只有在前一阶段表现优异的人才有资格接受下一阶段的教育:第一阶段,初级教育。接受初级教育的人的年龄最大不会超过十岁,在二十岁时结束受训,教育的主要内容为音乐、体育及手工技艺。初级教育无法导向理念世界,它的价值在于为后续阶段不停输送在精神与肉体上基本适格的学习者,从中已能看出分流的趋势,在这一环节被淘汰的人只能选择一门技艺并以生产者的身份在理想国中服务。第二阶段,中级教育。这一阶段的学习要持续十年,主要科目为数学、几何学、天文学。中级教育重在锤炼辅助者的品质,不同科目的共通之处在于训练受教者的理性思维,不过它们也不是纯理论的,而是有着极强的实践导向,与初级教育相比,每个科目都呈现出复杂的管理艺术,如柏拉图认为几何学事关安营扎寨、划分地段,学过几何学的军官与没学过的存在明显差别。第三阶段,高级教育。这一阶段的学习时间为五年,学习科目为辩证法。辩证法以问答的形式展开,提问者要求说明他的意义并使其付诸检验与反驳,回答者则不停界定由提问者提出的假定,进而引导并不断修正最初的观点,这一过程的反复推进将导向对善的本性的完美看法。辩证法的训练目的在于取得关于一切不言自明的前提的最后确认、全面认知与整个实在有关的知识。不仅如此,辩证法还可以应用于道德形式上,这些形式都或多或少体现了善的某些方面。第四阶段,社会实践。经历以上三个阶段的学习后,一个人已届中年,此时他已完全掌握治理国家的各种知识,然而仅具有理论知识是不行的,必须将那些完成了辩证法训练的人再送回社会,经过十五年的实践后,那时他们五十岁,也迎来了漫长学习的终点,通过考验并且在行动和学习各方面都是最优秀的人便有了成为统治者的资格,他们已经熟稔于“统治”这门技艺,此时可以安心将整个国家托付于他们。

3 同构论下的正义内涵

正义在本质上表征着一种和谐秩序,虽然在大字城邦正义与小字个人正义中的具体要求不尽相同,但在柏拉图的整个话语体系中,正义的这一根本属性一直都是连贯的,从来没有发生过改变。

大字正义与小字正义在性质上完全相同,各中差异仅表现为前者覆盖的范围更广。柏拉图混用两种正义的做法直接验证了这一主张的有效性:对于城邦至关重要的三种美德——智慧、勇敢、节制,其具体指向唯有结合小字正义方能加以确定。柏拉图在交叉往返于大小写正义的论证过程中完成了对正义的内涵界定,正义指向的是一种和谐秩序,它同时覆盖了个人正义与国家正义这双重面向——恰似硬币的两面,同构两种正义这一做法在逻辑上的正当性需要结合理念论与灵魂转向方能加以确认。区分两个世界的理念论不断释放出这样一种信号:人可以认识理念世界但却无法做到真正置身其中,不得不生活在现实世界里,这恰似人能够看到太阳却没有办法制造出一个太阳,所以纯粹的理想秩序只能够在言辞中存活。认识到这一点,率先脱离洞穴的人越是接近理念就越是不可能沉湎其中,当达致顶层的哲学王发现正义的原型首先是以克洛诺斯时代的大字正义呈现出来的时候,立即便会领悟到他们的剩余工作只是仿效。这种模仿要求他们当尽可能地在人世间再现神话秩序,这进一步涉及由哲学王去取代传说中精灵的地位,自觉承担起统治的职责,这虽然是两个有所不同的方面,但全都统一在哲学王的内心中,因此他们不再可能只关注个人内心的宁静,同时也要将同胞的福祉挂在心上,城邦利益就像灵魂利益一样出于自身,哲学王会主动下降到地面上、回归到城邦中,所以柏拉图才说:“我们建立这个国家的目标并不是某一个阶级的单独突出的幸福,而是为了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当然,为了这所谓的最大幸福,柏拉图到底牺牲了什么也是显而易见的,在理想国中,每个人自我决策的权利仅限于专业领域,一旦越过这个范围便被剥夺了选择的自由——甚至不被视作拥有做决定的能力——不得不服从上级的安排。虽然哲学王不止一个是复数的,但接受同样教育共享同一生活方式的他们也有着相似的思维模式——仿若流水线上的产品,因此从外部看,理想国是一个没有分歧、没有杂音的社会,从来只有一个权威、一种声音,或许其成员的生活是幸福的,但一定不会是自由的。

柏拉图设计的这套自低至高的训练体系,在培育了正义之人的同时也塑造出了正义的城邦,“这个精选过程也为国家提供结构,因为各人的才具将他带到该一才具所能带到的最高阶级后,他就留在这个阶级。将一个人升迁至超过他能力的阶段,对他、对整体俱无益处”,正义由此得以践行。在确定了各个阶层适格的人选后,国家的最重大任务即在于坚守这套体系,如此便可保证国家长治久安。这一训练体系不仅与理想国中的社会阶级相关联,还与柏拉图的知识四象相联系,下表1展示了它们彼此之间的对应关系。

从国家美德这一外部视角看,正义要求城邦当尽可能地去模仿神话中的治理模式,务必以个人能力为判断标准形成一种差异化统治结构,城邦要为每个人找到能最大限度发挥其才智的位置,并保证人人都能够在这一位置上真正做到安分守己,如果可以实现这一点,就可以说这个城邦是正义的。柏拉图对正义城邦的定位源于他深刻认识到纯粹个人能力的不足,这种不足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人是社会性动物,没有谁可以过着离群索居的生活,“在我看来,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其二,各人存在天赋上的差异,适宜从事的工作也是不同的,又由于“人性好像铸成的许多很小的钱币,它们不可能成功地模仿许多东西,也不可能做许多事情本身”,小额货币能够买到的东西是很有限的,最好是让一个人在最适合他的那门技艺上钻研而不是同时从事好几种手艺。劳动分工在理想国中被推演到了极致,建立在此基础上的城邦大致可以被划分为统治者、辅助者与生产者三个阶级,统治者代表了智慧,辅助者代表了勇敢,三个阶级对彼此地位的心照不宣代表了节制,同时具备了这三种美德的城邦便是正义的,而最大的非正义便是试图打破这种和谐局面,“现有的这三种人互相干涉相代替对于国家是有最大害处的。因此可以正确地把这称为最坏的事。”

4 复合功能体系下的正义实践

需要注意的是,原型正义所寄身的是经过柏拉图系统拣选后的神话。柏拉图十分清楚对于一个欠缺外部交流的小型封闭社会而言,时间总会在其中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经过漫长岁月洗礼还能流传下来的事物往往被证明是有效的、值得信赖的。或许古老生活经验能够在日复一日的实践中被反复验证,但几乎没人能够说清神话中的真实成分究竟有多少,不过内容上的真假并非问题的症结,关键在于到底要让人们相信什么。即便是谎言,当被重复一千零一遍时也有可能发挥真理的效用,通过打压潜在竞争对手,只让某些经过刻意拣选的传说存留下来,虽然难逃钳制思想的指责,但在反复的说教灌输中有可能内化为人们的真正信仰,进而影响行为选择。这样的结果正是柏拉图所乐见的,因此,无论是在《理想国》又或是《法律篇》中,他对诗人——当时主要的文化传播者——都抱持十分谨慎的态度,国家有必要进行文字审查,即便是类似《荷马史诗》这样的伟大作品也不得不接受被删改的命运,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民众在思想上的纯洁。

在经过改造后的神话中构建原型正义的支点,这与柏拉图当时面临的特殊伦理困境有关,他试图以理性的方式去对抗当时影响甚广的宿命论,否则任何有意义的政治理论构建都将成为虚妄。宿命论豁免了人类的责任,使整个社会陷入责任危机,它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人们为所欲为的放纵心态,原因在于结局早已写就,个人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根本无关痛痒,这同时意味着任何正义、伦理道德都是不可能的,“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无人需要正义与道德,也无人有理由要求自己或他人遵循伦理而过正义的生活,甚至连神也没理由向人提出这种要求。于是,人间的整个伦理世界都将会坍塌,实践领域的秩序都将会瓦解。”正是为抵制这种消极态度,柏拉图才会提出用理性神学去取代宿命论,打破“神能规定人间秩序”的传统观念,力图表明即便不借助神力,人类也能够实现正义秩序。

“blue moon”意为蓝色的月亮。“blue moon”其实是一种罕见的天文现象,指一个月内的第二次满月。“blue moon”的隐含意义是指不可能的事情或千载难逢的机会,而在汉语中并没有类似表达的颜色词。考虑到译入语读者的文化背景,为实现“语用等效”,使读者领会“blue moon”的正确意思,将其意译为“不可能的事、稀有的事”。

从个人美德这一内部视角看,小字正义要求个人能够有效平衡体内的三种情感——欲望、勇气、智慧。柏拉图认为理解或思想的能力、善于执行或富有勇气的能力、种种关于食欲或营养的能力是人身上存在着的三种最为主要的情感,前两种情感各有其对应的美德——智慧明辨与积极进取,但他拒不承认第三种属性也有其单独对应的美德,那只不过是一种共存于人类与其他低级生物身上的原始本能,只有在节制有度时才能充当理性的助手。与能够有效维持阶级均势的正义城邦相似,正义之人能够成功调节个人情感,“我们每一个人如果自身内的各种品质在自身内起各的作用,那他就也是正义的,即也是做他本分的事情的。”恰如正义城邦并不多见,正义之人永远都是少数,绝大多数人终生都难免为欲望所累。

表1 知识四象与训练体系的联系

由表1可知尽管受训程度有所不同,但理想国中的居民全都受过教育,这便暗示所有人都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但实际上总会有人因为身体或精神上的原因而没有办法接受训练,对于那些连生产者的职能都无法承担的人,柏拉图的处理方法简单粗暴毫无温情,“至于一般或其他人生下来先天有缺陷的孩子,他们将秘密地加以处理,有关情况谁都不清楚。”正义城邦远不止是建立在生产者的付出上,它还需要贡上祭品,在看到理想国伟大光辉正面的同时,必须意识到它也投下了长长的阴影。

最后,小编还是要提醒一下,食品药监总局给予贝因美爱加幼儿配方奶粉“0001号”的殊荣和肯定,再加上价格定位都在300元左右主流价格带,相信在高品质的保证下,以这个价位,未来母婴店选择贝因美爱加定能取得不错的销售成绩。

柏拉图循循善诱,极力主张正义的生活要优于非正义的生活,每个人都当努力将自己完善成一个正义的人。不过言语就像风,言辞本身并不足以赋予话语以权威性,在这背后,正义的实践其实是有着更为坚实的外在保障。但人毕竟不是神,权力交接上的错误使政体退化在所难免,这也从侧面印证了柏拉图的担忧——正义的沦丧源于统治阶级。

基于设计的零重力卫星伸杆水平展开测试装置进行了试验,当不使用光电开关而是利用滑车自行压下支撑组件时,支撑力的测量结果分别如图10和图11所示。补偿力的理论值为2.80N,理论补偿力允许区间为2.66N~2.94N(理论值的0.95%~1.05%)。实测伸杆支撑组件1的补偿力为2.81N;伸杆支撑组件2的补偿力为为2.77N;伸杆支撑组件3的补偿力为2.84N(注:第4个力传感器因伸杆展出长度有限而并未用到,其在图10中显示的力值无效)。实际补偿力位于理论补偿力允许区间,满足设计要求。

5 结语

从逻辑结构上看,柏拉图正义理论分为原型、内涵与实践三个部分,在原型正义的支撑下,柏拉图正义观内在的蕴含着对什么是善——也即什么是好生活——的确信,这一确信不仅关涉政治也与个人相联系,在善的框架下去理解正义,这确保了正义实践本就是善的,合乎正义的个人行为、城邦秩序因此也被纳入善的范畴下,于是单独关于合法性的论证成为多余。柏拉图的这种正义观在经过思想史上一系列的复杂变革后,在今天几近销声匿迹,现在极少从善的层面去理解正义,在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那里,正义已经被从德性、善中抽离出来,直接建立在先验的普遍理性上,相当一部分功利主义哲学家则转向经验生活以寻求正义的根源。正义越来越多的被视作人服从外部规范性要求,至于个人内在需要则很少被考虑,“对个人而言,正义主要是一种外在的对于行为的规范性要求;对国家而言,它是出于现实政治诉求的制度、法律和秩序”。这种转变与城邦政治的消亡密切相关,当个人被重新编组到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超城邦国家时,不同地区、不同信仰、不同种族间的人已很难就什么是善形成共识,这点在面临多元价值冲突的现代社会表现得更为突出(甚至在某种意义上,共识本身就被视作是无意义的,异见的存在反倒能推动整个社会的进步)。然而休谟问题已经斩断了从实然推导应然的可能,这就使得今人不得不反复思量什么是正义的基础、是否正义本身便值得追求、如何安排才能在个人与国家间形成正义的格局等,由是观之,即便历经两千多年,柏拉图的主张在今天仍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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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totype,Connotation and Practice——Deconstructing the Logic of Plato's Theory of Justice

WANG Zhiyong1 LIN Licheng2
(1.Guangxi Normal University,Guilin Guangxi,541004,China;2.Guanghua Law School,Zhejiang University,Hangzhou Zhejiang,310008,China)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ogical structure,Plato's theory of justice can be divided into three internal links:prototype,connotation and practice.Through the reuse of traditional mythological resources,Plato establishes the fulcrum of prototype justice,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elves and people in their respective positions constructs an absolutely just harmonious order.The connotation of justice lies in the imitation of this order.From the external dimension,it requires the city-state to implement a differentiated ruling structure on the basis of distinguishing citizens'abilities.On the internal dimension,it requires individual citizens to achieve emotional balance and tranquility.In order to make the ideal of justice come true,Plato designed a set of compound system integrating the function of cultivation and screening.

Key words: Justice;The prototype;Connotation;Practice;Plato

中图分类号: B502.23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6-5206(2019)02(a)-0015-04

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促进西南民族地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项目编号:14ZDC026),阶段性成果;系广西地方法治与地方治理研究中心课题:广西民族地区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研究(项目编号:GXDFFZ201702);广西教育厅2018年中青年教师基础能力提升项目课题: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广西民族地区社会治理创新研究(项目编号:2018KY0060)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 王志勇(1987,8-),男,山东莱西人,硕士,研究方向:法学理论,法社会学,思政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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