摒弃“实践-认识”的双重对立--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反思_形而上学论文

摒弃“实践-认识”的双重对立--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反思_形而上学论文

扬弃“实践—认识”的二元对置——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反思,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唯物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0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074(2001)03-0031-05

一、“实践—认识”二元对置质疑

把实践看成是不包括认识活动在内的改造活动,继而脱离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同一性而谈两者的斗争性,得出“实践决定认识”,“认识反作用于实践”的所谓“实践—认识”(实质上是“改造—认识”)的二元对置,并把它当成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的核心内容。这种传统的、狭隘的形而上学实践观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之本义。

1.实践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双向对象化的同一,相应地,它必然是改造活动与认识活动的同一。既然“改造”、“认识”和实践是同一个活动,那么无论是实践决定认识还是认识反作用于实践的提法,都只不过是“实践决定实践”或“实践反作用于实践”的无聊的语言游戏而已。既然实践与认识是一体化的,正如头和身体一体化于人一样,那么实践决定认识还是认识决定实践的提法,就如同“是头决定身体还是身体决定头”的提法一样,只能“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命题。”

2.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的。没有客体主体化的认识活动,主体客体化的改造活动只能是盲目的“实践”;反之,没有主体客体化的改造活动,客体主体化的认识活动就失去了来源、动力、目的和检验标准,只是一种思维的幻想或空洞的抽象。因此,实践只能是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双向对象化的同一。如果单向的认识活动不是实践,那么,同样是单向的改造活动怎么就成了双向对象化的实践呢?即使如此,脱离认识活动的“实践”活动与动物的活动又有什么区别?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批判性又体现在哪里?“全部社会生活本质上是实践的”这句话如何理解?

3.任何事物都是“自己运动、自己发展自己的”。因为,“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只能通过内因起作用”。认识也不例外。如果实践外在于认识,那么作为外因的实践是如何决定认识并成为认识发展的动力的呢?

4.如果实践不包括认识,它怎么能够将“主观和客观联起来加以对照、比较”,从而成为检验认识是否正确的唯一标准的呢?这里的“对照”、“比较”算不算认识?难道实践是个不证自明的阿基米德点吗?再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这句话本身就是一个认识,那么,这个“认识”又是什么检验的呢?

5.实践作为对象性关系的活动,不可能离开其关系而成为独立存在的本体。如果实践不包括认识,也就是说实践是可以脱离主体的,因为凡主体都是有意识、能思维的人,这不是自相矛盾吗?实践的自觉能动性(自为性、自由性、自主性、自创性等)不就成了无中生有的空穴来风吗?

6.真和善在同时空中并存是认识走向真理的前提条件。如果认识外在于实践,那么再“真”的认识也只能是黑格尔的所谓“不错”,它永远不能通达真理,这样的认识又有什么意义呢?

7.只有运用具体的历史的方法,我们才能回答诸如“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问题。实践和认识的关系也是这样。就“历史”的“一般”看,实践决定认识;就“具体”的“特殊”看,认识也决定实践。把实践与认识看成两个异在的东西而显而易见同一过程的两个方面,并得出所谓“实践决定认识”的结论难道不是只见实践的具体性而不见实践的历史性吗?难道不是形而上学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除此之外都是鬼话”的现代翻版吗?

8.把实践定义为改造世界的活动,即主体主动改造受动的客体,是传统的“单一主体论”或“单一中心论”,是典型的“主体—客体”思维方式的产物。由于它无视或忽视实践的“主体—主体”结构,不可避免地导致萨特的“美杜莎”情结。“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扩大,生产劳动和它的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也必然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一定要亲自动手;只要成为总体工人的一个器官,完成他们所需的某一种职能就足够了。”[1](P555)也就是说,在“许多个人的合作”即实践中,一部分人充当总体工人的思维器官,完成总体工人的“认识”职能;同时,另一部分人充当总体工人的肢体器官,完成总体工人的“改造”职能,通过“交往”所形成的主体际关系,在同时空中共同构成“类”实践的主体——总体工人或类主体,共同完成同一性的实践,共同体现类的本质力量。因而,脑力劳动者也是实践的主体。如果将认识外在于实践,那么,知识分子还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吗?实践的社会性又从何谈起呢?

二、实践是改造活动与认识活动“耦合”而成的“一”

“什么是实践?为什么要突出实践,或凸显实践的意义或深义何在?对于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以往的讨论并没有给出明晰的回答。这恰恰是制约实践唯物主义研究进展的症结之所在”[2]。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本真的实践观究竟是什么呢?

实践既不是认识世界的活动,也不是改造世界的活动,更不是“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前两者的机械相加),而是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通过“主体—主体”结构相互渗透、互相交织而成的同一或整体。只有当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是同一个活动而非两类(种)活动时的活动才是实践的;只有当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或“你就是我,我就是你”,具有相关性、有机性、共时空性和共生性时的活动才是实践的;只有当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同时构成实践这枚“硬币”的两个“面”而不是彼此分离时,它们才是真正意义上的实践。正像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只是生产商品的同一劳动过程的两个方面而非两次活动一样,人们改造世界和认识世界只是实践活动的两个方面而非两个独立自存的活动,它们是“一”,不是“二”,它们就是实践它自己,这是由实践的客观性和现实性所决定的,也是“实践是主体客体化与客体主体化双向对象化的同一”的哲学表征。

实践自始至终都是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同一(而不只是统一)。一方面,改造活动的过程就是认识活动的过程。改造活动的所有过程包括目标的选择、工具的取舍、计划的制定、方案的实施、过程的控制、结果的反馈等都同时是认识的认知理解性功能、评价选择性功能、建构预见性功能、意向引导性功能、规范概括性功能以及自我意识、自我调节性功能的展开和发挥过程。正如马克思所说:“人如果不同时在自己的头脑支配下使自己的肌肉活动起来,就不能对自然发生作用”。[3](P273)正因为如此,实践活动才与动物活动有了根本性的区别,“动物只是按照它们所属的那个物种的尺度和需要来进行塑造,而人则懂得按任何物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怎样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到对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美的规律来塑造”。[4](97-98)所以,从实践的“两个尺度”看,改造活动与认识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另一方面,认识活动的过程就是改造活动的过程。马克思说:“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5](P15)“正如自然机体中头和手组成一体一样,劳动过程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结合在一体了”[3];“伴随着手的发展,头脑也一步一步地发展起来”[6](P457);“实践生活不仅包括物质方面,而且包括人的理智活动和精神活动”[7](P542),“关于离开实践的思维是否具有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命题”[8](P16-18)。所以,“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8]。可见,认识的生成过程就是改造活动的过程。

正是实践的同一性即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同一性决定了实践的另一种形式——交往的产生。原始状态中,实践的结构只是简单的“主体—客体”结构,单个主体仅凭自身就可以将认识和改造活动合二为一,即同一性的实践,因而具有“原始的全面性和丰富性”。随着实践规模的进一步扩大,社会分工由此产生,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成了两类各自独立的单向对象活动,如前所说,它们都脱离了实践的同一性之“一”,都不是哲学意义上的实践。由此,人失去了自我塑造、自我确证的方式——实践,变成了“单向度的人”。为克服这种异化状态,重新进行自我塑造与自我确证即实践,使一分为二的两类活动再合二为一,“一般地人同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同其它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4]。这种关系表现为“许多个人的合作”。这里的“合作”即交往,这个“交往”表现为实践的“主体—主体”结构,交往的过程就是同一性的实践过程。这个过程可描述为:在同一时空中,认识活动者通过相互间的精神交往,深化了认识活动的“认识”;改造活动者通过相互间的物质交往,加快了改造活动的“改造”;两类活动者又通过彼此间物质与精神的相互交往,加速了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同一”,即实践的总体进程(当然,必须强调的是,以上的“交往”具有“场依存性”,它不是三次交往,而是一次交往,否则就不符合实践的同一性的要求)。可见,正是实践的同一性,即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同一性决定了交往的产生。

总之,单向的认识活动或改造活动只是一个知识论问题或具体科学的问题,它们都不是同一性的实践。因为它们都脱离了实践的同一性之“一”,正如黑格尔所说:“肉体上的各个器官肢体之间之所以是它们那样,只是由于它们的统一性,并由于它们和统一性有联系。譬如一只手,如果从身体上割下来,按照名称虽然可叫做手,但按实质来说,已不是手了”[9](P216)。列宁也曾指出:“如果从事实(指实践——引者注)的整体上,从它们(指改造活动与认识活动——引者注)的联系中去掌握事实,那么事实不仅是‘顽强的东西’,而且是绝对确凿的证据。如果不是从整体上,不是从联系中去掌握事实,如果事实是零碎的或随意挑出来的,那么它们就只能是一种儿戏,或者连儿戏也不如”[10](P364)。因此,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实践分离的认识活动或改造活动或“认识”加“改造”的活动,对实践来说也是无。正是在这层意义上,马克思说:“不仅在客体方面,而且在主体(包括认识活动的主体——引者注)方面,都是生产所生产的”,“生产不仅为主体生产对象,为对象生产主体”[11](P95)。“变革客体的物质活动与认识活动问题统一于同一过程(实践——引者注)的”[12](P161)。改造活动与认识活动只有通过“主体——主体”结构相互“耦合”、合二为一的时候,才是哲学意义上的实践,这样的活动才是真、善、美的活动,这样的实践才是有力的、可靠的,才能成为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才是全部马克思主义哲学(而不只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首要的、基本的观点。

三、扬弃“实践—认识”二元对置的理论意义

从“实践—认识”即“改造—认识”二元对置的思维范式出发,夸大一极而贬低另一极,这种形而上学实践观是导致实践唯物主义各派各自局限性[13]的共同的症结。实践认识论夸大了改造活动物质性的、自在的一面,强调了实践的客观性、现实性和感性,却忽视了认识活动精神性的、自为的一面,贬低了实践的主观性、能动性和超越性。与实践认识论正好相反,实践本体论夸大了认识活动精神性的、自为的一面,强调了实践的主观性和超越性,却忽视了改造活动物质性的、自在的一面,贬低了实践的客观性和现实性。实践二元论把实践看成是认识活动加改造活动的所谓“总体性”活动或“人类总体性存在方式”。交往实践观可分为两派,一派的观点和实践认识论相似,认为交往是以物质为中介的客体的物质变换,“主体际性”成因于“人们物质生产和生存需要的一致性”[14];另一派的观点和实践本体论相似,认为交往是一种“主观际”精神(认知、意义、情感等)的变换,“主体际性”成因于“人们对沟通、理解等精神渴求的一致性”[14]。总之,以上实践唯物主义各派都误解了实践的同一性之“一”的辩证含义,都消解了实践的完整性和全面性,都割裂了实践与人类根本存在困境及其终极关怀的联系,都没有彻底领会“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8]。实践是实践唯物主义哲学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对于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具有“视野”和“立场”的本体论意义。因此,扬弃“实践—认识”即“改造—认识”的二元对置、“拒斥形而上学”、彰显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实践观,对于克服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各派的对立以及各自的局限性有重要意义。

1.它有利于克服实践认识论、实践本体论以及实践二元论的错误实践观,恢复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实践观。从“改造—认识”二元对置的思维范式出发,夸大一极而贬低另一极,必然破坏实践的同一性即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相关性和有机性,使实践丧失“视野”和“立场”的本体论意义,使实践唯物主义哲学变成“解释世界”的具体科学。这种知识论取向和科学主义性质的实践唯物主义是不可能在多大程度上指导人们“改变世界”的,是不可能在根本上超越旧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外在对立的,也是马克思历来所反对的。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马克思批判旧唯物主义对实践“只是从客体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当成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即把实践理解为不包括认识活动在内的纯粹的改造活动,如“利己主义的吃喝自然”或“卑污的犹太人活动”;同时也批判唯心主义“同唯物主义相反”,“抽象地”“发展了能动的方面”,“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8],即把实践看成是脱离人的改造活动的绝对的理性(认识活动)自由,如费希特的“自我设定自我”、“自我设定非我”等等。改造活动确证人的自然性,认识活动确证人的精神性,而作为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相同一的实践则是在扬弃前二者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人的最高活动层面,它克服了自然性与精神性的二元对立,在自然性中确证人的精神性,在精神性中确证人的自然性,在自然性与精神性的内在同一中确证人的人性。因此,只有强调实践的同一性而不只是它的斗争性,才能消灭派生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才能历史地扬弃它们理论的对立,才能理解列宁关于实践中“观念的东西转化为实在的东西”,实在的东西转化为观念的东西,“这个思想是很深刻的”论断[15](P117),才能理解毛泽东关于“物质能够变成精神,精神也能够变成物质”这个著名的哲学命题;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实践唯物主义哲学获得实践的“立场”和“视野”的本体论意蕴,克服各种实践观各自的片面性,消除实践唯物主义研究中的“泛化”和“杂乱”,把实践唯物主义真正贯彻到底。

2.它有助于建立实践与人类根本存在困境及其终其关怀的联系,使形而上学抽象的“实践”发生“现象学还原”,即还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同一性实践观。从形而上学的知性思维方式出发,把本来是“改造”与“认识”有机同一的实践“拆零”成抽象对立的僵死规定,非此即彼地把实践的客观性与主观性、物质性与精神性、自在性与自为性等矛盾性质割裂开来而走向两个极端,必然导致实践活动的异化从而导致人的自我异化。如果执著于实践的“改造”方面,无视人的超自然性和理性,使人堕落成“跟着感觉走”的“行尸走肉”,使人生堕落成为与动物无异的“宠物人生”,必然导致“客观自然主义”或“自然功利主义”;反之,如果执著于实践的“认识”方面,不能完整领会经验与超验、自然性与超自然性的辩证关系,使人成为无所不知的上帝或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使人生成为由某种“虚假的崇高”所统治的抽象人生,必然导致“人类中心主义”或“技术理性主义”。这两种极端的实践观尽管在理论上相互反对,然而在实践上却共同导致对自然的无限攫取而带来的人与自然关系的危机。实际上,立足“形而上学”难以得出同一性的实践观;反之,立足同一性的实践观却可以使形而上学发生“现象学还原”。模仿马克思的话说就是:形而上学的“改造”是抽象化了的脱离人的自然;“认识”是抽象化了的脱离自然的精神;“绝对精神”则不过是抽象化了的以上两个因素的统一,即人的自我生成,自我塑造的活动方式——同一性的实践,因此,与其说形而上学是同一性的实践观的根据,不如说同一性的实践观是形而上学的根据。只有以马克思主义的同一性实践观来克服这里的“形而上学”,明白真理不存在于任何一个极端,而存在于两极间充满张力的动态融合与否定性的统一之中,明白作为人类存在方式的实践是受动与能动、限制与超越、自在与自为、物质与精神的同一,我们才能建立一个平等的、和谐的、理性的、秩序的人类生存环境,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人也才能真正成为完整的、全面的、丰富的、健全的人。

3.它有助于弄清交往实践观的某些争论不休而又悬而未决的问题,为丰富并完善交往实践理论扫平道路。什么是交往、“主体际性”如何可能等一直是交往实践观的基础性、根本性难题。这些难题都是在同一性的实践过程中出现的,因而它们的答案只能到同一性的实践过程中去寻找。如前所说,交往就是合作,它不只是物质层面上的合作,也不只是精神层面上的合作,还包括物质层面与精神层面相互间的合作;“主体际性”的成因不是中介客体的一致性,不是物质需要的一致性,不是精神渴求的一致性,而是实践的同一性即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的一致性;正是实践的同一性弥合了“主体际”差异的鸿沟,也造就了“类主体”,使“美杜莎”现象的克服成为可能。打个比方说,人体是由各个不同器官组成的,尽管各器官间的差异很大,但共同的求生欲望消除了它们之间的分歧,大脑不再以心脏等器官的主宰而自傲,心脏等器官也不再以“反作用”于大脑而自居,它们相互依存、相互协调,通过血管及神经系统,共同有机地构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体。在此,“大脑”好比“美杜莎”,“心脏等器官”好比不同的个体主体,“血管及神经系统”好比“交往”,“共同的求生愿望”好比人的自我确证欲望,“相互依存、相互协调”好比实践的同一性,人体好比“类主体”,它们的关系就是“主体际性”或“交互主体性”。在这种平等协作的“类”实践中,“每一个都在自己和他人的活动中感受到自己人的存在,每一个都是其它人与类之间的媒介,是对其它人的本质的补充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因而在每个人的生命表现中都直接创造了他人的生命表现,同时也直接证实和实现了自己的真正本质——他人的本质或社会的本质”[16]。由此可见,交往就是合作,它与实践并不是互动关系,既不是实践决定交往,也不是交往决定实践,交往就是实践本身;“主体际性”的成因不是中介客体的一致性,不是“客观际”的物质或“主观际”的精神,也就是说,不是以“主体—客体—主体”结构来实现的,而是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相同一的实践过程本身。在根本上说,人的自我生成、自我塑造、自我确证必须要实践,要实践就必须要使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相同一,要使相互分离的认识活动与改造活动相同一就必须要交往,要交往就必然要在主体与主体之间建立起平等的“主体际”关系,这个“主体际”关系就是“主体际性”,表现为实践的“主体—主体”结构。因此,出自于实践过程中的“交往”、“主体际性”等问题最终还必须回到同一性的实践过程中来研究和解决。唯其如此,才能克服传统的“主体—客体”的思维范式,扬弃“主体—客体—主体”的三极框架而代之以“主体—主体”结构,从而为丰富并完善交往实践理论扫平道路。

收稿日期:200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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