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媒体正义之剑--电视剧犯罪研讨会综述_电视剧论文

影像媒体正义之剑--电视剧犯罪研讨会综述_电视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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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电视剧创作越来越贴近社会现实生活,荧屏上出现了一批具有思想性、现实性与观赏性的“犯罪题材电视剧”。所谓“犯罪题材电视剧”是指包括刑侦、破案、反腐倡廉在内的一系列涉及犯罪题材的电视剧的总称。在这些电视剧当中,犯罪与反犯罪成为一种突出的叙事主题,并涉及到诸多观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进而受到观众的青睐与各界的注意。为了增强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之间的横向联系,扩展艺术批评对现实创作的积极影响,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研究所于2003年12月5日在北京召开了“犯罪题材电视剧学术讨论会。”会议邀请了在京的电视创作界与理论批评界的诸多艺术家和专家学者,就中国刑事犯罪题材电视剧的历史发展、美学风格、叙事方式、市场策略、人物塑造以及与国外同类题材电影电视剧的比较等问题进行深入、热烈的研讨。

主题:犯罪与反犯罪

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所所长、研究员章柏青指出:在犯罪题材电视剧创作蓬勃兴起的时候,出现了许多艺术创作和思想导向方面的问题。为了从理论上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对其中的问题展开公正的、公开的艺术批评。无论是对促进电视剧艺术创作的繁荣发展,还是对于充分发挥电视理论批评的职能,都具有毋庸置疑的积极意义。中国艺术研究院影视所副所长、研究员贾磊磊指出:由于近些年来在电视剧的创作作品中,无论是现实题材还是改革题材,无论是都市题材还是农村题材,无论是公安、还是司法乃至于检察,在不同的领域和不同的题材范围内,都普遍出现一种过去未曾出现过犯罪与反犯罪的叙事主题。这两个主题的相互交织和冲突已经成为中国电视剧创作现状中一个极为普遍而又非常重要的现象。如果我们还是仅仅沿用过去那种题材分类、行业划分的方式来讨论这种现象,也许并不能够真正地概括出这种现象的普遍意义及其产生的诸种原因。另外,在世界电影电视艺术的领域中,通常都是以恐怖、灾难、惊险、警匪来划分不同的作品类型,所以,与会者以犯罪与反犯罪这样一个标题作为讨论的范围,至于是否能够把它作为一种历史概念和美学概念来确认,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缘起:现实境遇 历史传统 海外影响

犯罪题材电视剧的相继出现,它的社会背景是现实生活的急遽变化。各种社会活动与经济活动之间的关联越来越密切,人们的现实境遇在面对诸种诱惑的时候,传统的法制观念与道德体系在各种利益的冲击下产生错乱,导致了社会犯罪率居高不下,为电视剧的创作提供了现实的依据。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认为: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过去没有的双重人格,包括家庭的瓦解,人们内心的焦虑,安全感的缺失。所有这些导致了娱乐奇观变成电视剧的文化想象。由于投资的多元化又决定了想象的多元化的可行性。制造消费成为生存的理由,成为一种社会利益。电视剧所出现的许多问题不是由某种调控能力能够完全控制。特别是存在着执法者犯法,掌权者违权的现象,在大众心理形成愤懑与不满情绪。作为一种能够及时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的艺术形式,电视剧为宣泄大众的这种心理提供了一个合理的出口。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刘扬体认为:电视观众不只是看故事、看悬念、看刺激,而是希望通过电视剧来提升整个社会的法制意识,促进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张颐武提出:社会转型时期,许多价值体系相互穿插,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错,特别是日常生活价值观与理想价值观发生错位。中国现在越来越多的事情需要个人负责,中产阶级的利益要变成一种社会要求。电视剧对价值的错乱与秩序的失衡具有一种弥合作用。现在兴起的刑侦破案题材的电视剧,是对晚清公案小说与谴责小说的延续,回到了一种曾经被压抑的文学传统。适合了中国的中等收入者的普遍心理,这种心理的典型特征就是对心理安全感的获得。使以现实生活为主要表现题材的电视剧中出现了大量的以犯罪与反犯罪为叙事主题的作品。北京广播学院教授张凤铸指出:这类作品已经达到整个电视剧播出总量的30%左右。从而形成了当代电视剧创作中不能忽视的重要现象。中国刑事犯罪题材的电视剧创作受到海外同类影视作品的诸多影响,比如说《福尔摩斯探案集》、《尼罗河的惨案》、《神探亨特》、《德里克警长》等等。

特征:映现历史记忆 凸显时代症候

改革开放初期,法制题材的电视剧在创作中曾经领先。《寻找回来的世界》、《便衣警察》已经成为一个时代观众的历史记忆。近些年来出现了一批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和艺术价值的电视剧。如《苍天在上》、《大法官》、《玉观音》、《重案六组》、《绝对控制》等等。(其中电视剧《天网》是诸多犯罪题材的作品中没有法律问题的作品)。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童道明指出:《无悔追踪》表现了作者具有真实的社会体验用现实主义的方式再现了中国的社会生活和精神状态,它超越了作品所表述的那个时代,不仅仅是因为它是一部某种题材的电视剧,而是因为它把真实的社会生活和历史境遇重现在观众的面前,进而重新唤起了人们对那个历史时代的真切体验。贾磊磊提出:现在“刑事犯罪题材电视剧”已经不再把创作的视点局限在完全好人好事与真人真事的层面上。出现了像《黑洞》、《永不瞑目》、《重案六组》、《绝对控制》这些作品,都开始逐渐摆脱对真实案件的依赖,表现出了电视剧的生成日趋多元化的历史情景,显示出中国电视剧创作的一种新的历史面貌及与社会现实之间产生的一种新的时代症候。与海外同类题材的作品相比,中国“犯罪题材电视剧”,无论是作为一种商业化的娱乐方式,还是作为一种大众性的艺术形式,在解决自身叙事的流畅性与观赏性的同时,越来越呈现出本土化的语言策略与美学风格。李准指出:犯罪题材电视剧创作还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比如说关于有罪推定还是无罪推定,对死刑犯的人性关怀、法律是否要对弱者的倾斜等。

问题:为了娱乐牺牲真实 为了商业放弃真实 为了市场忽略真实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张庆善认为:中国刑事犯罪题材的电视剧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一个艺术创作的真实性问题。有许多是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真实事件,被拍成电视剧之后反而觉得虚假。说明电视剧创作在单纯地追求观赏性的时候反而丧失了艺术最为可贵的真实品格,同时也丧失了它的观赏性。观众对于艺术的基本需求并不在于单向地满足他们虚幻的审美欲望,而是在于满足他们对建立在现实生活真实基础上的艺术真实的渴望。北京广播学院教授曾庆瑞认为:真实是文学艺术的最高原则。从古至今的艺术批评始终没有放弃真实的标准。现在有些作品为了娱乐而牺牲真实,为了商业而放弃真实,为了市场去杜撰故事。张凤铸提出:电视剧在表现暴力的场面时不注重对血腥、残酷镜头的消解,反而以一种纪实的手法渲染、强化了暴力。在中国电视节目没有任何时段控制和分级播放的前提下,容易对观众造成不良的心理影响。刘扬体认为:面对许多不属于艺术创作的问题,阻拦创作的正常展开。创作人员表现出一种尴尬状态。创作者的苦衷是: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才能完成美好的愿望,怎么样才能创作出不违背社会良知的作品。

强调:正义与反动不能错乱 光明与黑暗不能抹杀 善良与邪恶不能混淆

重大革命历史题材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准认为:在犯罪题材电视剧的创作过程当中,作品结构比例失调。表现具体的犯罪过程多,而对表现反犯罪的过程表现得少,对犯罪案件本身描写多,而对于反犯罪的侦探过程表现的少,个别作品还有美化罪犯贬低警务、司法人员的倾向。在着意表现黑暗势力的犯罪过程中有猎奇心理,甚至暴露刑警的侦察手段。在犯罪题材的电视剧中特别突出的是描写犯罪的心理多,表现刑警的心理少。目前创作中出现了许多雷同化套路的倾向,即便是在不同的题材中表现犯罪与反犯罪的叙事情节也有许多相类似和雷同的地方。刘扬体认为:不能把犯罪题材这类电视剧作为单纯的娱乐作品来处理,要考虑到中国的文化土壤,观众的接受心理。不要违背艺术真实,不要忘记艺术的审美功能,尤其是不要把违法当娱乐!《当代电视》主编王啸文主张:无论是什么题材的电视剧依然要强调它的思想导向和舆论导向,要坚持正面宣传真、善、美,贬黜假、恶、丑。不能一味的迎合市场,一味的迎合观众,一味的追求观赏性和商业性。北京电影学院教授黄式宪认为:不能把表现犯罪与反犯罪仅仅停留在故事层面。创作的视点应当进入文化领域。惊、险、奇只是犯罪题材的外观。我们征服市场的目的是什么?要对法制建设有推进,审美意义要有启示。在向市场倾斜的时候不能完全不要作品的深度模式。

状态:生产体制行业化 艺术创作模式化 刑事犯罪政治化

中国的犯罪题材电视剧创作,无论是司法、刑侦、检察、安全题材的电视剧创作,都必须得到有关方面行政支持。否则就很难实现其真正的艺术理想。所以,犯罪题材的电视剧在中国具有很强的行业特点。著名编剧陆天明强调:中国的电视剧创作是在体制内完成的。它与西方那种私人电视台制作与播出的电视剧具有根本的区别。从电视剧创作的方式上看,艺术家的创作个性不能完全按照文学的方式来进行写作,艺术家的话语权在电视剧的生产体制下不能够完整实现,剧作家也不能像文学家那样完全进行个性化写作。在中国刑事犯罪题材的电视剧中,出现了一批以纪实风格为宗旨的作品。即以真人的犯罪事实为题材的作品。这种作品虽然具有较高的纪实性和观赏性,但是在具体的创作过程当中往往容易出现正与邪、善与恶之间的价值错位。著名编剧史健全认为:这类作品由于对真实事件的过度依赖,反而把更多的叙事重点倾斜在罪犯的犯罪事实,而对罪犯的震慑与征服往往是在全剧的终结才能够实现,而在整部作品的叙事过程当中罪犯的犯罪事实则成为构成整个作品的一个中心情节。所以,有时会给人造成一种正不压邪的心理印象。清华大学教授尹鸿指出:过去中国电影中的犯罪是把刑事犯罪变成阶级斗争、政治斗争,犯罪对社会结构具有颠覆性;现在电视剧是把刑事犯罪政治化,政治犯罪刑事化。犯罪的主体是秩序的控制者、执行者,往往又是权力的拥有者。这种叙事方式反映了合理分配社会资源的渴望。在电视剧中外来者与本地人之间所展开的斗争,包含不仅是一个法制问题,而是一个资源的分配问题。如果电视剧中的罪犯都是控制社会权力的人物,观众就会对主流的体制产生怀疑。张凤铸提出:中国犯罪题材电视剧的模式化主要表现在案情 + 人情 + 险情 + 豪情。

建议:开阔创作视野 公开审查制度 明确运作规则

就艺术创作本身来说,中国犯罪题材电视剧创作亟待突破。这种突破并不是涉案人员的职务越来越高,罪犯的行政级别越来越高,而是创作者的思路应当越来越宽,表现生活的视野应当越来越深,艺术的真实性有待加强。张凤铸提出:犯罪题材电视剧应当具有特殊的形式美。关于如何创作出无愧于这个伟大时代的电视剧,李准提出:依然要坚持深入生活,又要高于生活;坚持唯物史观,开阔创作视野,努力揭示人性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揭示犯罪复杂的心理因素及其社会根源,克服重情节、轻人物的创作倾向。著名编剧魏人主张:应该公开电视剧的审查制度,特别是对于涉案题材,要有明确的审查条例。在市场层面上应当按照商业规则进行运作,而不能按照个人规则运作。与会者普遍认为:如何在现有的体制内实现艺术创作的个性发展和观众普遍认可的审美趣味相结合,如何使电视剧的创作不突破现有的审查制度和制作体制同时又能够满足广大观众的观赏需求,如何在保持电视剧真实甚至纪实的美学风格的前提下恪守艺术的价值尺度、保证作品的正确思想导向,是未来犯罪题材电视剧创作成功与否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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