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生资助工作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对接融合论文_陈雪玲 李庆文

贫困生资助工作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对接融合论文_陈雪玲 李庆文

陈雪玲 李庆文

(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广西 南宁 530007)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以及财政实力的接续增强,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对高职院校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在不断加大,在资助模式上也不断完善与创新,使以前影响贫困生入读高职院校的最主要的生活困难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从而使他们的成长问题成为制约其成才与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此,高职院校要将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有机对接与融合,有效实现资助育人功能。

关键词:贫困生资助;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

上世纪九十年代,中国高等教育对收费制度进行了市场化的改革,其核心就是由单一的政府资助改为政府、个人共同承担。收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星效果,不仅有效缓解了高校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的困境,而且刺激了消费以及拉动了需求,这一改革对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种种原因,也出现了其他一些问题,比如我国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简称贫困生)问题就比较严重。由于高职院校的学费比普通高校高出不少,同时高职院校的学生更多的来自农村及城市的工薪阶层,使得这个问题显得更为严峻。由此可见,对高职院校的贫困生资助工作进行研究,探讨贫困生资助工作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如何进行对接融合,显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高职院校贫困生现行资助项目概况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针对贫困生的资助项目主要有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社会奖学金、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

一是国家助学金。为了使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能顺利进入高等职业院校接受教育,国家和地方财政共同拨款形成国家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以帮助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无法顺利完成学业,国家助学金重点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根据资助对象的贫困程度一般分为三档,分别为特别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每档助学金额有一定区别。

二是国家励志奖学金。从资金来源看,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国家助学金一样,也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设立的。国家设立励志奖学金的目的是鼓励高等职业学校的贫困生不为贫困所困扰,能够乐观向上、积极进取、刻苦学习,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取得全面发展。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国家助学金一样,每学年评选一次。

三是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是专门为家庭困难的学生设立的,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同时还具有教育行政部门、银行与高校多方共同操作的特点,银行还可以得到国家财政和学校同时给予的一定风险补偿金。与其他资助项目相比,助学贷款没有名额限制,符合条件的都可以申请,而且获批的比例较高,获得资助的金额也相对较多。

四是勤工助学。随着国家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素质教育的在高职院校的全面铺开,勤工助学已经发展成为高职学生实践活动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它不仅在帮助高职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学生实现及时而又满意地就业或更好地创新创业打下坚实基础和铺设良好条件。勤工助学是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身的劳动取得报酬的一项实践活动,一方面极大地缓解了贫困生的经济问题,另一方面也使学生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一些技能,因此是一项极其有意义的工作,是高职学生资助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是学费减免。对于高职院校中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力支付学费的学生,为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贫穷而失学,学校可以根据相关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由于涉及因素较多,高职院校可以根据相关政策,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减免政策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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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这些项目,还有学校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等一些项目,这些项目都是高职院校利用自有的资金,或者通过接受个人捐赠以及社会捐助等途径建立起来的。学校奖学金、特殊困难补助是高职院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以及学校和学生发展需要而设立的项目,都属于高职院校资助政策辅助性措施的范畴。

二、贫困生资助工作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对接融合的策略与途径

作为高职院校,要确立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机制,建立符合高职院校学生实际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优化资助模式,提高资助效率和效果,让每一贫困生都能享受到国家资助政策的实惠,更为重要的是让其在享受经济实惠的同时,将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有机结合,最终实现资助育人功能。贫困生资助工作与高职教育人才培养对接融合可以采取以下策略与途径。

一是加强资助工作的育人理念,提升资助工作精细化水平。以往的高职贫困生资助工作,更多关注的是经济层面和群体效果,没有把握贫困生的个性化需求,无法顾及贫困生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要认真了解和把握贫困生的个体情况,努力提高工作精细化水平,要根据每一位贫困生的经济状况、心理状况,提供与其实际需要相适应的资助方式,从而提高资助工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以产生更好的效果。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资助工作科学化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首先应通过调整学校资助工作机构职能,根据实际情况修订资助机构相关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资助工作、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培养工作的联动协调机制,减少各自为政带来的种种障碍,推动实现各项工作环节的高效对接;其次应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人才培养质量公平”目标下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资助制度体系,可为资助工作科学化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为实现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融通打下基础。

三是推进受助学生公益社团化管理,建立资助与人才培养相结合的工作路径。为了推动资助方式由单一资助向集约资助方式转变,使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有效对接,采取受助学生公益社团化管理是行之有效的一种方式。首先,温馨的社团氛围有利于社团成员形成良好的沟通环境,使受助学生迅速适应新环境以及快速融入到高校校园生活之中,形成与其他同学以及社会的良性互动;其次,针对贫困生的心理特点,受助学生公益社团可以经常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感恩教育活动,培育学生的感恩意识;再次,受助学生公益社团要充分利用好第二课堂,积极开展以树立和强化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为目的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培养他们责任意思的同时,也帮助他们拓展视野以及培养他们的综合素质,实现资助工作与人才培养的有机融合。

四是加强诚信励志教育,大力发挥资助育人功能。为了充分发挥贫困生资助在育人方面的积极作用,应该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以德育实现资助育人功能。高职院校必须高度重视学生的诚信教育,把诚信意识的培养贯穿于课堂教学、校园文化活动乃至日常生活等方方面面,使学生能诚信获助、诚信申贷以及诚信还贷,做一个诚信的社会人。

五是多途径完善勤工助学机制,促进勤工助学与人才培养相结合。一直以来,我国高职院校在勤工助学方面,更多的是将学校内部的一些工作安排给贫困生进行勤工助学,忽视了勤工助学向校外的拓展与延伸。高职院校要根据社会上不同的行业、企业的人才需求情况,将勤工助学与校企合作有机结合,建立校企之间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或者专门为企业订单培养人才,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触社会,进入专业对口的部门或岗位进行勤工助学,这样贫困生不仅能通过提供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增加对社会的认可度,而且还能提高自己的专业技能和应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为学生在毕业后到资助单位工作提供更大的可能性,使勤工助学发挥更大的效用。

参考文献:

[1] 俞圆.高职院校助学贷款工作中学生诚信缺失的成因与对策[J].宁波教育学院学报,2010,(6) .

[2] 李庆文.高职学生就业能力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职教论坛,2012,(10).

[3] 刘云光.和谐社会视阈下的社会归属感[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 5).

[4] 张洪武.非营利组织利益相关者责任治理研究[J].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08,(1).

[5] 梁军,何丽萍,岑郁.公平诉求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完善[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0,( 8).

基金项目:本文系广西教育厅2015年课题《基于全面发展理念完善高职院校学生资助体系的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陈雪玲,女,广西贵港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讲师;

李庆文,男,广西北流人,广西国际商务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论文作者:陈雪玲 李庆文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7年10月上

论文发表时间:2018/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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