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抑制效应及解决途径_银行论文

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抑制效应与化解途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不良资产论文,抑制论文,效应论文,途径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现状

有关我国银行不良资产,目前国内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权威性的统计资料。本文中,银行不良资产是指处于非良好状态经营的,不能及时给银行带来正常利息收入甚至难以收回本金的银行资产,主要为不良贷款,包括逾期、呆滞和呆账贷款及其利息。按此定义,我国银行存在着大量的不良资产,主要表现为沉淀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贷款,其规模已非常之大,且增速也难见减缓,如表1所示。

表1 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情况 单位:亿元

年份

 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不良资产 7280 12000 15157 19849 24000 18000 17656 19800

资料来源:1995~1996年的数据来源于张杰,1998.p363;1997~1998年的数据来源1999年的数据来源于高洪星、杨大勇,2000;1999年的数据来源于朱民、黄金老,1999,p11;2000~2002年数据根据央行相关公告推算得到。

根据公开披露的信息,目前四大国有银行与2000年前世界前20家大银行(不包括中国的银行和未提供数据的银行)3.27%的平均不良资产率相去甚远(钟伟等,2003)。就国际银行业的水平而言,北美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最低,平均只有0.96%,欧洲银行其次,日本银行是其中最高的,为5.99%。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都在两位数以上(表2)。

表2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比率 单位:%

农业银行 中国银行

工商银行

建设银行

四级分类法

24.12

25.7014.92

 35.06

五级分类法

27.51

29.8019.35

 42.12

差异水平

  3.39

4.10 4.43

  7.06

资料来源:法国里昂证券:Banking in China,2002,September

绝对值如此巨大且不断增长的不良资产将影响银行功能的正常发挥,威胁到整个金融体系的安全,对我国银行业稳定经营构成严重挑战;且可能通过银行和企业放大作用于整个国民经济而破坏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尤其是随着入世的深入,金融业即将全面开放,各种风险将进一步加大。在此背景下,对巨额银行不良资产将对宏观经济的潜在冲击影响便成为研究的热点,但实际上,银行不良资产还会产生较大的金融抑制效应,这一点往往被忽视。

二、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抑制效应分析

根据麦金农与爱德华·肖对金融抑制的论述,发展中国家存在着较大的金融抑制问题,主要表现为,政府对金融活动的强制干预,对金融资产价格如利率、汇率等人为控制,并实行较大的存贷利差与较高的存款准备金率。毫不例外,我国也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金融抑制,而现存的巨额银行不良资产所产生的金融抑制效应,进一步加重了金融抑制程度。

当银行积累了大量不良资产时,银行行为将被极大地扭曲。银行管理者一方面试图以高于市场的利率来吸引资金,继续投向高风险、高回报的贷款,以扩大存贷款利差;另一方面为了降低银行风险,又存在着严重的慎贷、惜贷现象,由此形成了越来越大的存差且增速非常快(表3)。而存差的扩大又将促使银行进一步提高信贷利率并扩大存贷利差,以补偿未发挥作用的存款的损失。如表4所示,1996年以来连续的几次降息几乎都扩大了存贷款利差,加深了金融抑制效应(注:按照爱德华·肖的观点,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之差越高,说明金融抑制越严重。),而金融抑制又势必造成金融体系的进一步扭曲。

表3 1998-2002年中国金融体系存差情况

年份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存差余额(亿元) 9173.8 15044.6 24433.3 31302.5 39623.O

比上年增长(%)

22.71

64.00

62.40

28.10

26.58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金融年鉴》数据整理得出。

表4 存款利率变化情况 单位:%

利率调整时间

活期存款  一年期

一年期  存贷利差

(年/月/日)

定期存款 贷款

1996/5/1 2.97

9.18

 10.98

1.80

1996/8/23 1.98

7.47

 10.08

2.6l

1998/3/25 1.7l

5.46

 8.64

2.97

1998/7/1 1.44

4.77

 6.93

2.16

1998/12/7 1.44

3.78

 6.39

2.61

1999/6/10 O.99

2.25

 5.85

3.60

2002/2/21 0.72

1.98

 5.31

3.33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各期整理得出。

如前所述,若银行不良资产越高,则在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银行对其他债务人收取的信贷利率也将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将银行不良资产损失部分地转嫁给其他债务人。而银行贷款损失转嫁给借款人的程度又取决于企业对银行贷款需求的利率弹性。如果企业对贷款需求的利率弹性较低,则银行通过提高贷款利率将不良资产转嫁给其他企业的也就越多,反之,则会越少。而实际上,我国企业的贷款利率弹性非常小。如表5所示,我国企业资金来源结构中,银行贷款这一项一直都构成企业总资金来源的绝大部分,由此也可见银行信贷资金对企业的重要性及企业贷款利率弹性之低。因此,在我国银行不良资产被大量地转嫁给企业,产生较大的金融抑制效应。

表5 我国企业资金来源结构 单位:亿元;%

年份1995年

 1996年

 1997年

 1998年

 资金 占比 

资金 占比

 资金 占比 

资金 占比

银行贷款 10140  88 

11140  83

 11400  77

11520  83

直接融资  1380  12 2320  17

  3400  232430  17

股票150

1 

 430

3 1290

9   840

6

债务220

2 

 270

2 

 250

2   150

1

融资总量 11520 100 

13460 100

 14800 100 13950 100

资料来源:根据历年《中国金融年鉴》整理得出。

同样,银行不良资产的损失也可通过降低存款利率而转嫁给存款者。若存款利率弹性越低,则转嫁给存款者的损失就越多,反之,则越少。由于我国消费信贷市场不够发达、可供投资的金融资产品种较少、公众普遍存在制度改革预期等原因,使得我国储蓄率居高不下,储蓄利率弹性较小。笔者采用年度数据分别计算了1980至2002年间我国居民储蓄的名义利率弹性和实际利率弹性(计算国家调整存款利率时的利率弹性)。结果表明,我国居民储蓄利率弹性非常小。24年间,居民储蓄名义利率弹性在-1.5到1.6之间,而实际利率弹性则更加小,一直围绕0左右波动,除个别年份外,波幅不超过0.5,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居民储蓄不受实际利率影响的现实。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通过降息转嫁给存款者的不良资产损失也较多。表6估算了近年来几次降息后我国银行贷款损失转嫁的程度,从而可见央行这些年来的多次降息实际上产生了较大的金融抑制效应。

表6 几次降息后银行不良资产的转嫁额度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各期相关数据计算。

此外,银行大量不良资产的存在也对央行货币政策的制定与执行产生较大的抑制效应。近年来,由于核销银行不良资产引起了货币的超额供给,出现了非常巨大的“超额货币”,削弱了央行在金融自由化进程中的货币控制能力,带给货币政策潜在的不稳定性。1997年以来,央行不断提供贷款给新组建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充作资本金和营运资金),如1999年和2000年央行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贷款分别增加670亿元和5055亿元(分别占基础货币净投放的285%和233%)。再则,不良资产的存在对我国金融对外开放也产生了抑制作用。银行大量不良资产削弱了银行清偿能力和基本的流动性,在银行“国有”性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变的情况下,央行被迫向银行注入大量货币资金,从而使得我国基础货币供给“内生性”进一步加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又增大了通货膨胀的压力,且在存贷利差不断扩大的情况下,居民将本币兑换成外币的动力也将增大,使得货币替代问题更加严重。而且,由于存在大量不良资产,我国银行难以与资金实力强大、经营管理先进的外资金融机构竞争,由此银行业对我国金融业开放产生了潜意识的抵触情绪。

三、银行不良资产的金融抑制效应的制度解释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在产权归属上三位一体“都属于中央政府”,而中央政府并没有建立有效的权力与约束相对称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产权经营管理体制,所以国有产权在经营管理上呈现出风险的软约束。国有企业承受着巨大的社会性负担如解决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并且向政府缴纳大量的税金,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使得国企因负担过重而难以产生较好的生产经营效益甚至亏损。长期以来,我国在对待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上,先是对国企进行“放权让利”的改革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但此举并没有触及到所有制问题。再就是“利改税”和“拨改贷”,“拨改贷”名义上是为了硬化企业的预算约束,而真正原因在于国有企业难以适应市场化进程的推进,其亏损迅速扩大,企业自身的资本积累能力大大下降。而另一方面,财政能力的弱化使得政府无力再向国有企业大规模补贴和注资。这样,国有银行便成为代替财政向国有企业输血注资的主体。而国有银行一旦向国有企业提供初始贷款,就很难做到不继续追加贷款,“倒逼”问题严重。况且,由于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都为国家所有,国有银行贷款给国有企业时,无须考虑国有企业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因为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的风险最终由产权所有者——中央政府来化解,而终结承担者就是全体国民公众。同时,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存在的产权主体虚置、产权约束不力等产权制度问题也造成了其内部的委托代理问题,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银行经营效益和金融资源的分配效率。最终,大量的不良资产便在国有银行内部迅速积累起来,金融抑制效应也相应产生。因此,可以看出产生不良资产的关键问题在于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以及国家财政之间所存在的制度牵制与缺陷。

我国存在的政府主导型金融体制,最终形成了中央政府、国有企业、商业银行之间相互制约的关系,其中的任何一方都缺乏打破这种制约的动力。这种关系表现在,财政首先将向国有企业注资的负担转嫁给商业银行,国有企业通过借款机制把自身的经营风险转化成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风险,而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转换等方式最终又转嫁到国家财政的头上,由储户承担银行不良资产的风险。因此,风险转嫁过程中最终的风险承担者是政府财政和居民,所有的风险最终将由所有储蓄个体承担,居民是最大的社会成本承担者。对于我国居民来说,由于在金融体系中缺乏可选择的金融工具和金融机构,他们只能被动的接受制度性的安排,居民将大量储蓄集中在国有银行成为理性的也是无奈的选择,使得即使在存款利率水平非常低甚至为负的情况下,我国居民存款一直保持攀升状态,形成金融抑制型强制储蓄。

同时,我国的这种制度安排也使得中央政府的宏观政策制定与实施遇到巨大的挑战,但最终要归咎于所存在的制度缺陷问题。为了尽快的完成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上市、进行股份制改造已成为目前认可的银行改革的思路。国家最近动用450亿外汇储备为中国银行、建设银行补充资本金,其实是由于政府主导型金融体制导致的预算软约束的必然,国家外汇储备这种公共财政,却被用于银行的现代化改造并最终分摊到公众来承担,因此,国家主导的金融体制必须逐步改变,国有银行、国有企业与国家财政必须进一步分离,使产权明晰化。

四、降低我国银行不良资产增量的新途径

银行巨额不良资产所产生的金融抑制效应,成为威胁国家金融安全、危害国民经济稳健运行的一个重大隐患。近年来,我国所采取的成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建立商业银行呆账准备金制度等措施,均未能从根本上克服银行不良资产的快速增长。事实上,根据调查,不良贷款剧增的原因是其产生过速而非转化剥离乏力(赵其宏,2001),因此找到从根源上化解不良资产的方案显得尤为迫切。

现实中银行贷款过于集中:贷款资金主要流向国有大型、重点扶持中型企业以及效益较好、规模较大的非国有企业(私人企业、三资企业等),出现“局部信用膨胀”的现象,而且这些企业往往又能比较容易从资本市场上融资。而国有和非国有中小企业却较难通过银行间接融资(“局部信用紧缩”),而且由于多种原因直接融资也很困难,其正常发展由于缺乏资金而受到严重限制。而另一方面,国有企业较非国有企业普遍具有资金利用效率低、产权不清晰、经营管理方式不灵活等问题。因此,若通过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相互投资合作(如共同对某个或某几个项目进行投资),有其内在可能性且存在外部激励机制,并以此为基础发放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产权制度缺陷及借贷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这两个产生银行不良资产的根源性问题(郑小胡,2003)。

事实上性质不同的企业相互投资合作是有其内在可能性的。首先,国有及非国有企业都具有追求利润的一面,若能以较小的投入获取较大的收入则必能吸引其参与。在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在不同程度地拥有闲置设备和技术力量,而非国有中小企业则普遍缺乏设备和技术,若两者一定程度结合则有利于产生更大效益(根据生产要素边际效用递减原理易得)。况且企业之间技术设备具有一定的级差性:国有企业的一些普通甚至是落后的技术设备对于非国有企业(如乡镇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等)来说可能却是较为先进的技术设备,能够产生较大的效益。同理,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非国有企业向国有中小企业投资也能产生好的效益。其次,企业通过相互投资能增强自身的资金实力,扩大生产规模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一方面,投资本身就意味着资金技术的相互补充,另一方面,相互合作有利于扩大资金来源,如银行贷款增多(从三资企业较易获贷款的事实便可推知)。因此它们有内在动力进行投资合作。再次,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过程中吸收了数量巨大的非国有资本,而非国有资本是有积极性投资于国有企业的。

不仅如此,政府也应采取一些外部激励措施推动这种性质的投资合作顺利进行。政府可以考虑对这种类型的投资合作实行税收减免或其它的宽松政策,并加强法律法规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收益。这虽然需要政府付出一定的代价,但与政府为填补国有企业亏损、清算化解银行不良资产而采取一些措施所耗资金相比则微小得多,且最终效果也将更好。

两类企业相互投资合作有利于解决因产权制度缺陷及信息、交易成本而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首先,以两类企业投资合作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有利于解决因产权制度缺陷所导致的银行不良资产问题。由于两类企业所有制性质不同,两者难以形成“合谋”行为,“内部人控制”及委托代理方面的问题也将大大减少,而相互监督机制却容易形成。就银行而言,由于贷款发放对象兼有“国有”与“非国有”双重性质,自然就会弱化国有银行贷款“唯成分论”及由此造成的道德风险问题。如果两类企业以参股的形式进行投资合作,还将促进国有企业产权多元化改革,从而解决国有产权过度集中问题,直接抑制由产权不清导致的不良资产问题。况且,由于两类企业投资合作可以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前已论及),从而有利于扩大税源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也将有利于税收体制改革;更有利于非国有中小企业更好地承担一些社会性负担,从而减轻国有企业负担,推进产权制度改革。

其次,以两类企业投资合作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有利于解决因贷款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大等原因所导致的不良资产问题。国有与非国有企业在合作投资前,一般要对各自的资金、技术、设备等状况进行评估,并需适时进行财务业务方面的信息披露,这有利于减少银行与借款企业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逆向选择问题,从而减少不良资产的产生。同时还有利于降低银行信贷前的“筛选成本”,提高银行经营效率。

最后,以两类企业投资合作项目为基础发放贷款,增强了企业贷款的总体抵押担保能力,而且两类企业在合作投资协议中常会对贷款的抵押、担保问题做出较为明确的规定。这一方面有利于解决目前普遍存在的非国有中小企业因抵押担保物质价值小而难以融资的问题,弱化银行的“惜贷”、特别是对中小企业“惜贷”的行为,提高银行的赢利能力。另一方面有利于改变银行贷款过于集中国有大型企业的状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由于国有大型企业投资失误而产生巨额不良资产的可能性。再者,由于这种合作投资能解决信息、交易成本中“筛选成本”与“抵押担保”两个主要问题,因此;将降低银行贷款利率和金融服务费用,提高金融效率,一定程度上可解决现有的银行贷款低水平过剩问题(王振山,2000),有利于弱化银行的“惜贷”行为,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惜贷”行为(孔刘柳,2001),从而也能提高银行的赢利能力,减小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不良资产量减小而贷款总额增大)。

总之,促进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的投资合作(其本身就具有内在合作动力)有助于从根源上解决银行不良资产产生问题。当然也不能忽视其他一些措施的作用如在转轨时期加强对银行与企业的监管等。相信在现有政策措施的配合下,这种新途径的实施一定能对化解银行不良资产起到标本兼治的作用。加之,此方案还有利于促进国有资本与民有资本的融合,这也符合各国国有经济发展的共同趋势;同时也有利于增强国有资本的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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