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幕僚与外交_李鸿章论文

晚清幕僚与外交_李鸿章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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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僚是活跃于清代政治生活中的一个特殊阶层。道咸以降,地方督抚的权力日渐膨胀,幕府和幕僚空前发展。幕僚开始在晚清内轻外重政治新格局的形成过程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本文拟对幕僚在晚清外交事务中的活动与地位作一探讨,以从一个侧面揭示幕僚对晚清政局变动的作用与影响。

在早期的对外关系中,清王朝向以宗主国自居,所谓外交完全是按宗藩关系来处理的边务外交。与此相应管理对外事务的机构主要是礼部、理藩院和设在广州的粤海关。鸦片战争后,清王朝盲目排外的闭关锁国政策被打破,从五口通商到总理衙门和南北洋大臣的设立,再到驻外使馆、使节的设置、派遣以及后来外务部的设立,晚清外交经历了一个从边务夷务到洋务媚外的近代化历程。

对于清王朝来说,以平等的身份和地位来处理近代外交事务是一件完全陌生的事情,因此从林则徐受命赴广东禁烟,进行中外交涉起,就招募了一批熟悉外情、外事与掌握西方语言的幕僚为翻译,搜集西方情报,运筹外交斗争的策略方针。此后随着沿海、沿江及沿边各通商口岸的开放,清政府建立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和南、北洋大臣及分布全国各地的海关道等从中央到地方的外交机构体系,同时各省督抚衙门中也相继设立了夷务局、招商局、交涉局(科)、洋务公所、洋务局(处)等涉外机构,聘请熟悉洋务外交的人才专门负责处理对外交往与交涉事务。这些洋务幕僚的结构性质及其在中外交往中的地位作用,随着晚清外交体制的演变发展,在不同的时期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在晚清外交由传统的边务体制向夷务体制转变时期,即所谓的五口通商时期,清政府在蒙受了城下之盟的屈辱后,依然昧于世界大势,以为列强旨在通商,攫取厚利,目的达到便会太平无事,因此在对外交往中仍采取惯用的羁縻政策,遇有交涉则专以虚与委蛇、敷衍应付为事。为了“慎持国体”,阻止“夷使”动辄北上进京,1844年清政府下令在广州设立五口通商大臣,管理一切对外交涉事务。凡具体交涉事宜则由各地督抚委派专员和幕僚办理,如叶名琛在广州专门设立了“广东夷务总局”,聘用幕僚多人在各地搜集情报信息,办理夷务[①a];在福州和厦门则专立了“招商总局”[②a],由福建布政使会同福州知府和兴泉永道办理。

这一时期洋务幕僚的来源主要是从事中外贸易的商人、通事、买办以及久在沿海地区游幕的幕客。他们参与的工作除正常的中外交往外,还积极参加反侵略斗争的谋略策划,如鸦片战争中林则徐幕府中的梁廷枬、张维屏、梁进德等人;两江总督裕谦幕府中的魏源、陈若木、吴如澄等人[③a]。曾任苏松太道的吴煦以游幕起家,早年随父兄在两浙办理钱谷,鸦片战争中曾“办理宁波夷务”[①b],咸丰初年入江苏巡抚吉尔杭幕中办理文案。1858年又充桂良、花沙纳的随员在上海参与同英、法等商订通商税则等事宜。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天津大盐商张锦文被直隶总督谭廷襄聘为幕僚,设立商团、支应局等,办理媚外外交。总体上看,这一时期的洋务幕僚对西方的认识水平和能力还停留在较低层次上,除一般的文书往来、情报搜集和翻译应酬外,主动参与的意识不强,发挥的作用不很明显。

1860年10月,清政府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再次惨败,列强各国从此登堂入室,纷纷在北京设立使馆,派驻公使。为了适应外国公使驻京以后的外交新形势,清政府被迫于翌年在北京设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同时在地方设立南、北洋大臣,以“上海南北分理其事,而汇总于京师,以收身使臂、臂使指之效”[②b]。从此晚清外交由夷务体制转为洋务体制,开始了晚清外交的新阶段。

这一时期,清政府办理外交,除总理衙门有大臣和章京等专职官员配备外,在地方则主要由各省督、抚自行延聘洋务幕僚办理对外事务。其工作主要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

洋务幕僚的内部职能主要是筹划、参议对外政策方针,指导、协调各地对外交涉事务。由于残存的天朝至尊意识,清政府对在北京与外国人打交道有着本能的反感,尽量把外交事务推到地方去处理。晚清“司洋务枢纽者,内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则南、北洋通商大臣,而总署于重要之案,往往推之南、北洋”[③b],因此许多中外争端交涉的大政方针都是由南、北洋大臣提出并处理的。尤其是李鸿章“主北洋二十余年”[④b],晚清后期重大外交皆倚其主持,清政府亦以李鸿章办理卖国外交得以苟延残喘。在李鸿章当政的20几年中,北洋幕府集中了当时全国最优秀的洋务外交人才,除跟随他多年的刘含芳、薛福成、盛宣怀等外,一些畅晓洋务之士如马建勋、马良、章洪钧、张佩纶、曾涛、徐寿朋、唐廷枢、陈佐衡、薛南溟、杨士骧等以及从海外留学归来的马建忠、罗丰禄、伍廷芳等纷纷为李鸿章罗致幕中襄办外交。李鸿章历次办理外交,幕后均有一批得力幕僚为其运筹谋略。如薛福成在北洋幕府十多年,不仅为李鸿章起草重要奏稿、书牍,擘画内政大计,而且“于时局多所斡旋”[⑤b],在洋务外交方面也表现了出色的才华。1876年,英国驻华公使威妥玛借马嘉理案在北京“龂龂相争,百方恫喝”[⑥b],挑起争端。一直关注事态发展的薛福成为此写了《上李伯相论与英使议约事宜书》,周密分析了当时的国际形势,指出威妥玛旨在要挟获利,不会引起战争,因此应采取针锋相对的斗争策略:一方面积极备战,以防英国轻举妄动,一面“将滇案本末布告各国使臣”[⑦b],以“揭明曲折之理。”[⑧b]这一建议虽未被秉承旨意、急于求和的李鸿章采纳,但因此奏调他随行去烟台与英国谈判,订立《烟台条约》。事隔不久,清政府疑忌李鸿章权势过重,拟让已窃据海关总税务司职位的英国人赫德兼任总海防司,总管全国的水师、海防。时薛福成方服阕回幕,得此消息便上书李鸿章,认为赫德“既总司江海各关税务,利病在其掌握,已有尾大不掉之势,若复授为总海防司,则中国兵权、饷权,皆入赫德一人之手”,这样数年之后赫德将“不复如今日之可驭矣”[⑨b]建议李上书总理衙门,晓以利害,“宣告赫德以兵事非可遥制,须令亲赴海滨,专司练兵,其总税务司一职,则别举人代之”[①c]。他分析赫德贪恋利权,必不肯舍此就彼,因此正好打破他的如意算盘。李鸿章据此入告,总理衙门以“专司练兵,开去总税务司一缺之说告赫德。赫德果不愿行,遂罢此议”[②c]。薛福成妙出一计,虎口夺食,不仅防止了主权外溢,而且解除了李鸿章大权旁落的心病。此外薛福成在1882年朝鲜事变和1883年中法战争中都积极上书建策,主张出兵援朝、援越,抗击侵略,为清政府挽回了外交上的主动权。如前所述,薛福成在外交上的真知灼见建立在他对西方大势洞彻了解的基础之上。曾写成著名的《筹洋刍议》,系统阐述了他对国际局势和中国洋务、边防和外交的看法。撰就后即呈交李鸿章,李鸿章读后击节赞赏,特地将它“上达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备采择”[③c]。后来刊刻成书并多次翻印,早期出使人员几乎人手一册,引为办理洋务和外交的指南。又如中法战争之际,李鸿章坐镇北洋,“举凡用人、调兵、筹饷、应敌、交邻诸大政,朝廷皆咨而后行”。当时马建忠和盛宣怀在幕中参与机宜,曾在李鸿章办公的签押房外另辟一室,供他们二人居住,“以应不时之召”。两人因此从中获益非浅,“半载之中,受公陶镕,平生得力之处,无过于此”[④c]。

批答下级洋务禀牍,协调、指导各地洋务交涉也是幕僚的工作之一。光绪末年,徐抚辰以候补道参山东巡抚衙门幕府,主办洋务文案,凡山东境内“关于牵涉洋人案件,均经披手”[⑤c]。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近代史资料专刊《筹笔偶存》即其在山东巡抚衙门主办对外交涉事宜的工作日记。

洋务幕僚的外部职能包括交际和交涉两个方面。交际工作主要为草拟往来文书函告、接待来访和陪同出访、出使等。外交文书包括各种照会、咨札、函告、函电、备忘录等。办理外交往来文书事关国体,是政策性很强、技术性很高的工作,不仅需要有熟练而准确的文字表达功夫,而且需要了解掌握外交礼仪常识,尤其需要熟悉清政府与外国签订的各种条约、章程,“一国之约,各国利益均沾。故办一国交涉,目光须注于各国全局”,甚至条约须从无字处着眼,“凡条约所未载者一步不可放松,条约有明文者,只可就本文解释,一字不可滑过,一字不可迁就”[⑥c]。总之,只有做到理解准确、灵活运用才能办好外交文书,特别是“交涉文牍,当明白剀切,不卑不亢”[⑦c],以礼相待,据理力争。光绪年间,会稽人施理卿在南洋大臣幕府任洋务文案,其文笔议论,推堪入微,六通四辟,南洋对外往来文书“大率先生稿也”[⑧c]。前述山东巡抚衙门幕僚徐抚辰凡山东对外文牍均由其代拆代阅代行,也是办理外交文书的高手。

幕僚还承担接待来访的外国使者和陪同大臣出使、出访等任务。如1891年俄国皇储一行十余人到湖北游历,在武汉与张之洞互访答谢,辜鸿铭以洋务委员身份参与接待,他熟练地运用法、俄、希腊等语评答,使客人大为惊讶,感叹中国有此异才[⑨c]。1896年李鸿章率团出访俄、德、法、英等欧美七国,随行人员中有幕僚于式枚、罗丰禄等人[⑩c]。

协助主官处理中外交涉事件是洋务幕僚最主要的工作。他们经手办理的大多为商务、教务及租界内争端纠纷案件。如广东番禺人王瑔,早年游幕粤东,以熟悉中外情势闻名。后为两江总督刘坤一、曾国荃等人聘入南洋幕府,“主夷务,理中外交涉”[11c]。上述会稽人施理卿也在南洋幕府数十年,“南洋交涉之事,一手擘画”[12c]。维新志士黄遵宪1876年起先后出使日本、美国、新加坡等地,1894年回国后为张之洞聘为江宁洋务局总办,负责处理江南五省教案。时“江、鄂等省教案积数十起,连十数年文牍盈尺,莫能断结”,黄遵宪受任后,综核剔厘,“浃月而决之,教士桥舌而不敢争”[①d]。翌年黄遵宪又接受南洋大臣刘坤一委托,与日本领事谈判苏州开埠事宜,在交涉中,他力图挽回国家主权,维护民族利益。再如薛福成之子薛南溟,1880年以候补知县为李鸿章延为天津县、道、府三署发审委员,专门负责办理华洋民事诉讼[②d]。1881年章洪钧以编修身份为李鸿章奏调入幕,“办海防,并中外交涉事”[③d]。此外幕僚还时常受命参与一些中外重大交涉事件的处理。如马建忠早年即随李鸿章办理洋务,1876年参与签订《中英烟台条约》的谈判,以通达中外情势,于谈判而“颇有翊赞之功”[④d]。嗣后,马建忠随同郭嵩焘出使英法并在法国留学,在取得博士学位后于1880年回国,复以道员衔参北洋幕府。1881年李鸿章即派他到南洋与英国交涉鸦片专售事宜,回国后向李鸿章提出“鸦片流毒,中外腾谤,当寓禁于征,不可专重税收”的建议[⑤d]。1882年又先后受李鸿章和张树声派遣,三赴朝鲜,协助朝鲜与英、美等国签订通商条约,调解朝鲜国内政治危机。中法战争中马建忠先作为李鸿章的代表与法国公使宝海举行首次和谈,达成初步协议。后又一直参与中法交涉,积极为李鸿章“策奇制胜”[⑥d]。马建忠之兄马良1875年入山东藩司余紫垣幕府掌理文案,以擅长办理洋务交涉闻名。1881年李鸿章借机将其调入北洋幕府,此后相随近20年,曾奉命赴朝鲜襄办新政、赴美国为李鸿章筹借海军军费等外交事宜[⑦d]。李鸿章的另一得力洋务幕僚伍廷芳1876年在英国林肯法律学院获博士学位和律师证书后,先供职香港,1882年为李鸿章重金聘为洋务委员,起初专门翻译西洋法律、约章等外文资料,供李鸿章采择、咨询。中法战争期间,他参与办交涉、订条约,并因在台湾军务中运筹有方,经福建巡抚刘铭传奏保,升任道员。甲午战争中他奉命参与中日交涉,他先随张荫桓、邵友濂赴日本和谈,遭拒绝后,又随李鸿章赴日本议和,签订《马关条约》,回国后又奉旨到烟台与日本换约。伍廷芳的外交才能颇为清政府赏识,1896年被任命为出使美国、秘鲁大臣。

总之,在险象环生、波诡云谲的晚清外交帷幕后面,自始至终活跃着一支幕僚人才。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后来或成为清政府的外交大员主持于内,或成为驻外使节周旋于外,对近代中国走向世界舞台起了重要的作用。此外他们当中的一些人还利用在幕府时接触到的大量资料和出使国外的亲身经历,写出了不少关于中外关系的论著、出使各国的日记、见闻记以及外交文献资料的汇编整理,既大大拓宽了同时代人们认识世界的视野,又为后来人们研究中外关系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注释:

①a 黄宇和:《两广总督叶名琛》,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132页。

②a 《福建通志》,外交志。

③a 薛福成:《庸庵笔记》,江苏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2页。

①b 吴宗麟:《府君吴煦行状》,转引自《清代人物传稿》下编,第三卷,第89页。

②b 《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八册,第2681页。

③b④b 许同莘:《公牍学史》,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238页。

⑤b⑦b 闵尔昌:《碑传集补》卷十三,第3页。

⑥b⑧b 《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93、101页。

⑨b 《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5页。

①c②c③c 《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26、127、526页。

④c 刘体智:《异辞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24页。

⑤c 刘禺生:《世载堂杂忆》,中华书局1960年版,第131页。

⑥c⑦c⑧c 许同莘:《公牍学史》,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238—239、283、239页。

⑨c 闵尔昌:《碑传集补》卷五十三,第29页。

⑩c 薛尔康、林乐知编译:《李鸿章历聘欧美记》,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37—38页。

11c 缪荃孙:《续碑传集》卷五十三,第29页。

12c 许同莘:《公牍学史》,档案出版社1989年版,第238页。

①d 闵尔昌:《碑传集补》卷十三,第12页。

②d 无锡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无锡历史名人传》,第72页。

③d 《清史列传》,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20册,第6393页。

④d 刘体智:《异辞录》,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71页。

⑤d⑥d 《清史稿》,中华书局1977年版,第41册,第12482、12490页。

⑦d 张若谷:《马相伯先生年谱》,第42—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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