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西部地区金融创新若干问题的思考_金融论文

关于西部地区金融创新若干问题的思考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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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改革实践已经证明,以产权改革为主要特征的基本经济制度的创新极大地推动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们观察到,进入21世纪我国面临的一些主要经济问题的重要原因在于金融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一般进程,尽管金融部门已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对西部而论,这一问题尤甚。但也许正因为如此,进一步建构西部市场经济体制选择以金融体制、金融市场改革为突破口具有比较优势。本文将以推动西部金融发展为基本立足点,对西部金融创新的基本思路、西部金融为中心的形成、建设西部金融网络体系的目标模式及基本构想分别加以探讨。

一、西部金融创新要有新思路

西部金融创新的基本思路是必须以金融体系内部的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重塑金融市场的微观运行主体,重组金融机构体系。在此基础上坚持金融运行以市场为基础。

1.坚持以所有制改革为特征的基本金融制度创新

在我国,基本金融制度的最深层面必然涉及到金融组织体系内部的所有制结构安排。十六大我国的所有制改革进一步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所以,基本金融制度创新必须以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国内在80年代已经提出国有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问题,目的在于使国有银行成为适应市场机制的商业银行。在金融机构体系中也理应引入非国有、非公有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对国有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并进一步将兼并、收购、破产、出售、资产置换等国有企业改革的内容引入国有金融系统。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方向应是收缩资产总量,提高货币经营效率,增强对经济系统总体运行中金融运行的影响力的控制力。金融监管的重要目标是维护金融体系安全的基础上使金融经营业具有开放、竞争的特点,反对封闭和垄断。从70年代以后全球金融领域的变化态势观察,金融已成为高风险行业,故而,从长期趋势判断,国有部门最终从商业经营性金融领域退出,政府主要通过金融立法与执法、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运作和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与金融调控达到控制金融运行的目标。

在西部大开发的初始阶段,中央政府的目标之一是使西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与所有制结构改革调整的取得明显进展。西部各省、区的国有企业改革、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均落后于东部,非国有金融机构的发展更是如此。要使金融组织体系具有活力,加快西部地区金融改革的步伐,必须以所有制改革为突破口,重塑金融市场的微观运行主体,重组金融机构体系。我国四家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规模庞大,其中不良资产有较大比例,中央最初希望通过债转股解决不良资产问题,但是,若不触及所有制并改善银行系统的法人治理结构,恐难以截断滋生不良资产的各种渠道。目前已经确定对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建议中央政府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在西部对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分行进行所有制改革试点,在国有银行内部引入非国有股份,引导地方、企业和社会公众参股,同时准许设立私营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鼓励外埠及国外商业银行在西部大开发城市设立分行。

在基本金融制度创新的基础上,重新构造金融业内部管理机制,使其具备现代化企业制度的主要特征。通过对商业银行系统的所有制改革以及重组各种金融机构,将竞争机制引入金融领域,不仅会促进西部金融深化,还必将加快西部体制改革的总体进程。

2.西部金融业发展要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

西部大开发不能走计划体制下主要依赖财政投资的老路,主要通过金融市场筹集资金,其目的是硬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作为金融市场功能的主要承担者,微观金融主体的活动要完全进入市场,除必要的转移无支付和政策性放款之外,社会资金的供求也都要通过市场得以实现。在改革开放前后两个时期,或由于高度集中的财政投资体制,或由于各级政府对银行信贷的行政干预,并混合国有企业、国有银行的软算约束机制,均造成了严重的结构扭曲和资源浪费,足以说明行政干预计划主导的融资体制的弊端。

西部金融如何适应市场机制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其一,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关系是金融市场活动主体与宏观管理者之间的关系,政府实施金融监管与调控立法形式和以间接手段为主,不再以行政命令支配金融机构的信贷活动。进而,金融机构与政府的关系主要体现为与中央银行的关系;其二,国有商业银行经股份制或其他方式改组后,在国家仍然控股、参股情况下,银行与国家之间存在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的产生、发展与了结均通过法律与市场规则处理,银行与国家在法律上是视同平等的两个利益主体、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三,随着我国加入WTO后缓冲期的结束,并适应国内金融市场国际化的要求,无论国有、私营、外资金融机构,具有平等的法人地位、均须遵守全球金融业经营规范和通用准则(如巴塞尔协议);其四,将风险管理和资信评级机制引入金融系统,规范全社会资信、财务信息监督会计与审计系统。金融机构的设立、运营、解散同国有企业一样,要顺应经济规律,通过竞争决定“该死的死,该活的活”。

二、形成西部金融中心是区域金融创新的必要前提

犹如深圳特区是我国对外开放和市场化改革的试验区,西部金融创新必须以具有一定区位优势和以经济发展为支撑的金融中心城市为载体,最终使金融创新的效应扩散和辐射到整个西部乃至全国。

1.西部大开发要求建立“金融港”

健全、完善的金融组织体系及全方位、多功能的金融服务必将给经济振兴注入活力。西部地区覆盖全国十二省(区)、市、西部大开发战略是中华民族历史上的空前壮举。随着这一战略的全面实施,西部区域西部内部可能出现一体化趋势,东西部经济合作将不断加强,西部也将成为跨国企业、外国金融机构、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关注的热点地区、如同商贸活动对“信息港”、“航空港”的需要一样,西部大开发及其有待发现、挖掘的大量商机需要一个“金融港口”。金融创新的目标是在西部大开发不同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活动主体之间形成有机组合、有序运行、有效竞争的金融网络体系,促使其成为西部大开发中资金供给充足、资金循环顺畅的大动脉,为此必须有计划、有目的建成以大城市为依托和载体的金融中心。

建立西部金融中心尚有更为直接的理由:其一,我国幅员辽阔,上海、深圳乃至香港均为沿海城市,且集中于东南一隅,金融中心的布局颇有重心失衡之嫌,虽有利于和国际金融市场的联系,但既不利于全国金融组织体系内部与经济区划间的协调,也不利于内陆地区的金融创新与经济发展。沪、深虽享有海上交通之便,但内陆若建立金融中心城市,通过航空、陆地运输网络并借助现代通讯技术打通与外界的联系当无交通不便之虞;其二;西部大开发必然涉及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中央政府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国际金融管理政策的创新,金融中心是中央政府在战略实施过程中的指挥平台。央行派出机构可以借助金融中心有效实施金融监管,通过金融中心发布中央相关的货币政策信息,有利于金融政令畅通和下情上达,建立沟通渠道。同时提高各不同活动主体对货币政策、金融市场信息的敏感度,增强金融调控的效果;其三,欲促使境内外资长期向西部倾斜配置,西部应有现代化的金融市场。商品市场引导物流,金融市场引导资金流,发达的市场具有分配经济资源的功能。而现代化的金融市场必然以中心城市为依托,与中心城市的经济、科技与人文资源相得益彰;其四,建立西部金融中心有利于西部人士转变观念,商品与货币经济的发展同社会思想观念的变革息息相关。在市场体系中金融市场具有魅力,其发展不但能激活和催化其他市场的发育,还会改变人这一市场行为主体。

2.西部金融中心城市应具备的功能

除作为融资中心、进行集中结算和提供贸易服务外,西部金融中心城市还具备下述功能:(1)同业拆借功能。通过金融中心城市的相关市场机构,西部金融同业间充足利用与发挥系统,相互调剂资金余额,轧平头寸,可以兼收控制金融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发现货币和观察市场走向的效果;(2)自律协调功能。通过金融同业间的自律组织,在国家金融法规许可范围内制定西部金融市场和同业间竞争的规则,适当界定业务范围,并就防范金融风险协同行动;(3)金融创新功能。西部大开发的大思路、大战略呼唤西部在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市场、金融工具等不同领域有创新之举。但金融创新要求各种经济、金融事件和金融要素的集中具有规模优势。金融中心提供给金融机构激烈竞争的舞台,加强金融要素规模集中的趋势。管理、竞争、集中则引致金融创新;(4)信息传导功能。金融中心通过各方参与和互动以市场规则,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可以构造出一种信息平台,收集、过滤、生成和传导各种政治、经济与金融信息,服务于经济单元,促进公平竞争,提高市场效率,减少由于信息非对称所产生的市场扭曲,增加西部地区金融体系的透明度,沟通西部与外间联系;(5)离岸金融功能。随着我国金融市场逐步对跨国企业和国外金融机构开放,人民币最终将实现可自由兑换,国内迟早会出现大量的离岸金融交易。西部大开发必然会吸引国际方面的参与,应该在西部形成金融中心城市承载离岸金融业务并对其加强管理。

建立金融中心城市既属必要,中央和西部各省区政府就应当采取积极态度,有所作为,有意培育和扶持。选择何者作为金融中心城市?我们认为成都、西安在一些方面具有潜在优势。西部是全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薄弱环节,以成都、西安为金融中心城市意味着将金融这一核心市场推向西部大开发的前沿,以此催生西部市场经济体制的成熟。

三、西部金融网络体系的目标模式选择

金融中心可以承载区域创新的功能,但必须依赖健全的网络功能,通过充分发挥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的作用,有效融通资金,优化资源配置、方能促进辖区内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故而,应根据金融网络体系所应有的若干特征,选择建立西部金融网络体系的目标模式。

1.西部金融网络体系的特征

金融网络体系包括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两个方面。西部金融网络体系无疑是全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目标模式以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西部经济发展的需要为原则。所以,西部金融网络体系应体现三方面特征:第一,金融深化。要破除区域内部以及西部与全国其他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在金融经营业领域反动垄断、封闭,提倡竞争、开放,加快市场化进程;第二,金融创新。在关于金融制度、机构、市场、工具的创新方面要开全国风气之先;第三,金融效率。推进区域金融深化,加快金融创新的目的是提高金融网络体系的效率与效能。

西部比较东部而论金融发展是受到严重抑制的。譬如,西部通过金融市场直接融资所占份额很低,1992年东西部直接融资比例为4.41:1。对外商在中西部投资的限制是金融抑制经由区域经济政策在我国的特殊表现,由外商投资审批权看,沿海地区是3000万美元,中西部是1000万美元。1992年—1995年西部六省三治区实际利用外资占全国水平在1.82-3.81%之间,西北地区截止20世纪90年代中期吸引外资占全国比例一直在1%略强的水平。中西部金融业对外开放和商业银行体系的改组也落后于全国,在20世纪90年代允许外商在沿海地区对银行、保险业投资,而在内陆地区还不允许。金融抑制的结果不仅仅表现为积累与投资增量受阻,还显著地表现为西部资金使用效率偏低。在讨论如何加快中西部经济发展问题时,自20世纪80年代到近期一直有学者认为中央对中西部应采取低利率政策,但始终未被采纳。问题在于若如此会造成全国金融市场分割,损害利率市场化的统一进程,固化和诱致低收益投资项目,更可能导致西部区区域资金流失。西部地区资金效率偏低既非高利率所致,也远非低利率所能解决。2000年国有工业资产利润率宁夏是0.86%,新疆5.08%,陕西2.38%,甘肃0.59%,青海0.12%,设想如果通过降低利率将这些省区的国有工业利润率提高到5%以上,贷款利率要降到什么水平?问题主要出在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机制上。若论支持西部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及非盈利性项目的低息贷款,就由政策性放款并配合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解决,不宜笼统的讲采取低利率政策。

借鉴熊彼特的“创新”、“新组合”、“经济发展”范畴,金融创新至少包括以下五方面:(1)推出新的金融产品;(2)采用新的金融技术。包括使用当代金融工程相关理论模型以及电子与通讯技术;(3)开辟新的金融市场;(4)形成新的货币创造机制,扩大货币资本来源及货币资产流通范围;(5)塑造新的金融组织。西部金融创新的内容应集中在金融组织、金融市场和金融工具三个方面,在这一过程中必然伴随货币源流的开拓和新金融技术的运用。不过,这些均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允诺的金融制度创新为前提。

2.目标模式选择

综上所述,建立西部金融网络体系的目标模式是:以中央银行为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主体,以央行分行为区域性中观调控中枢,重塑商业银行作为微观运行主体,种类各异、经营业务健全的多元金融机构协调配置,以内接东、中部、外引国际金融市场的金融市场体系为金融运行载体,形成中观和宏观协调一致、调控自如,微观上竞争创新、有序高效,强力促进西部经济发展的金融格局。

四、建设西部金融市场体系的基本构想

西部十二省(区)、市目前还无一家国家级的金融市场,仅有区域性证券交易中心或附丽于其他地区全国性金融市场(如沪、深证交所)的异地营业网点。为加快西部市场化进程,发挥金融市场对西部大开发的支撑作用、可考虑在西部采取下述金融市场对策:(1)设立除上海、深圳外的第三家全国性证券交易所。可能性因素有三:其一,沪、深两家证券交易所发展10年来已具备一定规模,已取得规模收益,设立第三家有益于加强竞争,完善规则,改进服务,提高效率;第二,随着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的深入扩展以及民营股份制企业大量涌现,新设证券交易所满足更多公司上市的需要;其三,我国居民储蓄形成巨量资产,随着金融业对外开放,外资将会直接进入我国证券市场。发达国家约有三成居民户涉足证券市场,我国目前约有10%居民户在证券交易所开户,潜在客户数量很大。从中长期看,成立第三家证券交易所不必担心分流沪、深两市资金的问题;(2)设立交易工具限于国家与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的全国性债券交易所。由此推动全国债券市场发展,平衡股票市场不时出现过度繁荣的情况,并改善金融机构与工商企业的资产与负债结构,增加其流动性,满足居民个人对金融资产的多样化需求;(3)使西部地区同业拆借、回购协议、商业票据和存单市场相对集中于金融中心城市,协调各市场运行,从而加快西部地区货币市场的发展,给经济单位灵活调度资金、提高货币时间价值创造条件;(4)建立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企业参与西部地区的资产重组和企业重组,促进所有制结构改革和优化产业结构;(5)可率先在西部推出股票期货、指数期货或选择权市场。随着金融工具的创新,衍生金融工具的种类及规模将逐步增加,如能加强监管,衍生金融市场有利于增大金融市场总规模、吸收不同渠道资金和降低、锁定金融风险。

政府主管部门的有关人士认为全球不同国家由于实现联网交易,各证券交易所有合并的趋势,故无必要的在我国设立第三家证交所。对这一看法我们难以苟同。我国仅设立沪、深两家证交所终将难以适应经济规模和资本市场规模增大的要求,地域分布上也很不合理,不利于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就证券市场本身而论,高度集中无疑会导致垄断,妨碍竞争,制约证券交易所内部法人治理机构的改善。国内每每谴责操纵股市交易和基金黑幕,其重要根源在交易所内部。全球企业时有分合趋势,但分与合均无单向发展定则,网络经济不会改变这一情况。

不仅建立在实质经济基础上的金融业对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有积极的推动作用,而且,在特定情况下,即使商品生产尚落后,加快金融体系建设也有助于经济趋向繁荣。我们可从不同方面总结东部地区快速发展的经验,如中央非均衡发展战略的推动、对外深度开放、较快的市场化进程、所有制改革的多元趋向等,但不难发展,深化金融改革的因素渗透于上述各不同方面。笔者认为,西部经济发展如离开金融发展、金融创将将是一种跛足的发展,西部发展体制的建构如离开健全金融体系的塑造将失去其核心内容和重要依托。故而,在西部大开发必须将制定西部金融发展战略和金融创新置于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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