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调查分析论文_吴敢明

某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调查分析论文_吴敢明

吴敢明

(福建省顺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53200)

【摘要】 目的:对某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整改建议以保护工人身体健康。方法:对该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检测及分析。结果:检测发现噪声、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甲醇和尿素是该厂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中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尿素和氨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率分别30.0%、28.6%、50.0%、33.3%和16.7%。结论:该企业某些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建议改善作业环境,提高防护措施,控制有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关键词】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状;分析

【中图分类号】R1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5)12-0307-02

随着我国现代工业的发展,企业职业性危害已成为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威胁着人类健康和公共安全[1]。以合成氨、甲醇及尿素为主导产品的某化工企业,其生产环境中存在氨、尿素、甲醇、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物质,属职业病危害较严重企业。为评价其生产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职业性防护措施的有效性,保护工人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的要求,对该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调查,现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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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与方法

1.1 现场调查sv

根据调查表的要求,对该企业的基本情况、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发放情况进行调查,并查阅职业健康监护资料,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进行分析。

1.2 检测方法

按照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3]的要求,在识别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并在满负荷生产条件下进行采样。粉尘和毒物定点采样使用ZC-F型双头恒流粉尘采样器、IFC-2防爆型粉尘采样器和ZC-Q型大气采样器,个体采样使用AKFC-2防爆型个体粉尘采样器;二氧化碳测定使用PGM-54型气体检测仪,一氧化碳测定使用PGM-7840型气体检测仪;噪声测定使用2238D型噪声频谱分析仪。

2.结果

2.1 基本情况

该企业创建于1970年10月,2006年1月改制为中外合资企业。企业现有职工573人,其中生产人员353人,企业实行三班和白班运转相结合进行生产作业,每班每天工作8小时。主要产品有: 尿素、甲醇、尿素等。企业年产合成氨17万吨、尿素13万吨、工业甲醇8万吨。主要生产工艺:以煤为主要原料,经过脱硫、变换变脱、脱碳、压缩、醇烷化、甲醇精馏、氨合成、尿素合成及计量包装等工序制成液氨、甲醇和尿素等产品。

2.2 现场职业卫生调查

该企业设有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及应急救援预案,并配备1名兼职负责人员。制定各项防护设施及用品管理制度,作业工人上岗期间均能很好佩戴防护用品和遵守相关规定。该企业每年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检查资料档案完整,检查项目与周期符合卫生要求,健康监护率92%,检查结果未发现有职业病病例,及时进行复查检查结果异常者,并对有职业禁忌证的工人调离岗位。生产装置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采用定期巡检作业方式,减少了直接暴露机率。

2.3 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

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生产工艺流程和现场生产情况,确定检测项目有:粉尘(总尘、呼尘)、毒物(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尿素)、噪声等。经检测,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硫、尿素和氨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超标率分别30.0%、28.6%、50.0%、33.3%和16.7%。

2.4 主要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

该企业职业病防护设施主要有:(1)防毒设施 各作业车间均采用自然与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生产工艺自动化控制,极大减少了工人直接接触和操作设备的机率;贮罐、造气等周围设有围堰、有毒气体报警仪和烟气回收等防护设施;各作业岗位上均设置有警示标识和说明。(2)防尘设施 原料煤堆场、灰渣装卸及转运等工段设有淋水装置和除尘设施,厂房均安装有机械排风扇。(3)防噪声设施 高噪声和高振动设备如罗茨风机等均采取有隔音、减振布置,而安装高噪声设备的厂房车间顶、墙壁等均安装有吸声材料。(4)应急救援设施 各有害作业点配备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应急冲洗器等应急防护用品。甲醇储罐、一氧化碳气柜和液氨球罐等安装监测报警、喷淋等装置。

3.讨论

经现场调查、检测和分析,该企业现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可行有效,防护用品规范配戴率较高,但存在较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尤以氨、甲醇、一氧化碳和硫化氢的危害较大,其中一氧化碳、硫化氢为高毒物品。因此,该化工企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建议企业应针对职业病防护措施未达标点(岗位)进行认真整改,以确保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同时,应严格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各项防护设施正常运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

[1] 曾义虎,王禹鑫,卫生检验实验室工作室的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J].疾病控制杂志,2008,12(5):485-486.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S].

[3] 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

论文作者:吴敢明

论文发表刊物:《医药前沿》2015年第12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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