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侯景芝的混乱对南末社会史的影响_侯景之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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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侯景之乱”的起因与经过,史书记载甚详,后世之论侯景之乱者,亦多注重此二者,其间虽不无歧异之说,但已剩义不多。然而,对于“侯景之乱”给南朝后期社会历史造成的影响问题,却专题论述者无多。且对此问题的探讨,有赖于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全面考察,方可明其玄妙,探其原委,知其变异之由。正因为探讨这一问题有其难度,故长期以来惟有陈寅恪先生及朱大谓先生二人对此有过专题探讨。陈先生曾在其《<魏书·司马睿传>江东民族条释证及推论》一文中的推论部分中说:“侯景之乱,不仅于南朝政治为巨变,并在江东社会上,亦为一划分时期之大事。”这一看法,实开认识侯景之乱对南朝社会历史的巨大影响之端。由于陈先生此文的重点是考证江南的民族问题,故对侯景之乱造成的巨大影响,仅提出了“岩穴村屯之豪长乃乘此役兴起,造成南朝民族及社会阶级关系之变动”这一个方面,而未论及其他方面[①]。到八十年代,朱大谓先生进一步对侯景之乱给江南门阀世族地主的打击、少数民族豪首和庶民阶层兴起的影响作了论述[②]。但是,就整个侯景之乱的影响而言,仍感有所缺漏。因思不揣浅陋,简约补论一、二,以就教于方家!

(一)促进了南朝兵户制的瓦解和募兵制、私兵制的兴起

所谓兵户制,是肇端于汉末、确立于三国和盛行于两晋南北朝时期的世兵制的表现形式。其特征是官府在全国范围内确定一部分居民作为专以当兵为职业的“兵户”,或称之为“士家”、“兵家”、“军户”和“营户”等,以之与一般编户齐民相区分,并为之另立不同于民籍的“兵籍”或“军籍”,使之世代相袭为兵,必须经过解除兵籍的手续,始得为平民。为了保证兵户的数量,兵户的子女互为婚配,连兵士的妻子在其丈夫死亡后也不能改嫁编户齐民,藉以保证户的自然繁殖率,即维持兵户本身的再生产过程,从而使这种制度得以延续[③]。因此,这种兵制,在社会动荡不安、人口死亡与流动很大的汉末、三国、两晋和南北朝延续了几百年之久。但是,这种兵户制,从它开始出现的时候起,就有其不可克服的内在矛盾性:一是兵户在军事上的重要性同兵士身份的不自由性和低微性之间的矛盾。由于有这一矛盾,以致引起兵户不乐为兵而不断逃亡和寻求解脱兵籍,从而使得兵户的减少量常常超过其自然繁殖率而导致兵户总量的绝对减少,进而引发兵源的枯竭问题,以致统治者不得不被迫改变把兵士家属集中居住为随军营居住,以提高自然繁殖率和加强防范以杜绝兵士逃亡的措施,并实行兵士分休制度,企图缓解这一矛盾[④]。二是兵户总量的固定性与有限性同国家对兵户需要量的变动性与无限性之间的矛盾,特别是战争频繁的时期是如此。由于这一矛盾的存在,就迫使统治者不得不以社会罪犯以及征发民丁去补充兵户[⑤]。然而统治者千方百计补充兵户的数量,也无法抵消兵户逃亡、死亡、以兵户充赏赐和“送故”等等造成的兵户流失量[⑥];而且这样作的结果,更使兵户身份低微,从而更加导致国家的兵户向私家转移。因此,兵户制内部的两组矛盾的相互作用,即使统治者绞尽脑汁也无法根本解决,于是募兵与征兵的数量在日益增加之中,并逐步制度化,终于导致兵户制的瓦解。这就是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兵户制的大致状况与总的发展趋向[⑦]。

正当兵户制日益走下坡路的时候,发生了“侯景之乱”。“侯景之乱”的发生和酿成大祸的原因之一,无疑是南朝兵户制日趋衰败而导致国家军事力量严重下降的结果;与此同时,通过“侯景之乱”,既极大限度地削弱了由国家兵户组成的军事力量;又为各地军府将领及地方长官更加乘机召募私兵和发展私人武装大开方便之门。侯景乱后,梁末和陈初的将领所拥有的私兵数量大为增加,以致将领们的私家部曲制就顺理成章地取代了国定兵户制。下面的一系列事实就雄辩地证明了这一点:

《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云:“(侯)景既据寿春,遂怀反叛,属城居民,悉召募为军士,辄停责市估及田租,百姓子女悉以配将卒。”此事,《资治通鉴》系之于梁武帝太清二年二月条[⑧],这是侯景准备反叛而大举募兵,所募对象为寿春属城居民,故“辄停责市估及田租”,是对所募城内市民及附近农民的优待措施,同时也带有对募兵的赏格的性质。随后当侯景进逼建康时,又“募人奴降者悉免为民,……景皆厚抚以配军”[⑨],这是召募奴隶以为兵。当肖衍死后,侯景“于是矫诏赦北人为奴婢者,冀收其力用焉”[⑩],这显然是募奴隶为兵。侯景初反,兵仅千人,及其包围和攻下建康,众至十万,在江南兵将不为侯景所用的情况下,这支庞大的军队,几乎全部是召募来的募兵。

各地纷纷起来反侯景的所谓“勤王”之兵以及趁机起来割据一方的豪酋,也同样利用募兵为自己效力。如武帝太清二年(公元548年)八月,侯景正式举兵反叛之时,以诛朱异为名,由于朱异时为中领军,为了对抗侯景,“募兵得三千人,及景至,仍以其众守大司马门”[(11)]。按中领军所统帅本为禁卫军,是典型的由国家世袭兵户组成的军队,此时为抵御侯景的需要,连这支禁卫军也募兵化了。禁卫军尚且如此,地方军更不例外。如徐盛文其人,时“督宁州刺史”,“太清二年,闻国难,乃召募得数万人来赴”[(12)];又如任孝恭,因“太清二年,侯景寇逼,孝恭启募兵,隶肖正德,屯南峰”[(13)];还如吴郡人陆襄,于太清三年三月,因建康“城陷,襄逃还吴。贼寻寇东境,没吴郡,景将宋子仙攻钱塘,会海盐人陆黯举义,有众数千人”[(14)],率以袭郡,这显然也是募兵。更值得注意者,后来陈王朝时期的许多将领,都是在侯景之乱中召募私兵以反侯景而起家的。如侯安都,“侯景之乱,招集兵甲,至三千人。高祖(指陈霸先——引者注)入援京邑,安都引兵从高祖,攻蔡路养,破李迁仕,克平侯景,并力战有功。”[(15)]侯安都以始光内史而“招集兵甲”,显然是募兵。新安海宁人程灵洗,“梁末,……素为乡里所畏伏,前守长恒使召募少年,逐捕劫盗。侯景之乱,灵洗聚徒据黟、歙以拒景。景军据有新安,新安太守湘西侯肖隐奔依灵洗,灵洗奉以为主盟。梁元帝于荆州承制,又遣使间道奉表。”后以平侯景功“授持节、散骑常侍、都督青、冀二州诸军事、青州刺史”[(16)]。观程灵洗先后所拥之兵,均来源于召募。巴山新建人黄法,少以勇力著称,“侯景之乱,于乡里合徒众”,追随陈霸先剿灭侯景,后以功封侯[(17)],所谓“于乡里合徒众”,实为募兵的代名词。鲁悉达“纠合乡人,保新蔡,力田蓄谷。时兵荒饥馑,京都及上川饿死者十八九,有得存者,皆携老幼以归焉。悉达分给粮廪,其所济活者甚众,仍于新蔡置顿以居之。招集晋熙等五郡,尽有其地”,后以此招集之众讨侯景有功[(18)],可见鲁悉达所领之兵也来源于召募。颍川颍阳人荀朗,“侯景之乱,朗招率徒旅,据巢湖间,无所属。台城陷后,简文帝密诏授朗云麾将军、豫州刺史,令与外藩讨景”。后来荀朗利用饥荒,“更招致部曲”,“众至数万人”,用以讨景[(19)],可见荀朗讨景之兵同样来自召募。吴兴武康人沈众,“侯景之乱”时,上表于梁武帝,“称家代所隶故义部曲,并在吴兴,求还召募以讨贼,梁武许之”,后果募得“宗族及义故五千余人”以讨侯景[(20)],可见沈众之兵明显来源于召募,而且大都是他吴兴老家“所隶义故部曲”。袁泌其人,于“侯景之乱”时,“欲求为将”,“梁简文帝板授东宫领直,令往吴中召募士卒。及景围台城,泌率所领赴援。京城陷,退保东阳,……景平,王僧辩表泌为富春太守,兼丹阳尹。”[(21)]东宫领直所领,本为禁卫军,此时也募兵化了。临川南城人周迪,“侯景之乱”时,因为“(周)迪宗人周续起兵于临川,梁始兴王肖毅以郡让续,迪召募乡人从之”[(22)],可见周毅之兵全来源于召募。东阳长山留异,“侯景之乱”时,留异“还乡里,召募士卒”,“侯景署异为东阳太守,收其妻子为质”,及“侯景平后,王僧辩使(留)异慰劳东阳,仍纠合乡闾,保据岩阻,其徒甚盛,州郡惮焉。”[(23)]由此可见留异在侯景之乱中与景平之后,都是一个拥有募兵以自重的投机分子。巴东人徐世谱,“敢勇有膂力,善水战。梁元帝之为荆州刺史,世谱将领乡人事焉。侯景之乱,因预征讨,累迁至员外散骑常待。”[(24)]徐世谱所将领之乡人,显然是召募而来。豫章南昌人熊昙朗,“侯景之乱,稍聚少年,据丰城县为栅,桀黠劫盗多附之。梁元帝以为巴山太守。荆州陷。昙朗兵力稍强,劫掠邻县,缚卖居民,山谷之中,最为巨患”[(25)]。这个成为豫章巨患的熊昙朗,也是在侯景之乱中召募少年而起家的。晋安侯官人陈宝应,其父陈羽,“有材干,为郡雄豪。……梁代晋安数反,累杀郡将,羽初并扇惑合成其事,后复为官军乡导破之,由是一郡兵权皆自己出。侯景之乱,晋安太守、宾化肖云以郡让羽,羽年老,但治邦事,令宝应典兵。是时东境饥馑,会稽尤甚,死者十七八,平民男女,并皆自卖,而安晋独丰沃。宝应……载米粟与之贸易,多致玉帛子女,其有人能致舟乘者,亦并奔归之,由是大致赀产,士众强盛。侯景平,元帝因以羽为晋安太守。”[(26)]由此可见,晋安的陈羽、陈宝应,也是先后靠召募集兵而雄据一方的。同样情况,还有不少,此不悉举。以致总的情况是:“时江表将帅,各领部曲,动以千数,而鲁氏尤多(指鲁悉达、鲁广达兄弟——引者注)”[(27)]。所有这些“各领部曲,动以千数”的将帅,大都在侯景之乱中以召募方式组成的军队。

我们知道,早在侯景之乱前的东晋、宋、齐时期,虽然早已有召募私兵并以之部分取代兵户的情况存在[(28)],但是,总的说来,兵户制仍然不失为占主导地位的兵制,募兵只是兵户制的补充而已。然而通过侯景之乱,情况就大不相同了。如上所述,在侯景之乱中,不仅侯景本人用以发动反叛的兵士多来源于召募;甚至中央控制的禁卫军,也发生了募兵化的事实;至于各地豪绅利用侯景之乱而发展壮大势力者,更是全凭召募兵士以组成的军队。因此,以侯景之乱为分界线,在此之后,以召募方式得来的宗族、乡里义勇及世隶于某一家族的“故义部曲”,成了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来源于兵户的世兵已少得可怜。这一情况,陈代因之,以致陈时的许多将领,都以召募私兵起家,也以拥有私家部曲而巩固其权位,私兵部曲制已基本上取代了几百年之久的国家兵户制。而这一巨大变化,主要是在侯景之乱这一特殊环境中和条件下实现的,故侯景之乱对南朝后期社会历史的最大影响之一,表现在兵制方面,是国家兵户制的瓦解和募兵私兵制的兴起。因此,几乎可以这样概括:侯景之乱是上述兵制方面变化的催化剂和启动器。

(二)推动了南朝奴隶解放运动和南朝社会阶级关系的变动

奴隶问题一直是南北朝时期的重大社会问题。早在秦汉时期,虽然当时历史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奴隶制的残余因素还相当严重的存在着。魏晋时期,承两汉之余绪,奴婢也同样存在,故晋人恬和、李重等屡以为言。西晋灭亡之后,北方陷入了少数民族政权林立的状态,他们大都是带着奴隶制的尾巴进来的,对于奴隶劳动的使用十分习惯,有的统治者还企图在北中国恢复奴隶制,每逢征伐总要掳掠大量人口为奴婢,称之为“生口”,与牲畜并列,大量用以赏赐将领、官吏,扶植了大批奴隶主;即使已经封建化了的汉族农民,也大量沦为隶户、杂户等半奴隶或近于奴隶身份的人。直到孝文帝彻底实行封建化政策之时,奴隶问题才逐步得到缓解。关于这些,我已在《论北魏的社会性质》一文中详细论及,此不赘述[(29)]。至于东晋南朝,虽无北魏那样企图恢复奴隶制的统治者,但由于社会处于动荡不安的状况和北人南渡者多,自然增加了小家破产后走上自卖为奴道路者的数量;加上南北双方的统治者各自俘虏对方人口以为奴婢;日益成为社会腐朽阶层的门阀世族地主也需要奴隶劳动供他们役使,因而造成了东晋南朝时期的奴隶数量不少的状况,以致所有世族地主家庭,往往拥有数量不少的奴隶,工商富室的蓄奴之风也很盛行,甚至连佛寺道观也拥有供上层僧、道及整个寺院役使的奴隶。如京口刁协、刁逵等,“有田万顷,奴婢数千人”[(30)];谢混家“有田业十余处,僮仆千人”[(31)];谢灵运家“生业甚厚,奴僮既众,义故门生数百”[(32)];沈庆之“广开田园之业,……奴僮千计”[(33)]。一般的情况正如颜之推所云:“江南朝士,因晋中兴。南渡江,卒为羁旅,至今八九世,未有力田,悉资俸禄食耳。假令有者,皆信僮仆为之,未尝目观起一垅土,耘一株苗”[(34)]。“常以二十口家,奴婢盛多,不可出二十人”[(35)],按照颜之推要求的高门世族地主控制欲望的“止足”标准,况且是二十口家不宜超过二十个奴隶,可见一般情况是超过这个比例的。高门世族地主奴隶之多,于此可以想见了!

由于东晋南北朝时期奴婢众多,直接导致社会阶级矛盾的复杂化与尖锐化。因此,统治者为了缓解由于奴婢存在而加剧的社会矛盾,早在东晋时期就采取了“免奴为客”和以奴补充兵役等措施。我们知道,“客”作为封建依附民,人身是极不自由的,受压迫剥削的情况是严重的;作为兵户,身份是低微的,人身也是极不自由的。但“客”和兵户的地位,毕竟比奴隶为高,人身的不自由度也比奴隶为低。因此,“免奴为客”和以奴充兵户,都意味着是对奴隶的释放[(36)]。但是,东晋南朝的统治者,并没有也不可能经常采取“免奴为客”和以奴为兵的措施。因此,对于南朝的奴婢问题来说,直到梁末侯景之乱前,并没有得到认真的解决。然而,在侯景之乱中,却出现了奴婢的解放运动,许多奴隶在这段时期获得了人身自由,有的甚至得以上升为官吏、将领。

梁末奴婢解放运动,是通过侯景有意利用奴婢的力量而实现的。侯景以一个长期在北方掌权的统治者的身份来到江南,不可能迅速获得江南人民的信任与支持。因此,侯景为了反梁,需要寻找另外的力量。狡黠的侯景,终于找到了这种可以利用的这种力量,这便是江南地区的处于水深火热中的奴隶,特别是被俘北方人在南为奴者。关于这一点,试看侯景的一些措施,就可了然于心!在《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中,于梁武帝死后有一条记载云:

(侯)景乃密不发丧,权殡于昭阳殿,自外文武咸莫知之,二十余日,升梓宫于太极前殿,迎皇太子即皇帝位。于是矫诏赦北人为奴婢者,冀收其力用焉。这是侯景于梁武帝死后假借梁朝简文皇帝之命赦免被俘北人在江南为奴婢者的作法。他这样做的目的是“冀收其力用焉”,显然是利用他们去反梁。其实侯景对奴隶的利用,决不止这一次,而且早已开始。在《资治通鉴·梁纪》中,还有记载,兹摘引如下:

《资治通鉴》卷一六一《梁纪》梁武帝太清三年(公元548年)十一月条曰:

(侯)景初至建康,……募人奴婢者,悉免为民。得朱异奴,以为仪同三司,异家资产悉与之。奴乘良马,衣锦袍,于城下诟异曰:‘汝五十年仕官,方得中领军;我始事侯王,已为仪同矣!于是,三日之中,群奴出就景者千数,景皆厚抚以配军,人人感恩,为之致死。’

这是侯景于太清二年十一月第一次大规模免奴为民,并授以官职,给以其主人的赀产,还把他们编入军队,使之为自己效力。从朱异奴隶在大庭广众之中“乘良马,衣锦袍”以羞辱朱异的情况看,侯景是在利用奴隶为他广作宣传,借以掀起一个奴隶反抗其主人的浪潮,从而扩大反梁的队伍,无怪乎出现了“奴隶出就景者以千数”的局面。这实际上是一个鼓励奴隶的自我解放运动。《资治通鉴》卷一六二《梁纪》梁武帝太清三年五月条又云:“诏北人在南为奴婢者,皆免之,所免万计;景或加超擢,冀收其力。”此事在《梁书》卷四《简文帝纪》作诏“诸州见在北人为奴隶者,并没妻儿,悉可原放。”此文所载,较《简文帝纪》及《梁书·侯景传》所载同一事多“所免万计”及“景或加超擢”二句,前一句表明这次所免北方人在南方为奴婢者数量不少,后一句说明侯景同太清二年十一月重用朱异奴一样,重用和信任这批免奴。前云侯景初起,只有千人,至此已有十万军队,其中大多数为召募的免奴为兵者。仅以这两次募免奴为兵来说,一曰“群奴出就景者数千”,一曰“所免万计”,数量十分惊人。《资治通鉴》卷一六三《梁纪》简文帝太宝元年(公元550年)四月条又云:

景性残酷,于石头立大碓,有犯法者擣杀之。常戒诸将曰:‘破栅平城,当净杀之,使天下知吾威名。’故诸将每战胜,专以焚掠为事,斩刈人如草芥,以资戏笑。由是百姓虽死,终不附之。又禁人偶语,犯者刑及外族。为其将帅者,悉称行台;来降附者,悉称开府;其亲寄隆重者曰左右厢公,勇力兼人者曰库直都督。

此条,《南史》卷八○《贼臣·侯景传》亦有之,但少“由是百姓虽死,终不附之”一句。由此益知降附于侯景者,多系奴隶。“来附者多称开府”,结合前引侯景以朱异奴“为仪同三司”及“超擢”免奴,表明奴隶被侯景重用为将领、官吏者不在少数,不独朱异之奴受到重用。因此,“侯景之乱”时期,从侯景个人及其核心集团成员来说,虽然是为了权位之争,属于统治阶级内部狗咬狗的斗争,但对于处于社会最低层的奴隶来说,却是一个扬眉吐气的时期,是奴隶的大解放时期,是一个破坏了旧的镣铐而可以自由行动的大好时期。在这一过程中,他们既可以应侯景之召募而为官、为将或当兵,自然更可以脱离其原有主人而远走他乡,从而必然要影响到当时阶级结构的变化,至少起到了扫除南朝后期奴隶制残余的作用。在当时“富室无食,皆鸟面鹄形,衣罗绮,怀珠玉,俯伏床帷,待命听终”[(37)]的情况下,奴隶们却拥有其主人的资产,有的还获得“超擢”,这难道不是阶级关系的大变动吗?

(三)造成了南朝后期统治集团民族成份与士庶阶层数量比重的变动

自东汉时期门阀士族地主阶层开始形成以后,历曹魏、西晋,到东晋时期,发展到了顶峰,形成了典型的门阀政治,门阀世族地主垄断了一切领域,庶族地主几乎无问津余地。然而自刘宋以后,门阀地主的政治、经济实力,就开始从顶峰上一步步坠落下来,庶族地主阶层的力量开始在政治,经济等领域一步步抬头,历齐、梁、陈,始终是门阀世族地主力量日益衰微与庶族地主阶层日益兴起的历史过程,这是许多著名前辈史学家的共识。造成这种历史演变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而且有不少人已经论述到了这些根源,其中“侯景之乱”对上述门阀世族地主势力的下降与庶族地主势力的上升这种交替运动的影响,就至为明显。前引陈寅恪先生与朱大渭先生之作,就曾对此作了深刻探讨,兹简略概述如下。

在侯景之乱中,侯景对江南门阀世族地主的刻意打击与大肆屠杀,主要表现面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侯景广泛召募奴隶为兵和赦免北人在南为奴者,其情况已于前述。侯景这样作的结果,必然使得江南门阀世族地主丧失了劳动力,对于无论生产、生活都依赖奴隶劳动的门阀世族地主这群寄生虫来说,无异于掘毁了他们赖以生存的社会基础;像《资治通鉴》所载朱异的奴隶那样,瓜分了朱异的全部家财,则朱异这种门阀地主的经济基础也化为乌有了。

二是侯景重用放免奴隶为官,特别对降服于己者以“超擢”的作法,造成到处是“行台”,遍地是“开府”,“左右厢公”与“直库都督”成群(均见前引),从而使大批门阀地主失去了原来官位,又无重新获得官爵的地盘,使其政治基础也随之坍塌。

三是侯景大肆屠杀门阀世族地主,使门阀世族地主的数量骤减。例如侯景攻打建康时就曾这样作。《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云:

初,景至,……既攻城不下,人心离阻,又恐援军总集,众必溃散,乃纵兵杀掠,交尸塞路,富民豪家,恣意裒剥,子女妻妾,悉入军营。及筑土山,不限贵贱,昼夜不息乱加殴捶,疲羸者因杀以填山,号哭之声,响动天地。百姓不敢藏隐,并出从之,旬日之间,众至数万。

在这一过程中,死者虽不乏百姓,但门阀地主首当其冲。《资治通鉴》卷一六三《梁纪》简文帝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四月条,载侯景残酷杀戮曰:

景性残酷,于石头立大碓,有犯法者擣杀之。常戒诸将曰:“破栅平城,当尽杀之,使天下知吾威名”。故诸将每战胜,专以焚掠为事,斩刈人如草芥,以资戏笑。

侯景所任意杀戮者,虽然有不少平民百姓,但对建康城来说,所屠杀者主要应是门阀世族地主。何况在战乱中因饥馑而致死的门阀世族地主更不在少数,正如《资治通鉴》卷一六二《梁纪》梁武帝太清三年(公元549年)五月条所云:

高祖之末,建康士民服食、器用,争尚豪华,粮无半年之储,常资四方委输。自景作乱,道路断绝,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饿死,存者无一二。贵戚、豪族,皆自出采稆,填委沟壑,不可胜纪。同书卷一六三《梁纪》简文帝大宝元年(公元550年)四月条又云:

时江南连旱蝗,江,扬尤甚,百姓流亡,相与入山谷、江湖,采草根、木叶、菱贝而食之,所在皆尽,死者蔽野,皆鸟面鹄形,衣罗绮,怀珠玉,俯伏床帷,待命听终。千里绝烟,人迹罕见,白骨成聚,如丘陇焉。

由此可见,不仅建康城内的高官权贵多被杀戮和饥饿而死,就江、扬之间的广大地区的门阀世族地主,也同样遇到了致命的打击。而江南地区的门阀世族地主,是经不起风波的腐朽分子,他们早就是一群“居承平之世,不知有丧乱之祸;处庙堂之下,不知有战陈之急;保俸禄之资,不知有耕耘之苦;肆吏民之上,不知有劳役之勤”的“难可以应世经务”的寄生虫,只知过“尚褒衣博带,大冠高履,出则乘舆,入则扶侍”[(38)],“熏衣剃面,傅粉施朱”,“饱食醉酒,忽忽无事,以此消日,以此终年”[(39)]的醉生梦死生活。因此,“及侯景之乱”,他们都“肤脆骨柔,不堪行步,体羸气弱,不耐寒暑”,从而“坐死仓猝者,往往而然。”[(40)]何况饥馑连绵,奴隶造反,更加侯景残酷屠杀,整个江南世族地主何以堪之!故门阀世族地主在侯景之乱中受到的打击是无法估量的,正如已经枯黄腐败的树叶,在侯景之乱的狂风暴雨中,自然一切都化为乌有了!以致历东汉、魏、吴、东晋、宋、齐、梁几代累世相承的衣冠华族,其政治、经济和社会基础,均一扫无余,作为门阀世族地主来说,从此只有孑遗了!

反之,正是在侯景之乱过程中,本已处在日益上升的江南庶族地主及少数民族豪酋,却利用了这个混乱、无序之机,或拥兵自重,割据一方;或以勤王讨侯景为名由地方土豪上升为地方长官;或本为无赖之徒而得以擢拔为将领。其势如雨后春笋,纷纷破土而出。他们类皆在讨伐侯景的过程中,被授官晋爵,成了梁末及陈王朝的统治集团中成员,使过去那种由门阀世族地主垄断政权的状况一去不复返了。正如《陈书》卷三五熊昙朗等人传末《史臣曰》所云:“梁末之灾沴,群凶竞起。郡邑岩穴之长,村屯坞壁之豪,资剽掠以致强,恣陵侮而为大。”也如《南史》卷八○《贼臣·侯景传》李延寿《论》中所指出的:“侯景起于边服,……生灵涂炭,宗社丘墟。于是村屯坞壁之豪,郡邑岩穴之长,恣凌侮而为暴,资剽掠以为雄”。这便是梁末陈初大批少数民族豪酋和庶族地主利用侯景之乱在政治上、军事上上升为统治阶级成员的整体状况。据陈寅恪先生考证,仅以出身于少数民族的庶族豪绅来说,就有侯安都、侯瑱、欧阳頠、欧阳纥、黄法、徐世谱、熊昙朗、周迪、留异、陈羽、陈宝应等人,而且作了如下概述:

南朝当侯景乱兴,中央政权崩溃之际,岩穴村屯之豪酋乘机竞起,或把持军队,或割据地域,大抵不出二种方式:一为率兵入援建邺,因而坐拥大兵。为啸聚徒众,乘州郡主将率兵勤王之会,以依法形式,或势力强迫,取代其位[(41)]。

出现这种情况的结果,使得南朝后期的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陈先生得出了“侯景之乱,不仅于南朝政治上为巨变,并江东社会上,亦为一划分时期之大事。其故即在所谓村屯岩穴之豪酋乃乘机此役复兴起,造成南朝民族及社会阶级之变动”[(42)]的情况。

朱大渭先生在陈先生此说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出,陈霸先、陈拟、陈慧纪、周敷、余考顷、陆德和等人。也有出身于少数民族豪帅之可能;在梁末陈初,通过侯景之乱而进入统治阶层的庶族当权者中,少数民族豪酋占十五人,汉族出身的庶族地主达十一人,汉族出身的平民达八人,三者合计三十四人,而高门世族地主出身者仅十二人[(43)],这就表明侯景之乱后,梁末陈初统治阶层中的少数民族分子大为上升,不仅庶族地主对门阀地主的比例大为提高,而且庶族出身者开始大大超过门阀地主出身者。由此可见,自刘宋以来门阀世族地主势力的逐步下降和庶族地主势力的逐步上升的历史过程,至侯景之乱才确立后者超过前者的格局。故侯景之乱,实为这一转变的分界线。

(四)促进了南北朝北强南弱格局的进一步形成

自西晋政权灭亡和司马氏南渡以后,北方出现了少数民族豪酋建立的诸侯王国割据称雄,同江南地区司马氏建立的东晋政权对立着。但是由于当时北方的诸王国未能实现统一,故尚未形成南北双方分别作为统一政权的对峙局面。及北魏政权建立和逐步统一北方,南北双方分别作为统一政权的对峙形式才开始正式形成,故史称南北朝。南北对峙的初期,由于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超过北方,故东晋和刘宋政权的疆域和国力,并不远逊于北方;当时的徐州与兖州,还是南北双方争夺的中心地区。这次争夺战的结果,南朝丧失了徐州与兖州地区,后来虽然在南方侨置了南徐州和南兖州,却并未增加实际的领土,因此,从这时开始,北强南弱的格局就有了苗头。随着北中国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以及北魏政权在政治、经济等方面封建化措施的采取,北方的势力在日益上升。但是尽管如此,齐梁时期的综合国力虽然稍逊于北方,却没有同北方拉开更大差距。加上北方之分裂为东、西魏与北齐、北周政权,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同南朝政权的力量对比优势。然而,到了侯景之乱后,南北朝双方北强南弱的格局就明显地形成了,南朝政权之被北朝政权吞并只是时间问题了。这种变化的关键因素之一,就同侯景之乱对南朝军事力量的削弱与经济实力的破坏有密切关系。

侯景进攻建康的过程中,曾肆意破坏和杀戮,“攻东府城,设百尺楼车,钩城堞尽落,城遂陷。景使仪同卢晖略率数千人,持长刀挟城门,悉驱城内文武倮身而出,贼交兵杀之,死者二千余人。”[(44)]侯景又“纵兵杀掠,交尸塞路”;在侯景军同“四方云合”的援军对峙的日子里,“城中疾疫,死者大半”,以致“城中积尸不暇埋痤,又有已死而未敛,或将死而未绝,景悉聚而烧之,臭气闻十余里。”[(45)]《建康实录》卷一七《敬皇帝传》附载侯景事云“景引玄武湖水灌台城,阙前御街,并为洪波,烧劫府寺营卫,郭区内外,居人略尽。”《资治通鉴》卷一六二《梁纪》梁武帝太清三年三月条云:“初,闭城之日,男女十余万,擐甲者二万余人,被围既久,人多身肿气急,死者十八九,乘城者不过四千”。又同书太清三年五月条胡三省引注《金陵记》曰:“梁都之时,户二十八万。西石头城,东至倪塘,南至石子岗,北过蒋山,南北各四十里。侯景之乱至陈时,中外人物不迨宋、齐之半。”所有这一切,反映出侯景之乱过程中,对建康的防卫设施破坏十分严重,人口死亡尤为惊人,擐甲之士的死亡,是军事力量的直接破坏,何况在混战的几年中还不知死伤了多少士兵。因此,侯景之乱中,南方的军事势力受到了极大的摧残;南朝都城建康的工商业经济也遇到了极大的破坏,《金陵记》与《建康实录》所云,道出了侯景之乱后的建康远不及宋、齐时期人口众多和经济繁荣的实况。

随着人口的大量死亡,社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和建康的工商业经济受到极大摧残而来的,是建康及其附近地区的饥馑灾荒的接踵而至。早在太清二年十一月,建康城内的大饥荒就发生了。《资治通鉴》卷一六一《梁纪》梁武帝太清二年十一月条曰:

景初至建康,谓朝夕可拔……及屡攻不克,人心离沮。景恐援兵四集,一旦溃去,又食石头常平储仓既尽,军中乏食;乃纵士卒掠夺民米及金帛子女。是后米一升至七八万钱,人相食,饿死者十五六。

太清三年三月初,饥荒有所发展,《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云:“景食稍尽,至是米斛数十万,人相食者十五六。”到了太清三年二月,饥荒之象愈甚。《资治通鉴》一六二卷《梁纪》梁武帝太清二年二月条又云:

初,台城之闭也,公卿以食为念,男女贵贱并出负米,得四十万斛,收诸府藏钱帛五十万亿,并聚德伯堂,而不备薪刍、鱼盐。至是,坏尚书省为薪,撤荐,从以饲马,荐尽,又食以饭。军士无膎,或煮铠、熏鼠、捕雀而食之。御甘露厨有乾苔,味咸酸,分给战士。军人屠马于殿省间,杂以人肉,食者必病。

到了这年五月,饥荒又有进一步发展。同书同卷又云:“自侯景作乱,道路断绝,数月之间,人至相食,犹不免饥死,存者百无一二。贵戚、豪族皆自出采稆,填委沟壑,不可胜纪。”如上所述,还主要是建康城及其附近地区的饥馑情况,实则在侯景之乱中遭到破坏的地区,决不限于建康及其附近地区,整个江南地区都遭到了侯景之乱的严重破坏,尤以富庶的三吴地区为最。《资治通鉴》卷一六三《梁纪》简文帝大宝元年(公元550年)五月条,对此有一概括性的描述:“自晋氏渡江,三吴最为富庶,贡赋商旅,皆出其土。及侯景之乱,掠金币既尽,乃掠人而食之,或卖于北境,遗民殆尽矣。”从上述一系列严重的饥荒情况来看,表明建康及三吴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社会经济的严重破坏与人口的急剧减少,必然造成南朝综合国力的严重下降。因此,在侯景之乱中及以后的南北对峙中,南朝明显处于劣势,而且连连失利。首先是太清三年三月,“东徐州刺史湛海珍,北青州刺史王奉伯,并以地降东魏。青州刺史明少遐、山阳太守宋萧邻弃城而走,东魏据其地”[(46)]。接着,湘潭侯退与北兖州刺史定襄侯祗,出奔东魏;侯景不得不以萧弄璋为北兖州刺史,又遭到“州民发兵拒之”,于是又“遣直阁将军羊海将兵助之”,然而羊海又“以其众降东魏”[(47)]。再次,是岳阳王“(萧)察既与湘东王绎为敌,恐不能自存,遣使求援于魏,请为附庸”[(48)],等于又丧地于西魏。同样的事件,几乎屡有发生。所以《资治通鉴》卷一六四《梁纪》梁元帝承圣元年(公元552年)十一月条对此有一个总结性的记载:

侯景之乱,州郡大半入魏,自巴陵以下至建康,以长江为限,荆州界北尽武宁,西拒硖口,岭南复为萧勃所据,诏令所行,千里而近,民户著籍,不盈三万而已。这一情况,反映出南朝时期一贯富庶和兵力强盛的荆州地区,至侯景之乱后,不仅土地日少,而且人丁不多,其萧条之象可以想见。三吴地区的破坏已如上述,荆州又复如此,建康的状况更惨,淮阳之地又失于东魏,梁末国势之积弱已经达到了令人可怕的程度。陈霸先在平定侯景之乱的基础上建立的陈王朝,其所辖疆域,一直未能恢复梁王朝前期的状况,整个社会经济亦无重大起色,以致陈王朝灭亡之日,全国在籍人口仅“户五十万,口二百万”而已[(49)]。因此,在几百年的南北朝对峙之中,北强南弱的格局,自侯景之乱已形成定局,即使无陈后主等人的荒淫逸乐,陈王朝的速亡也是指日可待的。

注释:

①(41)(42)详见《金明馆丛稿初编》页一○一,原刊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十一本第一分册。

②(43)朱大渭先生文,详见《纪念陈寅格教授国际学术讨论会文集》中的《梁末陈初少数民族酋帅和庶民阶层的兴起》一文,该书于一九八九年六月中山大学出版社出版。

③参阅何兹全先生《读史集》中的《魏晋南北朝兵制》及拙作《曹魏南北朝士家制度的形成与演变》、《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及《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等文。

④⑤参阅拙作《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刊《历史研究》一九九二年第六期。

⑥⑦详见拙著《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一文。

⑧《梁书》卷五六《侯景传》载此事发生于太清二年二月前,即似乎发生于是年正月。《南史》卷八○《贼臣·侯景传》载此事无具体系年,故此条时间似有可疑处。

⑨(37)《资治通鉴》卷一六一《梁纪》梁武帝太清二年十一月条;卷一六三《梁纪》简文帝太宝元年四月条。

⑩(45)《梁书》卷五六《侯景传》。

(11)《梁书》卷五八《朱异传》。

(12)《梁书》卷四○《徐文盛传》。

(13)《梁书》卷五○《文学·任孝绪传》。

(14)《梁书》卷二七《陆襄传》。

(15)《陈书》卷八《侯安都传》。

(16)《陈书》卷一○《程灵洗传》。

(17)《陈书》卷一一《黄法传》。

(18)《陈书》卷一三《鲁悉达传》。

(19)《陈书》卷一九《荀朗传》。

(20)《陈书》卷一八《沈众传》。

(21)《陈书》卷一八《袁泌传》。

(22)《陈书》卷三五《周迪传》。

(23)《陈书》卷三五《留异传》。

(24)《陈书》卷一三《徐世谱传》。

(25)《陈书》卷三五《熊昙朗传》。

(26)《陈书》卷三五《陈宝应传》。

(27)《陈书》卷三一《鲁广达传》。

(28)参阅拙作《两晋时期兵户制考略》及《南朝兵户制的瓦解与募兵、私兵制的兴起》二文。

(29)刊《中国经济史研究》一九八九年四期。

(30)《晋书》卷六九《刁协传附子孙逵传》。

(31)(32)《宋书》卷五四《谢弘微传》;《谢灵运传》。

(33)《宋书》卷七七《沈庆之传》。

(34)(38)(40)《颜氏家训》卷四《涉务》。

(35)《颜氏家训》卷五《止足》。

(36)参阅唐长孺先生著《三至六世纪江南土地所有制的发展》页七八。

(39)《颜氏家训》卷三《勉学》。

(44)此见《梁书》卷五六《侯景传》,但《建康实录》载同一事作“死者三千余人”。

(46)(47)(48)《资治通鉴》卷一六二《梁纪》。

(49)《通典·食货典·历代盛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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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侯景芝的混乱对南末社会史的影响_侯景之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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