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阴阳五行”对“诗”的解读_阴阳五行论文

班固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初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阴阳论文,观念论文,班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63(2008)10-0104-07

一、汉代人的思想骨干是阴阳五行

《诗经》是儒家的重要经典,班固在《汉书》中从阴阳五行角度阐发《诗》义,视角新颖,时有新见,但如今少有人关注。

班固从阴阳五行角度解《诗》,是汉代阴阳五行思想在《诗》学研究中的表现。秦汉时期阴阳五行观念一直很盛行。顾颉刚说:“汉代人的思想的骨干,是阴阳五行。无论在宗教上,在政治上,在学术上,没有不用这套方式的。”①当然,班固从阴阳五行角度解《诗》,明显地受西汉思想家董仲舒“天人感应”说的影响,以及以京房为代表的象数派易学思想的影响。这两种思想中均包含着阴阳五行观念。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和京房的象数派易学思想均强调“灾异谴告”——认为“灾异”是上天对人事缺失的“谴告”,董仲舒在《春秋繁露·必仁且知》篇中说:

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灾常先至而异乃随之。灾者天之谴也,异者天之威也。谴之而不知,乃畏之以威。《诗》云:“畏天之威。”殆此谓也。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以此见天意之仁,而不欲陷人也。②

受董仲舒“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京房在其创立的易学象数学理论中,将五行观念与阴阳八卦结合在一起,以阴阳为基础,糅合天文、律历、岁时、方位、五行生克与社会、人事,进一步反映出汉代天人合一、天人相应的思想特点,成为“大一统”的思想模式。③《京氏易传》云:

阴阳运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

八卦建五气立五常,法象乾坤,顺于阴阳,以正君臣父子之义,故《易》曰:“元亨利贞。”④

京房将阴阳、五行与八卦相结合,藉以断天下之理,定以人伦,阐明王道,正君臣父子之义,虽然缺乏科学性,但这种思想在当时乃至后世影响很大。因此,班固在《汉书·律历志》、《五行志》中据此立说,从阴阳五行的角度,或以《诗》证史,或以史证《诗》,虽然有的解释不尽符合《诗》的“本义”,但却揭示出当时人的灾异信仰、吉凶观念以及伦理思想等等,让人看到了汉代人丰富复杂的精神和情感世界。

当然,《汉书》中以阴阳五行观念对《诗》所作的解释,有的可能采纳了董仲舒、京房、刘向等人的说法。班固自己在《汉书·五行志》中也直言:

汉兴,承秦灭学之后,景、武之世,董仲舒治《公羊春秋》,始推阴阳,为儒者宗。宣、元之后,刘向治《榖梁春秋》,数其祸福,传以《洪范》,与仲舒错。至向子歆治《左氏传》,其《春秋》意亦已乖矣;言《五行传》,又颇不同。是以揽仲舒,别向、歆,传载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之徒,所陈行事,讫于王莽,举十二世,以傅《春秋》,著于篇。⑤

虽然《汉书·五行志》是对董仲舒、刘向、刘歆、眭孟、夏侯胜、京房、谷永、李寻等诸家材料的整合,但是,编辑取舍之间,无疑也融入了班固自己的思想观念。因此,探讨《汉书·五行志》中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的内容,有助于加深对班固《诗》学观念的理解。

二、班固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方法的多样性

班固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其方法多种多样。首先,班固善于分析现象,确立概念,把他认为《诗》中所包含的阴阳五行观念和自然、社会法则进行对比说明,从而表达其对《诗》的见解。《汉书·律历志》云:

权与物钧而生衡,衡运生规,规圆生矩,矩方生绳,绳直生准,准正则平衡而钧权矣。是为五则。⑥规者,所以规圆器械,令得其类也。矩者,所以矩方器械,令不失其形也。规矩相须,阴阳位序,圆方乃成。准者,所以揆平取正也。绳者,上下端直,经纬四通也。准绳连体,衡权合德,百工繇焉,以定法式,辅弼执玉,以翼天子。《诗》云:“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咸有五象,其义一也。⑦

班固在这段文字中所引的五句诗出自《诗·小雅·节南山》,他本是要用这几句诗来对应、解释“五则”的,同时也用“五则”来说明古代王权之合理。颜师古注曰:“言尹氏居太师之官,执持国之权量,维制四方,辅翼天子,使下无迷惑也。”⑧应该说,这一解释还是比较符合班固的意思的。问题是,班固在引了这几句诗之后,又说这首《诗》“咸有五象”,并且说“其义一也”,这里的“五象”,也就是五行之象。为了说清楚这个问题,班固非常细致地对五行之象及其所对应的儒家的五常仁义礼知信一一作了解释:

以阴阳言之:大阴者,北方。北,伏也,阳气伏于下,于时为冬。冬,终也,物终臧,乃可称。水润下。知者谋,谋者重,故为权也。大阳者,南方。南,任也。阳气任养物,于时为夏。夏,假也,物假大,乃宣平。火炎上。礼者齐,齐者平,故为衡也。

少阴者,西方。西,迁也,阴气迁落物,于时为秋。秋,揪也,物揪敛,乃成熟。金从革,改更也。义者成,成者方,故为矩也。少阳者,东方。东,动也。阳气动物,于时为春。春,蠢也,物蠢生,乃动运。木曲直。仁者生,生者圆,故为规也。中央者,阴阳之内,四方之中,经纬通达,乃能端直,于时为四季。土稼啬蕃息。信者诚,诚者直,故为绳也。五则揆物,有轻重圆方平直阴阳之义,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职在大行,鸿胪掌之。⑨

从这里可以看出:五常之知,对应的是五则之权,五行之水;五常之礼,对应的是五则之衡,五行之火;五常之义,对应的是五则之矩,五行之金;五常之仁,对应的是五则之规,五行之木;五常之信,对应的是五则之绳,五行之土。在班固看来,儒家的五常就包蕴在五行之中,是五行之象,即五行在社会生活中的反映。职掌鸿胪的人是可以“平均曲直,齐一远近”,使事物“各顺其方而应其行”的。如此解说,虽然有牵强附会之嫌,但是在当时阴阳五行思想盛行的文化氛围下,自然可以使人更容易理解班固所谓“尹氏大师,秉国之钧,四方是维,天子是毗,俾民不迷”这几句诗“咸有五象”的含义。

既然班固认为阴阳五行对应着儒家的五常,因此,班固在解《诗》时,往往将阴阳五行和现实政治历史结合起来,从而挖掘《诗》所包含的儒家伦理的政治合理性。《汉书·五行志》载:

土,中央,生万物者也。其于王者,为内事。宫室,夫妇,亲属,亦相生者也。古者天子诸侯,宫庙大小高卑有制,后夫人媵妾多少进退有度,九族亲疏长幼有序。孔子曰:“礼,与其奢也,宁俭。”故禹卑宫室,文王“刑于寡妻”,此圣人之所以昭教化也。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亡水旱之灾而草木百谷不熟,是为稼穑不成。⑩

“刑于寡妻”出自《诗·大雅·思齐》:“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文王能够“刑于寡妻”,“以礼接待其妻,旁及兄弟宗族,又广以政教治家邦”,(11)“如此则土得其性矣”。“若乃奢淫骄慢,则土失其性”,“草木百谷不熟”,“稼穑不成”。这也隐含了董仲舒的“天人感应”思想。如此解说,内涵似乎更加丰富。

班固还把“阴阳之变”和儒家伦理相结合,以阐述《诗》旨。《汉书·外戚传》云:

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以涂山,而桀之放也用末喜……周之兴也以姜嫄及太任、太姒,而幽王之禽(擒)也以淫褒姒。故《易》基《乾坤》,《诗》首《关雎》,《书》美釐嫠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昏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12)

此处,班固对《关雎》的理解,显然着眼于“夫妇之际”,即“人道之大伦”,而“人道之大伦”,又与四时之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密切相关。因此“《诗》首《关雎》”,关乎“人道之大伦”,关乎“王道之安危”。这是从阴阳五行的角度解释“人道之务”。这与《毛诗小序》所谓“《关雎》,后妃之德也,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故用之乡人焉,用之邦国焉”,(13)意义基本一致,都是强调《关雎》的教化意义,只是班固进一步注意到了人伦与四时、阴阳的关系。

班固从阴阳五行观念出发,有时能对《诗》作出富有创造性的解释,如《汉书·食货志》引《诗·豳风·七月》:

春令民毕出在壄,冬则毕入于邑。其《诗》曰:“四之日举止,同我妇子,饁彼南。”又曰:“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嗟我妇子,聿为改岁,入此室处。”所以顺阴阳,备寇贼,习礼文也。(14)

班固对这首诗的解释,同样能反映其《诗》学特点:即将阴阳五行观念与儒家的伦理思想糅合在一起以解《诗》。诗中的“四之日”即周历四月,夏历二月,此时乃春季,暖气萌动、万物生长,属于阳;而后面的“十月”则是夏历十月,已经是冬季了,冬季寒冷,草木凋零,属于阴。班固特意将此一阴一阳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意在说明古人的生活是遵时序、“顺阴阳”的。班固认为“四方四时之体,五常五行之象。厥法有品,各顺其方而应其行”,故对应于一年四季的阴阳五行,又与儒家的五常“仁义礼智信”相对应,而彼时人,在秋冬春夏等不同季节,必然要“备寇贼,习礼文”。此说并非意解,而是基于“五常五行之象”说。《毛诗》郑笺则不及班固的解说新颖深刻。郑玄于“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笺曰:“岁终……当避寒气,而入所穹窒墐户之室而居之。至此而女功止。”(15)孔颖达疏也完全沿袭此义。相比之下,班固解说颇有新意。

这种富有新意的解说很多。如《汉书·五行志》载:

《诗》云:“尔德不明,以亡陪亡卿;不明尔德,以亡背亡仄。”言上不明,暗昧蔽惑,则不能知善恶,亲近习,长同类,亡功者受赏,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16)

此处引诗出自《诗·大雅·荡》,《毛诗》作“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毛诗》对“不明尔德,时无背无侧”的解释是“背无臣也,侧无人也”,《郑笺》云:“无臣、无人,谓贤者不用。”(17)《毛诗》对“尔德不明,以无陪无卿”的解释是“无陪贰也,无卿士也”。(18)颜师古对这句《诗》的注释是:“言不别善恶,有逆背倾仄者,有堪为卿大夫者,皆不知之也。”(19)相比之下,班固对这几句诗的解释,略多一些阐发,其意较之《毛诗》更加明了,但本质上并没有区别;而最容易为人忽略的是班固在末尾对“上不明”的原因的解释:“失在舒缓,故其咎舒也”。这一推根求源的解释,又表现出班固的阴阳五行观念。班固随后又从阴阳五行的角度对此作了详尽的解释,最后引京房《易传》曰:

禄不遂行兹谓欺,厥咎奥,雨雪四至而温。臣安禄乐逸兹谓乱,奥而生虫。知罪不诛兹谓舒,其奥,夏则暑杀人,冬则物华实。重过不诛,兹谓亡徵,其咎当寒而奥六日也。(20)

可以说,班固对《诗·大雅·荡》解释的思想依据,完全出自京房《易传》。班固所说“上不明,暗昧蔽惑”,也就是京房所说的“欺”;班固所说的“有罪者不杀,百官废乱,失在舒缓”,也就是京房所说的“知罪不诛兹谓舒”。而“欺”和“舒”于阴阳都有对应,这也就是京房《易传》所说的“阴阳运行,一寒一暑,五行互用,一吉一凶。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故《易》所以断天下之理,定之以人伦而明王道”这种思想的体现。

班固以阴阳五行解《诗》,还揭示了自然界日月星辰的变化与人事之吉凶之间的关联。《汉书·五行志》载:

晋侯谓士文伯曰:“吾所问日食从矣,可常乎?”对曰:“不可。六物不同,民心不壹,事序不类,官职不则,同始异终,胡可常也?《诗》曰:‘或宴宴居息,或尽顇事国。’(21)其异终也如是。”公曰:“何谓六物?”对曰:“岁、时、日、月、星、辰是谓。”公曰:“何谓辰?”对曰:“日月之会是谓。”公曰:“《诗》所谓‘此日而食,于何不臧’,(22)何也?”对曰:“不善政之谓也。国无政,不用善,则自取适于日月之灾。故政不可不慎也,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此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23)

这段文字是班固引《左传》对《春秋》所记“昭公七年‘四月甲辰朔日有食之’”这一灾异现象作出的解释。班固认为文中所引《诗·小雅·十月之交》诗句,乃“推日食之占循变复之要”,也是阴阳五行观念的表现。所以班固进一步申论道:

《易》曰:“县(悬)象著明,莫大于日月。”是故圣人重之,载于《三经》。于《易》在《丰》之《震》曰:“丰其沛,日中见昧,折其右肱,亡咎。”于《诗·十月之交》,则著卿士、司徒,下至趣马、师氏,咸非其材。同于右肱之所折,协于三务之所择,明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也。(24)

班固认为《三经》——《易》《诗》《春秋》所载的有关日食月食之事,皆与人事相关,所以《诗·小雅·十月之交》所载的“十月之交,朔月辛卯,日有食之,亦孔之醜”,也是对应了人事之弊端,诗中所举的“皇父卿士,番维司徒,家伯维宰,促允膳夫,聚子内史,蹶维趣马,楀维师氏。艳妻煽方处”等等,皆是小人居位,艳妻邀宠,他们主宰国家大事,然而“咸非其材”,这显然是“小人乘君子,阴侵阳之原”。班固认为这与《易》所谓“折其右肱”是一回事,所以《左传》强调“三务”——“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这是班固运用阴阳五行观念解《诗》,且能自圆其说的又一典型例证。

三、以阴阳五行解《诗》乃《齐诗》传统

以阴阳五行解《诗》,并不是班固的发明创造,汉四家《诗》中《齐诗》学者就好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清人皮锡瑞说:“汉有一种天人之学而齐学尤盛。《伏传》五行,《齐诗》五际,《公羊春秋》多言灾异,皆齐学也。《易》有象数占验,《礼》有明堂阴阳,不尽齐学,而其旨略同。”(25)班氏家族世治《齐诗》,班固的叔祖父班伯少受《诗》于师丹,师丹是著名《齐诗》学者匡衡的弟子,而匡衡、翼奉、萧望之又是后苍弟子,后苍则是夏侯始昌弟子,夏侯始昌又是《齐诗》创立者辕固弟子,因此,班固的家学与齐学完全是一脉相承,在这样的家学渊源中,班固不可能不受齐学影响。

齐学的范畴很宽泛,据皮锡瑞所言包括阴阳、五行、象数之学,而班固自己也认为“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汉兴,推阴阳言灾异者,孝武时有董仲舒、夏侯始昌,昭、宣则眭孟、夏侯胜,成则京房、翼奉、刘向、谷永,哀平则李寻、田仲术,此其纳说时君著明者也。察其所言,仿佛一端。”(26)这里,班固提到的《齐诗》学者就包括夏侯始昌、夏侯胜、翼奉等人,班固认为这些《齐诗》学者所言,与董仲舒、眭孟、京房、刘向、谷永等人所言,其主旨大体上是差不多的,都是“推阴阳言灾异”而已。如深得汉武帝重视的著名《齐诗》学者夏侯始昌就“明于阴阳”,他预言灾异非常灵验,曾“先言柏梁台灾日,至期日果灾”。(27)他的族子夏侯胜从小就跟他学习《尚书》和《洪范五行传》,也能“说灾异”,他曾根据天气久阴不雨预言有人谋反,后来果然应验,此事惊动朝廷,后来夏侯胜也因此获得重用,封官加爵。(28)

因此,“推阴阳言灾异”,实际上也就构成了齐学的核心理论。而《齐诗》学者在解《诗》的时候,将“阴阳灾异”思想运用到《诗》的解释中,从阴阳五行的角度推论人事,根据灾异预言吉凶祸福,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这也成为《齐诗》学派的一大特点。

与西汉名相、著名《齐诗》学者萧望之、匡衡同师的另一位《齐诗》学者翼奉也“好律历阴阳之占”,汉元帝曾问他如何才能知道臣下邪正,翼奉说,要“察其所由,省其进退,参之六合五行,则可以见人性,知人情。难用外察,从中甚明。故诗之为学,情性而已。五性不相害,六情更兴废。观性以历,观情以律,明主所宜独用,难与二人共也”。(29)

《汉书》颜师古注引张晏语曰:“性谓五行也。历谓日也。”(30)又引晋灼语曰:“翼氏五行:肝性静,静行仁,甲己主之;心性躁,躁行礼,丙辛主之;脾性力,力行信,戊癸主之;肺性坚,坚行义,乙庚主之;肾性智,知行敬,丁壬主之也。”(31)又引张晏语曰:“情谓六情,廉贞、宽大、公正、奸邪、阴贼、贪狼也。律,十二律也。”(32)由此可知,翼奉认为人的五脏——肝、心、脾、肺、肾,产生静、躁、力、坚、敬等五种不同的性格,而这五种不同的性格,又与儒家的五常仁、礼、信、义、智相对应,更为不同的日历、时辰所主宰;而人的六情——廉贞、宽大、公正、奸邪、阴贼、贪狼等,也与南、西、下、上、东、北阴阳五行方位,及其所对应的十二律密切关联。因此,他总结说,“知下之术,在于六情十二律而已”——

北方之情,好也,好行贪狼,申子主之。东方之情,怒也,怒行阴贼,亥卯主之。贪狼必待阴贼而后动,阴贼必待贪狼而后用,二阴并行,是以王者忌子卯也。《礼经》避之,《春秋》讳焉。南方之情,恶也;恶行廉贞,寅午主之。西方之情,喜也;喜行宽大,巳酉主之。二阳并行,是以王者吉午酉也。《诗》曰“吉日庚午。”上方之情,乐也;乐行奸邪,辰未主之。下方之情,哀也;哀行公正,戌丑主之。辰未属阴,戌丑属阳,万物各以其类应。(33)

翼奉把人的六情与十二律一一对应,并由此推论人的性情,知人之善恶邪正。而其所引《诗·小雅·吉日》中的诗句,也正包含也阴阳五行观念。

翼奉因此进一步得出结论,“诗之为学,情性而已”,也就是说,诗中包含着与五性、六情、五行、律历等方面的内容,是包含着阴阳五行律历之学的性情之学。这种诗学观,决定了《齐诗》学者必然把包括《诗》在内的儒家经典视为“知人道之务”、“言王道之安危”的治乱之学。因此也就理所当然地重视《诗》的社会教化功能,而这种功能的切入点,正是阴阳五行之学。这在翼奉的言论中有明确的阐述:

臣闻之于师曰:天地设位,悬日月,布星辰,分阴阳,定四时,列五行,以视圣人,名之曰道。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故画州土,建君臣,立律历,陈成败,以视贤者,名之曰经。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则《诗》、《书》、《易》、《春秋》、《礼》、《乐》是也。《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至秦乃不说,伤之以法,是以大道不通,至于灭亡。(34)

翼奉明言“《易》有阴阳,《诗》有五际,《春秋》有灾异,皆列终始,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而且这些说法都“闻之于师”,可见《齐诗》学者对阴阳五行之说深信不疑。关于“五际”,后人有不同的说法。颜师古注引应劭语曰:五际,“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也”;(35)又引孟康语曰:“《诗·内传》曰:‘五际,卯、酉、午、戌、亥也。阴阳终始际会之岁,于此则有变改之政也。’”(36)两者说法不同,但无论指人际还是指阴阳之际,其实都是一样的,因为阴阳和人是对应的。“《诗》有五际”,也就是《诗》中有“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之道。为了进一步说明问题,翼奉甚至还以自己的亲身体验具体举例说明“五际”之重要:

臣(翼)奉窃学《齐诗》,闻五际之要《十月之交》篇,知日蚀地震之效昭然可明,犹巢居知风,穴处知雨,亦不足多,适所习耳。臣闻人气内逆,则感动天地;天变见于星气日饰,地变见于奇物震动。所以然者,阳用其精,阴用其形,犹人之有五臧六体,五臧象天,六体象地。故臧病则气色发于面,体病则欠申动于貌。”(37)

这是典型的以阴阳五行解《诗》、并以灾异言人事得失的生动例证。无独有偶,另一位“好《洪范》灾异”的李寻也认为《诗·小雅·十月之交》是一首警诫之作:

臣闻五行以水为本,其星玄武婺女,天地所纪,终始所生。水为准平,王道公正修明,则百川理,落脉通;偏党失纲,则踊溢为败。《书》云“水曰润下”,阴动而卑,不失其道。天下有道,则河出图,洛出书,故河、洛决溢,所为最大。今汝、颍畎澮皆川水漂踊,与雨水并为民害,此《诗》所谓“爗爗震电,不宁不令,百川沸腾”者也。其咎在于皇甫卿士之属。唯陛下留意诗人之言,少抑外亲大臣。”(38)

李寻把洪水泛滥与王道之失联系起来,故《十月之交》所记的“百川沸腾”情形,实际上是王道“偏党失纲”的反映,而当今水患,也与历史上的水灾相同,也是因为王道“偏党失纲”,而且他还具体指明“其咎在于皇甫卿士之属”。可见,在《齐诗》学者以及李寻等众多“好《洪范》灾异”的《易》学家眼中,人事上的任何得失,都可以与自然现象相对应;而自然界的种种现象,也无不是人事得失的反映。因此,汉宣帝在即位四年后所下的诏书中忧心惕惕地说:“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39)这表明阴阳五行观念、天人感应思想在西汉中后期影响已经十分巨大。

当然,这种“推得失,考天心,以言王道之安危”的《诗》,并不止于自然界的灾异,有时也与历史上的成败得失相关。如翼奉在奏疏中说:

臣闻三代之祖积德以王,然皆不过数百年而绝。周至成王,有上贤之材,因文武之业,以周召为辅,有司各敬其事,在位莫非其人。天下甫二世耳,然周公犹作诗书深戒成王,以恐失天下。《书》则曰:“王毋若殷王纣。”其《诗》则曰:“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宜监于殷,骏命不易。”今汉初取天下,起于丰沛,以兵征伐,德化未洽,后世奢侈,国家之费当数代之用,非直费财,又乃费士……今东方连年饥馑,加之以疾疫,百姓菜色,或至相食。地比震动,天气浑浊,日光侵夺。由此言之,执国政者岂可以不怀怵惕而戒万分之一乎!(40)

翼奉认为他引的《诗·大雅·文王》中的诗句,是周公“以恐失天下”而“深戒成王”的,而诗中的“克配上帝”,也包含着“天人感应”思想;而今灾异不断,统治者自然应当警惕了。因此,翼奉还是从阴阳五行观念出发,陈“天地之戒”,并以古鉴今,希望统治者汲取历史教训,免蹈覆辙。

西汉名相、著名《齐诗》学者匡衡对《诗》《书》等儒家经典的看法,和翼奉的观点非常相似,他说:

臣闻《六经》者,圣人所以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使不悖于其本性者也。故审《六艺》之指,则人天之理可得而和,草木昆虫可得而育,此永永不易之道也。及《论语》、《孝经》,圣人言行之要,宜究其意。(41)

匡衡认为《六经》具有“统天地之心,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通人道之正”的功能,审明《六经》旨意,就能和合天人之理,不伤害草木昆虫的生长。匡衡所谓“统天地之心”,也就是翼奉所谓的“考天心”;匡衡所谓“著善恶之归,明吉凶之分”,也就是翼奉所谓根据《易》之阴阳、《诗》之五际以及《春秋》之灾异等等,以察人事、“推得失”;匡衡所谓“通人道之正”,也就是翼奉所说的“圣人见道,然后知王治之象……贤者见经,然后知人道之务”。这种强调天道、人道、善恶、吉凶的思想,强调天人相通、善恶吉凶相应的思想,其来源仍然是阴阳五行观念。

对于汉人好“推阴阳言灾异”的意义,清人皮锡瑞有过很好的论述:

当时儒者以为人主至尊,无所畏惮,借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犹知恐惧修省。此《春秋》以元统天、以天统君之义,亦《易》神道设教之旨。汉儒藉此以匡正其主。其时人主方崇经术,重儒臣,故遇日食地震,必下诏罪己,或责免三公。虽未必能如周宣之遇灾而惧,侧身修行,尚有君臣交儆遗意。此亦汉时实行孔教之一证。后世不明此义,谓汉儒不应言灾异,引谶纬,于是天变不足畏之说出矣。近西法入中国,日食、星变皆可豫测,岂无意乎?言非一端,义各有当,不得以今人之所见轻议古人也。(42)

班固对于阴阳五行之说并不笃信,(43)但是为了达到“匡正其主”的目的,班固也就和当时的众多儒者一样,“借天象以示儆,庶使其君有失德者犹知恐惧修省”,而此种思想,亦必然影响到他对包括《诗》在内的儒家经典的理解。班固在《汉书》中著《五行志》,在《五行志》中大量引《诗》,并以阴阳五行观念解《诗》,显然打上了鲜明的时代烙印。

注释:

①顾颉刚著《汉代学术史》,东方出版社,2005年版,第1页。

②苏舆撰,钟哲点校《春秋繁露义证》,中华书局,1992年版,第259页。

③参见金春峰著《汉代思想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第三版,第298页。

④卢央著《京氏易传解读》下册,九州出版社,2004年版,第521页。

⑤班固撰,颜师古注《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1317页。

⑥王元启曰:权、衡、规、矩、绳,配智、礼、仁、义、信,是为五则。不数准者,准绳连体,言绳而准在其中矣。见施之勉著《汉书集释》第六册,台湾三民书局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2108页。

⑦⑧⑨《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第一上,第970-971页、第971页、第971页。

⑩(11)《汉书》卷二十七上《五行志》第七上,第1338页、第1339页。

(12)《汉书》卷九十七上《外戚传》第六十七上,第3933页。

(13)〔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疏,《毛诗郑义》,〔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本,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69页。

(14)《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第四上,第1211页。

(15)《毛诗正义》卷八之一,《十三经注疏》本,第391页。

(16)(20)《汉书》卷二十七中之下《五行志》第七中之下,第1405页、第1406页。

(17)(18)《毛诗正义》卷十八之一,《十三经注疏》本,第553页、第553页。

(19)《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上《五行志》第七下之上,第1406页。

(21)《诗·小雅·北山》。

(22)《诗·小雅·十月之交》。

(23)(24)《汉书》卷二十七下之下《五行志》第七下之下,第1494页、第1494页。

(25)皮锡瑞著,周予同注《经学历史》,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68-69页。

(26)(28)(29)(30)(31)(32)(33)(34)(35)(36)(37)(38)(39)(40)《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第四十五,第3194至3195页、第3154、第3155页、第3170页、第3171页、第3171页、第3171页、第3168页、第3172页、第3173页、第3173页、第3173页、第3189页、第3158页、第3176-3177页。

(41)《汉书》卷八十一《匡张孔马传》,第3343页。

(42)《经学历史》,第68-69页。

(43)《汉书》卷七十五《眭两夏侯京翼李传》:“赞曰:幽赞神明,通合天人之道者,莫著乎《易》、《春秋》。然子赣犹云‘夫子之文章可得而闻,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已矣。”此语可见班固对神明天道存有怀疑。见《汉书》第3194-31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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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阴阳五行”对“诗”的解读_阴阳五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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