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互联网技术与规划设计

卫星互联网技术与规划设计

陈帮洪[1]2004年在《卫星互联网技术与规划设计》文中指出由于卫星通信具有全球覆盖能力,随着Internet的发展,利用卫星通信技术结合TCP/IP技术实现卫星互联网是卫星通信发展的一个趋势。尤其是西部开发中,信息基础建设被列为重要组成部分,在各种解决方案中,卫星解决方案将发挥其作用。而要判断某一卫星解决方案是否可行,必须了解卫星互联网的特点,了解并研究卫星互联网系统规划设计的内容,作为评价系统集成商提供的系统集成方案的依据,避免规划设计疏漏造成损失。由此提出了“卫星互联网技术与规划设计”的研究内容。 本文介绍了在卫星系统中应用TCP/IP技术时,对卫星TCP的性能的改进措施;指出了卫星信道中选择调制解调技术的准则和依据;介绍并研究了卫星互联网规划与方案编制的主要内容,着重讨论了其中涉及的卫星转发器资源比较与选择、Ku波段雨衰估算、以及如何通过链路计算确定地球站天线尺寸等内容,工程技术人员可以利用本文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法对系统集成商提供的系统集成方案进行分析比较,避免某个环节的失误造成系统开通后不能达到预期的要求。系统规划的方法也可用于分析处理系统运行的问题,提高系统的运行质量。利用卫星互联网系统在农村地区提供接入服务时,还需要提供能够接入公用电话网的IP电话业务。本文在第五章讨论了利用卫星互联网提供IP电话业务时对组网的要求,介绍了适用的编号方案,对推动卫星互联网解决方案在西部地区的应用县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郭瑞亮[2]2012年在《基于移动终端的位置服务(LBS)系统的研究与实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计算机软硬件技术与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推动了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人们也逐渐意识到信息的重要性,并且信息获取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已经影响到个人、企业乃至国家的发展、甚至生存。人们日常接触到的信息有80%以上与位置有关。因此,人们希望能够在现有技术支持下获得5A(Anytime、Anywhere、Anyone、Anydevice、Anything)服务效果。近年来,智能移动终端技术、无线网络技术、移动通信技术和定位技术的迅猛发展,促使了移动互联网的产生,而正好迎合了现代人们随时随地获取网络资源、查询及时信息的强烈愿望,也正是这一大众需求的推动下,促使了位置服务(LBS)的产生。位置服务(LBS)融合了无线通信技术与定位技术,是基于终端当前位置信息提供相关服务的一种增值业务,是21世纪最具发展潜力的应用之一。本论文针对人们对位置信息及相关服务的需求,分析设计了基于Android智能移动终端的位置服务(LBS)系统,并对LBS功能进行了实现。论文详细的分析设计内容如下:首先,论文从位置服务产生的社会背景、经济与技术背景出发,分析了位置服务(LBS)的发展历程,提出了位置服务(LBS)是社会、科技发展的必然产物。结合实际应用,论文进行了位置服务(LBS)需求分析,提出了位置服务(LBS)的九大功能:地图操作、个人定位、导航、定点查询、路径规划和POI查询等。针对LBS功能的实现,论文详细分析、论述了关键技术,包括Android、A-GPS与RSSI定位技术、Wi-Fi、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嵌入式数据库技术等。其次,鉴于位置服务是基于定位技术的业务,论文提出了A-GPS与Wi-Fi下RSSI相结合的定位方案,设计了其系统结构,分析了其定位流程。实验表明,采用混合定位方法,能够有效提高精度要求。再次,结合混合定位系统,论文设计了基于Android移动终端的位置服务(LBS)系统结构、功能框图,并针对论文提出的九大功能进行了详尽地分析设计。最后,论文基于Eclipse IDE搭建Android开发环境,包括SDK的安装、ADT的安装等。在开发环境下对位置服务(LBS)功能进行了实现。本系统的设计致力于方便人们的出行、自我定位及朋友间的分享等,论文设计的位置服务(LBS)可以移植到各种Android智能移动终端上,能够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汪明峰[3]2005年在《网络空间的生产与消费》文中指出先进的信息和通信技术正将我们带入一个崭新的信息时代,全球范围浮现的是一种信息化、全球化与网络化的新社会。借助于世界范围的人口、商品以及符号流动的基础设施,人类的全球交往能力急速扩张。尤其是伴随着1990年代以来国际互联网的蓬勃发展,很多人开始谈论“距离的死亡”,全球数字网络的浮现似乎正在终结地理的限制。显然,这种“无空间性”的推断过于简单和粗糙,它也正在遭到愈来愈多学者的批判。然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的确已经深刻地影响了我们的社会系统和经济结构,同时它也在重构全球的物理和虚拟空间结构形式。我们相信,在这个全球化的信息时代中,新的社会—空间复合体正在建构之中。同时,这些变革也在推动一个新的学科研究领域(互联网地理学)的快速兴起。 事实上,全球化和信息化的过程具有显着的空间确定性,其结果呈现出特有的地理模式。尽管这两大历史趋势也的确正在影响乡村地区,但是全球的技术力量主要还是作用在城市之上,尤其是大都市区。因此,有关互联网和网络空间的地理学研究也主要集中在城市研究领域。但是,目前绝大多数文献均以西方发达国家的城市为研究对象,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还没有此类研究。本论文试图弥补这种差距,为中国城市和区域的发展,尤其是城市网络空间的优化,提供一些有用的参考。 论文以地理学及相关学科理论为基础,借鉴国外互联网城市的发展经验,结合当前中国城市和技术发展新动态,从空间维度研究互联网的地理学理论和分析网络空间的组织特征。本研究是为理解互联网城市的崛起过程所作的一次创新尝试,主要体现于如下几个方面: (1) 在西方学者的相关文献基础上,指出互联网地理学的研究方向,并整理了这个新兴学科领域所要研究的主要对象和内容; (2) 全面探讨互联网的空间内涵,梳理研究网络空间的理论脉络,提出了网络空间是被生产和消费的观点,为进一步的实证分析提供了概念性的理论基础和分析框架; (3) 在实证分析过程中,本文构建了一套研究互联网空间问题的方法和技术手段,而且这些方法具有比较好的通用性,为今后的持续研究以及其它地区的比较分析奠定了基础; (4) 首次研究基于互联网的中国城市体系,并使其可视化(城市网络的拓扑

舒志军[4]2002年在《全球卫星互联网技术的崛起》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据美国咨询集团 Frost & Sullivan预计,卫星在Internet市场上将起重要作用。Frost & Sullivan在《世界宽带卫星业务市场报告》中指出,卫星从Internet

郭海英[5]2013年在《传媒行业政府规制体制研究》文中提出政府规制探讨的是与市场资源配置相契合的权力规则的设定问题,规制体制则是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规制职能定位、权力分配规则以及权力运行机制的设计与规范。对政府规制体制问题的思考直接回应的是来自媒介市场化进程中产业快速发展的现实和公众在公共舆论平台上的日益增加的表达诉求,以及对传统的媒介管控方式愈来愈表现出与经济发展与民众现实需求的明显的不适应性等问题的关注,讨论的焦点却是传媒业管理中深层次的体制性问题。中国传媒业正处在一个深刻的转型时期。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以及传播观念的变革,给传媒业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中国的媒介经历了从主要作为宣传工具到逐步过渡到凸显产业功能,从广电、电信、新闻出版等分业规制到产业融合发展趋势与对融合规制需求的逐步形成,从广电媒介占据行业传播主要地位到现在网络新媒介后来居上甚至大有取代传统媒介优势地位之势,等等。中国传媒业正经历着从微观发展形态到宏观规制体制的整体性变革。在传媒业繁荣发展的背后,存在着诸多的发展难题:来自制度变迁惯性与传统媒介管控方式造成了当前媒介功能的单一化与宣传僵化;政府规制职能定位不清与传统的“管办不分”造成了市场发展的迟缓;行政垄断扭曲了市场机制,造成了市场秩序混乱,效率不高。市场自主发展的诉求和政府依然严格的管控意志之间的不断冲突成为制约传媒业进一步发展的主要瓶颈。中国传媒业处在双轨运行的情势之下,一方面传播内容依然受到来自政府的严格管控,另一方面在市场化运作与产业发展过程中主动扩张的意愿又在逐渐增强。这些矛盾都将焦点集中指向当前的媒介规制体制。从规制体制变革的宏观背景来讲,当前媒介规制体制变革主要面对的是叁种力量:来自传统政治领域的制度控制惯性;源自市场领域的资本扩张动力;以及由于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对传统规制理念的挑战。政府、市场与技术叁种力量的角逐成为推动传媒业规制体制变革的深层次推动力。中国传媒业的规制变革并非始自今日,在此前的多次改革中,除了在具体的管理运作等业务层面用力甚多外,也部分触及到规制体制的层面。但是,中国传媒业的改革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遭遇到体制性因素的约束。这些体制性的约束因素主要包括:第一,规制体制格局在横向配置上存在着规制主体众多与规制权力分散配置的突出特点。第二,规制权力在纵向配置中存在着从中央到地方不同层级的规制主体之间职能定位区分度不高的特点。第叁,规制权力配置受到现有体制的约束性较强,在传媒领域内的单一市场化改革很难打破原有系统利益格局的约束。体制“刚性”成为市场化进程进一步推动的强约束性力量。并导致了目前传媒业政府规制中的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为:第一,来自传统政治领域的制度控制惯性所造成的管控边界模糊以及意识形态宣传僵化等问题。第二,源自市场领域资本扩张需求与传统制度供给之间“供需不平衡”等问题。第叁,由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对传统规制理念的挑战与规制困境问题。综上所述,传媒业政府规制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都集中呈现在体制本身的硬约束上。因此,论文的研究结论是:技术变迁与媒介融合背景下的政府规制必须打破传统媒介规制的思维模式,要从全媒体角度考虑规制体制调整与规制权力配置问题。在数字化的浪潮中,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关系是整体融合或者整合的关系。只有从全媒体的角度理清媒体与规制对象的关系,才能制定全面有效的媒体规制机构和政策。未来我国传媒业政府规制体制也将努力适应媒介融合态势并加快改革步伐,建构适合本国国情且适应媒介融合趋势的规制框架。

舒志军[6]2002年在《我国卫星互联网技术应用前景》文中指出1972年,卫星通信以其覆盖广、通信容量大、通信距离远、不受地理环境限制、质量优、经济效益高等优点在我国首次应用,并得以迅速发展。它与光纤通信、数字微波通信一

林宏源[7]2012年在《基于GIS的移动定位技术在物流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研究》文中指出物流在现代经济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物流活动本身的特点涉及大量的空间数据,过去对空间数据处理不够。对此,目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谈论单纯的研究GIS技术本身,将GIS技术和物流信息化建设结合起来研究的不多,将GIS技术和3G技术以及CDMA网络这些技术结合起来解决物流信息化建设中的问题的研究也较少。因此,本文的研究首先分析我国物流信息化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重点研究物流信息化建设的价值、阶段、模式与趋势。进而在分析GIS技术、GPS移动定位技术和物流信息系统引入GIS技术和GPS技术必要性的基础上,研究了基于GIS的GPS移动定位技术的物流信息系统的设计,根据系统的需求进行数据组织和系统框架以及运算模型的研究,详细分析这样的技术在物流信息系统中的作用以及技术发展的趋势,那就是向双引擎移动定位技术方向发展,因此本文继续深入研究基于GIS的GPS/GPSone双引擎移动定位技术的物流信息化建设,分析了传统的单引擎移动定位技术的弊端和双引擎移动定位技术的优势,在此基础上,针对基于GIS的GPS/GPSone双引擎移动定位技术的物流信息系统的规划、开发和系统实施方面进行详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最后对基于GIS的GPS/GPSone双引擎定位技术的物流信息化建设效果进行了分析,分别对物流公司的运营效果和电信公司的经营效果进行了分析,证明了基于GIS的GPS/GPSone双引擎定位技术的物流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是一个多方受益的方案。

杨森, 杨克功[8]2016年在《卫星互联网:掌控未来战场制高点》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核心提示美国一家公司日前宣称,计划启动一个覆盖全球任意角落的卫星网络。这一“卫星群”由648颗卫星完成第一阶段的布设任务,未来卫星数量将达到2400颗。它将提供高速互联网直接接入的小用户终端,并通过WiFi、LTE、3G或2G连接,直接为地面上

高启耀[9]2017年在《论交付》文中指出"交付"源于古罗马法Traditio,该交付有转移现实控制和变动所有权双重含义,该词逐渐演化成为英语tradition、法语tradition和德语Tradition。受日耳曼法所有权层级理论影响,各个民法典中又创造了其他表述交付的单词。大陆法系国家的民法典中,仅《法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的法文本使用其"交付"的含义。《德国民法典》使用Ubergabe 一词表示"交付",同时学者又使用Traditionsprinzip而不是Ubergabeprinzip表示"交付原则"。在《法国民法典》中表示"交付"的单词还包括la delivrance,《瑞士民法典》法文本中表示"交付"的单词还包括le transfert、la remise等。《日本民法典》中日文单词"引渡"和"交付"都被译成中文"交付",日文"譲渡"也有被译成中文"交付"的痕迹。交付在《德国民法典》和《瑞士民法典》中采狭义解释,在《日本民法典》中本采狭义解释,但是由于我国学者将日文"引渡""交付"均译成中文"交付",导致我国学者习惯上从广义层面理解该法典的"交付"。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兼采广义与狭义解释。我国大陆地区的"交付"可作广义与狭义解释,广义交付包括现实交付、简易交付、占有改定和指示交付,拟制交付是现实交付的一种。狭义交付仅指现实交付。交付的性质分为叁层。第一,交付写作德文Liefelung/Ubergabe、英文deliver、法文la delivrance和日文"引渡"时,属事实行为。第二,《德国民法典》使用Gewalt描述占有,使Ubergabe包含转移占有事实和占有权能双重含义,但在该法典确定无因原则背景下,Ubergabe无论变动占有权能还是占有事实均能获得立法赋予的效力确定其引发的更高层级物权变动的法律后果。在我国未采无因原则的背景下,交付作Ubergabe(排除Liefelung含义)解时产生变动占有权能的法律后果,不宜直接被定性为事实行为或法律行为。交付理念含义不同的情况下,交付主体的范围、权限也不同。第叁,交付写作德文Tradition、英文tradition、法文tradition和日文"交付"及"譲渡"时,属法律行为。交付客体包括动产(分为普通动产和特殊动产)、不动产、虚拟财产、观念权利和特殊的可商品化人格权益。客观现实物的法学意义是权利的载体,是作Liefelung/Ubergabe解的交付的客体。普通动产的权利载体包括现实物和拟制物,拟制物的意义是通过新设权利载体来剥离现实物承载的所有权项下部分权能。特殊动产从建造到完成有法律上和合同上两个判断标准,在我国特殊动产设权登记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有必要通过立法解决交付未建造完成的特殊动产的法律后果。不动产和部分观念权利的物权变动登记(区别于设权登记、异议登记等)与交付相似。虚拟财产本质属于特殊的客观现实物,但是应当参照知识产权客体的保护模式加以保护。传统人格权商品化现象不适用定限转让制度,其本质为服务合同,特殊的可商品化人格权益(如个人信息权)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交付客体。互联网技术变革了传统双方当事人对向式契约模式,买方付款至支付平台的行为不应当被视为"支付"而应当被视为"交付",在无约定的前提下,支付平台没有使用买方付款的权限。在互联网技术背景下,交付模式应采结果导向主义并忽略标的物流转过程,典型的如创客空间运作模式、微信推送行为中的交付。交付模式应当被定性为受付方主观上确定接受交付且客观上控制标的物。物联网设备不具有人类主观意志,其仅为连接用户与运营中心的工具。个人信息只有在形成规模化的大数据之后才能成为交付行为的客体,因为规模化的大数据无法凭借其个体样本推知该信息主体的身份。

夏耩[10]2016年在《互联网+公交的智能公交查询系统设计》文中提出在城市化进程加快、经济水平提高带来车辆剧增的同时,交通供应日益增加的需求与城市交通能力不足的矛盾日渐突出,导致了城市范围内的交通堵塞,人们平均出行时间延长、出行效率降低,公共交通设施的利用率得不到进一步提高。繁重的城市交通同时也造成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城市大气污染加重,雾霾严重,空气质量每况愈下;车辆的日益增加加剧了城市交通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大力发展智能交通系统被认为是缓解及解决上述问题的有效方法之一。智能交通系统在城市道路建设逐渐饱和的情况下,将先进的信息技术、全球定位技术、数据通信技术、电子传感技术、电子控制技术以及计算机处理技术等有效地集成并运用于整个交通运输管理体系,从而建立起一种能够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运输和管理系统。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是智能交通系统发展的重要分支之一,能够为使用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人提供准确的交通信息。本课题正是基于上述大环境,提出了一种在没有有线链路的情况下,结合GPS卫星定位技术、传感技术、无线数据传输技术以及互联网技术,实现公交车运行状态相关数据的无线传输,并且用户可通过手机和其他网络终端进行公共交通信息查询的系统设计方案。该设计方案以提供出行前查看相关路线的交通信息为主,为用户提供实时准确、可靠的交通信息从而缩短出行时间,提高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设施的利用率,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此课题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针对性,在课题研究过程中主要包括了以下内容:首先,详细地分析了智能交通系统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然后对互联网+公交的智能公交查询系统中所涉及的技术进行了详细的理论研究,明确了GPS系统的概念与特点并分析了GPS的定位原理与应用;其次研究了传感技术,主要探讨了运用于该系统中的应变式压力传感器的组成及原理;最后进一步分析了系统中用于无线数据传输的MESH网络技术。通过这些理论研究为该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的实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增强了系统的可行性。系统的硬件部分首先利用了以u Blox-6M为核心处理芯片的GPS接收机实现对运行中的公交车的位置定位,然后采用应变式压力传感器和AD620放大器芯片组成的电路来获取公共交通设施的使用情况,其次在无线传输数据的过程中使用YL-8000分布式MESH网络无线自组网模块完成数据的无线传输,并在STC12C5A60S2单片机控制下完成公交车运行状况数据的远程传输。整个系统的硬件控制程序使用C语言编写,并在Keil u Vision4开发软件上完成程序的编译与调试。针对整个系统的网站服务平台设计,首先分析了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网站中所要涉及到的需求,明确了要向使用者呈现怎样的服务,而后对Web开发中使用的技术做出选取,经过分析对比选取了以Spring+Mybatis+Structs为主的Web开发的技术框架,整个网站开发在Eclipse J2EE软件开发环境下采用Java语言完成,实现了每秒从后台服务器实时获取数据并将数据动态地呈现在用户界面上的功能。在有限的时间与外部资源下,经过对系统理论的研究以及具体方案设计,以成都理工校园公交车为背景模拟了公共交通信息服务系统,通过对系统软硬件仿真与测试,达到了预定的设计目标。互联网+公交的智能公交查询系统能够提高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的利用率,减少私家车辆的使用,让更多的人使用公共交通设施出行,缓解交通压力,同时也减少环境污染,实现城市的绿色发展。

参考文献:

[1]. 卫星互联网技术与规划设计[D]. 陈帮洪. 电子科技大学. 2004

[2]. 基于移动终端的位置服务(LBS)系统的研究与实现[D]. 郭瑞亮. 哈尔滨工程大学. 2012

[3]. 网络空间的生产与消费[D]. 汪明峰. 华东师范大学. 2005

[4]. 全球卫星互联网技术的崛起[N]. 舒志军. 国际商报. 2002

[5]. 传媒行业政府规制体制研究[D]. 郭海英. 南开大学. 2013

[6]. 我国卫星互联网技术应用前景[N]. 舒志军. 国际商报. 2002

[7]. 基于GIS的移动定位技术在物流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研究[D]. 林宏源. 上海交通大学. 2012

[8]. 卫星互联网:掌控未来战场制高点[N]. 杨森, 杨克功. 解放军报. 2016

[9]. 论交付[D]. 高启耀. 大连海事大学. 2017

[10]. 互联网+公交的智能公交查询系统设计[D]. 夏耩. 成都理工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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