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综合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及生活质量的影响论文_刘丹

哈尔滨市阿城区中医医院 150300

摘要:目的 探讨综合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及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 选择我院2016年10月-2018年3月收治的100例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的护理措施,观察组在对照组护理措施的基础上实施综合干预,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恢复情况,比较两组干预后生活质量评分。结果 与干预前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后肢体功能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干预后肢体功能较对照组改善更加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综合干预可以改善脑梗死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可以进行临床大力的推广。

关键词:综合干预;脑梗死;肢体功能;生活质量

脑梗死是临床上常见的脑血管系统疾病,发病率较高,且趋于年轻化。研究表明,约70%~80%的脑梗死患者会遗留下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导致患者的生活质量受到严重的影响[1]。早期实施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有效的促进脑梗死患者神经功能的恢复,改善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本文观察分析了综合干预对脑梗死患者肢体功能恢复和生活质量的影响,现将研究结果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择我院2016年10月-2018年3月收治的100例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所有患者均符合第四届全国脑血管病学术会议中脑梗死的诊断标准,均经颅脑CT及MRI检查确诊,均有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排除恶性肿瘤、严重感染、精神障碍以及合并心肝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其中,观察组男性患者29例,女性患者21例,年龄40-78岁,平均年龄(61.28±8.44)岁。对照组男性患者28例,女性患者22例,年龄42-75岁,平均年龄(61.22±8.36)岁。两组的一般资料之间比较,均无显著性统计学差异,具有可比性(P>0.05)。

1.2方法

对照组患者实施常规的护理措施,观察组在对照组护理措施的基础上实施综合干预,具体措施如下:①心理护理。患者得病后,由于遗留有功能障碍,导致情绪十分烦躁、易怒,有的患者出现焦虑、抑郁的情绪,对治疗和康复训练均造成影响。护理人员要及时的与患者交流,疏导其心理,使其能够建立积极的心态,配合治疗和护理。②健康宣教。向患者及其家属讲解疾病的相关知识以及康复治疗的重要性,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并积极的配合。③康复护理。指导患者保持良好的体位,使肢体处于功能位,指导并协助患者进行各种功能训练,主要包括按摩肢体以及关节的屈、伸、内旋和外展等被动运动,20-30min/次,2次/d,以防止发生关节挛缩和肌肉萎缩。根据患者的不同情况,对其实施吞咽功能训练、呼吸功能训练、语言功能训练等,有效的促进功能的恢复。指导患者尽量自己做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活动,比如梳头、洗脸、进食、穿衣、脱衣等,以提高其生活自理能力,促进肢体功能的恢复。当患者的肌力恢复到Ⅲ级时,可以鼓励患者进行行患肢的主动运动。

1.3观察指标及评价标准

①肢体功能。在干预前后采用Lovet6级分级法评价两组患者上肢和下肢肌力。②生活质量。在两组患者干预后采用36 条目简明健康量表(SF-36)进行评价,主要包括躯体功能、社会功能、角色功能、认知功能以及总体健康状况等5个方面,分数越高,表明患者的生活质量越好。

1.4统计学处理

采用SPSS17.0统计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当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两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比较

如表1所示,与干预前比较,两组患者干预后肢体功能均显著提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干预后肢体功能较对照组改善更加显著,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表1 两组干预前后肢体功能比较(,分)

 

3 讨论

脑梗死后肢体功能障碍是患者的主要合并症,使得其心理、日常生活以及生活质量均受到严重的影响,也给患者假体带来了负担。脑梗死康复治疗的目的主要是有效的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日常生活能力和生活质量[2]。因此,给予脑梗死患者有效的护理干预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临床意义。研究表明[3],对脑梗死恢复期患者实施综合康复护理干预措施,可以显著的改善患者的肢体功能,从而有效的提高其生活质量,对于促进患者的康复十分重要。本次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干预后肢体功能较对照组改善更加显著;干预后,观察组患者生活质量评分显著高于对照组。综上所述,综合干预可以改善脑梗死患者的肢体功能,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可以进行临床大力的推广。

参考文献:

[1]王灵芝,符雅屏,田瑛.分期康复护理对脑梗死患者肢体运动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J].中华全科医学,2014,12(2):297-299.

[2]夏美杏,范录平,张王琴,等.综合康复护理小组干预对脑梗死恢复期患者肢体功能和生活质量的影响[J].国际护理学杂志,2016,35(4):507-510.

[3]张延红,赵晓丽,王东,等.早期综合康复干预对脑卒中偏瘫患者肢体功能恢复的影响[J].河北医药,2014,36(10):1564-1566.

论文作者:刘丹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世界》2019年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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