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收入增长、正规信贷供给与非农业创业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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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的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最大历史贡献是使亿万农民逐步摆脱了人民公社体制的人为束缚。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自发跨区流动最终催生了经久不衰的劳务经济大潮,外出打工逐渐成为农村青壮年劳动力的主要就业方式,务工收入也逐步上升为农民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劳务经济为农户人均收入水平的持续较快增长做出了巨大贡献①。然而,必须看到,近年来,现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模式的弊端也日益严重地显露出来。一方面,扣除外出就业的较高生活、交通费用和巨大心理成本,农民工的实际收入并不高,而且,农民工是最容易受到经济周期波动冲击的就业群体,从而很难在大中城市定居下来;另一方面,打工潮还造成了诸多不容忽视的经济社会问题,其中,农村空心化带来的农村老人赡养、农民工子女教养、新型农民培育等问题尤为突出②。

      尽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是国家现代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基本趋势,但农民非农转移就业过程绝不应始终是广大农民自发的盲目流动过程,政府必须积极稳妥地加以引导,确保数亿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流动并配置到社会经济综合效益较高的地理空间和产业部门。众所周知,近代以来,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是中国社会经济结构中存在的最大缺陷,改革开放以来,这两大差距不仅没有明显缩小,反而呈现出不断拉大之势,突出表现为县域经济发展滞后和农民相对贫困化,对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构成了严重的现实威胁。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就近创业工作,试图通过引导和扶持广大农民就近创业并带动更多农民就近就业,在保持农民家庭成员整体福利水平逐步提升的基础上不断减少农民数量,从而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和县域新型城镇化建设开辟现实道路。显然,这是一个攸关中国未来长远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

      可问题是,随着中国农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升,现阶段他们的非农创业意愿如何?进一步地,如果农民普遍具有创业意愿,那么他们是否面临着严重的创业融资约束?考虑到正规信贷是中国大多数农村地区最重要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广大农民家庭的融资主渠道,本文拟在系统调查四川省农户经济金融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当前粮食主产区域广大农户非农就业增收对其正规信贷可得性和非农创业意愿所造成的影响展开实证研究,以便为深入回答上述重大关切问题提供可靠经验证据。本文研究工作有助于我们深刻理解中央近期提出的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务院关于“全民创业、万众创新”及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等政策要求,同时,对于我们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科学谋划“三农”问题的解决方案,更好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本文其余部分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综述相关领域代表性文献,第三部分介绍本文实证研究方案,第四部分利用四川农户调查数据估计农户增收的正规信贷获得效应和非农创业效应,并做出解释,第五部分是结论与政策启示。

      二、文献回顾

      (一)关于农村信贷问题的文献回顾

      作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主体性业务,农村信贷主要包括消费性信贷和生产性信贷两大类型。农村信贷之所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其症结就在于农村信贷市场信息严重不对称及与之相关的高昂信贷交易成本。Stiglitz和Weiss(1981)论证了信息非对称造成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必然导致信贷配给的经济机理,进一步深化了Akerlof(1970)关于信贷市场信息非对称性的学术洞见。针对发展中国家农村信贷问题,Stiglitz等(1990)指出,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是农村信贷市场面临的核心问题,信贷机构应借助同伴监督机制有效缓解农贷市场的信息非对称问题,确保借款人谨慎地使用贷款资金,Hoff和Stiglitz(1993,1998)主张政府干预农村信贷市场时应充分利用非正式信贷部门在解决信贷市场信息难题方面的积极功能,以便有效改善贫困农户的信贷可得性。

      近年来,国内学者基于不同视角和样本数据对中国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展开了实证研究,深入揭示了现阶段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的新变化与新特点。马晓青等(2012)的一项研究表明,中国农户面临着自东向西依次增强的信贷抑制问题,富裕农户的正规信贷需求更强,而四川农户更偏好正规信贷;顾宁等(2012)发现,高收入农户的借款资金被用于生产性用途的概率更大;黄祖辉等(2009)采用“意愿式+假想式”问卷③调查了内蒙古、河南、山西4个国家贫困县820农户借贷行为,发现供求失配造成了农户正规信贷市场的低参与度,务工收入对贫困农户正规信贷需求具有负效应,而非农经营收入对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存在正效应;刘西川等(2014)基于浙江987农户调查数据,考察了农户正规信贷需求差异,发现农户正规信贷需求非农化与大额化倾向明显,高收入农户正规信贷需求更大且获得机会更多;而汪昌云等(2014)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数据的研究表明,农村金融市场化改革显著降低了广大农户的正规信贷可得性。上述基于不同样本数据的研究工作却得出了大体一致的实证性结论。上述实证研究成果给予我们重要的学术启示:一方面,中国农户正规信贷需求已发生结构性变化,消费性信贷需求明显下降,而经营性信贷需求显著上升;另一方面,正规信贷机构未能很好地适应农村信贷市场的这种趋势性变化,致使广大农户提出的强烈创业融资需求长期未能得到有效满足。

      (二)关于农户创业融资问题的文献回顾

      Schumpeter(1912)提出了金融体系应通过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促进经济增长的学术观点。King和Levine(1993a,1993b)的实证研究印证了Schumpeter这一观点的正确性,认为金融体系支持企业家创业的主要方式是筛选企业家、为创业活动融资、帮助企业家分散风险和对创新④收益进行估值。Aghion和Bolton(1997)分析了资本积累的涓滴效应(trickle-down effect),指出财富从富裕贷款人向中低收入借款人的再分配将带来更大的机会平等,加速涓滴过程,从而有助于提高生产效率,但未能明确给出涓滴效应的生成机制。显然,设法解决创业者面临的融资难题是金融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动、充分利用涓滴效应去推动经济增长的最现实可行的政策思路。

      国际学者们长期关注家庭创业融资约束问题,积累了丰富的学术文献。Evans和Jovanovic(1989)基于静态职业选择模型和1500名美国城市白人男性调查数据的研究表明,大多数意愿创业者明显受到金融约束的限制。其后,西方学者们进一步证实了家庭财富水平与创业发生率之间存在的正向关联,意味着如果信贷可得性低下而初始投资较大,贫困家庭将无法参与创业活动(Evans and Leighton,1989;Holtz-Eakin et al.,1994;Fairlie,1999;Gentry and Hubbard,2001;Quadrini,2009;Karaivanov,2012)。Paulson和Townsend(2004)也发现,泰国农村居民富有企业家精神,但他们普遍在企业创办和持续经营上面临着严厉的金融约束。然而,Hurst和Lusardi(2004)基于美国样本家庭财富规模的分位数分组回归发现,金融约束与创业选择之间的正向关系仅仅存在于最富有的20%样本家庭。尽管该研究工作深化了我们对家庭创业融资问题的认识,但其存在着两种不同的启示意义:它可能表明美国家庭普遍面临着严厉的创业融资约束,而只有最富裕的小部分家庭能够摆脱创业融资难题的困扰;同时,它也可能意味着,家庭创业不但受到融资约束的影响,而且受到家庭人力资本状况的影响,富裕家庭之所以更多地选择自主创业,不仅因为其达到了创业必需的初始资本门槛,可能还因为其拥有自营工商业所需的人力资本。无论如何,金融业为企业家创业提供融资,有利于打破财富代际世袭和关系型信贷造成的社会不公,有利于增强社会流动性,形成合理的社会结构(Rajan and Zingales,2003)。

      随着中国农民非农就业的不断增加及其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广大农民的非农创业意愿也在逐渐增强,致使农民信贷需求无论在用途上,还是在额度、期限等方面,均发生了显著变化。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开始关注金融约束与家庭创业之间的关系问题。张龙耀等(2013)基于CHARLS2008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金融约束对城乡家庭创业存在明显的阻碍作用,而且农户在创业上面临着更严厉的融资约束。事实上,一个人的财富规模大小与其企业家精神强弱之间并不存在确定性关系,如果能够以合理成本获得外部融资,富有创业精神的贫穷者可能通过创业改变自身命运。但问题是,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正规金融机构商业化、股份制色彩日渐浓厚,贫穷家庭的创业融资需求通常难以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有效满足,促使不愿放弃创业梦想的贫穷家庭不得不转向非正式渠道寻求融资。鉴于中国农村正规金融发展滞后的现实状况,马光荣等(2011)、郭云南等(2013)分别用亲友礼金数额、宗族网络作为社会网络⑤的代理变量实证分析了农民“社会网络—非正规金融—非农创业”之间的顺向关系,发现社会网络可以有效缓解信息非对称性,并通过促进民间借贷推动农民非农创业。这些研究成果固然具有启发意义,但目前尚缺乏基于单一省份⑥(尤其是粮食主产省份或劳务输出大省)系统性微观调查数据的农户创业融资方面的研究成果。

      综观国际国内关于家庭创业融资约束问题的研究文献,均立足于一个共同的隐性前提,即均假定样本家庭普遍具有强烈的非农创业意愿。然而,这一隐性前提未经证实,其存在性令人怀疑。这是因为,创业毕竟是高风险的商业活动,任何理性人要想进入创业,通常需要具备3个基本条件:一是家庭财富必须积累到一定规模,尤其是在受到严厉金融约束的情况下,家庭财富必须达到创业初始投入门槛;二是必须具备创业企业所属领域的相关经营管理才能;三是还须拥有充沛的企业家创业精神。显然,一个人能否顺利进入创业,既受到自身财富拥有状况和金融体系服务能力的影响,也受制于其企业家精神和创业才能等主观条件。因此,不应简单地凭空设想样本家庭普遍具有创业愿望并以此为前提展开相关研究工作;相反,必须基于高质量微观调查数据对样本家庭的非农创业意愿做出系统性实证检验。

      三、研究设计

      (一)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农户数据来源于2014年7~8月西南财经大学中国金融研究中心与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共同开展的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系统调查。此次调查涵盖四川省除成都、甘孜、阿坝、凉山等市(州)外的所有16个地级市,从每个地市中选取2个农业产值排名前两位的县为样本县,再从每个样本县中分别选取3个农业大乡(镇)为样本乡(镇),然后从各个样本乡(镇)选取4个农业大村,最后按照等距抽样法从各个样本村抽取25个样本农户⑦。本次调查共回收问卷9527份,其中有效问卷8292份,剔除4份存在奇异数据的问卷和有关关键解释变量数据缺失的1130份有效问卷,最后本文实际使用的有效问卷为7158份。

      (二)变量定义

      1.因变量设定。(1)农户信贷可得性。我们拟从定性、定量视角同时测度样本农户的信贷可得性,即分别选取“是否受正规信贷约束”(credcons)和“正规贷款总额”(totaloan)作为因变量,前者为二值虚拟变量,当农户认为受到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约束时取值1,否则取0;后者是2007年农村金融改革新政以来农户累计从正规信贷机构获得的贷款总金额(单位:千元)。(2)农户非农创业意愿。为了实证检验样本农户增收对其非农创业意愿的影响效应,我们选取“是否具有创业意愿”(entrepreneurship)为二值因变量,农户认为目前有从事非农创业意愿时取1,否则取0。

      2.核心变量设定。根据本文研究目的,我们依次选择如下3个变量为核心变量:(1)人均纯收入(

)。该指标=家庭纯收入/家庭总人口,反映了样本农户人均纯收入水平,揭示了样本家庭的综合创收能力。(2)劳均纯收入(

)。该指标=家庭纯收入/家庭总劳力,反映样本农户劳动力创造收入的平均实力。(3)非农从业者人均收入(

)。该指标=家庭非农从业收入/家庭非农从业人数,描述了样本户非农从业人员人均创造收入的能力。以上变量的单位均为千元。

      3.控制变量选取。参照相关研究领域已有文献的变量选择方法,我们依次选择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和社区金融服务环境变量为本文实证研究的控制变量。其中,农户家庭特征变量包括家庭人口负担率、户主有关特性、资产拥有状况、金融需求偏好、金融知识多寡、是否参与联保小组、是否信用户、是否被授信及有无迁居城镇打算等方面;社区金融服务环境主要包括距银行服务网点远近、拥有存款账户数量、社区新型金融机构数量、投资参股社区金融机构情况等。其中,金额型控制变量的单位均为千元(见表1)。

      

      (三)计量模型

      鉴于实得正规贷款额(totaloan)是限值型因变量,取值大于或等于0,而是否受到正规信贷约束(credcons)、是否具有非农创业意愿(entrepreneurship)都是典型的二值响应变量,取值0或1。我们借鉴汪昌云等(2014)、Qian和Huang(2011)等人的做法,分别使用限值因变量模型(Tobit模型)和二值响应变量模型(Probit模型)依次研究四川粮食主产区农户增收对其实得正规信贷额、遭受正规信贷约束和非农创业意愿的影响效应。

      具体地,由于有效样本中有4392个农户的贷款总额为0,占比高达61%,属于典型的截取样本,若直接对其余贷款总额不为0的样本进行OLS估计,估计量不仅有偏误,而且不具有一致性(Gujarati,2003;Wooldridge,2003)。Tobit模型能有效纠正限值因变量带来的估计偏差,允许我们将没有取得过贷款的样本农户一并纳入计量模型,从而保有更大的样本容量,包含更丰富的样本信息。我们对Tobit模型具体设定如下:

      

      (四)描述性统计

      我们依据调查数据对本文主要变量做出描述性统计,从而得到它们的基本统计特征(见表1)。

      四、实证结果

      根据前文对农民增收、正规信贷可得性和非农创业意愿的严格界定,我们依次检验了农户人均收入增长是否显著地影响了其正规信贷可得性和非农创业意愿。表2报告了Tobit模型、Probit模型Ⅰ和Probit模型Ⅱ的估计结果。

      (一)农户增收对其正规信贷可得性的影响

      1.农户增收与正规信贷获得量

      表2第(1)~(3)列报告了农户增收对其正规信贷获得量的影响效应。我们发现,在控制样本农户户主特征变量和家庭人口负担、资产规模、金融偏好等变量后,农民增收对家庭正规信贷获得量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户人均纯收入、劳均纯收入和非农从业者人均收入的边际效应分别为0.52、0.36和0.23,且均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显然,农户人均收入水平的提升有助于增加其正规信贷获得额。事实上,2007年以来,中国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旨在提高农村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积极性的政策举措,各类农村金融机构按照商业性原则努力扩大对农村各类优质客户的信贷投放,从而高收入农户因其信用评级较高通常能够得到更多正规信贷资金支持。

      此外,表2第(1)~(3)列还报告了相关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2007年以来,与各自参照组相比,户主拥有非农生产经营技能、户主是当地政治人物、拥有较多生产性固定资产、拥有城镇产权房、信用户、联保小组成员⑧、拥有信用额度、了解贷款程序、拥有较多存款账户、认识到贷款重要性、具有外部融资需求、经营较多耕地的农民家庭通常获得了较多正规信贷资金。除经营耕地规模变量仅在10%水平下显著外,其他变量均在1%水平下显著。这些对农户正规信贷获得量具有显著正向效应的控制变量分别从经营能力、人际关系、资产实力、金融知识等多个角度彰显了有关样本户所具有的较强正规信贷获取能力。其余控制变量估计系数的符号基本上与预期一致,但未能在10%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对此不再详述。

      2.农户增收与正规信贷约束概率

      我们采用“诱导式+假想式”设问方法⑨侦测农民家庭遭受正规信贷约束的真实信息,从而较好地保证了本文Probit模型Ⅰ因变量(credcons)样本数据的准确性。

      表2第(4)~(6)列给出了农户增收对其遭受正规信贷约束可能性的影响。我们看到,在控制其他相关因素的影响后,农户人均纯收入、劳均纯收入和非农从业者人均收入的边际效应依次为0.0024、0.0017和0.0011,均在1%水平上显著。可见,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户遭受正规信贷约束的概率非但没有出现降低,反而有所提高。其实,经过数十年改革开放的洗礼,中国城市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大幅增强,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或从事工商业经营,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水平得到较快提升。在此背景下,在广大农户消费性信贷需求逐步下降的同时,其生产经营性信贷需求却呈现持续增长态势。我们的这一实证结果进一步佐证了黄祖辉等(2009)、顾宁等(2012)、马晓青等(2012)、刘西川等(2014)等文献的研究结论。种种情况表明,现阶段中国农村信贷市场上出现了某种不同于以往的新趋势与新业态。

      

      另外,表2第(4)~(6)列也给出了有关控制因素的系数估计结果。相对于基准组,户主非农从业年限、户主拥有非农技能、拥有城镇产权房、能承受较高贷款利率、拥有较多存款账户、经营较多耕地⑩的农户往往面临着更严厉的正规信贷约束,且在1%或5%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些对农户正规信贷约束具有显著正向影响的控制性因素要么体现了有关样本农户拥有较高的非农创业技能,要么彰显了这些样本户具有的强烈创业愿望。相反,与基准组相比,户主年龄偏大、户主是当地政治人物、拥有较多金融资产、拥有较多生产性固定资产(11)、信用户、了解贷款程序、人口负担较重(12)的农户通常受到较低程度的正规信贷抑制,且在1%水平下显著。这些对农户正规信贷约束存在显著负向效应的控制性因素或者代表了样本农户对正规信贷需求较弱,或者表明样本户拥有较强的正规信贷获取能力。其他控制变量的估计系数未能在10%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但符号表示的影响方向与我们的预想大体一致,在此不再具体阐述。

      通过综合分析上述两项实证结果,我们发现,农户增收对其正规信贷实际获得额和所受正规信贷约束概率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而实证地揭示了当前农户增收对其自身正规信贷可得性所存在的矛盾性影响。就是说,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逐步提升,农户从当地正规金融机构得到的信贷资金不断增加。但同时,相对于中低收入农户而言,尽管高收入农户获得了更多信贷资源,但他们主观感受到的正规信贷约束不仅没有减轻,反而有所加重。正确解读农村信贷市场出现的这一矛盾现象,对于科学认识当前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而科学制定农村经济金融改革发展政策,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二)农户增收对其非农创业意愿的影响

      我们仍然采用“诱导式+假想式”设问方法(13)收集农户真实的创业意愿信息,从而增强了本文Probit模型Ⅱ因变量(entrepreneurship)样本数据的可靠性。

      表2第(7)~(9)列报告了农户增收对其非农创业意愿的影响。我们可以看出,在对其他有关因素的影响施加控制以后,农户人均纯收入、劳均纯收入和非农从业者人均收入的边际效应分别为0.039、0.026和0.016,且均在1%水平下通过显著性检验。很明显,伴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逐步提升,农户从事非农创业的愿望正在不断增强。实际上,这种现象完全符合人类文明演进的一般规律,也是中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我们应当很好地适应这一农村经济金融发展的新趋势与新特征,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日益高涨的非农创业热情,积极主动地对其加以引导,有针对性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动农民非农创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

      同时,表2第(7)~(9)列还给出了相关控制变量的系数估计值。与各自参照组相比,户主非农从业年限较长、拥有城镇产权房屋、能够承担较高利率、农业经营规模较大、距银行网点较远、具有迁居城镇打算的农民家庭往往拥有比较强烈的非农创业意愿。这些对农户非农创业具有正向效应的影响因素从不同侧面表现了有关样本户在从事非农创业方面所存在的比较优势。其中,户主非农从业年限长、愿意承担较高贷款利率、农业经营规模较大代表了该农户拥有从事非农经营所需的较好人力资本条件;在城镇拥有产权房、有迁居城镇打算表示此类农户具有从事城镇非农经营的强烈愿望与较强能力;偏远农户比城镇周边农户拥有更强的非农创业意愿显示了“倒逼机制”在农民创业中的重要作用,彰显了主观能动性的有效发挥,也是促进农民从事非农创业的重要精神因素。反之,与基准组相比,户主是当地政治人物的样本户通常并不具备强烈的非农创业动机,而李雪莲等(2015)利用CHFS家庭金融调查数据的分析却得出了与此基本相反的实证结果,其主要原因在于本文所用的是四川省粮食主产区农户调查数据,而李雪莲等(2015)使用的是全国性城乡家庭调查数据;拥有较多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农户往往缺乏较高的非农创业热情,其主要原因是本文的生产性固定资产额数据主要统计的是农户农业生产性固定资产价值,因而对样本农户从事非农创业存在某种锁定效应;人口负担比较重的农户通常并不具备强烈的非农创业愿望,这完全符合经济学常识,从而印证了张龙耀等(2013)的实证发现。其余控制变量估计系数的符号与我们的预期基本一致,但在统计上不够显著,在此不作一一叙述。

      需要指出的是,马光荣等(2011)、郭云南等(2013)、张龙耀等(2013)和李雪莲等(2015)等关于中国农民非农创业融资约束问题的研究文献均立足于一个未经证实的共同隐性前提——样本农户普遍具有强烈的非农创业意愿。相对于现有相关研究成果,本文的学术贡献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基于单一农业大省的大规模微观调查数据系统检验了农户增收对其非农创业意愿的实际影响,从而弥补了已有文献在研究前提上存在的巨大漏洞;二是鉴于在中国绝大多数农村地区正规金融机构是农户融资的主要渠道,本文瞄准农户正规信贷可得性展开深入研究,抓住了现阶段中国农民非农创业融资问题的主要矛盾。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新特征与新趋势。“三农”工作要尽快适应并妥善利用这一新常态,首先必须正确认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与新问题。中共十八大以来,尽管中央高度重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并于2015年提出了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的政策要求。但是,社会各界对“双创”工作重点尚缺乏清晰、统一的认识,致使对农民创业扶持工作重视明显不够。同时,有关中国农民创业问题的已有研究成果也存在着不够客观深入的问题,未能在廓清人们关于创业问题的模糊认识方面发挥应有的理论先导作用,从而阻碍了农民创业实践的顺利推进。

      有鉴于此,本文在系统调查农业大省四川省16个农业大市农户经济金融发展情况的基础上,实证分析了样本农户人均收入增长对其正规信贷可得性和非农创业意愿的影响效应。结果显示:一方面,随着家庭人均收入的不断增长,农户正规信贷实际获得额明显增加,而其主观感受到的正规信贷约束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进一步加重;另一方面,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逐步提高,农户从事非农创业的意愿显著增强,从而合理解释了上述矛盾现象。就是说,正是由于农民增收显著增强了农户的非农创业意愿,造成高收入农户的正规信贷需求急剧扩大,才出现了农民增收的正规信贷获得效应与正规信贷约束效应之间的矛盾性现象。

      本文研究工作具有重要的学术创新价值和政策启示意义。非农创业是高风险的商业冒险活动,一个理性人只有在审慎评估自己是否具备相关物质、能力与精神条件的基础上才能决定是否开始创业。换言之,如果目前中国农民并不具有普遍的非农创业动机,那么关于中国农民创业问题的已有研究工作就失去了价值。本研究系统地揭示了农民增收与农户创业意愿之间存在的显著正向关系,从而弥补了国际国内关于家庭创业融资问题研究领域的前提性漏洞,既为今后中国农民非农创业问题的学术探讨奠定了可靠基础,也为推进国际学术界关于欠发达国家家庭创业融资问题的研究工作做出了边际贡献。

      本文的政策含义体现在3个方面:其一,本文基于传统农业大省和劳务输出大省四川省农户系统调查数据,实证地揭示了当前农户增收对其正规信贷可得性产生的矛盾性影响,这对于深刻认识当前中国广大农村经济金融新常态和新特征具有重要启示意义;其二,本文基于四川省传统农区的农户经济金融系统调查数据,得出了农户增收对其非农创业意愿具有显著正向效应的实证结论,这对于中国大多数农业大省普遍具有决策参考价值;其三,本文研究工作为下一阶段国家实施农民创业导向型新一轮农村金融改革发展政策提供了理论依据(14)。我们相信,如果国家尽快转变农村经济金融改革发展思路,转而确立和实施农民县域创业战略,并围绕该战略全面调整相关涉农政策和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特别是以金融为核心积极做好农民县域创业各项扶持工作,中国农村经济金融发展和县域城镇化建设必将迈入生机勃勃的科学轨道。

      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4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公报》披露,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7395万人,比上年增加501万人,其中外出就业高达61.4%;2010-2014年,农民第一产业就业比重从36.7%降至29.5%,第三产业就业比重从34.6%升至40.6%,第二产业就业比重基本稳定。《2015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占家庭纯收入的比重从1990年的75.6%降至2014年的40.4%,家庭经营收入与工资性收入之比从1990年的3.74跌至2014年的1.02。

      ②以东南沿海和中心城市为目的地的劳务经济在优化劳动力资源配置、推动输入地经济发展的同时,负面效应也日趋突出,特别是村庄空心化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社会福利损失,而2015年6月贵州毕节4名儿童集体自杀事件即是明证。中共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就近创业就业问题,并将其上升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型、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和增进农民家庭幸福的战略高度。2015年6月10日,李克强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时指出,现行劳务经济模式造成农民工上不能尽孝、下不能教养,许多农民家庭处于风雨飘摇之中。会议确定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重点解决农民工返乡创业环境不佳和创业资金不足问题。

      ③黄祖辉等(2009)为了获取较精准的农户信贷需求信息,采用了“诱导式+假想式”问卷设计方法,大幅提高了样本数据质量。我们在设计问卷时借鉴了该方法。

      ④汉语词汇“创新”与“创业”在概念上存在明显区别,创新侧重于技术创新,而创业特指新企业创办、运营,分别对应英文单词Innovation和Entrepreneurship。其实,在英语国家,人们不太注重创新与创业间的概念区别,因为生产技术、工艺流程、营销渠道创新是企业家创业成功的重要条件,创业必然伴随某种创新活动,二者密不可分。

      ⑤Putnam等(1993)指出,社会资本是指能够通过协调与合作来提升各方经济效率的社会网络、信任与规范。显然,社会网络是社会资本的核心内容。在民间金融市场上,一个融资者的社会网络状况直接决定着其融资可得性及其规模大小。

      ⑥例如,刘西川等(2014)的浙江省9市51村988农户调查,绝对样本量虽远不及徐璋勇等(2014)的西部11省份1664农户调查和王修华等(2012)的8省1547农户调查,但其样本质量却明显更高。

      ⑦成都市所辖县(区、市)城乡一体化程度较高,而甘孜、阿坝、凉山为民族自治州,均不符合本文研究目的。为深入揭示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份之一的四川省农户增收的正规信贷获得效应和非农创业意愿效应,我们的问卷调查不包括上述4市(州)。16个地级市及其所辖32个样本县(市)分别是:德阳(中江、绵竹)、绵阳(江油、梓潼)、广元(苍溪、旺苍)、南充(仪陇、西充)、巴中(通江、南江)、达州(宣汉、渠县)、广安(武胜、邻水)、遂宁(射洪、大英)、资阳(安岳、简阳)、内江(资中、隆昌)、泸州(泸县、合江)、自贡(富顺、荣县)、宜宾(江安、兴文)、乐山(犍为、夹江)、眉山(仁寿、洪雅)、雅安(天全、名山)。

      ⑧丁志国等(2014)基于吉林3096农户正规信贷调查数据的分析表明,农户参与联保可显著降低其正规信贷违约概率。显然,联保户更容易获得正规金融机构的认可与授信,从而获得的正规信贷更多。本文再次佐证了丁志国的这一实证结论。

      ⑨在采集农户是否受正规信贷约束的信息时,我们是这样设问的:“假如不考虑目前实际的贷款可得性,仅仅从您家生产生活和投资创业的需要来看,您认为您家是否受到当地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抑制?”

      ⑩相比小农户,规模经营农户通常面临更严厉的正规信贷约束。对此,有两种可能的解读:其一,当前农业经营性资产还不能用于贷款抵押,规模经营户农业经营资金需求难以得到正规信贷机构的满足;其二,规模经营农户具有强烈的企业家精神,而农业经营成本高、收益低的严峻现实迫使其产生非农创业的打算,从而对正规信贷机构提出了较大的创业资金需求。无论原因如何,该实证结果与王定祥(2011)不一致,其原因在于调查对象、抽样方法、问卷设计等技术环节上的显著差异。

      (11)本文实证结果显示,拥有较多金融资产或生产性固定资产的农户通常受到较低程度的正规信贷约束,从而否定了何明生、帅旭(2008)关于高资产农户所受信贷约束更严重的观点。

      (12)秦建群(2011)将其Probit模型因变量“农户信贷需求”粗糙地定义为“是否发生信贷行为”(是=1,否=0),不利于采集样本户真实的信贷需求信息。而本文采用“诱导式+假想式”设问方法设计问卷,有助于采集到更加准确的农户信贷信息。正是这种差异造成本文与秦建群(2011)在研究结果上的差异。

      (13)在收集农户是否具有非农创业意愿的信息时,我们的问卷问题是:“假定不考虑家庭财富多寡或融资难易这些情况,仅就自身经营能力和主观愿望而言,您家是否具有从事工商业经营的打算?”

      (14)江春等人(2013)甚至建议,中国应将大力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作为下一步金融改革发展的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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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收入增长、正规信贷供给与非农业创业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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