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论文_杨军, 赵昆

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论文_杨军, 赵昆

摘要:目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影响下,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保障性住房开始被建成和使用,其管理模式也逐渐开始朝建设和管理并重的模式发展,但是随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越来越多,其隐性问题也开始显现出来,因此文章通过分析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中还存在的问题,为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

关键词: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住房资金

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中指出,要加快建设多渠道保障、多主体供给、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近年来,全国各地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导方针,在推动保障性住房工程顺利开展的同时,保障性住房规范管理水平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当保障性住房投入使用时,后期管理就成为一大难题。对此,相关管理部门要认识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证保障性住房的可持续运行。

1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基于人群特点,后期管理较为困难

通过对入住保障性住房的人群特点进行调查研究发现,大部分人群经济收入不高,个人素养、文化水平以及社会公德意识较低,对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中下发的相关政策文件不能引起重视,对后期管理的作用与特点认识不到位。另外,部分人群并不配合管理人员的相关工作,导致后期管理面临较为艰难的局面。部分入住人群依旧保留着过去的生活习惯,工工艺师、文明意识以及共享共建意识较为淡薄,不能满足城市管理的相关需求,极易出现违章搭建、破坏公物等现象。

1.2建设的资金来源不多元

目前,我国对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的资金来源还比较单一,没有比较宽阔的融资渠道,尽管随着社会发展我国制定了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的规定政策,明确规定了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可以有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土地进行出让的纯收益、市政的财政预算中应包含廉租保障住房的资金共八种资金来源,但是其中只有市政财政预算中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有比较明确的规定,它规定了主要的资金来源是公共的财政资金,但是却没有将保障性住房制度中的财产支出有效纳入财政的预算当中,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所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应逐渐加强提高在低收入家庭中保障性住房的预算在公共财产中所占的比例,促进全国人们生活质量的共同提高。

1.3后期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联动管理效率较低

当前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所涉及的部门较多,包含房屋管理部门、各街道社区以及市政单位等,整体来说涉及面较广,跨度较大,不能较好地将这些部门的力量进行整合,形成联动管理效应。这样一来,各类决策机制较为复杂,在对一些意见作出决定时不够及时,效率偏低,当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中所遇到的问题无限期延后,就会给人民群众的居住造成了不良的影响。同时,部分房屋管理部门在职能分配上不够均衡,一般来说小区内出现问题时首要是找物业解决,然而物业公司所具备的职能有限,诸如对治安事件、交通事故、违章搭建等问题进行处理时,往往只能以劝导为主,并不具备强制执法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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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策略

2.1加强对入住人群行为意识的宣传与教育

有关部门可以在入住人群中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通过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介,或者QQ、微信等新媒体通信工具,将国家颁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进行广泛的宣传,让这部分人认识到作为保障性住房业主,应当具备的素质与自觉履行的责任,进而能规范自己的所作所为,积极配合相关管理人员的工作,保证保障性住房后期管理的良好发展

2.2加大保障性住房资金来源的渠道

国家应积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定位和使用的规则政策,由于有一部分的公积金是属于缴纳者私人所有,所以政府可以将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金融性的产品,如果建设保障性住房要用到公积金的结余贷款,其贷款所得到的收益应该归公积金拥有者所有,而不是将个人的公积金作为没有利息的贷款使用。这种资金来源不仅能够扩宽保障性住房的资金来源,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让公积金得到增值,使一些家庭拥有了一定的购房能力。

2.3整合各部门力量,形成管理合力

(1)可以完善整个后期管理体系,整合各部门的力量,由房屋管理部门作为带头人,带动其余部门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定期召集各类部门、街道社区以及业主代表对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改善不足的地方,研究创新路径、破解制约瓶颈,解决一些较为困难的问题,并能形成较为长效的管理机制。(2)相关部门应当做好职能分配,理顺责权关系,根据各地区的保障性住房运行情况,按照实际需求合理下发任务。同时建立后期管理考核机制,相关部门可以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或细则,对一些典型事件,坚决做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要分配部门直接与物业公司进行联系,当物业公司发现一些难以处理的事件时,便直接上报至这一部门,由这一部门出面,依法进行处理。这样一来,各部门就能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效应,从而实现良好的后期管理。

2.4完善保障房管理法律法规,健全管理机制并严格执行

由于保障房的住宅产权归属(政府)不同于商品房,政府作为保障房的业主,保障房的住户在法理上无法组建“业主委员会”,使得后期管理的主体缺失,故国内研究中对后期管理服务的供应主体有着不同的看法:周瑞雪等通过实证研究黄石市保障房社区家庭的满意度,发现政府服务质量是影响保障房社区满意度的重要因素,为了达到后期管理服务的满意度最大化,应该明确政府管理和服务的主体地位与责任意识。类似地,陈琳等人从保障房与商品房社区的后期管理服务内容和性质的区分,分析得出政府应该介入甚至主导保障房社区的后期管理。而朱新贵等则认为保障房社区的后期管理依据《物权法》中对住宅管理的规定,可以按照传统的“业主委托式”——由政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也可以选择“业主自行管理”——由政府成立相应机构实施管理,还可以选择“其他人管理”——由保障房住户自己实施管理,应该根据不同的保障房类型选择不同的管理主体。对于制度缺位问题,有学者从梳理借鉴典型经验的角度开展分析和论述,比如:刘祖云和吴开泽研究梳理了香港公屋的发展历程和模式,从过去难以治理的红灯区到现如今井井有条的社区环境,受此启发提出内地保障房社区的后期管理应从制度下手,建立更加规范严格的资产和收入审核和管理制度。

结语

建设保障性住房是一项重大的民生事业,随着社会的发展,其总量也在不断地增加,因此对其管理的难度也在增加,导致保障性住房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阻碍,所以,有关部门要积极根据当地发展的情况,建设符合社会发展和适合人们居住的保障性住房,并且制定出相关的法规政策,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让真正有需求的人能够使用保障性住房,这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还进一步促进了我国和谐社会的发展,真正解决我国居民住房难的问题,有效促进我国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

参考文献

[1]刘友海.浅谈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档案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高新区,2018(8):241-242.

[2]姚懿.保障性住房后期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为例[J].全国流通经济,2018(25):38-39.

[3]程述 虞青.浅谈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前期介入的必要性——以无锡市保障房小区东璟家园为例.现代物业(上旬刊).2015.01.

论文作者:杨军, 赵昆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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