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当前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所经济体制改革论文_许彦

浅析当前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所经济体制改革论文_许彦

汝南县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所 驻马店463300

摘要:经过最近十多年来改革监督体制,初步建成卫生计生监督体系,逐步完善体制建设与改革的政策框架,卫生计生监督的投入逐步增加,卫生执法能力不断提高,卫生计生工作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也逐步增长,卫生计生事业的生机与活力明显增强。

关键词:卫生计生;经济体制;监督;改革

经过最近十多年来改革监督体制,政府对卫生计生监督的投入逐步上升,卫生计生监督体系初步建成,体制改革与体系建设的政策框架基本完善,卫生执法能力和卫生计生工作质量得到了极大的提高。尽管如此,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制还没有成熟,尤其是国家的改革规划未将卫生计生监督体制改革纳入顶层设计,由此,带来了卫生计生监督未来走向的不确定性。本文就卫生计生监督存在的问题做简要分析,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所经济体制存在的问题

第一,法律法规不全面、清晰。我国当前情况下仍然沿用上世纪制定的卫生法规法律,但是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进步,部分法律法规已经无法解决现实当中出现的问题,卫生执法也难以发挥应有的教育以及惩罚效果。与此同时部分领域存在着法律空白,需要加以弥补。卫生计生的法律法规片面上强调执法主体属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但是并未明确机构法律地位以及所需要承担的相应责任。卫生计生监督所的职责仅仅通过部分规章确定。然而作为一个专门的执法机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并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也没有在国家的顶层设计中有所规划。除此之外,部分法规的执法权较为复杂,例如《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当中明确规定,对于那些违反《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个人或者是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有权力对其进行警告,并责令他们在规定的时间当中纠正问题,对那些妨碍卫生监督工作并且性质恶劣的个人或者是机构,可以建议教育行政机构进行处罚或者是罚款。也就是说,对于这样很普通的卫生违法行为,具备行政处罚资格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也都不能独立进行行政处罚。这使得监督主体和管理主体错综复杂,引起了监督权与处罚权分离的现象,影响到了法律的权威。

第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体制的内部问题。首先,执法主体以及执法队伍之间不够统一。这方面的问题会给执法效果带来严重的不良影响,卫生计生法律的执法主体为相关行政机构,不过当前监督员的工作地点集中在卫生计生监督所。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也就是说,执法主体属于卫生计生行政机构,执行队伍属于事业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执法主体以及执法队伍出现分离,违背依法治国的要求,同时也影响到卫生计生执法的效果。这一问题也导致工作人员的职责模糊,同时权限边界不够明确,执法环节无谓增多,影响到执法工作的效率以及质量。其次机构性质与人员身份不统一。虽然国家卫计委成立了卫生监督局,但由于卫生监督局不是独立机构,同时各地卫生监督机构没有统一。有些地方是“卫 生 监 督 局”,也有些地方是“卫 生 执 法 大队”,“卫生监督所”也存在。这些机构中,有的是全额事业单位,然而有些事业单位却是差额;有的工作人员是公务员,有的却是参公人员。人员身份得不到不统一、单位性质也不统一,直接导致整体执法形象缺乏,间接影响卫生执法的权威。这样不仅不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浩大的声势,反而在社会上造成卫生计生执法不力的形象[1]。再次,尚未形成卫生计生监督综合执法。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没有集中在统一的部门进行管理,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所属单位以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不同处室都可以在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卫生计生领域内执法,直接带来重复执法的现象,极大地影响了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的完整性。最后,卫生计生监督体系不健全。大多数的乡镇没有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或派出机构,虽然乡镇级设立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员,村级设立了卫生计生监督信息员,但他们只能进行初步管理和上报信息工作,没有执法权。

第三,政府不够重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近几年,尽管各级政府逐渐认识到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逐年增加财政投入,但仍然远远满足不了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具体有三方面,一是政府财政投入仍然不够,二是受地方政府考核体系的影响,三是各地政府对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人才引进工作不够重视。大多县市政府财政保障了人员的基本工资及基本办公经费,但无法保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经费;少数地方政府认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工作相对于工农业生产相比,后者能直接带动经济发展,认为只有经济发展起来,才有机会投入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因此逐渐疏远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各级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招收人才时,往往更注重医学人才,时常认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不需要专业技术人才。

第四,卫生计生监督队伍素质低下。当前情况下,卫生计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法律意识层面以及工作水平层面,都无法满足依法行政的相关要求,也违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原则,更违背依法治国的战略要求。这一问题集中体现在三个环节。首先是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数量存在短缺问题。其次是工作人员专业素质以及法律素养不高。再次是是缺乏完善科学的考核指标机制以及评估机制。简言之,卫生计生监督所的工作人员无法满足执法的要求。

二、卫计委卫生计划生育所在的监督经济制度的相关改革措施

首先,必须开展卫生计划生育所在的监督管理行政的执法过程。增加卫生计生所在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力度要适应深入开展依法行政的要求。由于中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害百姓健康的严重违法案件也不时发生。这反映了出现卫生计生所在监督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制度已经不适合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所以,开展提高效率、整合资源、转变职能、综合执法势在必行,只有这样的工作原则,才可以逐步开展卫生计生所在监督行政执法的相关工作。

其二,集聚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的力量,推行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并且完善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从中央精神出发,在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改革。各级卫生计生相关部门需要整理卫生、计生现在的行政执法职责,使自身对行政执法工作任务清晰明确。整合的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部门必须负责监督并且检查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工作进展情况,从而依法开展各项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其三,对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组织的建设增加力度。只有加强对卫生计生监督人的思想教育,增强其责任心以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才能不断提高自身工作素质,才能使业务水平得到提高,以达到适应卫生计生监督行政执法的终极要求。在实行卫生计生资格管理等制度、监督人持证上岗的基础上,还要探寻卫生计生监督人的职位管理制度。

其四,增强监督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保证文明执法,对社会高度关注、关系群众利益的卫生计生问题,必须大力推进监督检查力度,同时还要进行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规范卫生计生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具体步骤;在监督行政执法整个过程中,必须进行记录;才能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加大各级纪委之间的合作。

其五,确保问责追责。完善监督所在执法过程中责任追究制以及责任制,明确各级卫生计生部门和岗位执法人员、综合监督执法机构所在监督执法中的责任和责任追究机制。推行综合监督的行政执法信息公开,个人主动接受社会的监督。[2]

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必须紧密配合,从而确保顺利开展卫生计生的监督,从而增强卫生计生的监督执法水平,而且各卫生计生的监督行政执法相关机构必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在统一思想的同时,还要提高认识,并且做好思想准备的工作,从而确保卫计委卫生计生的监督经济体制能够顺利开展下去。

参考文献:

[1]杨西武. 关于卫生监督机构现状的思考[J]. 中国卫生法制,2017,1(2):55-57.

[2]邱五七, 毛阿燕. 找到卫生计生规划的立足点[J]. 中国卫生, 2017,2(7):72-73.

论文作者:许彦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8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21

标签:;  ;  ;  ;  ;  ;  ;  ;  

浅析当前卫计委卫生计生监督所经济体制改革论文_许彦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