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_城市商业银行论文

城市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_城市商业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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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与问题分析

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来源于原城市信用社的股份制改造,是在原城市信用合作社的基础上,由地方政府、城市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组建的地方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是由众多法人机构合并形成的一级法人单位,是为地方经济服务的地方性商业银行。1995年7月,以深圳城市合作银行正式成立为起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金融舞台上开始了艰苦的历程。截至2004年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已发展到113家,资产总额达16938亿元,其中各项贷款9045亿元;负债总额达16361亿元,其中各项存款14341亿元;当年实现利润82亿元;所有者权益577亿元。截至2005年9月末,全国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额1.9万亿元,所有者权益693亿元。从功能上讲,城市商业银行是商业性金融服务机构,因此,它首先应该具备商业银行的一般特点。同时,由于自身独特的发展过程,城市商业银行又有它自己独有的特点,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是地方性商业银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发展,对促进经济的发展、金融改革尤其是支持地方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和壮大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然而,城市商业银行在其发展过程中存在和暴露了不少值得注意和应当解决的问题。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突出地显示出资本充足率低、不良资产率高、单一城市制经营、贷款风险集中度高和产品创新水平差等问题。

(一)资本充足率低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的突出特点是资本充足率极低。按照新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标准进行衡量,截至2005年12月,全国城市商业银行平均资本充足率不到3%,银行抗风险能力比较弱,面临一定风险。另外,2004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中国城市商业银行研究》课题组对中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三个有代表性的省份境内的20个城市商业银行的运营情况进行了比较深入的实地调查。调查表明,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备金也普遍不足,被调查城市商业银行的贷款准备金大约只占总贷款余额的1.25%,这与其14%的不良贷款率非常不协调(按贷款5级分类法计算)。据估计,如果依据目前的资产状况,城市商业银行至少应提取700多亿元的坏账准备金,但实际只提取了60多亿元。这意味着,如果城市商业银行提足拨备,大多数银行将因此变为亏损,资本充足率将大幅下降。

(二)不良资产率高

我国城市商业银行不仅规模小,盈利能力低,而且资产质量比较差。由于各城市商业银行是由本地所有城市信用社联合组成,因此,它承接了大量城市信用社在不规范经营时期所形成的不良资产。截至2005年9月末,按贷款五级分类,不良贷款余额1027亿元,平均不良贷款率9.7%。虽然这些不良资产规模在逐年降低,但目前数量仍然偏高,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银行连年亏损,无法在技术、产品开发和人才上投入资金,发展十分缓慢。截至2004年末,城市商业银行损失类贷款余额为259.76亿元,这部分资产呈现出明显的“悬空性”。对于这部分不良贷款,城市商业银行只有通过自身利润冲销或地方政府资产置换两种方式来处置。在113家城市商业银行中,有将近一半连年亏损,因而根本没有核销不良贷款的能力。加入WTO后,中国将采用国际通用标准计算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资本充足率,并向社会公布,这将改变城市商业银行的资产质量和信用不透明状况,使潜在的不良资产逐步暴露,经营难度、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大。

(三)单一城市制经营

自城市商业银行成立之初,其经营活动就被限制在所在城市。但近几年来,单一城市制经营模式的负面效应日益显现,并成为城市商业银行进一步发展的障碍。首先,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分散风险。对于某个城市而言,往往是某几个或某个产业或行业发展较好,可供开发且前景较好的项目也是有限的。如果一家银行被限制在一个城市开展业务,其资金势必集中到这些行业、产业和项目上,造成贷款的行业集中度、客户集中度偏高,带来巨大风险隐患。其次,地域限制不利于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现在,很多企业往往是跨地区、甚至于跨国开展经营活动,这就要求商业银行能够按照企业的地理布局为其提供存贷款和资金清算等服务。但是,不论是资金的流入还是流出,都需要一个结算通道,而这恰恰是城市商业银行的软肋。显然,仅资金跨区流动,就已经超出了城市商业银行自身的能力,从而造成城市商业银行大量客户流失。这也是很多企业在规模较小时与当地城市商业银行的关系非常好,而一旦这些企业做大,实现跨地区经营,往往就会与城市商业银行分道扬镳的最好解释。

(四)贷款风险集中度高

与国有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城市商业银行无论是在风险管理体系设置、风险管理制度建设,还是风险管理技术运用、风险管理人才配备上都存在很大差距。这导致城市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能力普遍较弱,其表现之一就是城市商业银行贷款集中度严重超标。2004年统计数据显示,城市商业银行总体单一客户贷款比例33.41%,超出规定比例23.41个百分点,个别超过规定比例几十倍。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更是严重超比例。上述两项指标经常用来衡量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集中度,监管当局的要求是:单一客户贷款率小于10%,10大客户贷款率小于50%。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一是法人治理不完善,关联贷款发生频繁,且数额巨大;二是市场定位不够明确,很多城市商业银行还在与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争抢大客户、大项目,三是以上阐述的单一城市制经营所产生的。

(五)产品创新水平差

目前城市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中常常处于被动模仿的地位,而缺少利用金融创新来创造利润、占领市场的主动权。很长时期以来,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品种一直停留在信用社时期的水平上,与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城市商业银行产品创新水平差集中体现在产品品种单一、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和产品创新能力弱等方面。首先,产品品种单一。例如,在公司银行业务上,城市商业银行主要有存款、贷款和结算,而股份制商业银行还可提供贸易融资链业务、离岸银行业务和公司理财等。其次,产品科技含量不高。与股份制商业银行相比较,城市商业银行提供的产品科技含量明显低,集中体现在银行卡、电子银行、个人理财等新兴高技术产品的发展明显落后。以银行卡为例,城市商业银行发行的银行卡功能局限于存款、转账和透支三个方面,而招商银行的一卡通还可以提供理财、网上支付、手机充值、自助贷款等多项功能。最后,产品创新能力弱。受科技和人员的限制,城市商业银行的产品创新能力明显比较低。

城市商业银行存在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市场定位不合理是一个重要原因,集中体现在盲目性和雷同性两个方面。首先,市场定位的盲目性,也可以理解为市场定位的缺失,即目标市场不明确,缺乏协同一致、高效率的营销运行机制。一个准确的金融市场营销目标代表一家商业银行明确的市场定位。目前,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的营销比较盲目,为了取得所谓的竞争优势,在几乎所有的业务领域、所有的市场机会上都使出浑身的解数,投入大量的人财物,从经营种类多样化、手段现代化等方面积极参与竞争,但却没有一个建立在系统、科学的市场细分基础上的市场目标、客户目标和产品目标。目标市场不明确,使城市商业银行竞争策略针对性不强,个性不足,业务创新带有较大的盲目性,与大量的投入相比,城市商业银行并未赢得理想的竞争优势。从某种程度上讲,市场定位的缺失正使一些城市商业银行在市场竞争中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其次,市场定位的雷同性。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的雷同性集中地体现在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战略雷同。许多城市商业银行没有对自身金融环境和综合实力进行细致、科学的分析,更没有严密的市场细分,不是充分发挥机制优势集中资源实施可保持竞争优势的特色定位战略,而是无视与国有大银行在制度结构、信用保障、资金规模、网络覆盖范围、技术实力等方面的巨大差异,不自量力的挑战大银行,普遍偏离了自己的战略宗旨和方向,在经营区域定位、客户定位、产品定位等方面都与国有大银行趋同。这些银行企图通过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正面争锋,胜出市场,获得平均甚至更大的市场份额,结果往往代价高昂却得不偿失。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定位同其他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战略雷同的必然后果是“失小”现象。城市商业银行在经营管理中的“求大”和“失小”现象表明,中国的城市商业银行实际上与其他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存在严重雷同现象,即都定位于大型企业和项目。市场定位不合理,使得城市商业银行即使侥幸得到一些眼前利益也无法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如果不及时调整经营战略,最终必将自食其果。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其市场定位

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是指银行对其核心业务或产品、主要客户群以及主要经营区域的认定或确定,是银行根据自身特点,扬长避短地选择、确定客户——经营区域——产品(C-A-P)最佳组合的系统步骤和方法,以达到银行资源的最优配置和最佳利用的战略。这就是CAP观念下的商业银行市场定位。

CAP模型定位是指银行对其核心业务或产品、主要客户群以及主要竞争地的确定。CAP模型强调商业银行市场定位的三大要素,即客户(Client)、经营领域(Area)和产品(Product)。一个“客户(C)—经营区域(A)——产品(P)”组合,就是银行的一个“定位单元”,标志着银行形成的一个具有鲜明特点的市场定位。

(一)客户定位:城市居民和中小企业

随着改革开放步伐的加快,我国商业银行不断融入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对客户资源的争夺成为银行业获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关键。一方面,城市居民应该成为城市商业银行的主要客户群体。随着我国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个人融资与投资需求迅速提高,虽然国内各家银行已开始重视高速增长的居民个人零售业务需求,但因既定的经营方式和业务结构的局限以及对新业务的认识偏差,其相关业务经营尚处于初级阶段。同时,此类业务具有市场化程度高、风险小、收益稳等特点,与城市商业银行在中国银行体系中的地位相吻合,使其比较优势更能够得到发挥,应成为各城市商业银行客户发展的重点方向。

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重点服务中小企业具有坚实可行的基础。在我国经济成分呈现出多元化态势的今天,经济结构与金融结构的不对称直接体现为缺乏与中小企业配套的中小金融机构。因此,城市商业银行有机会进入这个细分市场,获得竞争优势。

首先,支持中小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当前,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一项调查显示,中国中小企业所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的价值已占全国GDP的50.5%,所解决的就业量占全国城镇总就业量的75%以上,所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出口约占出口总量的60%,中小企业所完成的税收占全国全部税收收入的43.2%。由此可见,支持这部分中小企业,是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其次,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将是城市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源泉。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中小企业的经济活动将更加活跃,在许多方面需要银行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其中不仅包括传统的存贷汇,而且还迫切需要各种新型金融服务。例如,本外币保函业务、国际结算、信用证、网络结算甚至部分投资银行业务。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迅速占据这类业务,不仅有利于扩大城市商业银行的经营规模及市场份额,构成坚实的利润支撑点,而且还有利于城市商业银行摆脱外部竞争压力,改善经营环境,迎接金融国际化和内外资金融巨鳄的挑战。

再次,城市商业银行服务中小企业能更好地分散风险。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一般都要遵循大金融大服务、小金融小服务的规律,如果以其小规模的资金为大项目提供信贷,所蕴含的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城市商业银行为了防范风险,就只能把市场定位放在中小企业上,才不至于因金融服务目标与功能错位而诱发经营风险。

最后,城市商业银行自身实力也决定了服务中小企业是其理想选择。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一般规模小、资金实力弱,无力单独承担较大的项目和满足较大企业的资金需求。但另一方面,城市商业银行具有管理层次较少、与地方经济联系密切、信息反馈灵活、金融交易成本低等长处,因而易于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便于从事零售业务,发挥替代作用,从事其他商业银行不愿或不易开展的业务。

(二)产品定位:零售业务

中国城市商业银行无论从资本规模还是经营网络看,都属于中小商业银行系列。作为中小商业银行,在目标市场及经营方式上都应与大型商业银行有明显区别。商业银行零售业务是指对家庭、非盈利机构和小企业提供的金融产品或服务,主要包括零售存款业务、零售小额贷款、透支便利、制定投资策略与组合、进行税务安排及保险服务等。零售业务具有零星分散、种类繁多、服务要求高的特点。另外,由于长期处于计划经济,忽视以个人为主体的银行零售业务的开展,商业银行极度缺乏有关这方面的知识和经验。银行开发零售业务虽然繁琐,且有较高的服务质量要求,但它的市场是随经济发展而稳步增加的,收益也是可观的。不但如此,零售业务因与客户联系广泛、直接,对银行的公众形象影响很大,对于带动其他业务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

当今国际银行业中,零售业务对银行收入与利润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例如,英国汇丰银行等,零售金融业务占其全部收益的60%以上,其中住房按揭贷款占资产的50%以上,银行卡业务的权益收益率超过30%,是贷款业务盈利能力的3倍多。同时,零售业务在国外也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欧美发达国家消费贷款规模相当大,消费贷款在整个信贷额度中所占比重也越来越大,一般为20%至40%,有的甚至达60%。相比之下,我国2003年底31465亿元的消费信贷余额仅为信贷总额的19.79%。类似地,目前国外银行40%的利润来自服务收费,国内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这一比例仅为1%至2%,其他股份制商业银行大约为10%,城市商业银行的比重更低。城市商业银行应广泛吸收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开发零售业务的经验,立足于处理广泛的现金业务和储蓄账户业务,其业务范围主要包括个人储蓄及支票账户、信用卡业务、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个人代理业务、私人理财服务以及能广泛使用于ATM和POS上的借记卡和可透支的贷记卡等。这些业务既体现出极强的服务功能与科技含量,也依赖于较发达的个人信用制度。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个人融资需求多样化以及个人信用制度的健全,上述业务很适合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中小银行开展。城市商业银行理应抓住机会,形成自己在这方面的竞争优势。

(三)经营区域定位:当地化经营为主,探索区域化经营

经营区域定位指的是商业银行选择什么样的经济地理区域作为自己的目标市场。经营区域定位存在当地化经营和区域化经营两种选择。本文认为,中国城市商业银行应该在因地制宜原则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的不同,实施以当地化经营为主、探索区域化经营的市场定位策略。

首先,包袱轻、资产规模小但质量高、盈利能力强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采用当地化经营定位,即立足地方,发展为“小、精、特、专”模式的地方性商业银行。这一方面是因为银行监管法规的限制,多数中小银行只能在一定区域从事银行业务,分支机构的设立也限于总部所在地区。另一方面,中小银行出于自身经营优势的考虑,也倾向于这种定位。例如,城市商业银行对当地客户的资信状况、经营状况十分了解,可以有效避免“信息不对称”风险,同时,城市商业银行可以充分利用当地人力资源,降低成本,形成价格竞争优势。

城市商业银行比规模较大的银行更能够提供银行和社区相互作用所需的“亲和性”。因为通过这种联系有助于解决贷款决策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一些潜在贷款申请者特征是由其所在社区经济社会环境和特定资产决定的。特定资产的价值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反应社区内各类经济主体的个人收入流量和财富水平。银行面对贷款申请时,如果缺乏社区效应参照物,只能独立、隔绝地评估每一个申请人资信状况。因为任何一项贷款申请人能获得的信用额度是独立于其他人的,来自于任何一笔贷款申请评估的信息与知识对于决定下一笔贷款申请的可行性时毫无作用,评估成本极其高昂。然而,社区环境却能将社区每个贷款申请者置入到一个相互联系的团体中。这些贷款申请者的特性就变成了相互依存特性,而且相当部分申请人拥有的资产具有地区性和固定性。因此社区具有特殊的“溢出”效应。城市银行和所在社区天然的亲和性,必然会使这种“溢出”效应得到充分发挥,有利于提高信贷评估质量、降低评估成本。

其次,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城市商业银行,可以有条件地探索实施区域化经营定位。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区域化经营定位是业务拓展的需要,是集约化经营的需要,也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需要。

第一,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区域化经营定位是业务拓展的需要。对于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区域的限制,可能导致其无法开发利润率较高的业务,甚至失去现有优质客户。例如,城市商业银行异地汇路不畅,客户结算困难,必须依靠国有商业银行的汇兑系统和银行汇票,既占用大量资金,又增加了清算环节,延缓客户资金周转,极大地制约了城市商业银行的业务拓展,部分优质客户转投跨区域经营的四大国有商业银行。

第二,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区域化经营定位是集约化经营的需要。同一地理区域内的若干家商业银行的财务系统、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没有统一的标准,多种资源重复投入,单个设备购置存在极大的投资浪费。例如银行卡系统,从硬件和软件设备的购买,开发商可以多次重复高价卖给各家商业银行,而在区域内统一模式,通过一级委托购置,总成本至少要降到一半以上。因此,通过有效的区域联合可以实现资源共享,可以保证域内商业银行较好地实现集约化经营,扭转目前域内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的银团贷款开展不好、优质项目大量流失的状况,有效降低单位运行成本,提高经营效益。

第三,城市商业银行实施区域化经营定位是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目前,各城市商业银行均是各地方政府控股,其市场定位也是立足地方经济,实现与地方经济的良性互动。对于对国民经济贡献度极高、资金却严重缺乏的中小企业来说,最合适的融资方式是以中小银行为中介的间接融资。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不仅关系到其本身的发展,也关系到就业问题、扩大内需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城市商业银行通过重组联合,实现区域化市场定位,可能成为促进区域经济快速发展的一种有益探索。

前已述及,城市商业银行经营地域范围的限制是影响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突破地域局限进行区域化经营是城市商业银行市场定位与稳健发展的重要内容。但是,由于城市商业银行群体之间存在的多方面巨大差异,决定了并不是所有的城市商业银行都适合、有能力进行区域化经营。商业银行只有本着因地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注意避免盲目扩张,在当地化经营为主的基础上,有条件地探索区域化经营定位。

城市商业银行还必须采取一些必要的配套措施实现市场定位目标。主要措施应当包括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产品和业务创新、强化内控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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