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教学主张:语文教学究竟应该做些什么?_语文素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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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要避免大量偏差的出现,避免改革走向歧路,首先要明确语文教学的目标与内容,也就是要明确我们上课、组织教学应该达成什么目的,语文课应该教什么学什么。

一、语文课的教学目标

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根据《课标》的基本理念,语文的教学目标就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

什么是“语文素养”?《课标》没给出精确的定义,但它对语文素养应有的内容进行了描述:“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仔细分析归纳这里的内容,可以看出,它是按照“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来描述的,二者处于同等的地位,缺一不可,绝不可以用一个方面替代另一个方面。

从教学实践来看,语文之所以是语文,最重要的是其中的语文知识和语文能力,如果缺失了这两个最重要的内容,语文就丧失了其自身的特点。学生如果具备了丰富的语文知识和较高的语文能力,就能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也就能够促进“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当然这种感情也能够反过来促进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由于语文教材天然具有的思想性,在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过程中,也必须促进学生不断提高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因此,要提高学生的的语文素养,最重要的是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的能力,语文知识、语文能力和品德修养、审美能力都必须得到发展。

这就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

二、语文课的教学内容

这里的教学内容是相对于语文教学总体目标来说的,而不是指微观的具体课文的教学内容。如果相对于具体课文的教学来说,它们也可成为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的目标。

从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出发,语文课程的教学内容主要有以下方面:

1、不断提高的阅读能力。

“语文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语文是人们为了交流感受的外界客观情况和内心思想才诞生的,不论是口头语言还是书面语言都是如此。随着客观外界的日益复杂和人们内心世界的不断丰富,随着人们表达技巧的不断变化和提高,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形成的接受能力已经不能应付和理解丰富多彩的文本,人们对于现实中大量产生的信息必须进行搜集、筛选、归纳、分析、组织,对于各种比较隐晦的信息必须进行分析、辨别、体悟,这就需要有比较高的言语接受能力,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书面阅读能力。这就是语文教学的第一个内容。

有人认为阅读是为写作服务的,从而试图否定阅读教学的重要性,这是十分错误的看法。写作需要比阅读具备更高的能力是没错的,但阅读与写作的关系是平行而又互相促进的,而不是一个方面可以覆盖另一个方面的关系。从现实生活来看,任何人都是阅读比写作多得多的,生活中的多数人一生中写作量相当少,即使是以写作为专业的作家,应该也是阅读比写作更多。再说,每个人写作都有自己擅长的方面,会写文学作品的人不一定会写科学论文,特别是自然科学的论文,甚至会写小说的也不一定会写诗歌;会写较低水平文字的人不一定会写较高水平的文字。而阅读则不同,绝大多数人生活中必须接触、阅读各种文体各种风格的文字,阅读不同层次水平的文章,必须具备一定水平的阅读能力才能应付纷繁复杂的生活。作为培养学生语文素养为旨归的语文课首先就要把不断提高阅读能力作为教学内容。

2、逐步提高的表达能力。

表达能力是语文教学内容的另一重要方面。作为交际,本来就包含接受与表达两个方面,他们是车的两轮、鸟的双翼。培养学生逐步提高的表达能力是语文教学的中心任务。但是表达能力并不能限于写作方面,从表达媒介来分,有口头表达和书面表达两个部分。从表达所要求具备的条件看,还要培养学生的观察、感悟、判断、思维、想象、创造等能力。没有观察和感悟,就不能从生活中摄取表达的材料,就不能形成自己的感受,表达就成了无源之水;没有判断和思维,就不能分辨事物的真假,不能理解事物的本质,表达就没有深度;没有想象和创造,表达就只能是人云亦云,面目可憎。

表达水平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必须随着年级的升高和学习的深入逐步提高,因此,在教学中以说和写为中心,结合观察、感悟、判断、思维、想象、创造等内容,也是教学的重要内容。

3、科学实用的语文知识。

对于语文知识(这里主要讨论其中的语言知识)要不要成为教学内容,当前也是有不同意见的。例如有反对论者认为语言知识是不需要教学的,他们认为人在生活中不需要学习也自然会交流和表达,在使用中就能掌握交流和表达的规律。这种看法显然是片面的。语言在初级阶段是可以通过习得掌握的,但是这仅限于基础性的初级阶段,其中还会产生许多不规范的现象,就像阿Q的“革这伙妈妈的命”、康大叔的“老栓,就是运气了你”之类,粗鄙、失范,更不用说准确、鲜明、文雅而有组织地表达了。要达到表达的高级层次,一定要通过学得的方法达到,这就需要教学,要通过学习掌握科学的语言知识。

当前,许多学生迷恋于网络语言,他们不但在上网时使用网络语言,甚至在正规场合也经常使用,造成了交流的混乱。据《重庆晚报》报道,第三届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重庆赛区的参赛作文中就有学生这样表达:“偶班的GGMM酱紫决定去操场上给他+U。”而且这样的作文还不是个别现象,据说,高考作文中这样的语句也不鲜见。学生之所以写出这样的句子,除了年轻人喜欢时髦、追求新奇甚至是为了不让家长读懂而保密等等原因外,很重要的原因是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规范的表达应该怎样。我们的语文教学不要忽略了规范语言的教学。

这里还有一个典型的例子必须厘清,那就是有人说学生学了12年语文还学不好一个比喻,并且以此来否定语言知识教学的必要性。我们说,一部分学生甚至是大量学生不能辨别、理解某个特殊的比喻是很正常的现象。比喻作为一种修辞手法,多数学生是能理解运用的,这是客观事实。但当某个特殊的、边界模糊的现象出现时,学生不能理解,也是正常的。不是也有专家在写文章区别比喻与类比的不同吗?我们能据此证明专家研究一辈子还研究不了一个比喻一个类比吗?再举一个例子吧:什么是男人什么是女人大概是多数人都能辨别的,但是当有些性特征模糊的人不是连专家也分辨不清吗?世界级的运动会有时是过了几年甚至几十年才发现有人冒充了另外的性别,我们能据此认为那些运动会的组织者或专家无能吗?因此,个别的特例是不能以偏概全的。

《课标》指出“不宜刻意追求语文知识的系统和完整”,是对过去语文教学中存在的繁琐教学的反拨,并不是排斥或否定语文知识的教学。而且从“不宜刻意追求”来看,如果正好有比较系统和完整的语文知识自然地产生,不也是可行的吗?因此,语文知识应该是语文课的教学内容,只是“不宜刻意追求”系统和完整,而是要立足于实用,并且运用这些知识来增加积累,丰富见识,指导运用。

4、一定的文学审美能力。

审美教育,指培养和树立高尚的审美情趣和审美观点,提高感受美和创造美的能力,形成完美的人格,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审美教育常常通过文学艺术进行。语文教材中有着大量的文学作品,蕴藏着丰富的美育资源,在语文教学中进行审美教育,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同时,审美能力的提高,对听说读写又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因此在语文教学中培养审美能力势在必行,审美教育也顺理成章地成为语文素养构成的一个因素,成为语文教学不可或缺的一项内容。义务教育《课标》指出要“提高(学生)的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高中《课标》更是在“课程的基本理念”章节中对此进行较详细的专门论述,要求在教学中“培养自觉的审美意识和高尚的审美情趣,培养审美感知和审美创造的能力”。

当然,培养审美能力不是语文的专利,在其他学科,特别是美术、音乐等学科中都可以而且必须进行,但是从文学审美能力的角度看,则需要倚重语文教学。当然,审美能力的培养也不必成为语文教学的全部内容。在基础教育阶段,它应该结合教材的内容进行,使学生具备初步的文学审美能力,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5、正确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是《课标》中规定的三维目标之一。语文教材的特殊性也决定了语文教学必然会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产生重大的影响。但是,情感、态度和价值观并不是语文的专利,应该说,基础教育中的各个学科都有这个教学内容,只是强弱不同而已。同时,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也不能成为语文教学的主要教学内容。尽管当前有多个版本的教材已经按主题组织单元,但语文教学决不能是系统地教学这些主题所属的生活内容。例如,人教版七年级教材第一单元是“家庭生活”主题,但我们的语文教学能够系统地教学如何尊老爱幼、如何尊敬父母吗?如果这样,语文课就混同于思想品德课了。

总之,语文教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任重而道远,要顺利地完成这个任务,首先要明确我们要达到的目标和应该做些什么,只有这样,我们才有了完成任务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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