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杨晓云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论文_杨晓云

杨晓云 (云南省昭通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昭通 657000)

[ 摘 要] 煤炭产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能源产业,对于国民经济与居民生产生活至关重要。煤矿的安全生产对于 煤矿产业的发展有着巨大的积极意义。煤矿职业病不仅仅对于煤矿工人威胁重大,对于我国医疗环境也是一种沉重的压力。通过 健全煤矿职业卫生法规,提升煤矿负责人对于职业病防治的认识,提升矿工自我保护意识,进而有效提升煤矿职业病防治水平, 保障煤矿安全生产,从源头上消除职业病危害。本文首先通过对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出现问题进行分析,继而探讨相关问题 解决的措施。

[ 关键词] 煤矿职业病;防治;对策;分析

[ 中图分类号] [TD78+2] [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1620(2015)10-318-02

煤矿行业职业病危害主要包括粉尘、毒物、噪声、高温高 湿、振动等五大类。其中,以粉尘危害所造成的尘肺病最为 严重。2014 年,国家卫生计生委提到2013 年共报告职业病2.6 万例,其中尘肺病2.3 万例,占总报告例数的85% 以上。截至 2013 年底,全国累计报告职业病83 万例,其中尘肺病75 万例。 其中,大部分的尘肺病人来自煤矿产业。如何通过有效措施, 提升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效力,降低煤矿职业病发生几率,为 煤矿职业病人的康复创造积极条件,成为十分重要的研究课 题。1

1.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分析

1.1 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不健全,措施不到位

随着我国企业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相关的职业病防治体 制基本建立起来。但是,目前相当一部分的大型煤矿企业管理 机构的设置上与管理制度的制定上仍有待完善。主要问题职业 病防治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管理措施不到位、检测设备不 足及老化严重等,直接或者间接造成基础工作不到位。小型煤 矿企业在实际的生产过程中,由于政府有关部门监督不到位, 未设置煤矿职业病防治机制,职业病防治人员严重不足,相关 的培训工作不到位,造成管理人员素质长期得不到提升[1]。针 对于偏僻地区的小型煤矿,相关的职业病防治机制与配备人员 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出正常职能,职业病防治工作类似于空 白。

1.2 煤矿作业场所清尘及清毒不及时,有害物质未能定期监 测

大型煤矿在煤矿作业场所所做的清尘与清毒措施相对到 位,能够对作业环境的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监测[2]。但是,小型 煤矿受到利益上的驱动,在配备测尘设备与防治人员上积极性 不足,导致煤矿作业区域有害物质指标严重不符合国家规定, 极大危害了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相关政府监管缺失,测尘 设备造价高,技术服务支持保障体系不健全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导致煤矿企业负责人对于煤矿作业区域的毒气监测持消极 态度。

1.3 煤矿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个人防护用品发放不 及时煤矿工人流动性大、文化素质低、法律意识薄弱等现象将 会长期存在,而煤矿职业病的防治知识宣传不到位,很大因素 来源于企业管理者在对相关培训工作的不重视。同时,矿主担 心采取职业病防治培训后,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不利于管理, 造成管理成本上的增加,降低企业利润。另外,职工在参加工 作时,自我维权意识差,在劳动合同方面制定不合理,或者是 很多职工未能签订合同,导致职工一旦利益受损,相关权益无 法得到法律上的保护[3]。处于经济利益上的考虑,部分安全生 产意识不高的煤矿负责人故意降低安全设备的资金投入,职业 病防护设备发放不及时,间接造成煤矿职业病高发,严重危害 患者的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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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差

长期以来,煤矿工人的主要来源于广大农村地区的进城务 工人员,自身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差等多方面原因,导致 在职业病防治上自我保护意识薄弱,一旦患上职业病,无法有 效取得法律援助,自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同时,政府有关部 分,针对职业病防治培训不到位,相关制度保障不健全,煤矿 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长期得不到提升,职业病的防治工作也面 临着相当大的困难。煤矿职工自身职业病认识不到位,缺乏维 权意识,增加了职业病患病风险。

2.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问题解决对策

2.1 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在职业病危害防治制度上,充分结合我国国情,进一步完 善我国职业危害防治的各项规章制度,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作为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将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纳入全国煤矿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要求各级政府在实际的工 作中,加强贯彻于落实。监督煤矿企业在生产经营计划、职业 危害防治上的工作进度,确保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能够切实落 实到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依照相关管理规定,结合自 身实际情况,监理职业病防治档案制度。对于存在、可能发生 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风险因素加强风险评估体制建设,并做 好相关的预案与防治措施[4]。

2.2 强化煤矿职业病防治机制监管审查

科学、规范的职业病防治制度在于有效落实。因此,在实 际的防治工作中,应积极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力度,提升 行政监督执行效力;积极发挥煤矿企业的自身监督职能,通过 加强内部管理与控制,提升对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认识,加 大投资力度,保障防治工作能够落实到位;积极进行职业病防 治的社会宣传,通过对社会监督力量的利用,有效提升职业病 危害防治的社会监督力度。政府职能部门应积极加强煤矿施工 区域毒害物质的监测,提升职业危害因素的分析能力,依法对 违反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条例的企业进行查处。

2.3 提升煤矿企业的防毒、防尘设施投入

要求煤矿企业在输煤系统中的各个运转点、各皮带的转 角处设置喷雾系统,采用封闭式输煤栈桥,及时清扫地面积 尘。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细节管理,加大对防治措施的基础 资金投入,提升职业病危害防治等级,切实将职业病危害的防 治落实到位。在职业病危害防治机构上加大资金投入,为煤矿 职工与防治人员提供多元化的培训工作,提升煤矿工人的自我 防护意识与自我维权意识。同时,优化职业病防治机构的人员 配备,提升防治人员的整体素质,切实保障防治工作的有序推 进,提升煤矿工人的整体素质[5]。

2.4 加强职业卫生的“三同时”准入制度

在煤矿建设项目的审批环节,建设单位需要对自身项目可 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后果以及防治措施进行评估,委托相 关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保障各项 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在建设项目合格后,按照规定 进行职业病的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评价,切 实提升防护效力,从源头上清除职业病危害的发生,保障煤矿 工人生命安全,维护煤矿职业工人的合法权益。

3. 结语

目前,我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形势极为严峻,需要从全 方位、各角度加强制度上的建设与落实,积极运用社会力量, 推动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同时,政府职能部 门应加强对煤矿企业的监管,积极落实相关的惩戒措施,提升 职业病危害防治标准,切实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健康权。

参考文献:

[1] 王建军,谷宏亮,郭亚峰等. 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 决策探索,2009,(24):65-66.

[2] 袁力. 以人为本切实做好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J]. 新 疆医学,2008,38(9):236-238.

[3] 李学勇. 当前山东煤矿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及对策探讨 [J]. 山东煤炭科技,2014,(2):186-187,190.

[4] 何国家,徐伟伟. 我国煤矿职业病现状及防治对策[J]. 中 国煤炭,2014,(10):19-24.

[5] 青玲. 川南小型煤矿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J]. 泸州医 学院学报,2013,(4):391-395.

论文作者:杨晓云

论文发表刊物:《健康文摘》2015年第9卷第10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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