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构筑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_从严治党论文

从严治党:构筑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_从严治党论文

从严治党:筑起坚固反腐防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防线论文,坚固论文,筑起论文,治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关口前移防患未然

建章立规严肃党纪

完善制度强化监督

失去制约的权力必然会产生腐败。对于权力的约束仅靠人为是不行的,重要的是要靠制度。制度作为人的行为的统一规范,是一个社会、一个群体走向文明与进步的标志。有了制度,才有公平的竞争,才有公开的约束,才有一种平衡与稳定,也才有可能保证一个整体的共同进步与健康发展。

十年动乱,一个最深刻的教训,是使中国共产党认清了制度建设的重要。据有关部门统计,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发布的各项党内规章、制度、条例已有相当数量,其中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法规、条例就有50多个。这些廉政法规大多数都是1990年以后制定的,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步步深入日益健全和完善,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依据和约束党员干部的行为准则。

在加强党内监督方面,中央纪委把县(处)级以上党员干部作为监督的重点对象,把党政机关作为监督的重点范围,把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热点问题作为监督的重点内容,把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为加大监督力度的重要途径,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对党员干部加强党内纪律监督的若干规定》、《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五条规定”的实施意见》、《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补充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四条规定”的实施和处理意见》、《关于建立巡视制度的试行办法》、以及《关于对省(部)级领导干部在遵守政治纪律上的几方面要求》等。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中央纪委又先后制定发布了《关于控制领导干部出国访问的规定》、《关于清理党政机关违纪违法建私房和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住房的报告》、《关于中央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还有《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等。继今年1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后,3月下旬,中共中央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5月下旬,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这些从严治党的新举措,成为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与管理的重要措施和依据。

江泽民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指出:“党要管党,首先要管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严治党,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近年来,在中央纪委发布的很多规定中,有相当一部分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制定的,其原因在于我国正处于体制转轨时期,我国的现行体制和政策还存在一些弊端和漏洞,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约束,一些不能严于律己的领导干部就会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搞权钱交易,搞营私舞弊,近年来揭露出来的一系列触目惊心的大案要案已经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因此,这些制度的建立,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筑起了一条防线,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的组织纪律观念,勤政、廉政,防微杜渐;有利于组织上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使反腐败“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同时,还有利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

为了严肃查处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中的严重违纪行为,中央纪委还制定了一些相应的党纪处分规定。如《关于共产党员在经济方面违法违纪党纪处分的若干规定(试行)》、《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关于对妨碍违纪案件查处的党组织和党员党纪处分的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贪污贿赂行政处分暂行规定》,以及党员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党同参与嫖娼、卖淫活动的党纪处分若干规定等等。

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党纪处分条例(试行)》,综合了近年来党纪处分的一些规定,同时又增加了一些新的处分规定,使党纪处分的各项规定更加严格,更加明确、具体。《条例》共分13章172条,其中包括政治类错误的处分规定,组织人事类错误、经济类错误、公职类错误、侵犯党员和公民权利类错误、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类错误、违反社会管理秩序类错误的处分规定等。

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程序方面,从控告申诉、案件检查、案件管理到干部管理、机关工作等各方面基本上做到了有章可循。已经发布实施的条规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案件审理工作条例》和《控告工作条例》,以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控告人的规定》等。

这些规章制度,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对于指导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四大以来,全国地方各级党委紧紧围绕党的思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不仅修改完善了许多原有的规定,而且还建立了许多新的制度。河北省委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作出了《关于加强自身思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定》;四川省省委围绕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建立健全了《县以上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定期分析制度》;湖南省对近年来形成的领导干部在职学习、调查研究、集体领导、交心通气、民主生活会等5项制度作了进一步完善。

各地还在规范领导决策和组织行为方面建立了很多切实有效的制度。一是建立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有关制度,主要有常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工作制度等。二是建立了民主生活会制度,各地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普遍建立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三是建立了学习制度,各地普遍建立了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吉林省还建立了学习情况通报制度。四是建立了领导干部谈话制度,在此基础上,各地实行了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并将评议结果存入档案。一些省、市已将省、市级领导列入了民主评议的主要对象。

在加强党内制度建设的同时,各地还进一步强化了对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监督制约。河北省两年前就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政审计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在任职和离职前要进行审计,对群众反映大的问题要专题专审,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和经济情况要定期审查。浙江省一些地方实行了干部任免“不廉洁一票否决制”,规定不廉洁的干部不能任用。黑龙江省一些地方实行了勤政廉政定期考核制度,对以权谋私、群众反映较大又不够纪律处分的干部采取调离、调整、降职等组织处理。四川省一些地方率先在党政领导班子和县、市、区的党政领导干部中实行了廉政档案制度。吉林、湖北、湖南、新疆等省区,以及全国很多地方还先后建立了政务公开制度、岗位轮换制度、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廉政建设中,很多地方都普遍实行了以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和群众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对于转变机关作风、促进勤政廉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我们欣喜地看到,党的十四大以来,我们党在廉政制度建设方面已经取得了很大成绩,各项行之有效的规定、办法和严格的监督管理措施,已经深入到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和政府工作的各个领域。按照党章和党内的各项规定、制度来要求自己,约束自己,自重、自省、自警、自律,接受监督,规范行为,正在成为每一个党员和每一个领导干部所遵循的准则。

标签:;  ;  ;  

从严治党:构筑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_从严治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