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研究

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研究

韦欣捷[1]2001年在《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简介广西珠江流域生态状况并阐明其可持续发展战略意义和历史机遇的基础上,从利益和制度的角度,对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理论分析和现实分析(以金秀为例),借鉴国内外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成功经验,提出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内化途径的理性选择──通过制度创新,构造俱乐部产权和产品,并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建立广西珠江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 文章立意独特,以流域为范围,将可持续发展、西部大开发、贫困山区发展、地区均衡发展等重要现实问题结合起来,研究理论界的前沿和热点问题:外部性内化和生态价+偿问题。①从利益的角度,分析了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的生成及其对补偿问题、地区发展偏好与公平的影响,指出外部性产生的根源是利益的多元化,流域森林生态功能的外溢是流域可持续发展正外部性的主要表现,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主要是利益流失问题。②将科斯定理交易费用为零的假设拓展为临界交易费用的概念,使得应用范围得到扩大,并指出政府的职责应是设置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俱乐部产权制度和尽可能降低交易费用。③从制度的角度,通过成本比较和制度变迁分析,指出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内化途径的理性选择是:结合运用市场机制和政府干预,并更大程度上发挥后者的作用,通过组织制度创新,构造不同层次的俱乐部产权,进行强制性制度变迁,建立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④对策研究中提出构建流域生态价值补偿机制的法规制度支撑体系、计量操作支撑体系、技术支撑体系等。强调良好宏观环境的创造和交易费用的降低,生态价值内涵的界定和补偿标准的确定,技术创新和推广。⑤对价值与效益进行了概念上的比较分析,并在总结评价现有森林生态价值补偿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目前普遍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提法和有关广西森林生态效益的计算提出质疑,进一步提出了一整套有较强操作性的流域生态价值补偿办法,包括补偿标准计量、途径选择等,以金秀为例进行了实践探讨。笔者认为目前流域生态价值补偿只能采取部分补偿,价值补偿中公平性的体现在于营林者能得到社会(行业)平均利润。

彭芳[2]2008年在《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资源环境压力倍增。生态保护已成为当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首要任务,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有效途径,也是党的十六届叁中全会明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然而由于工业开发和相关政策的限制,使得生态保护地区以及为生态保护做出巨大贡献的地区经济普遍比较落后,面对这种贡献与回报脱节的情况,急需一种新的机制来解决此类问题。流域作为一个完整的自然区域,通常被不同的行政区域所分割。作为经济利益相对独立的地方政府,其经济活动一般以本地区利益为导向,这不可避免地在各行政区域之间产生利益冲突。特别是上下游地区在生态环境整治、经济开发上存在的实施主体与受益主体不一致的矛盾,需要建立区际生态补偿机制,以实现流域内各行政区域的共赢和共享,推动流域区际的协调发展。本文以珠江流域为研究对象,采用实证研究方法,对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进行初步的探讨。珠江流域目前实际上属于流域所有省份都拥有的“公共物品”,但现实的发展又不允许灾难性的“公地悲剧”现象发生。珠江流域生态的保护面临生态补偿机制不明、区域合作权责不清、国家财政投入不足等多种问题。本文旨在以珠江流域为典型,对跨区域河流生态补偿机制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试着从经济学角度对棘手的珠江流域生态补偿问题提出初步解决方案,以期对政府决策部门和珠江流域生态保护实践提供参考。本研究以可持续发展理论、生态经济学、资源与环境经济学等科学理论为指导,以文献研究、资料收集、实地调研为基础,分别从机会成本角度、生态服务价值角度、水权交易角度初步估算珠江流域的生态补偿数额。分析了大量资料,结合珠江流域的实际情况,总结出:通过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实行信贷优惠、引进国外资金项目等方式加大政府投入;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水权交易政策等方式引入市场机制筹集补偿资金。本文还提出建立生态补偿联席会议制度、引入省际水质断面交接标准、人才交流也是补偿方式、引入社区参与实现生态补偿与农民生产相结合等新观点。本文对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中的补偿主体与客体、补偿经济尺度、补偿资金来源进行了系统分析研究。主要内容分为如下几个部分:1.生态补偿理论基础分析。以环境资源价值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为基础,讨论流域生态补偿的原则、流域生态补偿的标准、流域生态补偿方式、流域生态补偿途径以及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的必要性。2.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分析了当前广东、广西、云南、贵州、江西五省区生态补偿的实施情况。指出当前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存在如下问题:补偿途径单一,市场补偿制度尚不成熟;补偿方式简单;条块分割缺乏协调性;补偿标准难于确定;相关的法律制度存在操作困难。3.研究如何全方面构建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主要分析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标准、额度。提出完善法律法规,实施绿色GDP核算,建立健全流域统筹管理机制。总结加大政府投入健全投资融资机制的方式:征收生态补偿税、建立流域生态补偿专项基金、实行信贷优惠、引进国外资金项目。提出引入市场机制筹集补偿资金的方法: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建立水权交易政策。还论述了流域“异地开发”、社区参与生态补偿、智力补偿等补偿模式。

刘薇[3]2005年在《广西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综合应用生态经济理论、制度经济理论与政策学理论等多学科知识,立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公益林建设现实,研究广西自然保护区内的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问题,从公共财政和流域补偿角度研究建立具有可操作性、可持续性的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并促进各相关利益者——生态公益经营者、政策制定者、投资者、生态公益林环境服务的受益者等了解有关广西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的制定和实施提供决策依据,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研究中选取了广西金秀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作为典型性案例。大瑶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区位优势明显,是广西境内重要的水源林保护区。通过实地调查和文献检索获得了大瑶山自然保护区的基本情况、森林资源数据、生态观测资料、森林生态效益补助试点实施情况等数据,运用成本补偿法计算补偿标准,创建保护区对公共财政投入的需求模型,提出补偿机制的构建需要补偿主体及补偿方式多样化,最后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民的利益补偿问题进行了探讨。 通过研究得出以下结论:①合理确定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对象,多渠道筹集资金,制定科学合理的补偿标准,探讨流域补偿模式等,应当成为未来政策需要解决的重点。②建立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机制应该着眼于政府推动、制度带动和市场拉动叁方面。③当前公共财政对生态公益林业的支持力度不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应尽早纳入国家公共财政支付体系。④尝试在珠江流域(广西段)建立森林生态环境服务市场,设立流域生态建设资金,拓展生态效益补偿范围。⑤不能忽视对保护区周边社区农民利益的补偿,应实现保护区内区外的共同补偿。

宋良西[4]2009年在《珠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流域是地表水及地下水分水线所包围的集水区域的统称,是一个由自然、经济和社会复合而成的巨系统,建立以流域为单元、以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为核心的流域统一管理体制是促进流域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珠江是我国南方最大的河流,与长江、黄河、淮河、海河、松花江、辽河并称中国七大江河。珠江由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叁角洲河网组成,集水面积453 700 km2。珠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仅次于长江,位居全国第二。珠江流域跨越我国大陆6个省(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建立以珠江流域为单元,以流域整体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统一管理体制,对改变目前珠江流域分割管理的局面,协调流域内各方利益,促进流域内东西互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珠江健康生命,实现珠江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为基础,结合珠江水资源的自然特性和当前开发利用的情况,对珠江流域水资源管理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剖析了流域管理体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问题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总结了近年来珠江流域管理体制改革取得的经验和教训,阐述了深化珠江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本文论述了深化珠江流域管理体制改革的原则,通过借鉴国外流域管理的先进经验,进而提出了改革流域管理机构,增强流域管理机构的职能,建立市场机制、监督机制、公众参与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积极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珠江流域管理法律法规体系等措施建议。期望通过本文的探讨能为完善珠江流域管理体制提供有益参考,并为探索缓解珠江水资源危机的有效途径有所帮助。

王鹏[5]2015年在《我国山区森林碳汇项目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众所周知,由于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不断增加,全球温室效应愈演愈烈,由此造成的气候变化已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共同挑战。为应对危机,国际社会将森林碳汇作为缓解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并且,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叁次缔约方大会确定了清洁发展机制(CDM),提出在此机制下开展森林碳汇项目。目前,已有不少发达国家开展了森林碳汇项目,这也对我国进行节能减排和发展林业提供了新的机遇。因此,如何顺利开展森林碳汇活动,从而实现减排目标,成为一个新的发展课题。本文从我国实际情况出发,对我国森林碳汇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梳理,以我国目前己开展的森林碳汇试点项目为研究对象,对制约我国森林碳汇项目发展的因素进行了重点分析,从而找出我国森林碳汇发展过程中的不足。通过分析发现,政府层面的制约因素主要体现在森林碳汇政策体系不完善,林地产权不明,项目发展缺乏统一规划和风险管理体系以及服务意识和平台搭建意识欠缺等方面。在社会层面上也存在着大众对森林碳汇缺乏认知,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项目发展缺乏资金渠道、专业人才以及第叁方服务机构等问题。通过进一步探索,本文针对我国山区发展森林碳汇的制约因素,运用森林碳汇和公共经济学的相关知识,分别从政府和社会两方面提出我国山区发展森林碳汇项目的相关建议。首先,政府在发展森林碳汇过程中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和协同发展的原则,在此之下开展工作。政府应根据实际发展的需要,在政策制定和政策管理上建立完善的森林碳汇政策体系;加快林地产权改革,通过制定独立适用于我国林业发展的单行法来为林地产权改革设定法律依据,通过制定《林业产权流转条例》和建立林业产权交易平台来规范林业产权交易;建立森林碳汇项目风险管理体系,通过优化投融资环境、将森林碳汇保险纳入农业保险范畴以及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等措施,对项目潜在的自然风险、资金风险、市场风险及政策风险进行规避;提高服务意识和平台搭建意识,为森林碳汇的发展搭建好技术交流平台、信息平台和交易平台;并进一步建立森林碳汇发展激励机制,通过完善我国森林生态补偿机制、制定林业基层从业人员待遇补助政策、建立碳汇抵税制度以及森林碳汇技术创新奖励机制等措施,提高农民、企业和技术人员的参与积极性。另外,在社会层面,通过发挥乡村精英的力量和利用高校资源,为森林碳汇项目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氛围和基础。

韩俊丽[6]2012年在《我国CDM-AR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文中提出清洁发展机制(CDM)是《京都议定书》下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为应对气候变化建立的基于项目的合作机制。造林再造林项目(AR)是通过汇清除减排的林业项目,CDM-AR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对实现项目地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重要作用,也可以促进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要求。由于碳汇项目有复杂的碳泄漏、社会经济影响难量化等问题,针对CDM-AR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匮乏,成为限制项目申请、审批、实施的问题之本研究采用“压力-状态-响应”框架模型构建出了我国CDM-AR项目环境影响的指标体系,从生态影响、社会影响和经济影响叁方面,优化筛选出36项单项指标,以期形成一套完整的有可操作性的CDM-AR环境影响评价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结合专家咨询法,通过层次分析法确立了该指标体系的层次单排序权重和层次总排序的权重。针对CDM-AR环境影响评价这个多指标综合评价问题,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方法确立了隶属函数,对我国广西珠江流域造林再造林项目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该项目对项目地的环境影响等级为“较大”,即项目对当地的环境产生了较好的影响。

陈明媚[7]2011年在《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水是人类宝贵资源,生命之泉。珠江丰富的水资源为珠江流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发挥了重要的基础作用。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的开发不断增强,对水环境的忽视、对水资源的无序利用和管理模式的落后,导致珠江流域的水环境急剧恶化,水资源短缺和水体污染的问题日趋突出,已经对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产生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虽然近十年来,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绩,但珠江流域的水环境问题仍然不容乐观。因此,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问题的研究,加大珠江水污染的治理力度,保持珠江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对珠江流域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以及水污染治理理论研究具有积极的意义。本文通过系统介绍珠江流域水环境概况及水污染现状等相关背景,阐述了加强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开展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研究的积极意义。作者通过分析研究,总结了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存在的几个主要问题,并提出珠江流域水环境法律体系不健全、执法难度大,管理体制不合理、管理手段单调,水污染防治规划不完善及未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等方面是导致珠江流域水污染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的重要原因。在论文的最后,作者通过运用相关经济管理理论,针对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特点,探讨性地提出完善珠江水污染治理的法规体系、强化水污染防治规划、充分发挥经济手段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及成立具有权威性的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指挥机构等方面的对策建议,旨为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以及我国水污染治理理论研究提供借鉴。

卢祖国[8]2010年在《流域内各地区可持续联动发展路径研究》文中提出流域是人类文明的摇篮,也是区域经济的主要生长点,世界各国河流两岸均是各行政区域经济最发达的地区。流域是整体性极强、关联度很高的区域,流域内不仅各自然要素间联系极为密切,而且上中下游、干支流、各地区间的相互制约、相互影响关系极其显着。在中国流域管理的实践中,形成了国家与地方条块分割,以河流流经的各行政区域管理为主,各有关管理部门各自为政,“多龙管水、多龙治水”的“碎片化”分割管理状态。针对此种状况,本文分析研究了西方发达国家的成功治水案例,结合我国实际,试图找到能促使流域各地区可持续联动发展的相互衔接、互相支持的路径:一是从流域管理体制上着手,寻求各地区的利益契合点,有效加强流域行政区之间的横向沟通与合作;二是在水权初始分配时采用行政调配手段,在水权再分配过程中引入市场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叁是实行生态补偿机制,依靠行政手段建立起相对公平合理的生态修复机制;四是实施适度工业化发展战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大力发展生态经济园区,构筑新型流域产业带,推动流域各地区协调可持续发展。本文以此为逻辑脉络,阐述了流域各地区可持续联动发展的理论基础、动力机制和发展路径。本文还以西江流域为个案,重点分析了域内各地区保持可持续协同发展的策略和思路。

陈寅雅[9]2013年在《我国西江流域经济开发及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流域是地表水的集水区域,是一个综合性的生态系统。流域包括流域内水文网络、水流、土地、动植物资源、矿产资源等基本自然要素,同时还包括生活在流域范围内的人口、文化、经济、决策等各种综合要素。自古以来,经济的开拓与江河流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世界四大古代文明,巴比伦文明、印度文明、埃及文明和华夏文明,分别发源于世界几大着名的河流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印度河流域、尼罗河流域以及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两岸。流域经济尤其是大河流域经济,逐渐发展成发达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重要的经济区域,这个包含了流域内自然要素及相关人类活动的特殊区域,是一个集“资源交换、物质共享、信息传递”为一体的,且流域内各域段相关要素及利益主体之间互相影响、相互牵制的“自然—经济—社会”复合生态系统。从世界范围的国家、地区发展历史及现状来看,经济发展较为靠前的国家,均对流域及河流的综合治理、资源开发利用给予很高的重视。流域在经济学中属于“公共池塘资源”,所谓“公共池塘资源”是指那些在使用中具有不可排他性和竞争性,即难以排他但可共同享用的物品。由于这类资源在消费中容易产生“拥挤效应”和“资源退化”等不良现象,因此,在这种资源利用中的制度安排就必须尽可能合理,否则外部性难以避免。流域资源因具有公共池塘资源的特性,尤其是流域水资源在利用中更容易因拥挤效应而导致水资源浪费突显、水污染问题频发。而水资源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及生产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它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流域水资源短缺及水污染问题已逐渐发展成为当前影响自然环境和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大阻碍,流域面临前所未有的危机。尤其是在二战后,人口的激增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使得资源被大量消耗、水资源污染严重事件频发。目前,全球有上千万人由于饮用了受污染的水源而死亡,水危机已经受到世界的广泛关注与重视。中国是世界上拥有河流众多的国家,因此,合理利用和对流域资源进行综合开发是我们合理布局生产力、实现经济协调发展需要做好的重要工作。与此同时,中国也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在目前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中,中国既面临进一步发展经济、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历史性任务,又面临着人口、资源、环境等各方面问题带来的巨大压力。现如今,中国依旧十分庞大的人口基数,致使我们的人均资源占有量处于一个较低的水平,这些人口、资源、经济、生态之间的矛盾还在随着我们人口的增加和资源的消耗继续表现得更加显着。一些地区和行业至今仍然沿袭着较为传统的粗放型经济开发模式,这种对自然资源无限制地利用、以粗放经营为特征,并通过牺牲环境为代价来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带来的负面效应已经很难承受。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我们需要转变粗放型生产方式和高消耗、低产出模式,走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发展道路,更重要的是这条道路必须是“以人为本”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之路。珠江是我国水流量仅次于长江,跨越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湖南、江西、香港、澳门8省区以及越南的国际性大河。西江为珠江的干流,横跨我国五个省区:云南、贵州、广西、广东、澳门。这条位于我国南方的大河,流域面积较广,其域内生态环境的好坏、资源消耗的大小、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等等,既事关当地的发展大计,同时也是我国重大战略安全保障。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以西江流域为例对我国流域经济开发进行探讨,研究中主要涉及的区域为西江流域流经的内陆四省区云南、贵州、广西和广东。在研究中借鉴了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刘树坤教授从水利建设角度提出的流域安全度、舒适度及富裕度的这一观点,从这叁个角度来考察我国西江流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状况。1994年9月,世界人口与发展会议在埃及开罗召开,会议中明确提出:“可持续发展问题的中心是人”。1995年3月,联合国社会发展世界首脑会议召开于丹麦哥本哈根,会上又通过了《宣言》和《行动纲领》,其中提出了同样的议题,再次明确“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发展需求以及将“提升和改善全体人民的生活质量”作为社会发展的最终目标。这些都充分肯定和强调了我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一切发展和物质利益的追求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而这样的需求包括物质层面的需求和精神层面的需求。我们不能“先发展、后保护”,而是应该“边发展、边保护”,即开发与保护同时进行。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应该是基于流域水资源、周边其他自然资源开发与保护、维持流域生态系统整体均衡基础之上的发展,是一种既能满足当代人和后代人的共同需要,又是一种真正“以人为本”的发展模式。通过对西江流域资源的现存状况和消费结构即安全度、西江流域生态环境的质量即舒适度、西江流域经济发展水平即富裕度叁个维度多项指标的综合考察与分析,能够清晰地知道当前西江流域各域段经济开发中存在的问题,再结合该流域的特点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探讨。本文认为西江流域开发中诸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观念上过度重视产业价值和经济增长,忽略生态保护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升。在开发利用流域资源的过程中,人们更多以工业生产为核心、更多注重物质收益的发展理念,这种发展理念有一定的现实根源——使用最广泛的经济发展状况的考核指标GDP。 GDP考核指标使得各地在发展中产生一种唯GDP至上的观念,却忽视了经济持续发展和资源持续利用的基础——生态环境,抛弃了本应最为值得重视的环境和资源保护环节。GDP考核存在一些缺陷,如不容易准确反映经济增长的质量和结构、人们实际享有的社会福利水平以及国民生活的真实质量等。其次,制度上的割据状行政区行政模式不利于流域的综合开发。通常情况下,一个完整的流域会跨越几个不同的行政区域,不同行政区域又有着不同的利益诉求,而当前割据行政区行政这一制度模式容易导致各行政主体为谋求本区域的利益而不惜损害其它地区利益。即流域区内不同的行政管理者为最大化自身及其所代表的群体的利益,利用权威等方式自上而下对流域资源进行不符合整体利益与综合发展的规划与开发。“分割管理”和“各自为政”的流域管理局面使得各区域管理中利益协调与流域整体规划不能有效契合,即使有些流域管理中成立流域管理局和相应流域管理机构,然而区域管理部门在资源、信息等方面无法与这类流域管理机构实现共享。即使制定相关管理协议,还是会因在执行过程中一些区域过分考虑区域利益而受到阻碍。开发理念存在的误区和旧观念未彻底扭转,是制约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可以称为“观念约束力”或“观念瓶颈”,如果说西江流域经济开发中存在诸问题有体制方面的原因,是“正式制度”短缺;那么开发理念的短板则是“非正式制度”短缺,两种短缺交织在一起,成了阻碍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铜墙铁壁。再次,利用环境库兹涅茨曲线原理,用经济学手段从另一个侧面分析了西江流域经济发展与西江水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文章对国外几个典型的流域管理及水污染防治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结合我国的国情及西江流域具体的特征,提出促进西江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可采取的措施。将流域流经的几个不同行政区域联接起来,充分发挥各个地方的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促进流域内不同区域间相互协调发展,通过这种整体联动效应可有效拉动流域周边区域获得更大范围的发展。提出促进西江流域资源综合开发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首先,提出发展生态也是发展生产力的观点。生态环境的保护能够使得人们的生活环境得到良好改善,即提高人们生活的舒适度,而人类要生存和发展,不能仅仅局限在保护环境而不发展经济上,两者的同步进行需要找到一个契合点,结合西江流域本身的资源及环境特征,可通过建立适宜人居的西江流域生态城市带,来拉动该流域地区的经济发展。其次,对西江流域各域段综合开发进行具体规划和设计。流域区内自然要素与人类社会经济活动之间关系密切、相互作用、互相影响,上、下游之间、干、支流之间、相邻的区域之间活动都牵连密切,流域区常被视为是一个具有极强整体性、极高关联度的“生态—经济—社会”复合体。因此,要在尊重流域资源自然统一性的基础上统筹推进流域综合开发,对各域段进行具体针对性的规划。最后,提出通过相应的行政体制改革——建立对西江流域区进行统筹管理的“流域省”。新制度经济学中强调:制度变迁中主要存在两种方式——强制性变迁和诱致性变迁。诱致性制度变迁通常为人们在对那些因为制度的不均衡效应而引致的获利机会进行追求时,所进行的自发性变迁,这种变迁方式具有内生性;而强制性制度变迁则通常表现为类似政府这样的权威机构和组织予以推动的变迁方式,具有外生性。西江流域省的建立是管理体制的制度变迁,是两类变迁方式混合作用的结果。诱致性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和自然因素,经济诱因表现为经济基础要求作为上层建筑的流域管理体制与之相适应,同时,流域管理体制变革收益超过变革成本;而自然因素则是由于流域资源本身的规律性引起的,进而对流域管理体制的变革提出新的要求。建立西江流域省,对积极有效进行行政干预及流域整体功能规划等方面的实施带来便利。从交易费用理论中我们可知,在现实的市场经济中,任何一项契约的达成以及任何一桩交易都需要交易费用,即交易费用为正,而我们制定和完善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有效降低交易费用,进行合理的行政体制改革能够减少很多不必要的中间环节,一定程度地降低交易费用。行政干预措施的有效实施,可在很大程度上解决市场失灵或外部性的问题。从长远的发展来看,生态环境的保护与经济水平的提升是相互促进的、互为前提的关系。对生态环境实施有效保护有益于经济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同时,经济水平的提升,又能够为环保事业的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人力、技术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撑。人类的社会福利主要体现在社会文明程度与人们生活质量两方面,有效规划和管理流域经济,可将流域资源的多功能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如水力发电、抗洪减灾、农业灌溉、水运事业以及旅游业,从而达到生态保护与生活质量提升并举、经济发展与社会效益同步提升的目的。生态文明是一切文明的根基,发展绿色经济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暖的重大举措。科学发展观以及国外发达工业国家的实践经验也告诉我们,西江流域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而是要从现在开始,充分发挥后发优势,站在更高的起点上实现绿色发展,这将促进我国西南地区和粤、港、澳区域的合作,有利于泛珠区域合作的深度推进,并推动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既要满足当代人需要,同时也不能对后代人的需求带来损害,要依据流域现有的及可预见的自然资源状况,以流域现有资源状况为基础进行合理规划;对生活在流域周围的人们与流域水资源、其它自然要素的关系进行有效协调,注重生态保护,改善流域内居民的生活环境,即提高舒适度;最后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和社会进步,即富裕度的提升。

张治军[10]2009年在《广西造林再造林固碳成本效益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本文在广西地区选择不同营造林措施的马尾松、杉木、桉树,研究其林分碳贮量空间分布格局及年际变化规律,并运用经济学原理,比较各林分固碳成本现值、效益净现值的大小;同时结合我国西南地区四个清洁发展机制(clean development mechanism,缩写为CDM)碳汇造林项目分析整个项目及其不同造林模式人工林临时核证减排量(temporary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缩写为tCER)和长期核证减排量(long-term certified emission reduction,缩写为lCER)成本的动态变化。以期为我国主要树种人工林选择更为合理的营造林措施提供基础数据,为降低固碳成本-效益的不确定性及构建合理的人工林营造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并为我国实施CDM碳汇造林项目的可行性方面以及项目的定期监测、核查和核证提供参考。主要研究成果如下:1.杉木人工林不同营造林措施下碳空间格局及成本-效益变化不同营造林措施杉木乔木层碳贮量均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固碳成本现值均随林龄的增加而降低,效益净现值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固碳成本现值以不施肥低于施肥,间伐低于未间伐,全垦低于穴垦;效益净现值与之相反。15年生杉木林施肥与不施肥条件下总碳贮量分别为157.86 tC·hm~(-2)、143.74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41.26%、36.67%,林下植被层占3.50%、2.43%,凋落物层占1.67%、1.16%,土壤层占56.14%、59.73%。年净固碳量分别为4.62 tC·hm~(-2)·a~(-1)、3.86 tC·hm~(-2)·a~(-1)。15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220.1$·(t C)~(-1)、210.0$·(t C)~(-1),效益净现值为370.9$·(t C)~(-1)、371.9$·(t C)~(-1)。间伐(16年生)与未间伐(15年生)条件下杉木人工林总碳贮量分别为150.41 tC·hm~(-2)、146.92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44.44%、27.31%,林下植被层占2.77%、0.42%,凋落物层占3.08%、5.99%,土壤层占49.71%、66.28%。年净固碳量分别为4.73 tC·hm~(-2)·a~(-1)、3.30 tC·hm~(-2)·a~(-1)。15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236.9$·(t C)~(-1)、319.0$·(t C)~(-1),效益净现值为302.7$·(t C)~(-1)、266.8$·(t C)~(-1)。6年生杉木林全垦与穴垦条件下总碳贮量分别为135.78 tC·hm~(-2)和129.49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15.02%、12.67%,林下植被层占10.80%、8.65%,土壤层占74.19%、78.69%。6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403.9$·(t C)~(-1)、474.7$·(t C)~(-1),效益净现值为223.6$·(t C)~(-1)、152.8$·(t C)~(-1)。2.马尾松人工林不同营造林措施下碳空间格局及成本-效益变化不同营造林措施马尾松乔木层碳贮量均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固碳成本现值均随林龄的增加而降低,效益净现值总体上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其中不同间伐强度下马尾松固碳效益净现值随林龄的增加先升高后降低。固碳成本现值以不施肥低于施肥,炼山低于未炼山,对照相对低于其他间伐强度;效益净现值与之相反。9年生马尾松林施肥与不施肥条件下总碳贮量分别为141.31 tC·hm~(-2)、121.39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45.71%、40.15%,林下植被层占1.27%、0.75%,凋落物层占1.73%、2.74%,土壤层占51.30%、56.36%。年净固碳量分别为7.65 tC·hm~(-2)·a~(-1)、5.89 tC·hm~(-2)·a~(-1)。9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188.3$·(t C)~(-1)、177.8$·(t C)~(-1),效益净现值为139.9$·(t C)~(-1)、170.6$·(t C)~(-1)。炼山(13年生)与未炼山(8年生)条件下马尾松总碳贮量分别为116.19 tC·hm~(-2)、149.43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41.78%、9.76%,林下植被层占2.96%、5.72%,凋落物层占2.51%、0.60%,土壤层占52.75%、83.92%。8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393.4$·(t C)~(-1)、511.6$·(t C)~(-1),效益净现值为-52.7$·(t C)~(-1)、~(-1)65.0$·(t C)~(-1)。25年生马尾松重度、中度、轻度间伐及对照条件下总碳贮量依次为235.76 tC·hm~(-2)、239.37 tC·hm~(-2)、237.97 tC·hm~(-2)、229.74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51.29%、50.66%、52.20%、47.22%,林下植被层占1.65%、1.64%、2.05%、2.13%,凋落物层占1.74%、1.98%、1.49%、2.12%,土壤层占45.33%、45.72%、44.26%、48.53%。年净固碳量依次为5.16 tC·hm~(-2)·a~(-1)、5.20 tC·hm~(-2)·a~(-1)、5.31 tC·hm~(-2)·a~(-1)、4.73 tC·hm~(-2)·a~(-1)。25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依次为111.0$·(t C)~(-1)、103.4$·(t C)~(-1)、96.2$·(t C)~(-1)、106.1$·(t C)~(-1),效益净现值分别为195.8$·(t C)~(-1)、211.1$·(t C)~(-1)、213.5$·(t C)~(-1)、244.4$·(t C)~(-1)。3.桉树人工林不同营造林措施下碳空间格局及成本-效益变化施肥与不施肥及不同施肥水平桉树乔木层碳贮量均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固碳成本现值均随林龄的增加而降低,效益净现值总体上随林龄的增加而增加,其中不同施肥水平桉树固碳效益净现值随林龄的增加先增加后降低。固碳成本现值以施肥低于不施肥,施肥水平III低于其他施肥水平;效益净现值与之相反。施肥(3年生)与不施肥(6年生)条件下桉树总碳贮量分别为83.44 tC·hm~(-2)、74.53 tC·hm~(-2),其中乔木层分别占35.58%、15.82%,林下植被层占0%、9.12%,凋落物层占2.03%、0%,土壤层占62.39%和75.06%。3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分别为361.9$·(t C)~(-1)、2549.3$·(t C)~(-1),效益净现值为515.5$·(t C)~(-1)、~(-1)676.3$·(t C)~(-1)。16年生桉树不同施肥水平总碳贮量依次为(I、II、III):227.84 tC·hm~(-2)、232.19 tC·hm~(-2)、216.56 tC·hm~(-2),其中乔木层依次占72.32%、65.75%、68.25%,林下植被层占0.17%、0.95%、0.79%,凋落物层占1.09%、1.32%、1.79%,土壤层占26.42%、31.97%、29.17%。年净固碳量依次为10.48 tC·hm~(-2)·a~(-1)、9.87 tC·hm~(-2)·a~(-1)、9.59 tC·hm~(-2)·a~(-1)。16年生时固碳成本现值依次为183.2$·(t C)~(-1)、181.5$·(t C)~(-1)、164.3$·(t C)~(-1),效益净现值分别为416.7$·(t C)~(-1)、426.0$·(t C)~(-1)、429.8$·(t C)~(-1)。4.皆伐、炼山对杉木和马尾松两种林分碳贮量的影响皆伐对杉木林植被碳贮量的影响较大,使其损失了63.97%的植被碳贮量,使马尾松林损失了46.45%的植被碳贮量。炼山对马尾松林植被碳贮量的影响较大,使其林地上采伐剩余物全部烧毁,占植被总碳贮量的27.42%;使杉木林地上部分损失了植被碳贮量的9.49%。同时,炼山使两种林分类型的土壤腐殖质层碳贮量减少,而对腐殖质层以下的土壤部分影响不明显。5.四个CDM造林再造林项目固碳成本变化特征各项目tCER成本从造林初期到末期逐渐降低,lCER成本先降低后升高。tCER成本:云南隆阳退化土地多重效益再造林>四川西北地区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广西西北地区退化土地再造林>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lCER成本以云南隆阳退化土地多重效益再造林和广西西北地区退化土地再造林项目较高,另外两个CDM项目较低;各项目第一承诺期末tCER和lCER成本相同,其他承诺期末均为lCER成本高于tCER成本。四个CDM碳汇造林项目不同造林模式各承诺期末tCER和lCER成本大小情况如下:广西珠江流域治理再造林项目均以枫香与杉木、枫香与马尾松较高,马尾松与荷木、马尾松与栎类较低,桉树最低。广西西北地区退化土地再造林项目以杉木最高,桉树最低,其他各树种居中。四川西北地区退化土地造林再造林项目以云杉较高,川杨较低,其他各树种大小各异。云南隆阳退化土地多重效益再造林项目均以华山松较高,思茅松纯林、华山松与云南松混交林次之,云南松与思茅松混交林较低。通过单因素分析方法,对人工林固碳成本-效益的敏感性进行分析。单位面积碳贮量、营造林费用、土地租金及木材销售价格各波动±30%时,单位面积碳贮量对成本现值影响较大,木材销售价格对效益净现值影响较大。

参考文献:

[1]. 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研究[D]. 韦欣捷. 广西大学. 2001

[2]. 珠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D]. 彭芳. 中南民族大学.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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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我国山区森林碳汇项目的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D]. 王鹏. 中国海洋大学. 2015

[6]. 我国CDM-AR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D]. 韩俊丽. 北京林业大学. 2012

[7]. 珠江流域水污染治理的问题与对策[D]. 陈明媚. 华南理工大学. 2011

[8]. 流域内各地区可持续联动发展路径研究[D]. 卢祖国. 暨南大学. 2010

[9]. 我国西江流域经济开发及体制改革研究[D]. 陈寅雅. 武汉大学. 2013

[10]. 广西造林再造林固碳成本效益研究[D]. 张治军.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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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珠江流域可持续发展外部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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