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的关键是“化”掉农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城镇化论文,农民论文,关键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化”掉农民就是完成“两个大转移”
目前制约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依然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它使城乡差距继续扩大。例如,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的收入差距,1978年为2.6:1,1985年降到1.9:1,但此后又开始扩大,1995年达到3:1,2003年约为3.5:1~4:1之间。
十五大以来,党中央出台一系列战略性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遏制日益扩大的城乡收入差距。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推进城镇化战略。实施城镇化战略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农村人口和劳动力数量过多的问题。实施城镇化战略的主要任务是完成“两个大转移”,即把农村80%以上农业劳动力转移到第二、三产业就业,把农村80%以上居民转移到各类城镇居住。也就是通过非农产业的聚集与发展,带动农村多余的劳动力和人口转移到城镇,相应减轻农村自然资源的负载率,使留下来的少数农民实行土地的规模化经营,走上农业产业化、现代化道路。由此可见,城镇化的关键在于“化”掉农民,这就要求农村领导者要善于引导农民离土离乡到城镇务工居住,变农民为工人;城镇领导者要善于吸引农民进城务工居住,变农村居民为城市居民。我国实施城镇化战略以来,已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城镇率也由2000年的36%升至2003年的将近39%。世界各国城镇化规律表明,当城镇化超过35%以后,就预示着进入加速期。我国现在已经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二、“化”掉农民的认识误区
应当引起关注的是,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近年来各地出现一种被称为“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所谓“两头热”,即党中央和广大农民这两头对实施城镇化战略,决心很大,热情很高,思路正确,要求加快进度。所谓“中间冷”,即相当部分城镇领导者,在实施城镇化的决策定位上,表面看似轰轰烈烈,实际则排斥农民进城务工,偏离城镇化的正确方向,主要表现在:
一是认为“城镇化就是城镇实施‘亮(灯光亮化)、绿(草地绿化)、高(高楼大厦)、宽(道路宽阔)’的美化工程”。在这样的城镇化思路中,对如何吸引农民工进城务工,如何使进城农民有稳定就业与生活环境,如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政府很少有合适的工作思路、具体的操办单位和制度安排。有些城市农民工已超过了原有居民50%以上,但是政府年度工作报告中很少涉及农民工问题,有些地方甚至把农民工当作“异类”加以限制,结果导致许多新矛盾发生。
二是认为“城镇化就是为了招商引资”。通过改善城市脏乱差的旧面貌,提升城市品位,打造城市品牌,达到吸引外资外商前来投资的目的。应当说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是,却忽视了城镇发展的客观规律:一个地区只有当形成了成千上万中小企业群后,其中少数优势企业通过磨炼后才会崛起成为大中型企业;只有当结构合理的大中小企业群形成后,外地外资、外商自然会慕名前来投资,从而达到招商引资的目的。这一规律已经被发达国家和我国经济发达地区的经验充分证明。美国企业中99%是中小企业,平均每千人就有60家,日本有中小企业660万家,平均每千人53家,我国浙江省平均每千人有中小企业31家,全国平均每千人只有8家,中西部地区更少。
三是认为“城镇化就是拉大城镇框架”。城市扩大规模后,把圈进来村庄的农民算了进去。而实际上这部分人还是原来意义上的农民,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工人和市民。要使他们转变成工人和市民,还必须从就业、社区管理、保障体系建立等方面努力。
三、“化”掉农民得有新举措
1.确立城镇化就是“化”掉农民的观念。无论农村或城市领导者在制定本地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时,都应该把农民工的各项指标计算进去,在城镇建设和扩张的规划中,应该把有利于农民工的就业、住宅、教育等需求列进去,从而走出一条既符合人类历史共同发展规律,又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的城镇化道路。
2.成立引导和吸引农民进城务工的专门机构。
农村管理农民工机构的主要职能应放在引导农民工外出上,为他们提供各种信息、技术培训,尤其是法律保护。城市管理农民工机构的主要职能应放在吸引农民工前来打工上,为他们提供就业咨询、社会保障、住房供给、子女上学等。
3.出台有利于农民进城务工的优惠政策。例如,如何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确立农民的土地财产权,使农民土地承包权物权化,让农民能带着资金进城去。如何使进城农民能像城市居民那样在诸如就业、子女上学、住宅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权利,特别是对自谋职业的农民,还应当享受同城镇下岗工人相同的减免税收等优惠政策。最关键的还是城市的公共财政体制应该从过去只有城镇居民的享用扩大到进城务工者,在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方面,农民工享有与当地人一样的平等待遇。
4.大力扶持能够安排较多农民工就业的企业,尤其中小企业。
5.加快小城市、小城镇和中心村建设。农村人口无论如何转移,最后总有一部分留在农村,这部分人口主要居住在中心村。这些村现在已经具备了相当的经济文化和公共设施基础。因此,中心村应当同小城市、小城镇统筹规划,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要求出发,使其逐步达到小城镇水平,这也是城镇化应当包括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