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社会道德关系的发展_现代社会论文

论现代社会道德关系的发展_现代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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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社会信息化,各种竞争日趋激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和进入小康社会之后,生产方式、经济成分、分配方式、组织形式、生活方式和利益关系将更加多样化、复杂化。这种复杂多变的社会背景,将导致道德关系也发生相应变化。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一切以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恩格斯:《反杜林论》)生产关系、经济关系等社会物质关系的变化,必然导致道德关系的变化。

当前,要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必须面对道德关系的变化,深入研究道德关系发展的特点,遵循现代社会道德关系发展的趋向,开展公民道德建设。

一、从熟人道德关系为主向生人道德关系为主发展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力不发达,缺乏严密的分工和广泛的协作,社会以家庭为单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人们自给自足地进行生产和生活,社会联系和交往有限,以一家一户为基础的封闭式的小农经济限制了社会关系的地域广度和空间范围,社会化程度不高。人们交往的对象一般以建立在血缘、姻缘和地缘基础上的亲人、家人、乡人、本地人关系为主。要处理的经济关系以及作为经济关系体现的利益关系大都是熟人之间的关系,因而发生的道德关系也主要是熟人道德关系。正因为如此,我国自古以来十分重视熟人道德关系的规范和熟人道德观念的培养,相对忽视生人道德关系问题,因而私德发达而公德欠缺,家庭道德和家族道德兴盛而职业道德匮乏。这突出表现在历史上对“五伦”(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关系的异常关注。这种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经济关系,必然导致道德上的依赖关系和裙带关系。

以熟人为主的道德关系,即使在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现代社会也没有根本改变。由于历史传统的惯性和集中统一下在生产活动、社会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发生主要关系的仍然主要是熟人,不过增加了另外的熟人,如领导、下属、同事、固定客户等,这同样使人们习惯于在心理上把道德关系区分为熟人和生人。对熟人,就讲道德,一团和气,“你好我好大家好”,甚至“开后门”、当“保护伞”,或者想方设法通过熟人找生人进行感情投资,以便使生人关系发展成熟人关系。所谓“熟人好办事”,就是我国社会熟人道德关系的真实写照,也是许多人的道德。至于对陌生人,就可以不讲道德,甚至欺诈拐骗。正如社会学家费孝通所说:“很多人是根据交往对象不同的身份而拿出不同的道德,即对熟人是一种道德,对生人是另一种道德;对领导是一种道德,对平民是另一种道德。”这种道德关系,是一种实用主义道德关系,从整体上看是不道德行为。可见,经济上的封闭性和狭隘性必然导致道德上的封闭性、狭隘性和实用性。

市场经济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一个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着基础作用。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的活动范围空前扩大,交往关系不断增多,而且更多的交往关系是建立在业缘、趣缘、信缘(即信息关系)基础上的,交往的对象大量是生人。不论是求学、经商、从政、办事,还是生活服务、文体娱乐、市场买卖、外出旅游,发生的主要是生人间的经济关系、利益关系、信息关系,从而使道德关系也由过去的熟人为主向生人为主转化,这就是台湾学者韦政通所提出的“第六伦”关系,即个人与陌生大众的道德关系问题。在现代社会,要想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站稳脚跟并立于不败之地,就必须在社会交往中冲破血缘、姻缘和地缘关系的束缚,不管是熟识之人还是陌生之人,一律公平对待,诚信守序。因为市场不认宗法与血缘、亲情与等级关系,而只遵循价值规律。市场经济是效益经济,利益最大化原则是其基本原则。而要谋利就必须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或者说只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才能获得利益报偿。可见,为利与服务是一致的。现代社会中,人们之间是相互服务即“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关系。因此,市场经济不等于必然引发个人主义,相反,它本质上为集体主义和为人民服务的道德的发扬提供了厚实的经济土壤。“顾客是上帝”(不管是老顾客还是新顾客)、“服务对象是上帝”(不管是熟人还是生人),诚信是竞争之本,在市场经济中是至理名言。

马克思主义理论告诉我们:“人们自觉地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3页)当新的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出现之后,它既为新的道德关系形成提供基础,也需要新的道德关系为之服务。但是,原有的道德观念并不会因为新的生产和交换等经济关系的形成而立即、自行消失,它具有相对独立性,并会对新的生产和交换等经济关系产生阻碍作用。所以,对我国这个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不久,而传统道德又相当深厚的国家来说,道德观念更新与道德建设的任务是十分艰巨的,对这一问题的任何轻视与忽视,都只会导致人们道德素质下降和市场的进一步混乱。

从本质上看,与自然经济、计划经济相一致的熟人道德关系,是一种以官为本的“裙带道德”关系和以亲情为本的“面子道德”关系,这种熟人道德关系是狭隘的、封闭的,它与现代社会的开放性、法制化,特别是与我国加入WTO之后直接面向世界竞争、发展的形势不相容的。市场经济所需要的道德原则是现代的信誉道德、社会化道德。随着熟人道德关系为主向生人道德关系为主的发展,原有的伦理道德理念和准则已不完全适应新的形势需要,我们的当务之急是要顺应这一转变,改变传统的道德观念与道德关系,形成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社会相一致的现代道德观念与新的道德关系。因而,进行经济伦理、环境伦理、消费道德、竞争道德等新的道德关系研究,推动新的道德关系的发展,是保证市场有序,促进市场成熟和经济发展的根本措施。

二、从以直接道德关系为主向间接道德关系为主发展

现代社会,随着科技、经济、文化的迅速发展,人们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伴随着这一发展过程,人们的道德关系也相应会多样化、复杂化。人们不仅仅只局限于人与人直接接触发生道德关系,道德关系还会表现在人与自然、人与物质、人与制度、人与信息等关系方面,这些关系,有利于他人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是道德的,有害于他人和社会存在与发展的是不道德的。这样就形成了现代社会大量的间接道德关系,并提出了相应的道德要求。

先以人与自然的关系为例。在现代社会的生产劳动中,由于生产力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大幅提高,人们在认识、利用、享受和改造自然界时,常常以传统简单、有限生产的思维习惯进行现代的复杂、大规模生产与开发,危及自然环境与左邻右舍,造成对自然界的掠夺式开发,导致了“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对土壤、水源、植被、气候和生物等的巨大破坏,使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也在一定范围和不同程度上殃及社会人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早就说过: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对自然界的胜利,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反过来报复了我们。这种报复,与其说是对人们过度开发自然的报复,还不如说是对只顾自己得利而不顾他人死活的不道德行为的打击。人破坏自然,自然反过来又制约人和社会的发展,其结果是两败俱伤,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进入良性循环,使人与自然能够长期协调地进行物质交换和能量变换,使人们在优美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使自然界有利于人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保护自然。这样,原本不具有道德意义的人与自然的关系,由于其中渗透着人与人(包括与在场者即当代人,也包括与不在场者即子孙后代)的关系而具备了特殊的伦理价值,因而人与自然的关系也有了一定的处理原则。人与自然作为伙伴和谐相处,合理地、充分地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保持生态平衡,成为了时代的强音。生态道德、生态伦理学也就应运而生。

再看人与物的关系。一方面,科学技术的发展、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商品的种类日益丰富,功能越来越全面,人们的生活越来越方便;另一方面也使人们所用的某些物品的副作用越来越大,消费后丢弃的废旧物资也越来越多,人与物的道德关系也愈复杂。例如,坐飞机打手机因为手机收发的电磁波干扰正常飞行而影响司乘人员的安全,从而使人与人的直接道德关系在这里通过人与机(飞机和手机)的媒介联系而转化为间接道德关系,因而有了坐飞机不准打手机的规定;塑料制品、玻璃与金属制品、化学制品的生活垃圾和被更新换代的家用电器等废旧用品,由于其对环境的污染和生态的破坏,使这些废物的不正确抛弃者不仅与在当地生活的人和社区,而且与整个人类和社会形成了间接的道德关系。所以,保持并改善人的生存、生活环境条件就不仅只是一个经济、法律问题,而且成了亟待解决的文化、道德问题,环境道德、环境伦理学也就成了非常重要的理论课题。

关于人与制度的关系。在传统社会中,由于制度不健全,人与人的关系较简单。办事因人而异,实行人治,处理事务缺乏规范和程序,较少公开性和透明度,充其量也不过产生表面上、形式上的透明、均衡的道德关系。在现代社会条件下制度不断完善,办事有了一定的程序,社会逐步走向法治和德治相结合轨道,单位也制定了有关竞争方面的条例,人们在竞争中以对方为参照,既竞争又合作,谋求共存、互惠、互利、同享、同乐,共同发展,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基础上允许而且鼓励优先发展,即认可竞争中自始至终(从起点到过程到结果)存在差异性、层次性。这就为公平竞争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可见,传统的人与人的直接道德关系在现代社会中就转化为人与人通过有关制度、法规为中介的间接道德关系。这样,竞争道德、竞争伦理学以及制度伦理学也就成为研究的新课题。

还有人与信息的关系。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和互联网的出现,地球成了一个小村庄,人们可以通过上网随心所欲地发布和查阅各种信息,既可能是求真、扬善、臻美的信息,也可能是虚假、罪恶、丑陋的信息,通过这些信息与世界各地的各种人发生广泛的、快捷的联系,造成各种不同的影响,形成特殊的间接道德关系。大众传媒、互联网络已经越来越成为人们重要生活方式与交往方式。因此,网络道德、信息道德的规范十分迫切。

此外,还有一种人与经济的特殊关系。这就是,过去的假冒伪劣商品都是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现在有的商品假冒伪却不劣,如曾发现有假红塔山烟,其质量比真货并不差,这样似乎并没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甚至因其价格便宜还好像有利于消费者。其实不然,因为即使假冒伪劣商品制造者和销售者没有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但由于偷税漏税、破坏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的利益,而我国税收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从而间接地同样造成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后果,同时也损害了真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利益,因而同样是不道德的。

三、从相对固定的道德关系为主向相对变动的道德关系为主发展

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家庭是基本的生产单位,家族是基本的交往单位,国家是基本的活动范围。血缘、姻缘和地缘是人们社会关系的主要纽带。因此,个人的社会身份和角色是简单的、固定的,社会团体也是简单的、固定的,因而个人与团体的关系包括道德关系也是相对简单、固定的。家庭、家族和国家是与人们发生社会联系的基本团体,而且家国同构、家国一体。人们在家庭中“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在家族中按辈分排列尊卑先后,在国家中按等级划分。人们根据自己与家庭、家族和国家的道德关系,各自都有一套相应的道德规范和要求,安分守己,世代相传。并且个人对家的道德要求与个人对国的道德要求被认为是统一的:家长是家之尊,君主是国之尊,在家要孝,对君要忠,孝是忠的缩小,忠是孝的扩大。在自然经济条件下,一个人永远走不出家庭、家族和国家这三个基本团体的道德关系和道德活动的圈子。

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从小按照行政命令按部就班去学校上学、到单位工作,然后退休、养老直至去世,生老病死,都由单位负责。与自然经济相比较,只是多了学校和单位两个团体而已。人是学校的人、单位的人,提倡当“螺丝钉”,不能够轻易流动,因而不是真正的社会人。

从上述两段可以看出,经济和政治关系的简单、固定关系必然带来道德关系的简单和相对固定。这种关系限制了人的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改革开放以后,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由于生产、经济活动的多样性、复杂性和变动性,使得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和生活环境也随之变得多样、复杂和易变,同时也变得宽松、宽容和宽厚。这样,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种类和数量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个人的社会身份和角色也变得多种多样,且社会团体和个人身份还处在千变万化之中,因而个人与团体的社会关系包括道德关系也从相对固定走向相对变动:人们求学时除了必修课外,还可以选修和兼修;可以学几个专业、拿几个学位(如双学位),成为几个院系的学生甚至几个学校的学生。人们工作时除了本职以外,还可以一身多职、身兼数职。在不同团体、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不同国家之间合理、有序的人才流动早就成了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的社会现象。过去的纸文本记录的相对固定的证件、档案和户口已经不适应人员与团体间关系高变动性的需要,而将逐渐被计算机电脑联网的电子证件、电子档案和电子户口等高科技方式所代替。个人与团体道德关系的相对固定向相对变动的转换,既是当今社会机遇与挑战并存、希望与困难同在、成功与风险共生、竞争与协作互动的现实状况的反映,又是经济、政治、思想、道德从依附关系向自主关系转化的体现,它有利于人的自由、全面、充分的发展。伦理学,尤其是发展伦理学,责无旁贷地要承担起研究现代社会道德关系发展变化的任务。特别要注意研究多种身份变动带来的多种关系的和谐统一,保持人格一致,避免由于处理不好而导致的人格矛盾或多重人格、多面人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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