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税收负担理论分析与借鉴_凯恩斯论文

西方税收负担理论分析与借鉴_凯恩斯论文

西方税负理论评析与借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税负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西方经济理论流派众多,譬如,古典学派、凯恩斯学派、福利经济学派、货币学派、供给学派、最优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和制度学派等。本文主要评析对社会经济生活影响较大的几个主要学派。

一、西方税负理论评析

(一)古典学派。同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早期相适应的古典学派的税负理论,对西方税收理论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其主要观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提出了课税的四原则。即公平、确实、便利和课征费用最小的四原则。现代税收理论所遵循的公平原则、效率原则、社会行政原则等都是从这四原则基础上发展和完善而来。古典学派将税负公平原则摆在突出位置,认为纳税人都必须在尽可能范围内,按照各自能力的比例,即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取得的收入比例,缴纳税收,以维持政府的财政需要。税负平等的实质在于利益交换的平等性。在税种的选择上,古典学派认为人头税是有失公平的,税负能力不同的人都缴纳相同的税收,则必然造成家庭人口多、经济负担重的人纳税最多。因而,这类税既不能体现公平负担,又阻碍资本积累和经济发展。一切税收最终来源于地租、利润和工资三个不同的部分。工资是劳动者的个人收入,利润属于资本家,地租属于地主。任何税收,如果仅由地租、利润、工资三者之一负担,则必然是不公平的。因而,税负公平应以普遍纳税为前提,税负只有普遍地落在所有税源上才是公平的。

第二,关于税负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古典学派认为,税负水平的高低对经济发展有很大影响。认为任何税收都会减少资本积累,只有当国家增税是通过增加生产或减少消费两种方式时,资本方可免受影响。否则,新增的税负必然要由资本承担,一国的生产量会随着资本的减少而成比例地减少,从而阻碍经济增长。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发生,必须限定税负水平,而国家职能大小是制约税负水平的重要因素,要使税负水平限定在较低的限度内,国家职能只应限于三项:一是国防,即保护本国社会的安全,使之不受其他国家的侵犯。二是司法行政,保护人民不使社会中任何人受其他人的欺侮或压迫。三是建立并维持某些公共机关和公共工程。“廉价政府”有利于保持税负水平处于较轻状态,增加资本积累,促进经济增长。

第三,关于税负转嫁及其归宿。古典学派论述颇多。提出了税负转嫁“绝对税”,并指出税负转嫁主要是通过提高产品价格或产业资本家压低利息率等方式来实现的。

通过上面简介可以看出,古典学派的税负理论是从财政支出是非生产性支出这一理论视角出发,主张限制财政支出规模与水平,因而实行轻税和普遍课税的公平税负政策。这种税负理论的基础是经济自由放任,反对国家干预的经济思想。这对早期的资本主义发展和资本原始积累是有利的,符合当时资本主义的经济条件。古典学派提出的税负转嫁“绝对说”,试图描述资本主义制度下各种税负的转嫁与归宿状况及其对社会各阶级、阶层的影响。但由于其提出的劳动者或其他消费者并不负担税收而是由土地所有者等有产阶级负担税收的理论观点使之在分析问题时往往失之客观性。这里鲜明地体现了古典学派为资产阶级工商资本家进行辩护的阶级局限性。古典学派在分析资本主义社会阶级构成和收入来源的基础上,提出了以收入所得课税为主体的税制构想,这为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建立以所得税为主体的税负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可见,古典学派对税收问题的研究不乏闪光的思想,其中许多理论观点即使在今天仍然有较强的影响力。

(二)凯恩斯学派。自1929—1933年世界性经济危机之后,凯恩斯主义应运而生。凯恩斯反对传统的自由放任经济理论所主张的“看不见的手”,认为市场自发调节,必然造成资本主义经济出现有效需求不足,从而导致经济周期性波动。为此,国家必须干预经济,其基本手段是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金融政策。基于这种政策主张,凯恩斯学派形成了不同于古典学派的税负理论。凯恩斯学派的税负理论特别注重税收调节经济的宏观功能。认为,税收是调节经济运行的重要杠杆,政府应以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增长作为确定税负水平的政策目标,而不应将税收局限于财政收入功能范围内。其主要观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宏观税负水平的变化决定于调节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平衡、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的需要。认为资本主义经济能否稳定增长取决于社会总供给与总需求是否平衡。资本主义经济发生经济危机的根源在于有效需求不足,即消费需求不足和投资需求不足及其相互推进的综合影响。消费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起因是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社会财富大部分集中于少数富人手中,因而这少数富人用于消费的比例则越来越小,其大部分则用于储蓄;同时,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低收入阶层,由于收入分配份额少,购买能力低,从而使整个社会出现边际消费递减趋势。消费不足,缩小了市场需求量,使投资边际收益下降;同时,由于利率提高,成本增加,边际成本上升,使资本预期收益降低,造成投资需求不足。为此,需要政府运用财政支出和税收手段促使有效需求的提高,提高消费倾向。具体措施有二:一是改变税收结构,从以间接税为主转向以所得课税等直接课税为主;二是由固定税率或比例税率转向推行累进税率。在刺激投资需求方面,通过降低税负和扩大政府支出,实行赤字政策来增加投资需求。

第二,“内在稳定器”税负调整原理。凯恩斯学派认为,实行超额累进所得税制,税负能随经济周期的变化而自动的调整税负水平,对经济运行具有自动稳定的作用。在经济繁荣时期,经济增长,国民收入水平提高,纳税人的税源充足,超额累进税税率自动提高,税负调高有利于抑制总需求膨胀,降低通货膨胀率;在经济处于不景气时期,生产萎缩,国民收入水平下降,税基规模减小,适用税率相应降低,税负减轻,有利于刺激消费和投资。

第三,“相机抉择”税负理论。即国家根据经济周期的不同状况,有针对性地调整税负水平来“熨平”经济周期波动的高峰和低谷。当经济处于衰退时期,有效需求增长落后于供给增长。这时,应一方面降低投资收益的课税,刺激投资增长;另一方面,通过税收调节收入分配,刺激消费需求增长。当经济运行出现通货膨胀时,则应调高税负水平,抑制消费和投资的过快增长。通过税负水平及其结构的适时变化,消减不稳定因素,以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

凯恩斯学派的税负理论,是对传统的古典学派税负理论的重大突破。凯恩斯学派冲破了古典学派奉行的减少干预的“税收中性”、“单纯理财原则”税收思想的束缚,提出了一套适应垄断资本主义时期政治经济状况的宏观税收思想。认为要解决有效需求不足,必须运用国家强劲的力量对经济实施干预,而税收是其最主要的工具之一。凯恩斯学派强调税负对经济具有较大影响,并从宏观上分析了这些影响及如何充分利用这种影响,从而使长期在税收理论界居于主导地位的反对干预经济的古典学派理论败下阵来,开创了运用税收调节宏观经济的理论体系。凯恩斯学派一改古典学派在讨论税收问题时,往往偏重于微观领域即主要讨论各税种及各税种之间关系而较少注意税负的总量或宏观分析的作法,将宏观经济分析和微观经济分析结合起来,对税负总量等进行动态分析。凯恩斯学派在税负转嫁、税负原则等方面也有新的突破。从税收思想发展的进程中看,凯恩斯学派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将西方税收理论研究推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由于凯恩斯学派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失业和经济危机归咎于所谓的“有效需求”不足,或者说市场经济的缺陷,从而无法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入手去分析认识实质原因,这就决定了它的税收调节理论和政策只能从表面上暂时治标,而不能治本。由于其阶级和历史的局限性使凯恩斯学派同古典学派一样不可能万古长青,其理论也必然会刻上鲜明的历史烙印。在70年代以后,曾被欧美视为金科,玉律,奉若神明的凯恩斯学派理论便遭到了摒弃。

(三)供给学派。供给学派认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供给因素是决定性力量,税负政策调节的重点应放在供给方面。减轻税负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第一,减税使资源从效率较低的公共部门转到私人经济部门,可刺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提供更多的产品和劳务以满足由于减税所带来的需求,使供求保持平衡。第二,减税使资产报酬率提高,刺激储蓄的增加,降低利润、增加投资。而较高的投资又促使劳动生产率提高和成本的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对通货膨胀起抑制作用。第三,减税使劳动者增加工资的要求有所缓和,较低水平的通货膨胀率又使人们可支配收入有所增加,从而刺激消费、产量和就业的增加。第四,减税可降低通货膨胀,加强本国货币的实力,有利于国际竞争。

在确定合理的税负水平方面,供给学派提出了著名的拉弗曲线,阐述了税基、税率与税收的相互关系。认为税负有一个界点(即最佳税率),在这点上即可获得最高数额的税收收入,又不会妨碍经济增长。在达到这个界点税率之前,提高税率,税收收入也相应增加;超过这一界点,再提高税率反而会使税收收入减少。在税收政策目标上,供给学派更注重效率目标,认为降低税率,尤其是降低边际税负过高的超额累进税率,同时尽可能的扩大税基,有利于缓和公平与效率的矛盾。实行减税为核心的税制改革,可以减少市场扭曲,发挥刺激储蓄和生产、促进经济增长的作用。

从经济思想发展历史的角度看,供给学派的产生是对凯恩斯主义的直接否定。供给学派较为客观地分析了资本主义经济存在的滞胀现象,继承了古典经济学的某些合理成分,强调供给决定需求,反对国家对经济生活的过多干预,提出了减税的基本理论依据——拉弗曲线,使之理论和政策主张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供给学派是一个理论尚不成熟的经济学派,至今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完全承袭了萨伊定律的衣钵。供给学派错误地将西方社会中出现的经济衰退、失业增加、通货膨胀等经济问题,完全归咎于凯恩斯学派的经济理论和经济政策,不可能正确认识和分析资本主义社会中经济衰退和生产过剩的根源所在,其实质是掩盖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供给学派过分强调供给,较之于凯恩斯学派的需求管理理论而言,是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供给学派过分强调减税而忽视了对其他经济理论的系统研究,使其减税主张缺少科学的理论依据。譬如,供给学派并不能从理论上回答究竟多高的税率或税率区间才能使税负总水平处于最佳点。

供给学派是以反凯恩斯主义的面目出现的,两者有相同的税收政策主张——减税。但两个减税方案从目的到内容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凯恩斯主义的减税方案旨在刺激总需求,即刺激私人消费和投资需求的扩大,因此减税的重点是个人所得税。而供给学派减税方案旨在刺激总供给,即刺激厂商产品供给的扩大,因此减税的重点是公司所得税;凯恩斯主义提出的出的减税措施涉及降低税率、免税和退税,供给学派提减税措施只包括降低税率,而不主张采用免税和退税的方式。供给学派认为,只有降低税率才能影响各种经济活动的相对价格,刺激劳动力、资本等生产要素的投入以及储蓄的增加,从而导致产品供给的扩大。免税和退税不能通过相对价格效应去刺激供给,而只是通过收入效应刺激需求,它同供给学派注重供给管理的主张是相违背的。虽然如此,供给学派和凯恩斯主义在宏观税收政策的目标问题上并无差异,即都将既无通货膨胀又无失业的经济稳定增长作为其财政政策主张所追求的目标。

(四)最优学派。最优学派是从本世纪20年代末开始发展起来的,到70年代初进入鼎盛时期。最优学派理论有如下假设前提:第一,完全竞争市场假设。在这个市场上,不存在垄断、外部经济、公共品、优效品与劣效品、规模收益递增或其他导致市场失灵的因素,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地配置资源。第二,行政管理能力假设。即任何税收工具的使用都不受政府行政管理能力的限制,当然,总量税除外,并且行政管理费用是低廉的。第三,标准福利函数假设。标准福利函数给定了衡量最优税收的目标,即实现福利极大化标准福利函数用以对各个可供选择的税收工具进行择优,从中得出最优税收工具。此外,还有其他一些假设。比如个人偏好可通过市场显示出来,公共支出同税制结构特征无关,等等。基于上述理论假定,这一学派认为,在市场完善的条件下,除了一次课征的总额税和税基缺乏弹性、纳税主体不能通过他的行为加以改变的那些税种之外,其他所有税种都是具有扭曲性的税种,必然要对商品的相对价格、生产要素的相对报酬、目前消费与将来消费对比的相对价值以及休闲与工作对比的相对报酬产生影响。政府活动所需要资金的最优解决办法是通过使用者价格筹集而不是通过税收筹集(人头税或者税基无弹性的税种除外)。因此,当政府必须通过扭曲性的税种来增加一定数额的财政收入时,为了使额外税负最小,应按差别税率对所有商品和要素课税,以便补偿需求和补偿供给带来同比例的变化。也就是有效税收应是税率同税基的价格弹性呈反向变动的税收。

最优学派理论尽管得出的某些结论具有明确的政策含义,但是,严格地说,它只是讨论规范课税方法的理论体系,因而是分析性的。这种规范分析方法并不注重考察实现最优税负的动态过程,而是通过假设政府的行政管理能力和信息可获性不受任何限制,将现实生活中如何去实现最优税负的问题排斥在外,从而大大限制了其实际应用性,也是最优学派理论招致批评的一个主要原因。最优学派理论一般对再分配的公平问题不予关注,但在涉及到效率目标与公平目标的矛盾时,则力图去寻找某种能在这两个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的最优税收工具。

二、西方税负理论借鉴

研究和探讨西方税负理论,应当从其嬗变的进程中发掘其蕴含的具有规律性的科学理论和政策主张,这一点对于我们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税负理论非常必要。列宁指出:“无论在哲学上或经济学上,马克思主义者的任务就是要善于汲取和改造这些‘帮办’所获得的成就”。“在研究新的经济现象时,如果不加以利用,就不能前进一步。”我们要敢于“睁开眼睛来看资产阶级科学,注重它,利用它,批判地对待它。”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非常重视借鉴西方经济学,他说:“无论是革命还是建设,都要注意学习和借鉴外国经验。”当然,我们吸收和借鉴西方税负理论,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研究西方经济学的望远镜和显微镜,不可须臾离开。只有借助于马克思主义,我们才能从总体上和实质上把握西方经济学,预测其发展趋势,区分其糟粕和精华。”邓小平同志在1992年春南巡谈话中告诫我们,借鉴西方经济学的成就胆子要大一些,“不能像小脚女人一样。看准了的,就大胆地试,大胆地闯。”我认为,认真汲取西方经济学的养分,真正做到“洋”为中用,是我们应该采取的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

吸收和借鉴西方税负理论,至少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西方不同时期的税负理论都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所有学派的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都是适应当时的社会经济和政治条件要求的,旨在解决当时的问题而产生的。我国在探索税负理论时应引以为鉴,即中国的税负理论必须符合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状况和要求,紧密结合我国的国情,充分考虑社会制度条件对税负理论和政策主张实施效果的影响。“拿来主义”不等于“全盘西化”,西方税负理论和政策主张对我国是否具有借鉴意义,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借鉴意义取决于我国社会的条件的约束。

第二,西方税负理论特别强调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传统的财政型税收日渐被调节与发展型税收所取代。西方税负理论研究介入的经济领域非常广泛,它系统地讨论了税收与价格、收入、消费、储蓄、投资、劳动供给和技术进步等许多经济变量的关系,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税负效应理论。而我国在这方面的研究几乎空白,以至于理论界一些学者经常把适应西方私有制经济的税负效应理论“完整地移入”我们中国的教科书。当然,西方私有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税负效应理论的某些内容确实具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共性,可以借鉴。对于税负的微观和宏观经济效应研究的深度和广度直接决定我国驾驭税收杠杆调控经济的“质量”,也是我国税负理论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三,要吸收和借鉴西方经济学定量分析的研究方法来创建我国的税负理论。在我们已往的税收理论研究中,定性的东西多,定量的东西少,许多问题理论上讲起来一大套,而实际运作起来就不知所然。因此,要把一定的理论转化为可操作的实际过程,必须以一定的定量分析特别是数学分析为基础。在这一方面,西方经济学已经积累了相当的经验,西方学者所采用的数学分析方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动态均衡分析方法以及实证分析方法等广泛用于税收科学领域,可供我们研究和借鉴。

第四,要吸收和借鉴西方经济学在微观和宏观领域所取得的具有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使我国的税收科学研究基点定位在高水平上,使之具有前沿性和创造性。不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都面临发展市场经济必须遵循的共同规律,譬如,价值规律、竞争规律和供求规律等。现代市场经济即社会化大生产的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共有范畴,以此为背景的西方税收经济学,其研究成果当然不是资本主义的专利,社会主义也可以加以吸收和借鉴。有些东西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比在私有制条件下的市场经济中作用更大、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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