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块化网络运作对竞争市场效率的影响--网络规则和市场规则下市场效率变化的分析_垄断竞争市场论文

模块化网络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兼析网络规则与市场规则下市场效率的变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市场论文,效率论文,规则论文,网络论文,竞争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青木昌彦(2003)把新产业经济的本质视为模块化后,根据模块化网络对市场状况的影响来揭示产业组织的变化便成为众多学者探讨的热点。在这些探讨中,既有坚持在模块化网络组织形式下,传统的SCP分析框架程序断裂的理论主张(陆伟刚,2005),也有坚持基于价值链解构下的模块化网络,并没有对传统产业组织理论范式造成致命危机,其基本观点仍然适应相当多的产业形态的主张(胡晓鹏,2007)。但不论模块化网络对传统产业组织是否造成致命危机,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却是明显的。因为:①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将会使市场边界发生游离,由此将增加市场的竞争效应(周振华,2004);②基于顾客需求下的模块化网络组织是一种新的垄断范式,这种垄断范式不会影响市场竞争,只会增加市场竞争(冯丽等,2003)。就普遍意义讲,有效的市场竞争,是会提高竞争性市场效率的。

但是,在共同界面规则下运营的模块化网络是有明显垄断势力存在的。胡晓鹏(2007)认为,在模块化网络中,由于专用模块的专用性强的特征往往会使相应市场结构出现垄断寡头的特征。既然网络的运营可能出现垄断势力,那么它就有可能导致一定时期内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现象的出现。为进一步揭示模块化网络运营与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关系,本文拟就模块化网络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进行全面分析。同时,介于模块化网络的运营是在相应规则下实现的,网络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相应规则的转化与市场效率的变化联系。

一、模块化网络运营

(1)模块化网络。它可理解为企业为适应某种需要、对相关价值模块进行分解,然后依据一定规则对价值模块进行综合而形成的网络联系过程(李海舰等,2004)。当今,模块化网络之所以能够被众多企业所用是有一定原因的。其中,信息技术的进步和满足顾客最大价值的需求则是其主要原因。因为信息技术的进步可减少企业对价值活动整合在一块的需求,由此,企业就可以把创新活动建立在自己的核心能力上,把其他不擅长的价值活动外包或同其他企业结成联盟,形成模块化网络。而企业要实现为顾客提供最大价值的产品或服务,对价值活动进行解构,然后根据顾客需要建立价值模块,通过模块之间的网络连接,使每一价值活动与顾客实际需要融为一体则是必须的。

(2)模块化网络运营的价值实现与运营规则转化。模块化网络的价值实现,是通过网络成员企业对网络的有效运营获得的。在这些运营活动中,合理的运营规则将是保证网络运营成功的前提。网络运营规则的制定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通过网络中有控制网络运营能力的主导企业来制定,一是通过网络中模块企业协商制定(余东华等,2005)。但不论何种制定形式,都是让模块企业在合理的界面规则下最大限度地发挥它们的价值创造能力。因此,模块化网络运营可认为是各模块企业在合理的界面规则下最大限度发挥其价值创造能力的活动过程。合理的界面运营规则是模块化网络得以顺利运营的重要保证和价值实现基础。

从模块化网络运营规则本身的属性看,可分为市场运行规则和网络运营规则。市场运行规则是指用以保证市场中各活动主体有效运行的行为准则。网络运营规则是指用以保证网络中企业活动有效运行的行为准则。当然,两种规则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但对于企业和市场两主体来说,如果市场的运营是以某一网络企业规则为主,则网络企业就可以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一定市场垄断能力,并可能降低市场效率。如果网络企业的运营以市场规则为主,则可提高市场效率。就本质上讲,模块化网络运营的价值实现及其对竞争性市场效率影响的结果就是这两种规则相互转化的具体表征。

二、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垄断能力与市场规则转化

1.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与市场运行规则的转化

根据前面对市场垄断能力的释义,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垄断能力可分为市场范围垄断能力和市场价格垄断能力。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是指企业有效控制一定市场范围并获取一定利益的能力。对既有企业来说,要通过对一定市场范围的控制来获得利益,有效控制相应市场范围下成本的增长是其主要任务。如果企业通过花费较高的成本来获得一定市场范围的话,是不一定保证企业在相应市场范围下获取一定利益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与模块化网络运营的联系,可通过对技术的网络外部性回报和市场份额相对应的控制成本的变化关系来说明。

技术的网络外部性回报是代表大部分消费者在采用同一产品时所获得的价值总和。相对应的控制成本则代表大部分市场的消费者采用同一种产品所承担的成本。技术的网络外部性价值随市场份额的回报常常表现为S型,相应的控制成本常常被证实为是按照指数级增长(梅丽莎.A.希林,2005)。二者的均衡可从图1清楚地看到。图1(a)表明,只要技术β市场份额小于X的时候,技术效用和网络外部性带来的收益总和就会超过控制成本,即X代表一个较大的市场范围。但是当技术β的市场份额超过X,控制成本就会超过技术效应和网络外部性带来的收益总和。因此,对有一定市场控制能力的企业来说,如果能够使成本曲线变得平坦,降低企业在较大市场范围下的成本增长,则可获得一定市场控制范围下的利益。于是,寻求有效控制较大市场范围下成本增长的方法,对企业来讲是至关重要的。

图1 网络外部性收益与控制成本

资料来源:根据梅丽沙.A.希林(2005)整理

成本曲线的陡峭程度是企业行为的一个函数,如果企业选择不使用自己的控制权,这样可能会使成本曲线变得平缓。行使控制权的典型行为是价格控制,但是,很难被市场接受。因此,在具体的行为中,企业将放弃消费者不愿意接受的价格控制权的行使。而企业通过有选择的联系一些供应商或配套生产商,并以之建立模块化网络,则可使企业有效控制较大市场份额下网络外部性回报成本的增长。一是企业通过有选择的联系一些供应商或配套生产商,建立起的模块化网络,并让模块企业在明确的界面规则下运营的价值活动,可使企业有效控制相应产品或服务的市场范围。从一定程度讲,模块化网络的产品具有的完全复制和普遍性特点,可能会使特定市场结构呈现出完全竞争局面。但是,一旦模块化网络形成,网络企业就会通过网络运营规则强化其网络的价值活动,并通过对网络合作伙伴的配合来加大竞争优势,即使网络外的企业可获得通用模块产品的结构知识,但在短时间内,他们在产品设计和制造的能力上,还是不能与网络中企业抗衡的。而当网络企业获得这些优势,就会使特定市场的运行规则转化为模块化网络运营规则,使模块企业获得相应的市场控制范围。二是通过核心企业或模块企业共同制定的网络运行规则,可使模块企业的生产在明确的界面上进行,这将有利于提高生产效益并减少不确定目标带来的浪费。同时,统一的规则运营还可有效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综上分析,我们认为,基于明确界面网络规则下的模块化网络运营,能有效控制相应市场范围内网络外部性回报下成本的增长,即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一定市场范围垄断能力,而这种能力的获得也体现了市场运行规则向网络运营规则转化的结果。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可通过图1(b)得到清楚理解,当模块化网络运营获得市场范围垄断能力使技术β的控制成本曲线变得平坦时,相应市场范围的网络外部性回报成本明显比图1(a)中相应市场范围的网络外部性回报成本要低。

2.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价格垄断能力与市场运行规则的转化

市场价格垄断能力是指企业对市场价格的控制能力,具体来讲就是企业具有将价格定得高于边际成本的能力。模块化网络的运营,是依靠主导企业独自或模块企业共同协商制定的运营规则实现的。对于主导企业支配下的网络运营,由于相关模块企业的活动都是在主导企业的领导甚至是控制下进行的,因此,其各模块企业之间的相互作用必定是紧密配合的。就协调适应型网络运营看,由于其运行规则是综合了各模块企业根据自己对外界环境的判断基础上形成的(朱瑞博,2003)。基于这种过程下形成的运营规则,是有相当互补性的。在有高度互补性规则下运行的企业网络,其模块企业之间的活动定是协调配合而又紧密的。即使各模块企业具有一定独立性甚至是竞争对手,但是在明确的网络运行规则下,他们也会把各自独立的竞争能力解化成它们网络联系的能力,以巩固他们在网络中的位置和“发言权”。也就是说,基于共同界面网络规则下的模块企业的独立活动,从战略上看可能是为了竞争,但从战术上看却是为了更好的合作。同时,模块化网络运营为实现顾客价值最大化,与顾客需要价值融为一体的模块企业的活动,可达到及时为顾客提供有差异化的产品或服务的目的。因此,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模块企业将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市场竞争优势,建立在整个产品或服务市场的运营规则将会被模块化网络运营规则“异化”。而在这种以竞争对手之间是合作方式和能为顾客提供差异化产品或服务的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中,模块化网络企业是可通过索取高于边际成本的价格获利的。由此我们认为,在共同界面的网络规则下,模块化网络运营是具有一定市场价格垄断能力的,这种能力的获得也反映了市场运行规则向网络运营规则转化的效应。当然,企业具有一定的市场价格垄断能力并不一定意味着就可获得高利润,这还取决于相应价格的平均成本。如果网络企业的价格垄断能力大,但是平均成本高,其利润反而会低。

三、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能力与规则转化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

1.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与规则转化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

依靠核心能力企业或网络成员企业制定的运营规则去运营企业网络是模块化网络运营价值存在的基础。但也限制了网络企业与网络外部市场进行交流的自由。而当网络企业与外部市场交流的自由度越小时,网络产生的负的外部性就越大(彼得·史密斯,2005)。因为在明确的网络运营规制下,网络企业之间会形成“负债”的关系情节,“负债”关系情节的形成,将使相应的整个商品或服务市场受到某种形式的嵌入性支配,由此市场的竞争性就会受到这种关系的“玷污”。如果网络企业与外部市场交流密切,必将提高整个市场中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度,相应的就会降低甚至抑制网络运营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因此,从这一角度看,模块化网络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是依靠对竞争性市场的“玷污”而获得,其运营具有负的外部性效应。当市场中网络的运营具有负的外部性时,它将导致竞争性市场效率的降低。

假设1:模块化网络中企业的产量为图2中边际成本曲线MC和市场需求曲线D的相交点Q[,1]时,可实现网络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因为当产量为Q[,1]时,网络企业的边际收入就等于价格P[,1]①,由此,在Q[,1]的产量上,企业的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其相应产量上的生产是能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目标的。

图2 模块化网络企业的外部成本

假设2:边际外在成本曲线MEC是一条向右上方倾斜的曲线②。边际外在成本是指随着网络成员企业产出的增加,而导致网络外企业成本的增加的量。为什么这一曲线是向右上方倾斜的,是因为在一般情况下,随着企业产出的增加,它对竞争市场的“玷污”就会加重,并增加网络外企业的运营成本(彼得·史密斯,2005)。

根据以上假设,我们发现,网络企业有效的市场产出水平应该是一额外单位产出的边际收益等于边际社会成本的产出水平——边际生产成本加上对外部玷污的边际外部成本③。由于需求曲线是衡量消费者的边际收益,因此有效的市场产出应为图2中的Q[,2],即边际社会成本曲线MSC与需求曲线D相交处。然而,根据假设1的结论,网络成员企业的市场产出是Q[,1]并不是Q[,2],为需求曲线D与边际成本曲线MC相交处。显然,相对于有效竞争的市场,网络成员企业的产出就高了,过高的产出必然导致市场竞争效率降低。同时,当网络企业的运营具有负的外部性时,会鼓励太多的企业留在相关产业中。就一般情况看,每当产业中产品的价格高于生产的平均成本时,厂商就进入一个竞争性产业,而每当价格低于平均成本时,厂商就退出。但是,当企业网络的运营有负的外在性时,平均私人生产成本就会低于平均社会成本。结果,即使是某些厂商离开产业才有效率时,这些厂商还是会留在相关产业内。由此本文认为,当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时,将导致一定时期内竞争性市场效率的降低。同时,由于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是市场运行规则转化为网络运营规则的效应体现,因此可顺理推出,当市场运行规则转化为网络运营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将下降。

以上研究说明,当模块化网络运营中企业与外部市场交流的自由度越小,网络运营就越容易产生负的外部性效应,而负的外部性效应将导致竞争市场效率降低。但是,这种低效率现象的出现是相对而短期的。从长期看,模块化网络中的企业必定会改变他们的行动方式,加大与网络外市场的交流。或者说模块化网络运营所取得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只能存在于短期内,从长期看将消失。这主要有几方面原因:①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必须以市场的需要为导向,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利益,否则网络的价值就很难实现,尽管在短期内企业可以建立起明确的顾客需求战略规则,获得一定市场范围垄断能力,但从长期看,网络企业要适应顾客需要,必然加大与外部市场的交流,从更加广泛的角度把握顾客需要;②在模块化网络运营中,其网络的联系主要是知识与能力的联系,企业要获得持续成长的能力,必然要对知识进行更新,而企业要有效实现知识更新或能力提升,就必须要不断加大与网络外企业之间的交流。进而,从本质上讲,模块化网络中的企业是一种以关键资源为中心,以模块化运营为基础的网络,为了生存和长远发展而不断与外界进行信息和物质交换的“学习型组织”(李海舰等,2004)。所以,从模块化网络运营的长期行为看,网络成员企业必须加大和外部市场的交流。频繁的外部市场交流,既可使模块企业及时、准确地把握市场需求和迅速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也可增加模块企业应对市场与技术不确定的灵活性,大大提高整个市场中商品或服务的竞争力度。更主要的是,频繁的外部市场交流将改变既有的网络运营规则,使既有的网络运营规则更加体现市场运行的要求,最终有效履行市场需求规则就成为网络企业价值最大化的重要条件。很明显,在这种网络规则市场化下,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活动是不具有产生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或“玷污”行为可能的,由此导致的竞争性市场低效率现象也是不会发生的。相反,在模块化网络企业对特定市场规则的贯彻、落实下,还将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本文认为,从长期看,由模块化网络运营产生的市场范围垄断能力或“玷污”行为导致的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的现象是不会发生的,而且随着网络规则市场化,模块化网络的运营还会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而从模块化网络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提高的过程看,模块化网络运营规则转化为市场运行规则是导致这一结果出现的主要原因。由此可推出,在网络运营规则转化为市场运行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将获得提高。

2.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价格垄断能力与规则转化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

微观经济理论认为,对任何初始的资源配置,一个在个人之间的竞争性交换过程中,产出品市场将导致经济上有效率的结果(平狄克等,2000)。而福利经济学证实,一个竞争性的制度,建立在消费者和生产者自我利益目标以及市场价格向双方传递信息的能力上,将通过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庇古,2006)。因此,通过比较产业竞争中产出品市场中生产者的决策价格与消费者的决策价格之间的变化情况,可以判断具有市场价格垄断能力的企业对竞争性市场效率影响的状况。

从前面分析可知,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具有一定市场价格垄断能力。但是,当市场中网络运营具有这种能力时,将导致市场中网络企业在他们的产出决策中所使用的价格与消费者在他们的消费决策中所使用的价格不一致现象的出现④,使得市场中生产者的产出品边际转换率MRT不等于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MRS,进而导致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因为:①从生产方来看,有效率的生产是利润最大化的生产者把产出提高到边际成本与价格相等处,即P[,A]=MC[,A],P[,B]=MC[,B]⑤,结果是产出品之间的转换率MRT[,AB]=MC[,A]/MC[,B]=P[,A]/P[,B];②从消费方来看,消费者在竞争市场中的效益最大化,是两种产品的边际替代率MRS[,AB]=P[,A]/P[,B]。因此,对于一个有效率的产出品市场来说,其生产者的产出品之间的边际转换率MRT[,AB]是等于消费者的边际替代率MRS[,AB]的,如果MRT[,AB]不等于MRS[,AB],其市场效率必定是低下的。因此,本文认为,在当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具有的市场价格垄断能力时,将导致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同时,介于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的市场价格垄断能力是市场运行规则转化为网络运营规则的体现,所以也可推出,在市场运行规则转化为网络运营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是下降的。

但是,这种低效率现象也是相对而短期的。模块化网络运营具有的市场价格垄断势力只能短期存在,从长期看是不会存在的。在短期内,模块企业之所以可以获得一定市场价格垄断能力,其本质原因在于:通过模块成员企业协调紧密的价值活动可使网络企业形成技术创新优势。它们紧密而又协调的价值活动可以在短期内促使成员企业支持的技术成为主导设计。主导设计是在技术与市场不确定条件下形成的企业和顾客共同期望的一种产品技术结构(Christensen, 1997)。当网络中企业支持的技术被选择作为主导设计的时候,它们就可在短期内通过产量或价格的限制赢得近乎垄断的利益,并使企业处于行业发展趋势的有利位置,使特定市场运营规则采用网络运营规则。当然,如果企业支持的技术没有作为主导设计,它可能被迫采用主导技术,并有可能严重丧失在自己原创技术上的投资成本、学习成本和品牌,更糟的是可能被市场拒之门外。可是从长期看,模块化网络运营规则必定执行市场运营规则。因为当产业中主导设计技术形成后,市场中产品的知识结构就明确了,产业竞争的焦点就会转移到对产品知识结构模块的组合上而不是知识结构的创新上,由此,模块企业的主要任务就是在现有普遍的产品知识模块结构下,有效实现产品模块结构的组合,根据市场需求规则来安排最优产品模块组合的价值活动,此时模块企业的一切价值活动都将是对市场运行规则的具体落实。很明显,在模块企业运营以市场运营规则为界面准则时,模块企业的市场活动不仅不会降低市场效率,还会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同时,这种结果的转换,也表明了当网络运营规则转化为市场运行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将得到提高。

四、结论与启示

综上所述,在共同界面的网络运营规则下,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可获得市场范围垄断能力和市场价格垄断能力,这种能力的获得也体现在市场运行规则向网络运营规则转化的效应。而当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具有市场垄断能力时,将导致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但是,模块化网络运营获得的市场垄断能力是相对而短期的,从长期看,模块化网络中企业的价值实现是以有效落实市场运行规则为目的,市场运行规则将成为网络企业价值活动的界面准则,在市场运营规则成为网络成员企业价值活动的准则时,模块化网络运营的市场垄断能力是不会存在的。相应地,随着网络企业对这种规则的落实,模块化网络的运营不仅不会降低市场竞争效率,相反,还将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因此,模块化网络运营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影响可概括为:在短期内,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将导致竞争性市场效率降低,从长期看,模块化网络的运营将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同时,从以上研究结论还可明确网络规则与市场规则互为转化下市场效率的变化态势,即:当市场运行规则转化为网络运营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将降低;当网络运营规则转化为市场运行规则时,竞争性市场效率将提高。这一结论也有力证明了模块化网络运营与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动态变化联系。

模块化网络运营与竞争性市场效率的变化关系从一定角度反映了当今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联系。但是,从分析的结果看,与传统的SCP的理论是不一样的。传统的SCP理论认为:在具有寡占或垄断市场结构中,由于存在着少数企业的共谋、协调行为以及通过市场进入壁垒限制竞争的行为,削弱了市场竞争,其结果往往是产生超额利润,使竞争性市场无效率(泰勒尔,1997)。而本文研究结果认为:由模块化网络运营形成的寡占性市场结构中,网络企业的共谋、协调行为对竞争性市场效率的破坏只能存在于短期内,从长期看将促进竞争性市场效率的提高。而这种研究结果也可通过网络规则与市场规则互为转化下市场效率的变化态势得到印证。我们认为,出现这种不同的结论可能有以下几方面原因:①在模块化网络中共谋的企业不只是局限于同一产业内,在这些共谋的企业中它们可能分跨于不同的产业,不同产业内企业的共谋在短期内可能形成一定市场势力,导致竞争性市场无效率,但从长期看,他们必须加强竞争,以获得有利的竞争位势(胡晓鹏,2007);②模块化网络中的企业与传统企业共谋或协商行为的逻辑起点不一样,传统企业的逻辑起点是通过共谋或协商行为获得价格控制或产量控制权,而模块化网络中企业共谋或协商行为的逻辑起点是怎样更好满足顾客需要,获得价格控制或产量控制权只局限于短期行为;③模块化网络中的企业与传统企业共谋或协商的中介不一样,传统企业共谋或协商的中介主要表现在有形资产上,而模块化网络中的企业共谋或协商的中介主要体现在无形的知识和能力上。因此,从更广泛的角度继续探讨当今企业的运营状况给市场效率带来的影响,以有效揭示当今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之间的内在联系是重要而又紧迫的。

注释:

①本文假设网络企业的价格是预先给定,即P[,1]为市场价格。

②这一外在成本由图2中边际外在成本MEC曲线给定。

③在图2中,边际社会成本曲线是用每一产出水平上的边际成本加上边际外在成本得到,即MSC=MC+MEC。

④当企业具有市场价格垄断能力时,企业是可在边际收入与边际成本相等的产量上生产的,并可以比竞争性市场高的价格出售较少的产出。而较低的产出意味着较低的产品生产成本。同时,出于利润目的,多出来的生产投入品可能被企业配置生产另外产品,但这将使得另外产品生产的成本上升。结果,必然出现在企业的产出决策中所使用的价格与消费者在他们的消费决策中所使用的价格不一致的现象。

⑤本文假设两种产品A和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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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化网络运作对竞争市场效率的影响--网络规则和市场规则下市场效率变化的分析_垄断竞争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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