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行社馆藏适度变动的初步研究_中国旅游统计年鉴论文

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变迁的初步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中度论文,中国旅行社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问题的由来

集中度是产业组织理论研究的核心问题。哈佛学派SCP框架的确立为产业集中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基本的研究范式。产业组织理论的学者通过研究发现,产业集中度不仅仅是市场结构问题,它与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都有着双向的因果关系。旅行社业的集中度是指旅行社经营的集中程度,它集中反映了整个旅行社市场垄断程度的高低,一般用旅行社产业中若干最大的企业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或其营业额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来表示[1]。旅行社业集中度的高低,对旅行社的市场行为和整个旅行社业的市场绩效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中国旅行社业的发展起步于20世纪20年代,然而其真正发展壮大只是近20多年的历史。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旅行社业规模不断壮大。但是伴随着旅行社数目的增多,整个行业的利润率却呈明显下降之势。特别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以国旅、中旅、青旅三大旅行社为代表的中国旅行社业的集中度开始持续下降。旅行社“小、散、弱、差”引发的产品同质化、价格大战、过度竞争、市场紊乱等问题使其发展举步维艰。中国旅行社业的集中度低、竞争力弱已成为共识。

与此同时,中国旅行社业正经历着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入境旅游与国内旅游市场规模的不断扩张为旅行社业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与发展机遇。而市场经济的发展、信息技术的普及也对旅行社业的生存与发展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后,中国旅游产业将成为一个高度开放的产业,旅行社业势必面临更大的市场和更加激烈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旅行社业必然要由数量增长向效率提高转变。解决旅行社业集中度问题对整个旅行社业持续、健康发展来说显得必要而紧迫。

二、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变迁的历史

1923年,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旅行部成立,标志着中国第一家旅行社的诞生。至此,中国旅行社业开始了漫长的发展路程。在其发展过程中的不同历史时期,旅行社的规模不断膨胀(图1),集中度也经历着不小的变迁。

(一)高度集中阶段(1984年前)

1978年以前,中国只有2家旅行社:中国国际旅行社和中国旅行社。这2家旅行社以政治接待为主要目的,从事对外宣传、接待工作,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济功能[3]。作为旅游业发展的最初阶段,这一时期的中国旅行社业是高度集中的,然而却无市场而言。

1978年中国开始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旅游业随之发展起来。1980年,中国青年旅行社总社在北京成立,旅行社行业开始了寡头垄断经营的局面。国家旅游局规定,全国只有国旅、中旅、青旅3家总社拥有旅游外联权,它们之间具有相对明确的业务分工。同年,这3家旅行社接待的来华旅游者占到全国有组织接待人数的80%,其余20%由其他政府机构组织接待。由于这一历史阶段旅行社从事外事接待的单一功能,以及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外联权仅授予3家旅行社总社的硬性规定,这一时期的中国旅行社业控制权基本上掌握在国旅、中旅、青旅三大旅行社手中,处于高度集中的发展阶段。

(二)由高度集中趋向分散发展的过渡阶段(1984年—1989年)

1984年国家旅游局下放对外招徕过程中旅游签证通知权(外联权)作为一个标志性的事件,在中国旅行社业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这一举措对中国旅行社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旅行社业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发展起来。

图1 中国旅行社规模与增长率变化表(1988—2005)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89—2006[2]。

这一时期的明显特征是原有三大社市场份额的急剧下降与全国范围内旅行社数量的大幅增加。1984年以后,国旅、中旅、青旅接待人数占全国有组织接待人数的比例由1980年的79.6%下降为1989年的33.5%(表1)。到1988年底,旅行社数量增至1573家,由此彻底打破了旅行社业寡头垄断的局面。同时,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将中国旅行社划分为3类。条例中的相关条款显示出相对较低的进入壁垒,加之入境市场扩张的利益驱动,大量的投资主体开始进入旅行社市场。中国旅行社业初具规模,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开始由三大社垄断经营的高度集中发展阶段向分散发展过渡。

表1 1980—1989主要旅行社旅游接待情况

年份 中国国际旅行社 中国旅行社 中国青年旅行社 CR3①

(CTTS)(%)

(CTS)(%)

(CYTS)(%)

1980 18.8

59.9 0.9 0.796

1981 17.2

56.1 1.8 0.751

1982 16.6

47.4 1.3 0.653

1983 16.0

45.3 1.4 0.627

1984 16.0

33.0 1.9 0.509

1985 15.6

25.7 1.7 0.430

1986 14.0

18.3 2.4 0.347

1987 13.3

22.4 3.3 0.390

1988 12.1

25.4 3.4 0.409

1989 4.27

26.1 3.1 0.335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资料汇编》1979—1985[4];《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86—1990[2]。

(三)分散发展的无序阶段(1990年—1994年)

1989年中国旅游业受到巨大的冲击,旅游业自1978年以来出现了第一次负增长。旅行社业经历了数量的下滑,由1989年的1617家减少为1991年的1561家。但恰在此时,来自台湾和前苏联的旅游者急剧增加,使得中国旅游业在短短2年内就恢复到1989年以前的水平。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开始允许中国公民出国探亲和旅游,对旅行社来说,这意味着其具有了更加广阔的客源市场和在国际市场中相对公平的竞争地位。同时,国内旅游保持了持续的发展势头,旅行社的产业规模在此期间获得了快速的增长。全国旅行社总数由1990年的1603家增加到1994年的4382家,5年间增长了173.36%。然而考察这一阶段旅行社的接待数量和利润指标可以发现,在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旅行社有组织接待人数和利润率却没有同步增长,旅行社业的集中度处于不断下降的趋势(表2)。这一时期,原有的国、中、青三大旅行社的市场份额由1988年的40.9%持续下降到1994年的21.7%。综合1980年以来数值,可以看出整体的趋势是市场占有率的持续下降(图2)。

表2 1990—1994旅行社规模、有组织接待人数及利润率

年份 旅行社 年增长 有组织 年增长 旅行社

数量率(%) 接待人数 率(%) 利润率

(个) (人) (%)

1990 1603— 4251941

— —

1991 1561-2.6

4963052

16.7

10.04

1992 259266.0

6326400

27.5

13.02

1993 323824.9

7012756

10.8

11.78

1994 438235.3

7639100

8.93

12.10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91—1995[2]。

图2 三大旅行社市场份额变化表(1980—1994)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资料汇编》1979—1985[4];《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86—1995[2]。

大量中小规模旅行社的出现带来了旅行社业竞争态势,中国旅行社业进入了数量增长的分散化发展阶段。然而在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规制与管理,整个行业处于无序竞争的状态,突出表现为市场秩序的混乱,旅行社之间过度的价格竞争,同时旅行社质量问题也频频见诸报纸和媒体。整个行业迫切需要加强规制与管理。

(四)分散发展的调整阶段(1995年—2001年)

1995年以后,借着旅游业蓬勃发展的势头,旅行社业规模继续膨胀。截止到2001年底,中国共有旅行社10532家,其中国际旅行社1310家,国内旅行社9222家。然而数量增长的同时,行业平均利润率却并没有随之增加(图3),这一时期旅行社业的发展仍然处于分散发展的阶段。

图3 1995—2001旅行社业收入与平均利润率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1996—2002[2]。

单纯数量增长所引发的市场秩序混乱开始引起管理者的高度重视。因此,从这一阶段开始,国家开始出台一系列法规政策来规范旅行社业市场秩序。国家旅游局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国际惯例实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先后颁布实施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法规。旅行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质量保证金。这一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国家旅游局对旅行社的行业管理开始向国际旅游法制化管理靠拢,并引导旅行社由单纯追求数量增长向结构优化转变。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将旅行社的分类调整为国际社和国内社2类,同时大幅度提高旅行社注册资本额。1997年国家旅游局发布了《旅行社经理资格认证管理规定》,国务院于1999年发布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标志着中国旅行社人力资源的行政管理正式进入了法制化轨道。

这一系列措施对分散发展阶段的旅行社业进行了有力的指导。尽管数量的涨幅并未停息,但由于法规和行政的引导,中国旅行社业进入了分散发展的调整阶段。

(五)由分散发展趋向集中的过渡阶段(2002年—至今)

2002年中国成功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国外旅游军团开始大举进军中国市场,中国旅行社业进入了全面开放的发展阶段。从全球旅行社业发展趋势来看,没有集中和规模经济效益,也就没有竞争力。旅行社之间竞争的游戏规则已经从“小企业、单项产品”的竞争,转向“大集团、综合能力”的竞争。中国旅行社业在各种力量的作用下,势必经历集中—分散—再集中的过程,向市场集中度提高的方向发展,走向成熟稳定的健康之路。因此,可以认定2002年开始至今的发展阶段正是中国旅行社业由分散向集中的过渡阶段。

2002年起,中国旅行社业对外开放的步伐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展开。这一阶段旅行社业数量的涨幅较上一阶段明显下降,也逐渐趋于稳定。然而2003年“非典”疫情使中国旅行社业再一次经受了严重的打击。旅行社业利润总额第一次出现了负数,利润率也由2002年的1.68%下降为2003年的-0.03%。2003年之后的旅行社业又开始艰难起步,截止到2005年底,旅行社数量达到16846家,营业收入实现了1116.59亿元(表3)。这一阶段旅行社业的发展仍然具有分散发展的特征,并可以看出趋向集中的发展趋势。从全国百强旅行社的统计资料可以看出,2005年全国国内百强旅行社仍然分布在中国17个省内,纵观1999年以来的国内百强旅行社统计,上海、浙江、广东基本上囊括了国内百强旅行社中50%以上的份额。

表3 2002—2005年旅行社规模、营业收入及利润率

年份 旅行社数 年增长率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利润率

量(个) (%) (亿元)(亿元) (%)

2002 11615 8.39 710.6711.93 1.68

2003 13361 15.03 652.78-0.2 -0.03

2004 14927 11.7 1017.82

3.02 0.30

2005 16846 12.86 1116.59

1.27 0.11

资料来源:《中国旅游统计年鉴》2003—2006[2]。

在这一发展阶段中,部分旅行社具备了一定的规模和实力,开始大举并购,走规模化发展的道路。旅行社业厂商规模日益扩大,行业集中度日渐提高的趋势已经初见端倪,但仍缺乏如美国的运通公司、日本的交通公社、德国的TUI等“领头羊”式的大型旅行社集团[5]。中国的旅行社业要真正实现集中的发展还需要更多力量的联合与更大幅度的调整。

三、从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变迁的历史看集中度的影响因素

从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变迁的历史可以看出,旅行社业的集中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其中的主要因素包括政府规制、旅游产业发展阶段、旅行社一体化行为以及旅行社业利润率。

(一)政府规制

政府规制对旅行社业集中度具有非常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是通过以下3个方面实现的:一是对旅行社经营范围与权利的划分。从1984年以前国家旅游局对旅游外联权仅授予3家旅行社总社的硬性规定到之后旅游外联权的下放,旅行社打破了原有三大社的垄断局势,数量经历了第一次迅猛增长,也引起了集中度下降。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旅行社管理暂行条例》,将中国旅行社划分为3类,1996年将旅行社的分类调整为国际社和国内社2类,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和分工不断调整,结构也随之开始优化。这种行业划分的标准在实施的初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旅行社市场结构得到一定程度的优化。然而也正是这种分类标准造成了旅行社业现今发展阶段的“大而全”、“小而全”的状况。各类旅行社的经营活动都涉及从生产、设计、开发旅游产品到旅游接待的各个环节,必然造成经营深度欠缺,工作重点分散,规模化程度降低。同时由于市场相互覆盖,业务环节重复,行业内部缺乏协同效应,加剧了旅行社业的分散化趋势。

二是对进入壁垒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旅行社业的进入限制与质量监控,如注册资本的规定以及质量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国家旅游局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按照国际惯例实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制度,旅行社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交纳一定数额的质量保证金。这一制度实施后,许多效益差的中小旅行社被迫退出经营,优化了旅行社行业的市场竞争秩序。1996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旅行社管理条例》,大幅度提高旅行社注册资本额。类似举措无疑提高了旅行社业的进入壁垒,促进了旅行社业的市场集中。

三是对产权制度的影响。在整个中国旅游业中,旅行社是受政府管制最多的。中国的旅行社业一直在政府主导的形势下发展。旅行社成立之初就作为政治接待的部门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计划经济体制下,只有国有部门才能开办旅行社,致使中国的旅行社大都与国有资产结上了关系,甚至本身就是行政部门的下属企业。旅行社作为非自负盈亏的主体,短期行为阻碍了其规模化扩张。目前我国旅行社业普遍存在产权关系不明确的问题,收益权与控制权分属于不同的个体。这种产权问题阻碍了旅行社的兼并联合行为,并导致复杂的利益关系,不利于旅行社业向集中化的方向发展。

(二)旅游产业的发展阶段

旅行社不同发展时期集中度的变化还受旅游产业发展阶段的影响。我国旅游业走的是一条由入境旅游带动出境旅游与国内旅游的非常规的发展道路。旅游业发展之初以入境接待、创汇增收为目的。新中国的现代旅行社成立之初,以创汇为目的的入境旅游业几乎是旅行社惟一业务[6]。现今我国许多大型旅行社的主营业务也几乎都是接待美、欧游客的来华旅游。以入境接待为主的业务模式,不利于旅行社完善的产品分工体系和旅行社业基于价值链的行业分工体系的形成,也不利于旅行社资本与景区、交通等部门资本的融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旅行社业集中度的提高。

旅游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促使旅行社业集中度发生变化的动因是存在差异的。在旅游产业发展的最初阶段,如1984年以前三大旅行社高度集中的阶段,旅行社的职能单一,经营目的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而不具有经济组织的职能。因此,垄断性比较强。随着旅游业逐步进入成长阶段,大量的旅行社闯入有限的市场中,新进入的单体都力求占领市场,扩大市场份额的动机会使得市场集中度急剧下降。同时在位的旅行社追求规模经营、降低成本的动机又会在一定程度上缓和整个行业集中的趋势。之后随着旅游业逐渐步入成熟的发展轨道,旅行社业的进入者进一步增加,更多的在位者力求保持或扩大自身的竞争优势,就会出现单体之间的联合行为,以及通过策略性竞争行为来提高进入的壁垒,旅行社业的分工也将进一步地专业化。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单体旅行社通过并购的形式扩大自身规模,进行差异化经营或采取多元化的方式降低经营的风险。旅游产业相对成熟发展阶段中的并购行为,策略性竞争行为提高进入壁垒,专业化分工,多元化经营的行为都会弱化旅行社业分散发展的趋势。

(三)旅行社一体化行为

旅行社一体化行为对集中度也有很大的影响。中国的旅行社企业内部经营管理基本采取承包、挂靠、转包的方式。在承包制的条件下,企业的经营者并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是国有产权的次代理人,在国有资产缺乏有效监管的情况下,承包者拥有剩余控制权,却又不直接承担经营风险,经营者就会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不考虑企业的长期规模化发展。这是中国旅行社业的一体化行为迟迟难以实施的主要原因,也是集中度难以提高的重要因素。

旅行社一体化的主要动因之一就是追求规模经济。规模经济意味着在既定的(不变的)技术条件下,平均成本递减或是规模收益递增。毋庸置疑,旅行社业产品的销售同样存在规模经济,包括内部经济和外部经济。内部规模经济主要来自房屋租金、设备折旧、广告费用等固定成本的存在;外部规模经济更多地基于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信息互动可以创造额外的公共投入。旅行社通过横向一体化以及与酒店、景区、娱乐场所等的纵向一体化来实现联合经营,规模经济得到实现的同时也改善了行业分散发展的局面,促进了行业集中度的提高。

(四)旅行社业利润水平

利润水平作为市场绩效的衡量因素,与旅行社业集中度之间也具有复杂的因果关系。起初由于旅行社业发展的良好势头对经济主体产生了强大的诱惑力,导致了大量投资主体的不断进入,旅行社数量急剧增加。对于相对稳定的市场来说,旅行社数量的大幅增加无疑导致了旅行社业的分散化竞争。同时,在现有的分工体系下,所有旅行社都在同一市场上经营同样的产品,规模膨胀引发的分散化竞争愈演愈烈,于是许多中小旅行社就会用价格竞争来代替非价格竞争,通过牺牲利润来保住份额,导致整个行业利润率的下降。较低的利润率使得众多旅行社更无力承担产品开发、宣传与创新的成本,也使提高产品质量的激励失效,旅行社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重复生产,继续低价竞争,这更加剧了旅行社集中度的分散化(图4)。如此形成恶性循环,由集中度低引发的低利润率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产业的分散化,使旅行社业的集中度进一步降低。

四、结论与建议

1.旅行社业集中度本质上属于市场结构问题,但又不仅仅是市场结构问题,它还与旅行社业的市场行为和市场绩效有着复杂的因果关系。同时旅行社业集中度的状况与旅游产业的基本特性和产业自身发展阶段也有着密切的联系。学术界对旅行社业集中度的研究,必须综合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

2.中国旅行社业步入现今全面开放发展阶段,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旅行社业集中度过低的状况已经成为其前进的羁绊。采取措施提高旅行社业集中度将会对中国旅行社业未来发展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3.中国旅行社业在各种力量的作用下,势必经历集中—分散—再集中的过程,向市场集中度提高的方向发展,走向成熟稳定的健康之路。旅行社业通过建立垂直分工的专业化分工体系,利用品牌经营与产品创新构建自身的核心能力,通过一体化行为建立规模优势,实现产权制度的现代化是提高集中度的重要对策。中国旅行社业集中度的提高不仅取决于旅行社企业行为,还依赖于整个旅行社业的分工体系、制度改革与行业管理,同时也离不开国家政策的支持与保障。

图4 集中度与利润的相互作用

注释:

① CRn是绝对集中度的衡量指标,一般用某一产业中若干最大的企业所拥有的生产要素或其营业额占整个产业的比重来表示。这里的CR3指国旅、中旅、青旅这三大旅行社有组织接待人数占整个旅行社业有组织接待人数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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