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权事件与当前海峡两岸经贸关系--基于对大陆台商的最新访谈和调查_台当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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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商在大陆的投资与贸易虽说是经济行为,但却常被台湾当局泛政治化,今年初在台湾发生的联电事件就是台商经济行为被扭曲的最好例证之一。本文将围绕这一案件的缘起背景进行分析研究,认为联电事件的背后不仅有台湾当局的“政策干扰”,而且更有“台独”势力的捣乱,文章并结合当前两岸经贸发展态势,提出了一些相关看法。

一、事件的缘由

2005年2月15日下午至16日上午,台湾联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电)因被新竹“地检署”人员怀疑与大陆苏州和舰科技之间有“违法”投资大陆行为,遭遇闪电式搜查,回家过年的和舰科技董事长徐建华并被拘提。新竹“地检署”的搜查举动,不仅引发联电股票大跌,同时也引发台湾股市全日下跌了71.33点。

同日,和舰科技针对台湾“检调”单位调查联电一案发布声明,表示公司为独立外资企业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半导体芯片代工制造公司,与联电无任何关系。同时,公司所使用的制程技术除自行研发外,均经由与国际知名半导体企业以付费方式与交叉授权方式取得。

2月18日,联电董事长曹兴诚发表公开声明说:“新竹地检署在本公司搜索时透露,该署怀疑本公司之经理人逐步掏空联电之人力、技术、资金及订单,使联电丧失竞争力,以致于损害联电公司及联电之投资人”(参见表1)。

表1 新竹“地检署”检调质疑与曹兴诚说法

“检调”质疑

曹兴诚说法

1.掏空联电资金

未免小看联电经营能力,和舰资金由美、日、新及大陆提供

2.挖走联电人力

联电全球有5400名工程师,赴和舰任职的联电员工仅数十人

3.窃取联电技术

联电拥有12寸厂90奈米量产技术,和舰只有8寸厂0.18微米技术

4.抢走联电订单

联电去年营收1221亿元,和舰仅70亿元,协助和舰业务,仅限于顺水人情,防止订单流至中芯

5.牟取个人利益

联电高阶经理人都未投资和舰

6.使用联电专利

不会向和舰兴师问罪,以后洽谈合并时,将为联电争取最佳条件

资料来源:根据曹兴诚书面声明整理。

2月22日下午,曹兴诚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表了一封致联电全体员工的公开信,对“检调”人员大肆搜索,为友厂和舰科技董事长徐建华遭羁押感到遗憾。他认为此一事件是“检调”单位“公权力遭到误导”,并宣称联电“已开始调查是谁误导了公权力?”3月11日,台湾《经济日报》报道,和舰科技董事长徐建华违规赴大陆投资被“经济部”裁定罚金200万元(注:陈秀兰、李恒宇:《张汝京偷跑,经济部将重罚》,台湾《经济日报》,2005年3月11日。)。至此,事态发展似乎暂告一段落,但联电事件本身所产生的示范效应才刚刚开始。

二、对联电事件背景的进一步分析

台湾当局虽在2002年8月的“经发会”上才正式宣布以所谓“积极开放、有效管理”取代“戒急用忍”政策,但仍然对台商赴大陆投资设置了许多障碍。在台湾“经济部”发布的《大陆投资负面表列——农业、制造业及服务业等》中,禁止对大陆投资的农产品有236项,制成品有102项,另外是服务业与高科技业(包括邮政、电信、集成电路设计等)。此外,台湾当局规定,台商若赴大陆设厂,必须在岛内按一定比例投资。另外还规定,岛内大企业对大陆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40%,其中资产在50亿至100亿元新台币的企业不得超过30%,资产在100亿元新台币以上的不得超过20%等。在此种局面下,不少大型台资高科技企业采取了曲线方式投资大陆。最常见的有两种:一种是在第三地成立挂名公司,再辗转前往大陆投资;另一种是规避公司投资,改以个人名义赴大陆投资。

据台湾“检调”部门称,此次因联电事件被牵扯在内的和舰科技就是曹兴诚通过离岸金融中心转投资大陆的子公司。有报告指出,许多台商为了规避台湾当局的阻挠而选择到加勒比海等地的离岸金融中心(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等地)设立国际商业公司(又称为“离岸公司”),并通过该机构投资大陆,以借助离岸金融中心优越的保密条件,隐瞒其真实股权结构和资金来源,令台湾当局无法获得足够证据“依法”处置。规模庞大的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厂、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苏州和舰科技公司、斯米克公司和太平洋数码公司、灿坤实业公司等知名外商投资企业者都是通过离岸金融中心进入大陆的。

根据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截至2004年底,祖国大陆共有6.5万个台资项目,协议投资近800亿美元。而根据台湾“投审会”的统计数据,截至到2004年2月份,台商投资祖国大陆共有3.1万个项目,投资额为350亿美元。数据表明,许多台商并没有到台湾“投审会”报批。那么台商为什么要绕道第三地远赴大陆投资?其中的原因除台湾当局对台商投资祖国大陆进行限制外,主要是为了避税,因为两岸没有签订税收协商协议,导致台商一旦在“投审会”报批,将面临双重征税的可能。

台湾当局的一系列限制和阻挡台商的行径已引起岛内企业界的普遍不满。据台湾《经济日报》2005年初所作的一次“企业对政府施政满意度调查”显示,仅有16.8%的企业表示满意,有63%的企业表示不满意(注:余泽锦:《经济施政,仅16.8%企业满意》,台湾《经济日报》,2005年2月2日杂志。)。如果再对比该报于2004年6月进行的“企业期望政府拼经济优先施政调查”来看,企业要求“实现两岸三通”的比例高达66%;要求缓和两岸关系的达43.2%。

三、大陆高科技产业发展环境对台资企业吸引力增强

大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使市场对高端零部件生产产生了巨大的需求。1990年代以来,大陆把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增长的主要手段之一,同时在政策上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也给予了一定的优惠和鼓励。十几年来,大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迅速,对高科技产品上游零部件的需求大幅增加。

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自1995年以来,大陆信息产业一直维持两位数的增长率,通常情况下高达30~40%,对GDP增长的拉动作用非常明显。据统计,1980~2000年这20年中,大陆电子工业总产值平均增长率达到21.53%。1991~2000年这10年中,电子信息产业增加值平均年增长率高达26%,约为GDP增长速度的3倍。

大陆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对带动集成电路、晶体管元件和印刷电路版的需求大幅增加。据海关统计,在历年的进口产品中,机电产品为最大宗,2002年和2003年机电产品的进口额占总进口的比例达到52.7%和54.5%。而且,在机电产品中,高端零部件逐步成为大宗进口品。

在高新技术产品制造业中,台湾具有领先优势,许多高科技产品的产量世界领先。图1显示,在2002年和2003年,台湾在笔记本电脑(NTPC)、PC主板(MB)、CDT监视器和LCD监视器的产量已占到世界产量的一半以上,其他产品如服务器(SERVER)、ODD和数码相机(DSC)的产量也已占全球产量的1/3左右。

图1 台湾电子资讯业主要产品产量占全球产量的比例

资料来源:台湾ITIS计划(2004.3)。

但是以台湾有限的经济资源和空间,台湾科技产业若要有更大的发展空间,就迫使其必须将视野扩大到海峡对岸,通过融合并吸纳大陆的人力、物力、技术和市场等资源,拓展台湾经济的发展空间,为产业升级与经济转型开辟一条新的出路。台湾电子信息企业之所以不断扩大在大陆的投资与生产,主要是由于其经济效益较为明显。

据台湾经济主管部门的调查,在大陆的台湾电子信息企业的收益要好于大陆的其他合资企业,也好于在海外的台湾企业。在2002年台湾赚钱最多的前20家电子上市公司中,有7成是依靠设在大陆的企业赢利,包括鸿海、广达、华硕、明电、仁宝、达电等13家高科技产业公司。其中鸿海、达电、光宝科等已有约8成以上的生产基地设在大陆,台湾母公司几乎全靠大陆工厂赚钱。尤其是台达电子高达87%的获利来自大陆。达电、光宝科、鸿海、精英等电子企业在岛内只留下“花钱”的机构,如研发设计、营运总部、管理培训以及后勤支持等, 赚钱的生产部分完全依靠设在大陆的企业(注:李非:《两岸经贸交流创造互利双赢》,《两岸关系》,2004年第3期,第34页。)。面对如此庞大的市场以及丰厚的商业利润,那些尚未赴大陆投资却又在岛内无法扩张的企业是不会不为所动的。

另据商务部公布的数据,2004年在大陆出口总值排名前100强中,台商在前10名中占据一半,其中鸿海转投资的鸿富锦精密工业遥遥领先,以82.68亿美元位居第一,比第二名摩托罗拉多出26.14亿美元;广达转投资的达丰与华硕转投资的名硕分别位居第三、五名;仁保昆山厂与明基电通则分居八、九名(注:商务部网站:http: //www.mofcom.gov.cn/)。由此可以看出,投资大陆的台资企业成长非常迅速,正在朝大型化方向发展,且多少显露出了“大者恒大”的趋势。那么,联电作为仅次于台积电的第二大集成电路制造商,在岛内如此激烈的竞争环境中,如果再不把战略重心调整至大陆,将势必面临被边缘化的危险。

如果说90年代前的两岸贸易发展是由两岸三十多年的隔离造成两岸产品差异和互补性所致,那么90年代后的两岸贸易发展则与台商投资大陆密不可分。现代国际经济理论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与跨境贸易有着直接和正相关的关系,台商投资与两岸贸易的关系也不例外。

如图2所示,合同台资与两岸贸易增长之间具有极为强烈的联动作用:1990~1993年台资增加时,两岸贸易增量扩大;1993~1998年台商投资下降时,两岸贸易的增量缩小;1998~2003年台商投资稳步增加时,两岸贸易增量又大幅放大。

图2 台商投资与两岸贸易增长的关系(单位:亿美元)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由此可见,企业及其投资行为不仅是两岸经贸合作与发展的主要推动力量,同时也是引发联电事件的深层次原因。岛内某些个人或机构,尤其是“台独”分子,对类似联电这些“不听话”的,以及其他“偷跑”至大陆的企业,总是处处设限,担心因两岸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趋势将危及其政治利益。

四、台湾当局“政策干扰”的背后是“台独”意识作祟

在开始的几天内,联电事件真可谓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据台湾“金融会”透露,如果“检调”机构查获联电“未做到资讯透明”,将依“证交法”处以新台币12万元到240万元之间的罚款(注:http: //www.discloser.net/editor台湾金管会:欲对联电罚款)。但“台联党”则认为这项罚款金额过低,“不符合社会期待”。“台联党”甚至称,将针对此提出修法议案,建议将罚金提高到新台币2500万到1亿元之间。

针对联电立场日渐强硬和“检调机构”的态度趋缓,“台联党”则以行动表明将对联电案穷追不舍,并于2005年2月18日上午专门邀请“金管会”专案报告“上市公司海外投资管理”。据透露,在长达两个小时的会议中,焦点完全集中在联电一案。

其实,早在2002年和舰成立之初,“台联党”中央执行委员罗志明就已经对联电与和舰之间的关系提出过质疑。此次“台联党”相关人士再次翻出旧案,指责有关方面“三年前无任何监督、调查行动,明显失职,应追究相关责任人”。

对此,“金管会”副主任吕东英回应道:“在无任何事实证据之前,必须视其为清白”。吕东英还强调说,尽管2002年媒体报道过联电“偷跑”,但此前依据联电提供的资料并未发现其有投资大陆的事实。如果“检调”机构查获联电“未做到资讯透明”,将依“证交法”处以新台币12万元到240万元之间的罚款。如果查实联电到大陆投资而未列入财务报告,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吕东英也对“政治力量介入联电案”的说法予以否认。

不过,这样的说法明显没有达到“台联党”方面的满意。罗志明表示,“台联党”将提出修法议案,将罚款金额提高为新台币2500万到1亿元,“如果联电违法属实,决不应该手软”。

据台湾《联合报》披露,由于联电副董事长宣明智2004年底在台湾地区“立法委员”选举期间大力“抨击政府、唱衰台湾”后,台湾当局高层曾打电话向“市调处”询问对联电的“办案进度”。不久,台北“市调处”就对联电高层进行监控并搜集证据。在一开始,有承办人认为联电案充其量只违反了“经济部”的规定,属于“行政处罚”,对于“刑法背信”及掏空部分实在很难找到“法办”的要件,而且台北“市调处”也原本预计在农历春节前夕就发动侦察,但经高层考量后,认为贸然搜索势必引发科技业反弹,因此决定暂缓。但农历年后,“市调处”在接到台湾当局高层“关切”的电话后,随即出其不意地搜索了联电。(注:凤凰网站:http: //www.phoenixtv.com/phoenixtv/联电昔日曾狠批当局今获高层电话“关切”)

实际上,台北“市调处”早在去年10月即自行挖掘线索,调查联电与和舰之间的投资疑云,发现联电高层涉嫌掏空人才技术,“违法”赴大陆投资和舰科技,先呈报“市调处”本部立案侦察,待证据搜集完整后,再报请新竹“地检署”指挥。“市调处”一位官员说,联电案从头到尾都是由“市调处”主导,新竹“地检署”只是人头,说穿了就是政治力量介入,“市调处”再次成为政治打手。

联电被“抄家案”也引致台湾国民党、亲民党等党团的批评和抗议。亲民党“立院”党团总召集人刘文雄于事后两日即发表谈话称,台湾当局“不能再坚持自我封锁政策,就算政党和解也不代表执政党可以为所欲为”。亲民党政策中心主任张显耀也表示,“检调”单位大规模搜索联电,不但冲击台湾股市,更会影响到外资对台湾的投资信心。台湾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副总干事罗怀家在接受某报记者采访时也承认,联电事件对合资企业赴大陆投资的负面影响肯定是有的。

对于联电本身而言,联电总部媒体联络人颜胜德则态度坚决地表示,不会影响联电的既定计划,只要台湾当局有关政策松动,联电则会积极投资大陆。从联电内部经营状态来看,自2004年起就承受着巨大的“衰退”压力,其股票市值于2005年3月8日跌破70亿新台币,比1月份跌了将近14%,为两年来最低。尽管有报道说,联电“衰退”的原因是晶圆代工厂商产能利用率下滑和2月份工作天数减少所致,但这肯定会引起曹兴诚的高度关注。作为一位企业家,他所看到的恐怕不是现在,而是两岸关系的未来。既是为未来在筹划,那么曹兴诚何错之有?

据曹兴诚个人回忆,联电因“公权力”遭误导而承受的打击并非是第一次。1991至1992年间,联电被任天堂美国分公司诬指仿冒游戏软件,美国政府因此派人冲进联电北美分公司搜索抓人。多亏联电以媒体广告方式说明立场,方才度过危机。曹指出,任天堂事件后,联电在2000年上半年遭遇新竹市环保局以非法罚款、勒令停工等方式,要求高达新台币30亿元的“不乐之捐”,当时也有许多舆论压力鼓噪,企图丑化联电,但联电再次以刊登各报启事方式,终于免除威胁。(注:http: //www.discloser.net/editor联电案再生看点:曹兴诚写邮件给全体员工打气)

实际上在台湾遭受类似“处罚”的企业并不止联电一家(参见表2)。据统计,近几年来较大的“案件”就有9宗,其中台塑和宝成因查无实据只好不了了之;而诚宇创投等5家则被罚款并限期撤资;中芯半导体和台盐尚在调查中:

表2近几年台湾“投审会”调查或处罚偷跑登陆台商案例

公司或个人

违法内容 处分内容 后续发展

台塑 疑涉及投资大陆漳州电厂无

查无实据结案

宝成 疑涉及投资大陆华一银行无

查无实据结案

诚宇创投 投资中芯半导体罚款新台币100万元已缴交罚款

全球策略创投 投资中芯半导体罚款新台币100万元已缴交罚款

大连胜利广场 未经许可赴大陆投资罚款新台币200万元已缴交罚款

董事长蔡宽民

并限期撤资

上海宏力半导体

未经许可赴大陆投资罚款新台币200万元诉愿被驳回,改提行政诉讼,

董事长蔡瑞珍

并限期撤资

尚未开庭

和舰科技 未经许可赴大陆投资罚款新台币200万元诉愿被驳回,改提行政诉讼,

董事长徐建华

并限期撤资

尚未开庭

中芯半导体执行长张汝京

未经许可赴大陆投资 投审会调查中

台盐前总经理王志汉

未经许可赴大陆投资 投审会调查中

资料来源:台湾“投审会”。(注:台湾“投审会”网站:http: //www.icc.com.tw)

五、启示与对策

据笔者了解,大部分台资企业对联电事件持有同情和支持态度。他们认为,联电事件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纯粹的经济或司法问题,而是一个政治案件,因为人们自始至终在案件中都能看到“台联党”的影子。

有台商认为,台湾当局搜查联电是一箭双雕:一方面打击了那些胆敢反对当局的大陆经贸政策或勇于针砭时弊的企业家,迫使其乖乖地听话;另一方面对那些“偷跑”至大陆的企业也是一个警告,使其无法安心经营,因为他们不知道台湾当局下一个将会搜查谁,其“恐吓”效果正所谓“杀鸡给猴看”。

另据一位刚刚返回苏州的台商称,目前岛内对此案持两种看法,一种认为联电遭调查早在预料之中,这是其不按规则出牌之咎由自取;另一种认为该案证明台湾当局的管制政策严重失误,一旦处理不当,可能给当地投资环境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伤害至少有两个方面:一是拘捕行动发生于徐建华春节返台之际,正好与众多台商返台的时间相重叠,因此很容易给台商们造成不良暗示:今后回台会否也遭突然羁押?二是联电为台湾高科技行业大老,处理不当或会导致有关方面与高科技行业的对立。一旦投资信心受到动摇,对台湾吸引投资将是一个巨大打击,股市亦可能遭受重挫。”

此前针对联电案,台湾“行政院长”谢长廷也表示,如果法令不切实际,造成大多数人都“违法”,就应调整法令,让法律与现实一致。其实,谢长廷的话也可以这样解读:现在有许多企业都“违法”了,所以才要改变政策,其间的暗示不言自明。

目前台湾当局对台商赴大陆投资行为设置了种种规定和限制。台商的投资项目必须得到台“经济部投审会”、“陆委会”的批准,而这些部门的审批规定很多且都是命令或行政裁量,其中标准尺度的拿捏掌控充满了随意性和政治性,殊不知这种绕路投资的方式正是高昂投资成本和许多弊端产生的根源。

基于对众多台商的调查分析,联电事件给我们带来了这样一些启示:当前两岸关系仍然十分严峻。自民进党“执政”以来,台湾的政商关系面临重新洗牌的局面。或者说,自国民党“败选”以来,台湾原有的政商关系在民进党的“推拉”之下,开始发生分化,陈水扁当局为了巩固自身的势力,把企业当成是一笔重要的政治与经济资源,并与其他党派展开了激烈争夺。这一场“争斗”有可能旷日持久,并且势必会引发岛内“蓝”、“绿”阵营的势力对比发生变化,而台商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则是相当困难的。因此,我们对岛内台商的政治处境应当予以更多的理解和支持。这对于当前局势下深入开展“做台湾人民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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