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思考_集体无意识论文

关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思考_集体无意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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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必然会对从自然经济社会的土壤里和计划经济的“气候”下滋长起来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形成巨大冲击,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将不可避免。本文就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目标取向以及制约这种转型的深层的文化心理因素谈谈自己的看法。

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目标取向

1、对“文化转型”的阐述

文化转型,是文化变迁过程中的突变,是文化发展阶段上质的飞跃,是一种文化模式转变成另一种文化模式。它是传统文化量变积累的必然结果,同时又是一种新型文化创生的开始。每个民族的传统文化,都有自己相应的文化模式,并且这种民族文化模式也都有自己独一无二的结构形式和文化特质。对于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来说,其文化模式的转型不仅意味着这种传统文化模式的结构发生变化,而且在最深层的本质上表现为这种传统文化模式的基本特质的改变。

面对深刻的社会变革所引发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的客观趋势,我们理论思维的视线首先应该集中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的本质问题——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基本特质的改变上。这里有二层意思:一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特质是什么;二是改变这种基本特质的目标取向是什么(也即指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的特质目标或者说是价值目标)。对这个问题的思考,正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课题研究的关键所在。

2、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基本特质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各个少数民族由于历史渊源、自然地理环境以及历史发展条件的不同和差异,导致各民族传统文化在其生成和变迁过程中形成了不同特色的文化模式。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差异性是客观存在的,它突出地表现在各个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伦理观念和审美情趣等不同文化层面上。这种差异性的存在固然为我们在考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时充分体认其形式和内容的变革提供了必要的客观依据,但是它并不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研究中所应揭示的最本质内涵。

那么,究竟什么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中的最本质问题,或者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模式的共同的基本特质是什么?本文认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模式的共同的基本特质就是突出的群体本位的文化特质,因而这种群体本位文化特质的变革理所当然地构成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中的根本内涵。

我国境内的各个少数民族,不论他们的传统文化在具体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上存在如何不同的差异性,但是,就其实质内核来说,都蕴含着一种共同的文化特质——群体本位。也就是说,从本质上看,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都是群体本位文化。群体本位构成了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模式的本质特征。

群体本位的文化特质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长期衍生、演化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沉淀而成的。究其根本原因,那就是我国少数民族社会长期运作于传统的自然经济和统一的计划经济环境中。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作为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从根本上取决于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和的经济基础,同时对经济基础产生能动作用。十分低下的生产力水平和极其有限的生存群体的利益的保证为前提。这种社会生存法则,决定着个体在文化认同上必须以群体存在为价值本位。这种选择,是少数民族生存经历中锤炼出来的一种深刻的民族文化自认。

所谓传统文化中群体本位的文化特质,是指在传统文化的价值取向上重群体、轻个体。在这种重群体、轻个体的文化价值观的视线里,个体在社会中无足轻重,群体存在高于一切。群体是根本、第一位的,个体是附属、次要的。个体的需要、利益、自由、前途、尊严乃至生命都必须服从群体的需要和利益。个体意志必须服从群体意志,先群体,后个体,群体是个体的存在目的和意义。

作为一种文化模式,群体本位的传统文化对少数民族人们的价值意识不仅具有规范性,而且具有一定的强制性。具体地说,人们只有按照这种群体本位文化确定的价值目标进行选择,才是合“法”的,应该的,否则,个体的选择本身不仅会被社会认为是无价值的,甚至会遭到排斥、惩罪。在少数民族社会里,群体本位的文化特质通过各种显性的文化表现反映出来。在我国少数民族社会里,家族、村寨等群体的需要、意志、利益、尊严和行为为居于支配地位,家庭或个人等个体的需要、意志、利益、自由乃至生命总是处于从属地位。个体的一切行行都必须遵守家庭或村寨的规矩。为家族或村寨出力做事是个体的第一责任。某家或某个体出了“丑”、做“错”了事,丢的是家族和村寨的脸面。家庭或个人等个体的婚丧嫁娶、生老病死、建房砌坟、种树挖井……等等一切生存行为,都必须体现和符合家族或村寨的意志和规矩,否则,就会受到遣责、排斥、惩罪,使个体存在变得无地自容。为了群体利益的需要,个体应该不惜代价去付出。可以这样说,在少数民族社会里,无论是风俗习惯,还是村规民约,或者是……等等,传统文化的方方面面都无不体现着至高无上的群体意志。村民们崇尚群体,依附于群体,把服从群体的需要和意志看作是自然而然而又天经地义的法则。而且,经济和社会发展越是相对落后的民族地方,这种情况就越突出、越明显。

应该承认,群体本位文化在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当一个要求充分尊重个体正当利益和权利的理性时代到来时,群体本位文化就显得不合时宜了。因为,群体本位文化总是忽略个体的存在意义,蔑视个体的生命价值,剥夺个体的利益和权利,泯灭了个体的独立自主性,因而必然会极大地遏制个体积极性的发挥,阻碍个体社会的进步。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下的社会就是个体性社会。市场经济充分强调个体对于社会整体发展的重要性。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不合理性——群体本位的文化特质,并且构建一种包含新质内涵的新文化。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的目标取向

一般来说,文化转型是文化的整体演进,是一种文化模式变迁成另一种新质的文化模式。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转型过程,就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模式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从形式到内容都会发生程度不同的变革。但是真正从本质上体现这种文化转型的是其中文化基本特质的改变。也就是说,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在转型当中必须赋于一种新的最基本的文化价值追求——即有利于市场经济所需要的具体劳动者的新型文化人格的形成。这个新的文化价值追求的目标体现,就是我们在以群体本位为文化特质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过程中必须确立的新文化特质——个体本位的文化特质。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群体本位文化特质同市场经济是不相容的。市场经济的活力来自于充分承认个体存在的重要性。市场经济作为一种资源配置的制度手段,要求市场行为主体具有强烈的进取精神和积极的创新精神,而这些又是以个体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为前提和基础的。显然,在群体文化中,个体作为市场行为主体应有的这种自主性和独立性不可能得到确认。它只有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新文化模式中才能得到真正确立和充分体现。这种新文化模式,就是以个体本位为文化特质的新文化。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过程,必然伴随的文化转型是群体本位文化转变为个体本位文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个体的自主性和独立性逐步得到培养和强化的过程。我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正是属于这种情况。

市场经济呼唤相应的个体本位文化,其根本意义在于经过这种个体本位文化的熏陶,培育出合格的市场行为主体。个体本位文化的基本价值目标集中体现在个体本位文化调节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问题上。个体本位文化不是损人利己的极端个人主义,而是要求个体积极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行为选择要有利于增进群体的整体利益,强调二者利益上的协调共进,毫无疑问。个体本位文化的这种价值选择,对市场经济倡导的自由、平等、公平、法制、效率等市场原则的真正确立将提供有力支撑。

从纯“文化”的层面讲,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就是要形成以个体本位为文化特质的新文化模式。也许,各个民族的新文化模式会带有不同强度的民族差异性,但都必须有一个共同的基本内核——个体本位的文化特质。这也就是少数民族新文化模式的时代性。

二、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中的文化“集体无意识”的消除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一个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影响和制约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深层的重要因素就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的文化心理意识的存在。

1、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

“集体无意识”是荣格心理学理论中的核心概念。它指的是一种蕴藏于人类心灵底层的共同的人类本能。它既是一种生物遗传。又是一种文化遗传,它决定人类的行为和文化,而人类本身对它都习以为常。受荣格“集体无意识”的启发,本文运用的文化“集体无意识”概念,是说人们对某种文化并不是没有意识到,只不过对它习以为常,视而不见,没有用心关注,不去进行思考罢了。其基本含义是指人作为文化的产物,对创造他的文化总是毫不怀疑、不加反思地接受,文化对他总是不自觉、无条件、潜移默化地起作用,而他对此都并不觉知。可以说,文化集体无意识就是人们对文化集体无反思。

我国少数民族,尤其是一些还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可以说是普遍存在,社会成员信奉传统,守护传统,对千百年来延续不变的价值标准、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礼仪规范等传统文化因素的作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缺乏社会性反思,少数敢为天下先的文化启蒙者或“文化异端”分子因被认为是离经叛道、损伤民族感情等而横遭斥责、甚至迫害。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这种“集体无意识”,往往导致少数民族社会成员丧失文化的自我认识、自我分析和自我判断能力,缺乏文化反省和文化批判能力,因而也就不可能对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进行切合时代的准确定位,而这样的结果又必然会使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革故鼎新困难重重,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举步维艰,社会的整体变迁也显得十分缓慢。历史上,有的少数民族有过多次同外来文化进行交流的机会,但都没有带来本民族社会文化的深刻变革,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是少数民族社会成员对传统文化表现的集体无意识无疑是文化心理上的一个重要因素。

当然,我们并不否认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对于各少数民族保持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和自信,对于本民族成员的凝结与约束,对于维护本民族社会的和谐与稳定,都能起到积极作用,但是,这种作用的产生有一个不容忽略的前提条件,那就是民族传统文化必须适应民族社会发展中特定阶段上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和时代要求。否则,民族社会成员对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就会导致民族传统文化在长期的自我麻痹和故步自封中逐渐缰化和衰落,全社会成员就会在传统文化的氛围中沉睡不醒,这个民族社会就会逐渐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由此看来,对于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来说,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顺利发展,必须消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夯实转型的社会文化基础,就在于着力培养少数民族社会成员对传统文化的普遍的意识觉醒。在文化转型期,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现象不可能完全消除,但应该是越少越好。

因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根本目标是建立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发展的新型文化。千千万万市场经济的行为主体——经济人必须同时也是新型的文化人。我们强烈呼唤少数民族社会成员对本民族传统文化的普遍的意识觉醒,这种文化意识觉醒既是传统文化转型的发端,又是新文化创生的开始。为此,我们要以现实和未来的文化发展的客观趋势和要求为依据,立足本民族社会实际,做好传统文化的革故鼎新工作。

2、消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集体无意识

推动少数民族传统集体无意识的觉醒,当务之急的工作是对少数民族社会成员进行以体现个体本位文化特质的市场经济的技术理性和人文精神的现代文化启蒙,具体地讲,应该从以下三个主要方面努力:

首先,根据市场经济的目标要求,大力推行公民文化教育。

如前所述,文化无意识就是文化无反思。“这种无意识是社会静态的反映,是停滞了的社会文化在人的心境里的僵化形态。它阻碍了人的价值感知和价值反思,使人的价值取向服从于所获的文化价值体系”。对自认的传统文化产生的内在需求和潜在动力。

我认为,一代新型文化公民的产生,既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得以实现的必要条件,同时又是这种转型过程是最终归宿。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发展,归根结蒂是要培养出适应民族地区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文化公民。这些人必须具有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自强不息的奋斗精神,必须具有科学、平等、效益、竞争和秩序等现代文化意识。我们也认为,在少数民族地区,政治思想教育固然重要,政策宣传也不可缺少,但是,更不可忽视的是怎样做一个现代人的教育、怎样做一个合格的现代社会公民的教育。依据市场经济客观要求,大力推进公民文化教育,将使少数民族成员对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逐渐消除,从而培养出民族文化的文化反思、文化选择和文化创新的能力,以期建设一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求的新文化。

在这个过程中,少数民族地区的干部和知识分子理当是积极的倡导者和有力的推动者,而民族地区的企业家应该是先行者。可以相信,少数民族地区一代新型文化人形成之时,就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集体无意识觉醒之日。

其次,大力加强本民族文化同外来文化的交流,积极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集体无意识的觉醒。

任何一个民族的传统文化,只有在同外来文化的碰撞、交流、比较和借鉴中才能获得自我反省和有效变革,从而发展本民族的新文化。这是民族发展的一般规律,历史上,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延续中,文化交流主要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生存经验的代际传承,这实质上是一种同质的经验的单向的文化内部传递,带有明显的前喻文化的基本特征。这就是指在前喻文化格局下,社会“尽管有可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变化,但人们的生活道路是既定的,永远不可变更的”。由于缺乏同异质文化的充分交流,客观上失去了一个观察本民族文化的巨大参照系,人们生存在传统文化中也就没有什么不自在的感觉,传统文化的集体无意识成为自然的文化心理存在,文化反思便无从谈起。封闭守旧从来就激动不了民族灵魂深处的文化震荡,因而就不会有震荡中的民族文化意识的觉醒。

所以说,各少数民族必须紧紧抓住改革开放的历史机遇,充分利用各种文化传播的中介条件,积极促进本民族文化同外来文化的交流,这样,才能唤起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意识觉醒,进而推动传统文化的真正转型。

从当前来看,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外来文化的交流,必须注意两点:一是要高度重视广播、电视、电影、报纸、杂志、图书等大众文化传播媒介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外来文化交流中发挥的重要沟通作用。大众文化传播不仅可以改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不合时宜的文化价值构建方式,更为重要的是能够改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价值构建内容,赋予变迁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崭新的文化特质。为了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充分合理地接受大众文化传播的信心,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大批本民族的文化宣传家和文化交流使者;二是加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同外来文化还应当充分发挥人际传播对文化交流的促进作用。这种作用主要是指少数民族地区集镇作为人际交流的中心所具备的文化传播和辐射功能。集镇是少数民族地区人际交流的中心场所,也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化场的内核所在,充当着文化的交流和辐射中心的角色。集镇文化功能的发挥,必须有利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意识的觉醒,必须有利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另外,谈到人际传播对文化交流的作用,还须提到少数民族地区那些离开故土走四方的打工仔和打工妹。他(她)们带给故乡亲人的不仅仅是那点苦苦挣来的血汗钱,而且还有比金钱更宝贵的新的文化信息。

第三,正确对待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意识觉醒的多元化问题,切实把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的基本方向。

当前,少数民族社会的文化组合呈现鲜明的共时性特征,这就是各民族传统农业文化、现代工业文化和后现代文化在同一少数民族社会中共处并存。这种共时性特征的存在,并不意味着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组合结构恰好是三分天下,而是说上述三种文化形态应该是历时性替代却成了共时性存在。在这种共时性文化组合中,各少数民族传统农业文化占最主要地位和绝对优势。而这种文化组合结构的形成,有其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

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文化组合的多元化,这将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这一文化发展大景观中不可避免的文化事象。各少数民族成员中将会出现对各民族传统农业文化、现代工业文化和后现代工业文化进行反思的种种文化意识觉醒的表现,对此,我们不必大惊小怪,而应该正确对待,积极引导。

在文化转型期,不同类型的文化“先知先觉者”的出现是正常的社会文化现象。因为,“文化意识往往是从少数人开始,然后向多数人扩散的传播,并逐步为社会中更多的人理解和接受的”,这是文化意识觉醒的一般规律。所以,我们对文化转型中少数文化的“先知先觉者”的不同文化意识的存在,应该首先给予必要的理解,同时加以正确引导。无论何种文化意识,凡持文化的全盘肯定或全盘否定的态度,都不合乎文化自身变化发展实际,也不符合文化反思的逻辑规则。对此,我们是毋须置疑的。

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就是要建立一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以个体本位为特质的新文化。这种新文化是对本民族传统的农业文化、现代工业文化和后现代文化的反思、借鉴、吸收、创新,因而它既是民族的又具有时代性。这个目标,是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意识觉醒的大方向和本质要求,同时也是我们推动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现代转型必须依循的基本思路。

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是一个有待于深入探讨的大课题。但愿本文的思考有助于该课题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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