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关系_所有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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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生产力的载体是产业,产业结构反映生产力的结构。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结构的变动紧密相联。所有制的不同产业定位,不是人们主观的先验规定,而是客观的自然选择。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双重优化是资源优化配置的合理途径。

[关键词] 产业 产业结构 所有制 所有制结构

一、前言

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到十四届三中全会,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取得了一系列的发展。表现在所有制结构问题上,党的文件作出了两个重要结论:一个是十二届三中全会《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的,我国的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一个是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的,就全国而言,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应占主体地位,有的地方,有的产业可以有所差别。由此我们得出下文分析的立论基础:其一,多种所有制形式可以并存;其二,不同产业中的所有制构成可以有所差异;其三,正确认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需要联系产业结构,从而使其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

本文试图依据马克思主义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的基本原理,在其具体形态上,从经济运行中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角度,对产业结构与所有制结构的关联作初步的理论分析,探索通过不同所有制形式在不同产业中的配置优化达到全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途径。

关于一国产业结构有多种分类和认识方法。我们参照国际上广为流行的三次产业划分方法,并结合中国经济发展的实际,将我国产业划分为基础产业、加工工业、农村产业和服务业四类。

二、基础产业与所有制结构

基础产业主要指作为国民经济发展基础的交通运输、邮电通讯、能源、原材料、工矿采掘等产业。在西方经济理论中,这些产业一般被认为是非竞争性产业,或者是比较适合于垄断经营的自然垄断产业。萨缪尔森说:“当规模经济或范围经济如此之有力,以致于只有一家厂商能够存在下去时,我们会有自然垄断。”[①]

基础产业在产业链中的基本特点在于它们处在产业链的起点,产业的前向连锁效应大而后向连锁效应小,因而往往制约着国民经济其它产业的发展,成为其它产业发展的硬约束条件,或者说是“瓶颈”。“瓶颈”舒缓,则其它产业的发展环境宽松;“瓶颈”收缩,则其它产业的发展环境趋紧。可以说,基础产业是其它产业扩张的资源边界:在边界以内扩张,能够主要表现为有实物量的经济增长;突破边界的扩张,除了得益于生产技术的改进而减少基础资源的使用外,大多表现为无实际物质产品的名义增长,或者说,这种增长往往会推动物价指数上升,形成通货膨胀。与这个特点相联系,世界各国政府从本国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必然高度重视其基础产业的发展,其经济政策也会对基础产业给予较多的关照。更进一步说,这就容易造成国家直接干预基础产业的生产和经营。

基础产业的第二个特点在于其投资大、周期长、风险高。这使得个别分散的小资本往往无力去涉足于基础产业,从而使基础产业成为不适合有众多中小企业展开自由竞争的垄断行业。理解这一点离不开特定的物质技术条件。在现代化大生产中,一般来说,规模较大的企业可以有效地实现精细的分工和专业化,因而可以获得比较小规模的企业更高的生产率。相应地,规模大的企业的平均成本较低。在需求既定的条件下,如果一个企业的产量相对于市场需求而言不再是微不足道,那么行业中就不可能有太多的企业。进入该行业的往往是那些拥有雄厚资本的大财团或国家直接动员社会资本担负起为社会提供基础产品的任务。

从基础产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我们可以看到,基础产业往往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历史实践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代替资本主义制度是比资本主义制度代替封建主义制度深刻得多、复杂得多的一场革命。资本主义不能自然长入社会主义,而必须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无产阶级革命夺取政权是建立社会主义的首要条件,然后在无产阶级国家政权的庇护下夺取大资本,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因此,在国民经济命脉的基础产业要体现表征社会主义根本经济制度的全民所有制性质。

不同的所有制形式的选择并不取决于人们的主观意志,而主要是取决于什么样的所有制形式更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然而,经济效率有微观和宏观之分,微观经济效率与宏观经济效率并不必然正相关,有时甚至呈现负相关。从微观角度看,基础产业的非竞争性特点,使非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外在压力降低,盈利最大化的内在动力不是通过改进生产技术、加强内部管理而容易倾向于通过一些非生产性措施(比如制订垄断价格)来实现。这样,企业的名义微观经济效率的提高掩盖了其实际的微观经济效率的降低,同时也损害了与其关联的其他企业的利益,导致宏观经济效率的降低。

西方经济学有关垄断的社会成本的分析能够给我们有益的启示。在私人垄断情况下,垄断者为了维持垄断利润,往往采用限产提价策略。限产不仅使单位商品的平均成本增加,而且使社会福利减少,提价则导致消费者剩余的减少。也就是说,私人垄断会使社会成本增加,资源配置低效。

在社会主义国家,所以要建立国国有企业,发展国有经济,其根本出发点是把生产力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在基础产业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制形式,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需要,也是促进生产力发展的需求。只有这样,才能突破私人垄断资本利益的狭隘性,站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的高度,制定和贯彻整体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实现资源配置的最大宏观经济效率。特别是经过国有企业改革,处理好企业和国家的关系,明确各自的管理权限,充分发挥企业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内在动力机制的作用,同时,辅之以国家对企业的外在压力,实现企业微观经济效率和全社会宏观经济效率的相辅相成。

那么,是不是在基础产业部门就绝对不允许非国有制企业进入呢?当然不是,也完全不可能。但数量和规模不可能太大,因为该产业投资大、周期长,存在较强的进入壁垒,产品的保护程度较高。基础产业不是非国有经济的优势所在。

三、加工工业与所有制结构

我国正处于加速发展工业化阶段,产业结构表现出在轻重工业结构中重化工业比重不断提高的趋势。探讨我国现阶段加工工业领域中的所有制结构应结合现阶段加工工业不同构成部分的特点。这里,我们把加工工业分为两类,即主导产业和一般加工业。

主导产业对一国经济增长主要产生三种影响:(1)回顾影响,指主导部门对那些向自己供给生产资料的部门的影响;(2)旁侧影响,指主导部门对社区发展的影响;(3)前瞻影响,指主导部门对新工业、新技术、新原料、新能源的出现的诱导作用。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比较典型的主导部门有棉纺工业、重型机器制造业、耐用消费品工业(如汽车工业)等。[②]

显然,经过几十年的工业化建设,我国已越过了以棉纺工业为主导产业的经济发展阶段,正处于以重型机器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重化工业化阶段。

重型机器制造业是典型的资金密集型产业。在社会主义国家,资金密集型的特点决定了该产业的投资主体主要是国家。相应地,其所有制形式更多的采用国家所有制。实际上,不仅重型机器制造业是如此,凡是被国家产业政策定为促进工业化发展的主导产业,其所有制性质的主体都必然是国有制或说全民所有制。这也是由社会主义社会的根本经济性质决定的。主导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命脉,关系到国计民生,只有保证全民所有制经济在该产业中的主体地位,才可能保证整个社会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

主导产业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影响是多维的,处于国民经济的核心地位。我国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在建国初期的一段话颇能说明在主导产业中坚持国有经济的重要性,他说:“五种经济同时并存,但是要在国营经济领导之下。要使私人经济跟着走,有一个条件,就是国营经济有相当力量。你有力量它就跟着你走,你没有力量它就不听你指挥。”[③]可见,如果主导产业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就可以保证与之相关联的其他产业带上社会主义的色彩,既使是非公有制性质的私营企业、个体企业,也能作为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的、必要的补充,为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服务。否则,如果主导产业的所有制性质是非公有制的,比如说是私有制的,私营企业控制了主导产业,那么,私有制的生产关系就会通过主导产业自身固有的传导机制以其为中心向前、后和旁侧去影响与之相关联的企业的内部生产关系。这样,既使与之相关联的企业本来是公有制性质的,受私有制这一“普照之光”的照耀,也会使其公有色彩暗淡无光,不得不屈从于私有制的生产关系,成为私有制经济的附庸,并最终被“和平演变”为私有性质。

与主导产业发生产业关联,特别是发生前向联锁的一般轻加工工业,则并不必然要求全民所有制在该产业所有制结构中占绝对大的比重。一般轻加工业在生产上的特点是投资少、规模小、周期短、见效快,技术简单,多属于劳动密集型。随着我国投资体制的改革,投资主体日趋多元化,国家、地方、集体、个人都可能投资于该产业。因此,在劳动密集型的一般轻加工工业中,所有制结构将会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各种经济成分互相联合、平等竞争的态势。各种经济成分在所有制结构中的地位将取决于不同经济成分对市场竞争的适应能力,由市场通过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自然决定它们各自在所有制结构中的比重。

应当指出,我们并不主张国有企业应该退出一般加工业,也不主张国有企业仅仅占据次要或补充的地位。因为我们建立和发展国有企业绝不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那样只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给私有经济和其他非国有经济拾遗补缺,服务于它们的盈利追求,而是为了巩固和发展公有制,发挥它的主导作用,领导其它经济成分一起为推动社会生产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服务。凡是属于社会化大规模生产的,不管哪个行业,哪种生产,都应发展国有企业,我们不能自己束缚自己的手脚。如果我们的国有企业主动退出一般加工业,后果是严重的。在这里重温陈云同志的教导是有益的。陈云同志1950年在谈到资本家私人企业与国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时说:“现在有些资本家有这样的想法:政府搞重工业,他们搞轻工业,政府搞原料工业,他们搞制造工业,包袱都要你背,他们赚钱。我们当然不能这样办。”[④]之所以“不能这样办”,有三点理由可以说明。第一,如果这样办,国民经济的最大部分将是私有经济的一统天下,国家的社会主义性质将难以坚持;第二,社会化大生产与私有制的矛盾必然会造成社会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和社会资源的巨大浪费;第三,一般加工工业是价高利大的行业,它应当是社会主义积累的重要来源,是巩固公有制的物质力量之一,不能拱手相让。

由于一般加工工业是市场竞争最激烈的产业之一,这就要求国家必须扮演好市场竞争的“守夜人”角色,以健全有力的管理手段规范各企业的市场行为,保证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因为只有正当、公平、规范的竞争才有其筛选经济成分,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四、农村产业与所有制结构

根据发展经济学关于二元经济结构的增长理论,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国家,传统农业部门和现代城市工业部门并存。我国二元经济的特点是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社会结构融合在一起,二元社会结构强化了二元经济结构。与经济、社会的双重隔绝相联系,所有制性质也存在较大差异:在城市工业中,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在农村农业中,以集体所有制为主。

建国后的三十年里,农村经济在经历了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的短暂过渡后,在人民公社、大队、生产队所组成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形态上得到了稳定和保持。同时,国家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边区农垦屯田,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国营农场,采取全民所有制的形式。实际上,建国后三十年的中国农村基本上维持了以集体所有制占绝对优势,以全民所有制的国营农场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其间,虽然在有些地区还时有时无地存在零星社员自留地,属于个体经济形态,但基本上没有形成一股力量。

从实证角度来考察农村所有制结构的变革,我们可以看到,党的改革开放政策实行以来,虽然二元社会格局和二元经济格局没有发生根本的变化,但在农村一元经济内部发生了实质性的裂变。这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传统农业大一统的经济管理体制被统分结合的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双层经营体制所取代;二是乡村工业的异军突起。这样,在传统农业社会内部,形成了传统农业和农村工业的分离格局,从而使中国传统的二元经济演化为传统农业、乡村(镇)工业和城市现代工业的三元经济态势。

中国农村经济格局的变化改变了三十年一贯的单纯公有制农村所有制结构。伴随产业的深化,农村所有制结构也由原来的相对单一走向了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传统农业领域,虽然土地的组织经营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但在所有制层次上仍然维持以集体所有制为主体、全民所有制为补充的公有制结构;在非农产业的乡村(镇)工业,基本上是集体所有制为主、私营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个体经济为少量补充;在农村服务产业,则呈现出个体经济占绝大多数、私营经济为重要组成部分、集体经济为补充的所有制结构态势。

农村所有制结构仍然处于变革中,认为农村所有制结构改革已经走到尽头的说法是不妥当的。从理论上说,现时的这种结构状态虽然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快速成长,但并没有达到资源配置的最优状态,在成长过程中潜伏着不容忽视的隐患,需要继续调整所有制结构格局。我们认为,调整的重点是农业土地制度和非农产业中的商品流通。

为此,一方面需要在统分结合中强调统的力度,推动土地使用权的有偿转让,搞规模经营,一方面要加大国家对农业的资金投入,特别是加大对农田基本建设和农业综合开发以及农业高科技的投入和扶持。这样,在农产品生产领域,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所占比重应当稳步提高,方才有利于资源的更为合理的配置。在农村商品流通领域,将来应当更加重视农村供销合作社的建设,发挥供销合作社在集散工农产品中主渠道的作用,使之成为联结农村和城市、农业和工业的最主要的结合部。当然,供销合作社本身也要改革和完善,一方面归还其合作性质,一方面以自己优质的服务满足城乡生产生活的需要。如若这样,集体经济在农村商品流通领域中的地位将会从补充走向主体,这有利于稳定物价、抑制投机、更好地组织生产、方便人民生活。

五、服务业与所有制结构

进入我们分析视野的有两类服务业,一类是作为产业高度化阶段之一的“软产业”,一类是按照三次产业划分结构理论中的第三产业。

在软产业领域,其所有制成分应当以公有制为主,这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原因有四:一是该产业的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社会化程度高,需要大批具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才分工协作,共同攻关,不适合分散经营。这种产业本身对集中性的要求适合采用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的形式。二是高科技的研制和应用风险较大,虽然成功后的获利能力也较强,有吸引众多小资本参与的可能,但往往会望风险而却步,因为非公有制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相对较弱。公有制企业的风险承担能力较强,这并非因为是公有制企业存在预算软约束,而是因为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其中的国有制企业在利益上与整个国家民族的利益在总体上是一致的,可以得到国家的优先扶持。因此,从风险对比角度看,该产业也更加适合于公有制成分。三是作为服务于硬产业的软产业存在一个社会信誉问题,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从总体上看,人们更加信赖公有制经济成分。四是鉴于软产业在国民经济长远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必然会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更多照顾,或者说,国家必然会更多地对该产业实施经济干预,国家应当对该产业的发展作总体规划,协调各单位行动,国家计划的指导和执行在该产业发展中起重要作用,以避免重复研究、重复开发带来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公有制经济成分特别是国有制经济成分更能自觉地接受国家计划的指导和协调。相反,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固有的自发性和盲目性不利于以较小投入获得较好的宏观经济效益。所以,在软产业中,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很难取得主体地位。

当然,这同样也不排除非公有成分的参与,特别是当私营经济发展壮大到一定程度,积累了巨额资本后,高薪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加大投资于该产业的力度,这无论对该产业自身的发展,还是对整个社会资源的合理流向都是有积极意义的。

作为第三产业的服务业与上面分析的软产业不同。虽然人们对第三产业所包含的内容的理解并不完全一致[⑤],但大部分人都赞同第三产业主要应包括商业、金融、保险、医疗保健等行业。

第三产业不同部门的所有制状况也会表现出差异。首先,在银行业必须保持全民所有制占绝对优势。我国银行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是中央银行、商业银行、政策银行三足鼎立格局,中央银行作为国家利用货币政策调控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的枢纽,自然必须掌握在国家手中,不允许任何具有自身独立经济利益的单位和私人操纵来谋取小集团和个人的经济利益,其根本目标是保持币值的稳定,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高效快速发展营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否则国民经济秩序必然紊乱,更谈不上稳定协调高速发展。在整个银行系统中,应当说,商业银行是主体,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性质如何基本上决定了整个银行系统的所有制结构性质。在社会主义国家,适应生产社会化的要求,公有制在国民经济中占据主体地位,这便必然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性质要以国有制为主体。如果作为提供信贷资本的商业银行的所有制性质是公有制或国有制的,就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性质是公有制的或国有制的,从而保证顺应生产社会化要求的资源配置。否则,整个社会便隶属于私有制的统治之下,重演私有制的一切弊端。国家新组建的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和进出口银行,作为政府机关贯彻国家产业政策的职能机构,其国有属性亦在情理之中。这不仅仅是因为它由国家主办,更重要的是政策银行的经营目标不同于一般商业银行,它并不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是在保本或微利的前提下承担政府职能,其行为出发点是全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率,而非本单位的微观经济效益,这是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私有制企业所做不到的。

其次,在商业领域,我们强调发挥国有商业主渠道的作用以维护市场的有序竞争和物质生产部门从而整个国民经济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企业和私有制企业的根本区别就在于所有制不同而带来的利益关系不同。一个从宏观效益着眼,一个从微观效益着眼。具体到商品流通领域,如果大多数企业都从追求全社会的宏观效益出发去经营,市场竞争便会促使各企业在提高经营管理、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否则竞争便容易走向邪道,不正当竞争不会带来市场的有序和有效。如果换一个角度看同样的问题,仅在物质产业领域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而在商业领域选择非公有制形式,虽然生产决定流通,但在生产和流通由不同的经济主体来承担的情况下,流通对生产的反作用被放大了,生产企业的公有制主体地位会受到削弱,这不仅会影响根本社会经济制度的巩固,也会使资源配置偏离社会化大生产的要求从而破坏和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当然,商业切近人民生活且网点分散的特点决定了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将会在这一领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在所有制结构中会占据较大的比重,这有利于繁荣市场、增加就业、方便群众生活,发挥其对公有制经济的有益的补充作用。

再次,保险业中虽然出现了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为主的几家保险公司,但由于我国发展商品经济的时间不长,人们的风险意识从而保险意识相对还比较差,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我国保险业的发展主要受制于国有企业的改革状况。随着国有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化,原来的企业保险为主转变为社会保险为主,保险业将会以较快的速度和规模发展。虽然这也会诱使一些非公有制保险公司的诞生,但其总体发展方向可能是政府、各种基金会为主的保险格局,表现在所有制形式上仍然是公有制为主体。

复次,医疗行业有自己的特性。该行业实际上是不适合竞争的行业,不应当让市场机制在这里发挥调节作用。因此,虽然私营诊所、个体诊所能够发挥一些具有一定特长的医学专家的妙手回春之术,为患者带来福音,但规模不会太大。在这一行业中将会保持以政府办医院为主体、私人诊所为补充的格局。

六、小结

总括上述分析表明,不同的产业,其技术水平、生产的社会化程度、规模经济标准、市场前景,以及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等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因此,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在不同产业中的分布就不可能是千篇一律的。所有制的不同产业定位不是人们主观的先验规定,而是客观的自然选择。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产业结构的变动紧密相联。

一般来说,国有经济主要分布于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主导产业及第三产业中的金融、保险等行业。在这些产业中,国有经济必然也必须占绝对统治地位。第一产业则应以集体经济为主,国有经济比重较低。第二产业中的非主导产业,各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将展开激烈的竞争。第三产业中的零售商业和小型社会服务业,各种经济成分将全面发展。

注释:

① 保罗·A·萨缪尔森、威廉·D·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2版中译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866页。

② 参见胡代光、厉以宁编著:《当代资产阶级经济学主要流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③、④ 参见胡钧:《搞好国有企业的决心和信心的理论根据》,载《商校理论战线》1996年第2期。

⑤ 在各国的经济统计中,划分三次产业的不同口径主要在三个方面:一是采掘业属于第一产业还是第二产业,二是建筑业、交通通讯、煤气、电力、自来水等公用事业是属于第二产业还是第三产业,三是军队、警察等国家机器是否属于第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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