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_市场经济论文

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_市场经济论文

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国有经济论文,资本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对国有经济进行战略性调整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搞好国有资本集中则是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资本集中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所谓资本集中,是指已经形成的独立资本由于互相吞并或联合而形成一个较大资本的经济现象。我们知道,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一般地说,竞争首先是通过使商品生产成本降低来进行的。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商品生产成本的高低取决于劳动生产率,而劳动生产率又与生产规模密切相关。显然,较大的资本易于在竞争中战胜较小的资本。另一方面,作为一种崭新力量的信用事业,尽管在市场经济初期的作用还只不过是资本积累的小小助手,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它很快变成一个实现资本集中的庞大的社会机构,通过一张幅面很大的信用网来组织和利用社会各个方面的货币资本,从而补充了资本积累的作用,使经营规模的扩大得以保证。

可见,形成资本集中的条件,主要不外乎两个:竞争和信用。资本集中就是在竞争和信用的作用下完成的。正如马克思所说:竞争和信用是资本集中的“两个最强有力的杠杆”。

竞争和信用,并不是资本主义社会所独有的,而是存在于一切市场经济之中。无论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是市场经济就离不开竞争和信用。诚然,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资本集中问题时,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研究对象的。但实质上马克思所阐述的,大多是市场经济的运行法则或原理。只不过在马克思所处的时代,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有机结合并成为经济生活的典型,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的结合在当时尚未出现,所以有些关于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则或原理只能在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剖析中得以阐述而已。既然资本集中的形成是竞争和信用发生作用的结果,而竞争和信用又存在于一切市场经济之中,因此我们说,资本集中是市场经济发展中的必然现象。

在我们今天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同样必须客观地看待资本集中问题。资本集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出现同样是必然的。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资本集中产生的必然性,就如同否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竞争、信用等的客观存在一样,是与现实情况不符的,也是与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相悖的。

二、我国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中国有资本集中的迫切性和特殊性

有目共睹,我国原有的国有经济,一方面战线拉得过长,另一方面国有资本的数量又有限,这就导致了国有资本分布零散、规模不经济,从而严重削弱了国有经济的整体竞争力,制约了整个国民经济效益的提高。目前仍有很大数量的国有企业严重亏损就是最有力的证据。那么,单纯依靠追加国家资本金投入的办法来使国企规模扩大,是否可行呢?回答是否定的。这是因为,现有的生产力状况和经济运行态势决定了没有必要使所有的国企都按原样扩大规模,而应向着合理的方向进行转移;同时,在我国经济尚不发达、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要求国家拿出巨额资金去对所有的国企追加投资,其可能性也是微乎其微的。所以,无论从其必要性看,还是从其可能性看,单纯依靠追加国家投资的办法来扩大所有国企规模并扭转困境,都是不现实的。

因而,重要的出路还是在于从国有资本的存量上做文章,即通过国有资本的兼并重组而适当集中,使现有的国有资本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另一方面,如前所述,资本集中是在激烈的竞争之中产生的,而我国国有经济所面临的,不仅是来自国内各种非国有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竞争,而且还面临着来自国际的竞争。在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之下,综合国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这对我国国民经济中作为主导力量的国有经济,无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与国外的经济实体相比,我们的国有企业都表现出相当的规模不经济。比如说,按照美国《幸福》杂志对1996年全球最大的500家企业的排名,我国除了仅有3家金融和贸易企业榜上有名外,尚无一家制造业企业进入世界500强。1995 年我国500家大型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之和、销售收入之和及总利润之和, 还不及美国500家大企业的前三家相应各项指标之和;我国100多家汽车厂的产量之和,还不到美国通用汽车公司一家产量的20%……在这样的背景之下,我们若不积极主动地进行国有资本集中,怎能在国与国之间激烈的较量中站稳脚跟并获胜呢?

从以上分析也可看出,我国的国有资本集中,与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大鱼吃小鱼”式的私有资本集中是不一样的。从本质的意义上说,在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生在资本家之间的资本集中,反映的是大资本对小资本的剥夺关系;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发生在国有经济内部的资本集中,反映的是国有资源重新配置、国有经济格局重新调整、维护国家权威并增强国民经济整体实力的关系。

当然,严格地说,我们在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中进行的国有资本集中,还不完全是市场经济发展中典型意义上的资本集中,而较多的还是属于人为的调整,在相当的程度上还只能说是在为市场经济开路。关于这一点,只要从资本集中的手段上进行考察,便可得到说明。

谈到资本集中的手段,马克思曾指出两种不同的做法:一种“是通过强制的道路进行吞并,——在这种场合,某些资本成为对其他资本的占压倒优势的引力中心,打破其他资本的个体内聚力,然后把各个零散的碎片吸引到自己方面来”;一种“是通过建立股份公司这一比较平滑的办法把许多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资本溶合起来”。有必要指出的是,有人认为这两种手段中后一种是经济手段,而前一种是非经济手段。其实,二者指的都是经济手段,只不过后者较为“平滑”,前者较为“强制”;后者靠的是“溶合”,前者靠的是“打破”和“吸引”。

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就后一种手段而言,由于股份公司的建立还只能是有条件、有步骤地逐步推进,所以“通过建立股份公司”而“把许多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资本溶合起来”尚不具备普遍性;就前一种手段而言,虽然在企业重组中出现了许多“通过强制的道路”而进行的“吞并”,但显而易见,有些“吞并”并不是靠“某些资本成为对其他资本的占压倒优势的引力中心,打破其他资本的个体内聚力,然后把各个零散的碎片吸引到自己方面来”,而或是搞“拉郎配”,或是做更换招牌的游戏……这足以说明我国正在进行着的国有资本集中,与市场经济的要求尚有相当的差距。

但尽管如此,我们相信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市场经济本身内在的发展,其资本集中必将逐步走上与市场经济相吻合的正常轨道。

三、国有资本集中要与国有经济战线收缩相结合

众所周知,在“一大二公”的传统观念支配下,我国曾人为地追求国有经济量的扩张,国有企业分布极为宽泛,几乎遍及国民经济一切领域。据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有关统计资料,截至1995年底,全国29.1万户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额为9.6万亿元,其分布情况为:农林牧渔业21 %;工业54.9%;建筑业4.3%;交通运输邮电业11.9%; 金融及其他产业6.6%。从工业领域来看,到1995年底, 国有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资产总额为4.7万亿元,其分布情况为:采掘业13.02%;制造业72.8%;电力、煤气及水行业14.68%。其中,在制造业中,轻加工业占18.47%;石化加工业占19.50%;金属及机械加工业占34.31%。另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1978—1995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年均递增15.5%。“六五”、“七五”、“八五”期间国有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66.65%、63.28%和66.86%。 这说明即使在改革开放以来,国有经济在数量上也获得了较快发展。而且,来自于政府的投资仍是广泛地分布在国民经济87个大类行业中。据估算,国有经济占用着70%左右的社会经济资源。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革长期滞后,使得这些资源未能发挥出应有的效用,反而出现了国有经济大面积的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有限的国有资本难以支撑过于庞大的国有经济盘子。

可见,要解决国有经济的效率问题,不仅要在国有经济内部使国有资本适当集中,而且(也是更重要的)还要收缩国企战线、减少国有经济介入的行业和企业。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集中要打破所有制界限,根据当前的现实状况,使一部分国有资本从原来的战线撤出,而让位于非国有资本,从而把国有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线收缩结合起来。这也是与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企改革和发展等重大问题决议中,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相一致的。

问题是,收缩国有经济战线,意味着所有制结构的改变,即国有经济成分的减少和非国有经济成分的增加。这是否会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呢?当然不会。

第一,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本身包括多种形式,而决非只是国有经济一种。除国有经济外,集体经济、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都是包含在公有制经济之内的。据估测,我国目前混合所有制经济已占整个国内生产总值的20%左右,其中的公有成分已占整个混合所有制经济的30%还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属于公有制的基金,将逐渐成为新的公有制形式。如,目前已结存700亿元以上的养老保险基金、 金额已达800亿元以上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等, 势必成为重要的投资基金来源,从而使公有制经济更加丰富和充实。

第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国家应控制的主要是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根据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这些行业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品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对于此外的其他行业和领域,则要尽可能地使国有经济转移出去,集中力量,加强重点,提高国有经济的整体素质。

第三,国有制只是公有制的一种特殊实现形式,而并非是公有制的最好的实现形式。尽管国有制具有许多其他经济成分所不具有的优点,如控制国家经济命脉、承担非盈利性或高风险性产品的生产、调节分配、促进公平等等,但并不能据此推出国有制是公有制的最好或最高的实现形式这一结论。实际上,国有制的存在,是国家政权在经济上的一种体现。它的发展程度既受制于社会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也受制于经济运行形态及社会性质。从生产力来看,随着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要求国有经济也要做到集约化,与其多而散,不如少而精,要用较少的国有资本产生较大的控制力。从经济运行形态来看,如果说计划经济具有国有经济“遍地开花”的温床条件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下恰恰要求国有经济尽可能地从一般性竞争领域中退出去,让市场机制更好地去发挥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从社会性质来看,马克思主义早就揭示出,随着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不断发展,国家迟早也要消亡,那么又怎能说国有制是公有制最好或最高的形式呢?

第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哪一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都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都要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自主经营,从这一意义上可以说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是平等的。当然,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作为全体人民的代表,需要通过国有经济来控制国民经济的命脉。但这只意味着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在社会分工上有所不同,以及由此所带来的作用不同而已。况且,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和支配地位,也要在竞争中得以体现并经受考验。同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有经济与各种非国有经济也要相互依存,共同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和发展中,国有经济要有效地发挥其主导作用,离不开各种非国有经济健康发展的支撑。如果国有经济被人为地拉长战线,去从事本应由其他经济成分所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反而会使整个国民经济活力下降,这种状况下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显然是要大打折扣的。

总之,收缩国有经济战线,适当减少国有经济成分而增加非国有经济成分,不仅不会动摇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反而可以使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运行的轨道上更有实力去发挥其主导作用,可以在提高整个国民经济活力和效率的基础上更好地体现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线收缩二者同时并举,不仅能使国有资本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而且极大地有利于使国有资本的“所为”和非国有资本的“所为”都做得更好,从而真正地从实处上贯彻落实中央十五届四中全会国企改革的精神。

标签:;  ;  ;  ;  ;  

资本集中与国有经济战略性重组_市场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