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约束条件下的货币金融改革目标_金融抑制论文

我国金融约束条件下的货币金融改革目标_金融抑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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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抑制论”和“金融深化论”是针对发展中国家金融制度尚不发达的情况,剖析货币金融领域的许多不合理现象,为改造货币金融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而提出的货币金融理论。本文旨在以此理论为指导,研究我国经济货币化过程中的金融问题。我认为,推进金融深化应是我国金融改革的目标选择。

一、货币化过程中金融深化的实质

我国推行经济货币化和金融改革以来,金融领域发生了两方面的显著变化:一方面,货币资产数量增长迅速,经济的货币化比例不断提高,市场融资能力空前加强,新的金融资产形式不断出现。据统计,到92年年底,各种证券余额已达3000亿元,银行拆借资金达2000亿元,它们已构成金融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以后,产生了80年代以来的长足经济发展。尽管货币供应量大大超过了原来的计划监控目标,达到1158亿元的最高纪录(增长38%),但信贷供应量却并未突破计划总规模,而是被控制在4000亿元之内。如果不是市场融资的发展,如此之高的经济增长绝不是4000亿元以内的信贷供应量所能支撑的(江其务:《按市场机制来调控资金运行》,《财贸经济》1993年,第12期)。另一方面,因我国具有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具有长期存在的企业预算软约束,存在着对信贷的持久的过度需求,国家银行部门,长期是信贷分配的行政机构,而不是遵循商业原则的真正的银行。企业信贷的取得,同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银行有关管理部门有着密切联系。企业能否取得银行贷款,几乎不与企业过去的或现在的盈利情况和偿还能力相联系。在某种程度上,倒是存在着相反的联系,银行信贷经常用于填补某些企业在市场上的亏损。由于金融体制改革的滞后,事实上已把我国一体化的银行系统推到了危机的边缘。在20000多亿的金融总量中,在负债方面,约12000多亿城乡储蓄存款,这是银行系统对公众的负债;5000亿左右的货币发行,这是中央银行的负债;近100亿美元的居民外币存款,以市价算,近1000亿人民币,也是对个人的负债;企事业单位存款同样也是银行负债。银行自有金融资本无几,财政透支借款早已突破资本金的积累。在资产方面,90%以上是国内农工商等生产部门的贷款,大约20000亿元注同上。由于前述的原因,实际上每笔贷款都可无限期的拖欠。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上两方面的矛盾已是越来越尖锐,表现在宏观经济中则是企业竞争无序,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出现金融危机和实行金融管制。

货币金融领域的这种变革,对同处于变革中的我国国民经济的影响越来越大,并使经济中不确定因素增加。因此,判明我国经济货币化过程中金融所处的状态,对于分析处于这一过程中的我国货币政策的选择及金融改革的方向等问题,有着重要意义。从经济发展的角度看,这一问题的实质在于判明这种金融状态的性质是属于金融抑制还是金融深化。而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明确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的实质涵义。

根据西方发展经济学家的看法,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之所以欠发达,原因之一是落后的金融制度与呆滞的经济状况存在着一种恶性循环。这种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是制度上存在的缺陷和政府部门的错误政策。由于政府部门或金融主管部门硬性压低利率,也可能由于通货膨胀,或是二者兼而有之,以至于实际利息率过低,甚至成为负数。对储蓄者而言,负利率当然不能吸引其将剩余资金存入金融体系中,对借款者来说,负利率则起着刺激贷款甚至搞投机活动的作用。利率不能正确反映发展中国家资金匮乏的现象,有组织的金融市场求远大于供,金融体系以“配给”的方式提供信贷,一小部分能获得银行信贷的特权机构获得额外利润。从全社会来看,这表明分配的不公平和资源利用的低效率。这种因政府部门实施金融管制政策,人为压低利率而造成金融体系和现实经济的低效率现象,被称为“金融抑制”。

与金融抑制相反,金融深化是指政府放弃对金融市场和金融体系的管制,并消除通货膨胀,使利息率能充分反映资金供求状况。金融体系特别是银行体系,一方面能以适当的利息率吸引大量的储蓄资产,另一方面也能在适当的利息率水平上满足经济各部门的资金需要,这样,金融体系本身既能获得发展,也能对经济发展起到促进作用。金融深化有许多迹象和指标,如(1)实际利息率为正数;(2)货币资产占国民生产总值比重程度上升;(3)利息率由市场供求决定;(4)银行以外的金融机构,尤其是民营金融机构适应对金融服务需求的增长而蓬勃发展。指标(1)和(3)反映利率引导资金流动从而引导资源流动方面的作用以及金融市场的平衡状况;指标(2)反映经济货币化的程度;指标(4)反映金融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金融产业的发育程度。

可见,金融深化的实质意义在于:金融在以金融资产数量增加来发挥其促进作用的过程中,通过消除“金融抑制”,使利息率及各种金融形式在资金稀缺情况下,发挥积极的融资作用,开拓资金来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进而从提高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促进经济发展。

以上述标准来衡量我国目前的金融状况,可以作出一个基本的判断:我国当前已经出现了金融深化的迹象,但并未取得实质性的进展。也就是说,在经济货币化日益成为我国宏观经济管理中必须正确对待的问题时,把金融资产数量的增长全部看成我国经济商品化货币化结果,进而看成是金融深化,实质上并没有理解金融深化的实质涵义。与此相反,把金融资产数量增加全部看成是隐性通货膨胀,则是忽视了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发展。

由上可见,我们并不是一概否定我国当前经济中的某些金融现象属于金融深化的内容,而是认为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对待这些现象及其相互关系作出解释,揭示出这些现象所反映的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从而确立起我国经济货币化过程中近期货币政策和金融改革方向赖以提出的基础。

二、我国金融抑制状态及原因分析

当前我国经济中金融资产数量的增加,只是金融深化的假象,或者更准确地说,是名为金融深化而实为金融抑制。

1.货币收入虚增条件下虚假的储蓄——投资机制

在我国传统的经济体制下,投资是通过计划机关对国民收入积累率的直接安排而形成的,储蓄与投资是在积累率被确定并形成的过程中合在一起进行的,投资无须通过另一个与之相分离的储蓄过程来形成。在过去低工资政策下,居民储蓄增长很慢,且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很小,1965年为4.7%,1975年为6.0%。改革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及投资形成机制发生了一些变化,居民的货币收入不再由计划机关直接确定,居民的货币收入迅速增加,居民储蓄显著提高,居民银行储蓄存款结余由1978年年底的309.3亿元增长到1992年年底的11545.4亿元,14年间平均年增长29.5%,而1978年以前的10年间平均年增长率只有10.4%,同时,居民储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也不断的提高。另一方面,不仅是迅速发展起来的其它非国有经济组织的一部分资金只能从社会上筹集,就是政府及国有企业的投资资金也不可能完全通过事先计划安排的积累及拨款渠道获得,也需从其它渠道筹集。这样,社会上的投资者与储蓄者出现分离,金融机构起着投资资金的供求媒介作用,对于储蓄向投资转移发挥作用。

根据国际经验,当经济处在从自然经济向货币经济过渡而金融体系尚不发达时,居民手持现金和储蓄存款等货币资产占国民收入的比例提高很快,这种趋势是加速传统自然经济崩溃,催促具有多样性、竞争性金融资产形式的金融体系诞生和成长的推动力。不容否定,近年来我国居民储蓄存款的快速增长,从一方面显示了经济货币化的较快进展及储蓄——投资的融资机制的发育与发展,但是,居民储蓄的快速增长主要是居民货币收入快速增长的结果。在我国劳动生产率增长不快的情况下,居民收入的超常增长,包含着居民货币收入虚增的巨大成份。居民货币收入虚增的集中是居民表现货币收入的增长成倍地超过国民收入增长。储蓄者向投资者提供资金,本质意义是指社会可用资源通过融资机制实现从消费领域向投资领域即生产领域转移。在我国经济的货币化过程中,货币供给服从经济建设需要的条件未变,货币供给过松,随居民收入虚增而增长起来的居民储蓄,并无相应的社会资源可供转移。尽管在经济货币化进程中,储蓄通过金融机制转化为投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而且,随着这种机制的发展,在某些阶段,货币资产数量比实物资源增加得更快,因此,不能简单地以储蓄是否有相应可用资源作保证来判别储蓄的真实或虚假。但是,我国近年来名义货币收入增长过快,社会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差额逐年加大。据测算,1978-1986年,社会总需求达54000亿元左右,而同期社会总供给累计32500-37500亿元,供需差额达16500-21500亿元(根据《中国统计年鉴——1988》及有关资料计算)。尽管进入90年代以来,总体经济出现了有效需求不足的某些特征,大批产品特别是消费品积压,部分行业生产能力过剩。这并不能说明是社会总供给已接近或超过总需求,而只能说明产业结构的变化不能适应市场消费者需求结构的变化。从1991-92年的生产资料价格剧烈波动的情况就可以看出,我国的短缺现象并未消除。因此,在不存在着可动用的闲置资源的条件下,居民储蓄并不形成资源的转移,实际上只是推迟了消费者购买的需求,暂时减缓了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压力。由于居民名义收入虚增的性质,虽然居民储蓄迅速增长,但不能说是形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储蓄——投资机制,即并未形成“金融深化论”所说的通过增加实际货币来提高实际投资的作用机制过程。我国居民货币资产的主要部分并不是为长期储存目的而持有,而是随时准备用于实现消费品购买而持有,因而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因此,近年来我国居民储蓄逐年快速增长,并不象“金融深化论”所说的是由于存款利率反映了资金供求关系才形成并推动实际投资的。可以说,这样快速增长的居民储蓄,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货币供应量过大,致使居民购买力不能很好实现,逐年累积而成。这不仅不是金融深化,而且是国民经济不稳定的一个隐患。

2.低货款利息率鼓励企业的低效率行为

长期以来,我国对货款实行低利率政策,虽然改革以来贷款利率稍有提高,但根本不反映资金供求状况。低利率助长了企业贷款需求过高,占压资金过多,自有资金投资倾向过低等低效率行为。在我国,利率对企业经营活动的调节效力很弱,一是由于体制原因,企业几乎不承担借贷资金风险,利率的调整和利息费用的支付会轻易通过软约束渠道转移掉;另一原因是利率水平长期偏低,利息费用在企业经营成本中所占比例很小。改革以来,贷款利率虽有所提高,但物价上涨很快,使实际利率大大低于名义利率。低利率或负利率不仅刺激了企业贷款的需求,而且使企业使用资金的低效程度愈加严重。具体表现在:(1)低息借贷使企业筹措并占用较高的流动资金贷款,所付出的成本远低于维持较高的存款所得到的收益,企业囤积资金的倾向得到鼓励,造成资金流动不畅和低效的利用;(2)企业筹措外部资金的低息成本也降低了企业已有资金存量的机会成本,诱使企业偏好使用较多数量的资金而不是靠提高资金周转率来维持生产,鼓励企业选择和固守耗资高、资金回收期长的生产技术类型,企业资产存量调整缓慢,降低了有效总供给。(3)筹措外部资金的低成本削弱了企业靠内部资金积累途径筹措资金的能力。由于企业内部资金积累是以减少近期资金使用为代价的,在全社会发生投资膨胀的时期,推迟资金使用势必遭受相对较大的资金贬值损失。因此,在企业看来,靠内部资金积累筹集资金的实际成本可能高于由名义利率表示的外部资金成本,因而企业积累剩余利润资金的储蓄倾向很低,企业之间相互融资的储蓄——投资机制无由生成。从而,企业一方面尽可能扩大自有资金近期支出,采取尽快分光用光的短期行为;另一方面更强烈地将其投资来源依赖于银行借款。同时,企业内部资金储蓄倾向很低还意味着企业完全依靠社会储蓄和外部资金流入所实现的投资额很大,而这样的投资主要是依靠货币膨胀进行的。

发展经济学家麦金农认为,如果实际存款利率或货币的收益率为正数并增加,则引致企业实际货币积累增长,企业自源融资的资本形成机会也会扩大,这种良性循环被麦氏称为“导管效应”。不过,如果实际利率超过某一限度,则存款者将继续保存现金,不愿将之转化为实际资本,这时“替代效应”开始起作用。我国贷款利率过低引起货币量膨胀,实际存款利率有时为负,对企业来说,货币储蓄造成净损失,因而倾向于多支出货币购物保值,经济中很大一部分资产表现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存货,造成经济资源的浪费及资产存量的调整缓慢,表现为实际资产与货币之间逆向的或低效率的“替代效应”。同时,由于存款利率低或为负数,企业不愿积累自有资金用于实际投资,因此,也不会出现所谓的通过增加内源货币储蓄而增加实际投资的“导管效应”。

3.缺乏平等竞争的资金市场

按照金融深化论的观点,虽然高名义利率可能对压抑投资扩张不会起多大作用,但无论如何,较高的名义利率或正值的实际利率会促使资金从浪费性的投资领域转移到有效率的领域,促使资金的有效配置。这里的前提条件是各个生产者在利率面前平等竞争。在我国,企业面临的金融条件不同,企业不能平等地以同一利率获得资金,由此造成各企业的资产实际收益率及持有货币的成本不同。受惠企业可以方便地以低息获得贷款,这些企业的高投资倾向不以自身的高储蓄倾向为条件,而是以外部的社会高储蓄来支持,不必为投资扩张而引起的财务收入缺口担忧,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不必主动进行自有资金储蓄,自积累倾向很低。在资金稀缺的条件下,政府应提高储蓄货币的收益率,鼓励企业持有货币资产,以便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的内源投资率。但是在我国资金稀缺的条件下,政府是通过强迫储蓄,降低资金价格的形式来形成货币资产,社会虚假储蓄主要被政府用来惠顾某些企业。这种优惠使企业资金效率行为退化,不仅鼓励了企业对资金的过度需求及对优惠贷款的依赖性,而且鼓励了企业找门路寻求优惠贷款的投机行为,竞争性资金市场更难建立。

在缺少平等竞争的金融条件下,有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虽有较好的投资机会,但由于外部融资困难,仍不免陷于低水平均衡陷井。一旦大批这类企业以自己的支配权动用自储蓄资金,而此储蓄又已被政府以社会储蓄方式惠顾另一些企业,这就不得不增加贷币供应量,从而引起实际利率降低,社会储蓄不稳,社会总供求失衡加剧,不得不进入金融管制与低效率的恶性循环。

可见,以金融资产数量的增加来说明我国当前已处于金融深化状态并不正确,相反,金融资产数量的扩张正是金融抑制的本质反映。因此,金融体制改革目标合乎逻辑的选择必然是:积极推进我国金融深化。

三、货币金融改革的中长期目标

“金融深化论”认为,必须而且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化来解决金融领域中的低效率和不合理现象。从根本上说,我国经济货币化过程中出现的金融抑制问题,有赖于货币金融体制的重建和资金市场的确立。具体来说,为推进我国金融深化,货币金融改革的中长期目标应该是:

1.货币决策管理机构逐渐摆脱对经济管理机构的依从关系,自成独立体系

货币体系的独立化,是使货币发挥有效调控经济的主动作用的必要条件。独立于经济的货币体系的建立,有赖于整个经济体制从实物计划型向市场导向型转变,同时,按照货币体系独立化的方向推进货币体系改革,也有利于推进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使已建立起来的中央银行体系真正名符其实,不仅赋予银行体系抵制地方政府过度求贷的权力,而且更应有制约中央政府部门单纯追求经济增长的权力,逐步摆脱由中央政府部门下达指标的管制式控制方式,向真正的中央银行调控制度过渡,明确中央银行的管理目标与政府目标不同,其宗旨主要是稳定货币,以此对经济的稳定增长发挥有效影响。为推进金融深化的实质性进展创造有竞争压力的市场秩序,中央银行应坚持长期紧缩货币政策,较大幅度地提高整体利率水平,改变我国目前经济货币化过程中的货币超量供给,货币平面扩张的状况,从而逐步建成完善的中央银行间接调控体系,为推进“金融深化”提供组织保证。

2.真正建立起以国有经济为主的商业银行

1992年1月16日,在北京召开的银行分行行长和保险公司经理会议上,确定了将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化的重大银行体系改革目标。这是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推进我国金融深化,不仅有现实意义,还有深远的历史意义。鉴于我国国营企业在转化机制中步履艰难,把原国家银行转化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就必须做好以下工作:(1)要尽快对原国有专业银行进行产权改造,建立的商业银行应采取股份制,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只有这种适应现化化生产的新的企业制度,才能确保商业银行的真正转轨;(2)利率必须市场化。目前可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指导下,完善差别利率,实行不同产业的利率在保持中央银行基准利率控制的条件下,逐步分开市场利率,通过金融自由化形成大体上反映市场资金供求、资金成本和收益的市场利率;(3)一定要明确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目标之一就是争取最大的利润,因为真正的银行就是真正的商业化经营,它实行的是信贷资金商品化,按照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原则来经营。

3.发展多层次竞争性的有效率的金融市场

应承认和保护民办金融机构合法经营的权利,尽管民办金融机构的活动有可能使货币供应量变得更难控制,但只要引导得当、调控适度,有计划地发展民办金融机构,将有利于使融资活动真正服从于资金供求变动,发挥资金供求调节机制,压抑过高求贷,促进资金有效配置、有效利用的作用。民间融资形式的发展也有利于有效率企业的发展,对依赖补贴性贷款的低效率企业形成竞争压力。通过打破金融垄断,创造出平等竞争的融资环境。发展多种金融资产的形式,不仅有利于推进储蓄——投资机制的实质性进展,增强货币储蓄的稳定性,更重要的是使储蓄形成及投资活动也服从资金供求规律,打破银行储蓄存款形式占垄断地位条件下储蓄被受惠企业所利用而造成的不平等竞争和低效率现象,逐步形成以中央银行为主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有效率的竞争的金融系统,使其真正地在货币化过程中推进金融深化。

发展中国家推行金融市场化以改变金融抑制的经验表明:金融市场化必须在宏观经济稳定的条件下进行,否则只能使动荡不安的状况更糟;同时,如果因保护或价格管制而出现价格扭曲,金融市场化就不会改善作为改革的目标之一的资金分配;对金融业务的直接干预,必须是适当的,而不是以带有侵害性的法律和规章来代替;由于金融市场化同其它改革一样,关系到财富和收入的重新分配,因此,政府必须事先估计改革将怎样改变相对价格,以及这些改变对不同的集团将产生怎样的影响,出于公平原则和政治可行性的考虑,为哪些受害最深的部门提供过渡性补偿是必不可少的。而这一切又进一步说明:在实施改革的初期,发展中国家还不能象一些高收入国家这样,实行范围广泛的市场化。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整个改革过程进展太快,必然会产生很大震动,使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大的损失;逐步市场化也将会有损失,但它允许企业有一定的调整时间,也使金融机构有一定的时间去开发它们所必需的技能;然而,不恰当的拖延也将付出巨大代价,它会使因金融抑制而产生的低效率长期存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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