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目的论与“人本主义”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康德的目的论与“人本主义”_人类中心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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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516.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142(2003)01-0052-05

康德在其三大批判之外还提出了历史理性批判。历史理性批判最直接地体现了康德哲 学的宗旨——对人的关怀。与此前及同时代的人道主义者不同,康德对人的理解是理性 的,对人的肯定方式是哲学的。康德对人的理解和肯定集中体现在目的论哲学中,其目 的论哲学迄今仍具有启示性。

谈到康德,人们自然会想到他的三大批判,并往往认为他一生的哲学活动是致力于说 明人生存于世所追求的真善美的统一。这种理解固然不错,但对之作进一步深究便会发 现,对真善美的探讨实质上体现着作为一位启蒙思想家的康德对人和人生的关怀。由此 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康德在其三大批判之外还会作出被称为第四批判的历史理性批判, 并在这一历史哲学中对人的问题作出了深刻的思考。

康德对人的理解是与其对历史过程的总体理解密切相关的,在康德那里,历史哲学是 目的论的客观背景,目的论则是历史哲学的核心内容之一。

康德对历史的研究是哲学层面的,着眼于历史的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问题,他的目的 论是以对历史的合规律性理解为前提的。

人类历史受普遍规律支配,是康德历史哲学的基本信念。在康德之前,维柯就提出了 各民族历史发展具有重复性的思想。在康德时代,这种重复性较之于维柯时代更为明显 。随着世界贸易的扩展和各民族文化交流的增强,启动了“世界历史”的进程,为“普 遍历史观念”的确立提供了现实背景。康德在思维方式上深受牛顿自然法则思想的影响 。他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将其运用于理解社会历史,认为社会历史与自然史一样,亦遵循 着某种自然法则,他称之为“大自然的隐蔽计划”。在他看来,人类历史是大自然隐蔽 计划的实现,受普遍规律决定。“无论人们根据形而上学的观点,对于意志自由可以形 成怎么样的一种概念,然而它那表现,即人类的行为,却正如任何别的自然事件一样, 总是为普遍的自然规律所决定的。……它们有一种合乎规律的进程。”[1](p.1)

人类历史是大自然隐蔽计划实现的观点,是康德目的论的前提,目的论则是这一观点 的逻辑延伸。康德认为,“人类的历史大体上可以看作是大自然的一项隐蔽计划的实现 ,为的是要奠定一种对内的、并且为此目的同时也就是对外的完美的国家宪法,作为大 自然得以在人类的身上充分发展其全部秉赋的唯一状态。”[1](p.15)这里的大自然隐 蔽计划就是大自然的目的。大自然隐蔽计划显然是一种拟人化的说法,此处的大自然当 然不限于与社会和人相对立意义上的自然,而有着更广泛的含义,或应理解为通常意义 上的宇宙。大自然在这里被理解为某种主体,这种主体虽然是抽象的,但比之于设定“ 天意”、“神”等为主体却更为优越。用“自然”充任历史计划和目的的主体,蕴涵着 将历史规律与自然规律等同看待之义,强调了历史规律的确定性与可理解性。

关于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关系,康德在《世界公民观点之下的普遍历史观念》之“ 命题一”中作出了阐述,他指出:“一个被创造物的全部自然秉赋都注定了终究是要充 分地并且合目的地发展出来的。对一切动物进行外部的以及内部的或解剖方面的观察, 都证实了这一命题。一种不能加以应用的器官,一种不能完成其目的的配备,——这在 目的论的自然论上乃是一种矛盾。因为我们如果放弃这条原则的话,那么我们就不再有 一个合法则的大自然。”[1](p.3)这里明确地将合目的与合法则(即合规律)联系了起来 ,合法则是合目的的前提,合目的是合法则的必然结果,只有合目的才是合法则的,或 者说,合法则最实质的内容就是合目的。

康德的目的论不限于说明“大自然”本身的目的性,同时更在于突出人的地位。说明 大自然的目的,正是为了说明人是目的。对于人之目的性,康德在《判断力批判》的附 录“目的论判断力的方法的理论”中进行了专门的讨论,讨论的问题为目的论的地位、 内在目的和外在目的、大自然的最高目的等,而其核心结论即“人是目的”。

关于目的论的地位。康德认为,他的目的论与宗教神学的目的论是不同的,神学目的 论是要假定某种不可说明的最终根据,是为了确定性的判断力,而他的目的论是要确定 自然(当然是最普遍意义上的自然)的产生方式及其原因。虽然它与神学一样是指向在自 然之外且又在自然之上的根据,但其目的却是为了通过这一根据来指导人们对世界上种 种事物的判定。康德还认为,目的论也不同于具体科学,科学只是追溯某种事物或现象 的具体原因,只是属于按照某种线索对于自然的叙述,目的论却包含有先验的原理,追 溯事物或现象的终极原因。

关于目的内在性与外在性。康德认为,目的有内在与外在之分。“我的所谓外在的目 的性是指这种目的性说的,即在自然中一个东西帮助另一个东西作为达到一个目的的手 段的。”[2](p.87)就是说,一事物以他事物为目的或作为他事物达到目的的手段,那 么他事物的目的对该事物就是外在的目的。内在的目的性则不同,“内在目的性是和对 象的可能性联系在一起的,不管那对象的现实性本身是否一个目的。”[2](p.87)内在 目的性就是事物自身的原因和根据。康德致力于探讨的,显然是内在目的。

康德目的论讨论的核心是确立人是目的的观念。他认为,大自然的目的性不是单一的 ,而是有层次之分。在大自然复杂的目的结构中,必有其最终目的。那么,大自然最终 的目的究竟是什么?这首先涉及到何为最终目的。“一个最后的目的就是这样的一个目 的,它的成为可能是不需要任何其他目的作为条件的。”[2](p.98)这就是说,最后的 目的只能是它事物的目的,而不再以其他事物为目的,即不再作为其他事物的手段。那 么,在大自然隐蔽的计划中,何者是最终或最后的目的?是人。康德反复指出并从不同 角度论证了这一点。

康德的论据至少有三点:首先,人是大自然的最后目的,是因为只有人才有理性,才 能形成目的的概念。“人就是现世上创造的最终目的,因为人乃是世上唯一无二的存在 者能够形成目的的概念,能够从一大堆有目的而形成的东西,借助于他的理性,而构成 目的的一个体系的。”[2](p.89)其次,人是大自然的最后目的,是因为人才有自由的 能力。“人乃是唯一的自然物,其特别的客观性质可以是这样的,就是叫我们在他里面 认识到一种超感性的能力(即自由),而且在他里面又看到因果作用的规律和自由能够以 之为其最高目的的东西,即世界的最高的善。”[2](p.100)再次,人是大自然的最后目 的,是因为人是唯一适用于道德律的存在。“人就是创造的最后目的。因为没有人,一 连串的一个从属一个的目的就没有其完全的根据,而只有在人里面,只有在作为道德律 所适用的个体存在者这个人里面,我们才碰见关于目的的无条件立法,所以唯有这种无 条件的立法行为是使人有资格来做整个自然在目的论上所从属的最后目的。”[2](p.10 0)

康德关于人是世间万物最后目的的论述,抓住了人不同于或高于其他一切事物的根本 特点,站在人的立场看,其论证是有相当说服力的。

人是大自然的最后目的,那么大自然怎样对待人这一目的呢?对此,康德作出了颇有见 地的论述。他认为,大自然以人为最后目的,并不在于为人的生存提供现成的条件;为 人创造幸福远不是创造的最后目的,而且就自然把人作为优于其他创造物而言,幸福乃 至不成为自然的一个目的。大自然以人为目的,就在于促进人的发展,这种目的性主要 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最节省原则,二是赋予人以理性,三是以对抗促进人的进步。

大自然目的性的第一个表现是最节省原则。

康德始终深信牛顿的自然法则思想,并将其提升为一种哲学观念。牛顿在《自然哲学 的数学原理》中指出,大自然决不会做劳而无功的事,当少数就够用的时候,更多就是 劳而无功的了。康德肯定了这一原则,认为,“大自然决不做徒劳无功的事,并且决不 会浪费自己的手段以达到自己的目的。”[1](p.5)这就是大自然最节省原则。这一原则 包括相辅相成的两方面含义:其一,大自然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最必要、最基本的条 件。其二,大自然又不能为人类准备好一切而使人们无所事事,坐享其成。康德的这一 思想源于一个基本信念:人类只有在创造中才能进步和发展,才能达到物种的完善。正 因为人只有在创造和奋斗中才能完善自身,所以“大自然却根本就不曾做任何的事情来 使人类生活得安乐,反倒是要使他们努力向前奋斗,以便由于他们自身的行为而使他们 自己配得上生命与福祉。”[1](p.5)这就是大自然寓意深刻的计划,而实现这一计划的 途径,就是最节省原则。对此,康德作出了如下论述:“大自然仿佛是以其最大的节约 在行动着,并且把她对动物的装备安置得如此之紧缩、如此之精密,刚好够一个起码的 生存的最大需要而已;就好像是她有意让人类——当他们从最低的野蛮状态努力上升到 最高的成熟状态以及思想方式的内在完满性,并且从而上升到(大地之上尽可能的)幸福 状态的时候——能完全独自享有这份功绩并且只需感谢他们自己本身似的。”[1](p.5) 大自然不给予人类现成的幸福,却又给了人类生存最基本的条件,以使其能在此基础上 进行创造和奋斗。大自然的这一巧妙安排,实质上正是康德对人的目的性的理解,即人 只有在奋斗和创造中才能发展。

大自然目的性的第二个表现是赋予人理性。

大自然的目的性以最节省原则体现出来,这一原则除了不予人现成的幸福而促使其奋 斗外,还为人的奋斗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理性。“大自然要使人类完完全全由其自 己本身就创造出来超乎其动物生存的机械安排之上的一切东西,而且除了其自己本身不 假手于本能并仅凭自己的理性所获得的幸福或美满而外,就不再分享任何其它的幸福或 美满。”[1](p.4)作为启蒙时代的思想家,康德对理性有一种近乎崇拜的信念,他认为 大自然给予人的诸种禀赋中,最重要的便是理性。这是因为:理性使人与大自然创造的 其他事物区别了开来;人类是由理性而不是像其他动物那样由本能所引导,理性使人获 得了不同于他物的自尊、自我意识和意志自由;理性是人一切能力的根据,是人在生存 方式上高于一切他物的关键。

康德认为,赋予人理性能力,是大自然实现其隐蔽计划的一个关键环节。人的发展是 大自然计划的最终目的,这一目的必须有相应的机制来实现,这就是理性。“大自然… …既然她把理性和以理性为基础的意志自由赋给了人类,这就已经是对她所布置的目标 的最明显不过的宣示了。”[1](p.5)在康德看来,理性是人发展的充分的条件,它既能 维系人的发展,又能使人的发展符合大自然所确定的普遍规律,人的发展与历史的前进 本质上就是一个理性的实现过程。

康德还对理性在人的发展中的作用进行了追溯,并臆测了理性对人类历史起源的引导 作用。他认为,理性对人类起源的引导分四个步骤。第一步,引导人背叛自然,从事创 造。人类起初只是根据本能生活、听从自然召唤、适应自然而且觉得很不错,可是理性 马上来促动他,使他发现自己有一种选择生活方式的能力。正是这一觉醒,使他们开始 改变自己的本能,也改造自然物的现状,这样,人便迈开了自己历史的第一步。第二步 ,理性引导男女本能,使之从单纯的动物欲望过渡到爱情,并形成道德和审美关系。第 三步,理性引导人类期待着未来,使人认识到艰苦的劳动将会有可以自慰的前景:他们 的后代或许会好一些。这使得人们不仅要享受眼前的生活,而且要着眼于未来的发展。 第四步,理性引导人确立主体性,认识到自己是目的,而他物则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认 识到人因为具有理性而人人平等,任何人都无权将他人当作工具来支配。

大自然目的性的第三个表现是以对抗促进人类进步。对抗是社会进步和人的发展的手 段,是康德历史哲学中最有特色的思想。康德认为,对抗是大自然目的性的体现方式, “大自然使人类的全部禀赋得以发展所采用的手段就是人类在社会中的对抗性。”[1]( p.6)所谓对抗,是源于人的本性的一种矛盾:一方面,人有一种社会化倾向,必须与他 人交往并参与社会生活;另一方面,人又有一种单独化的倾向,总想按自己的利益和意 愿来行动。两种倾向是截然对立的,因而必然产生矛盾即对抗。与以往思想家不同的是 ,康德肯定并揭示了对抗的积极意义。他认为,对抗的积极意义首先在于它唤起了人类 的全部能力。由于人的社会化倾向,他们必然要结合起来,由于人的单独化倾向,他们 又相互争斗而互为阻力。这种争斗不仅有负面的作用,更有正面的作用,“正是这种阻 力才唤起了人类的全部能力,推动着他去克服自己的懒惰倾向,并且由于虚荣心、权利 欲或贪婪心的驱使而要在他的同胞们——他既不能很好的容忍他们,可又不能脱离他们 ——中间为自己争得一席地位。于是就出现了由野蛮进入文化的真正的第一步……于是 人类全部的才智就逐渐地发展起来了。”[1](p.7)对抗引起竞争,唤醒和激发人的能力 ,因而既促进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又锻炼人的才智并发挥他们的秉赋。对于对抗在人 的发展中的作用,康德作了形象的比喻,他指出,人的发展“犹如森林里的树木,正是 由于每一株都力求攫取别的树木的空气和阳光,于是就迫使得彼此双方都要超越对方去 寻求,并获得美丽挺直的姿态那样;反之,那些在自由的状态之中彼此隔离而任意在滋 蔓着自己枝叶的树木,便会生长得残缺、佝偻而又弯曲。”[1](p.9)他还指出,如果没 有对抗,人类的全部才智就会在一种完满的和睦、安逸与互敬互爱的牧歌式生活中,永 远被埋没在他们的胚胎里,人就难以创造出比自己的家畜更大的价值来。

与肯定对抗的作用相联系,康德认为历史发展的动力是人性中恶的本质。他提出了自 私是道德的磨石的论断,认为人有一种自私的倾向,虽然他不是建立在理性准则的基础 上,但却会始终存在,并充当了砥砺道德的磨石。他认为,恶的本性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是因为人的利己本性和不满足心理推动人的创造活动和社会进步。恶的本性导致人们 之间的不平等,而不平等则具有二重性:“它是那么多的坏事的、但同时却又是一切好 事的丰富的泉源。”[1](p.73)恶虽然在道义上是不足取的,但对社会发展却可资利用 ,例如大自然就往往通过人的自私自利,通过人们对商业利益的追求而促进和平。

康德的目的论从“大自然计划”入手,解说的则是人的发展及其实现方式。从本体论 角度看,这种目的论设定及其根据显然不能成立,但从历史哲学或人学角度看,它在对 人与社会关系理解上,在阐释人的发展的内在根据和机制方面,又充满着睿智。康德的 目的论哲学对于理解现时代人的问题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其中对理解“人类中心主义” 问题,就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人是最终目的,既是康德对近代人道主义思想的哲学总结和概括,又从哲学上确立了 理解人与他物关系、人在世间地位的基本出发点。从一定意义上说,自康德以后,人是 目的及由此而引申出的以人为本、人类中心等观念,已成为近现代社会知识界的共识。 然而,在当今资源环境危机趋于严重、可持续发展成为热点问题的背景下,这一曾经无 可置疑的共识却受到了挑战,其中最突出的,便是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批评和诘难。一些 论者认为:人并不因为有理性而成为价值的唯一源泉,自然物也有独立于人的内在价值 ,人类无权凌驾于生养了他的自然界之上,将其仅视为索取、利用的对象;保护自然不 能仅仅基于人类的利益,人与自然的道德地位是平等的,破坏自然是一种“反道德”、 “反价值”的行为。

上述批评还有其他一些批评,直接论题是反对人类中心主义,潜在的思想则是对人的 优先价值和人的目的性的质疑。

通常认为,人类中心主义就是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主张一切以人为尺度,一切从人 的利益出发,为人的利益服务。这种理解虽然得到广泛的认同,却是值得进一步深究的 。上述“人类中心主义”的内容,实际上可区分为两个方面。人是宇宙的中心,这是一 个事实判断,这个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显然不能成立,因为世界万物就其产生和发展 的必然性而言,并无高低贵贱之分,亦无中心外围之别,从宇宙、自然生成发展的角度 看,任何一种事物都没有高于他物的特殊地位,人不是也不可能是宇宙的中心或主宰。 一切以人为尺度,从人的利益出发,则是一个价值判断,可以理解为一切活动从人的角 度出发、有利于人的生存发展。这个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与前者不同,也就是说,人 类中心主义作为事实判断不能成立,作为价值判断则可以作出合理的解释。

人类中心主义作为价值判断可以理解,是因为虽然宇宙、自然没有确定人的中心地位 ,人则可以在自己的行为中将自己确定为中心。这里的关键是确定以人类为中心,一切 以人为尺度,从人的利益出发等命题的主体。如果“主体”是自然或宇宙,这些命题当 然不能成立,而如果主体是人,结论则截然不同。对此,可以从康德的目的论中得到启 示。

康德的目的论在本体论上不能成立,但其关于人是世上唯一能形成目的概念的存在者 及人不依赖于他物而自足地成为目的的思想却不无道理。人具有自我意识而能区别自身 与他物,形成主体性和目的概念,主体性使人在理解自身与他物关系及确定自身行为准 则、方式和目标时,能够并必然以自身的需要、利益、能力等为出发点或尺度。也就是 说,当人作为主体理解并处理自身与他物的关系时,可以、应该且必然将自己视为目的 ,将他物作为实现目的的手段。作为主体,人可以在自己与他物间形成目的与手段的关 系;作为主体,人应该也必然以人的尺度去理解和处理与他物的关系。人不是“大自然 ”的最后目的,但却是自己的目的,是其所理解的目的关系的最后一环。

从人的角度,从人与他物(如自然)的认识和实践关系看,人的一切自觉活动,包括可 持续发展在内,理应以人为中心,以人的生存发展为目的。这不仅是人的心理逻辑意义 上的必然,更是历史的事实。正因为人类始终从自身的需要和利益出发来处理与他物的 关系,人类所处的世界才不断朝着有利于人的方向发展,自然界才不断从自在自然转化 成为人化自然,社会才不断由低级向高级演进。历史表明,人类所追求的进步,从来就 是以人自身的生存发展为目标的。诚然,人们在追求自身发展过程中曾历经挫折,并做 过诸如破坏环境资源之类危害自身的事,但就人类而言,这不是本意,而是过错,是违 背其初衷的。

价值命题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具有合理性,还因为人在价值关系中具有优先地位, 在价值上优先于他物。一些生态主义者在论证保护自然的必要性时,提出了“内在的自 然价值”[3](p.189)的概念,认为自然具有独立于人的价值,自然的价值与人的价值是 并列的,自然具有自己的权利,人无权改造自然、干预自然的进程。这涉及到确定自然 价值与人的价值关系的问题。理解这一问题,康德的有关论证逻辑是可资借鉴的。康德 在讨论人与他物目的关系时的论证逻辑是:世间万物相互联系而构成目的体系,其中任 一事物都既是他事物的目的又是另事物的手段,只有人才仅仅是他事物的目的而不是手 段,因为人是最终的目的。根据同样的道理,我们认为从人的角度看(我们当然只能从 人的角度看),在人与他物所构成的价值体系中,只有人的价值是最初始的、第一性的 价值,人的价值不依赖于其他任何事物的价值而存在,是本原意义上的价值或“元价值 ”,其他事物(如自然)的价值都是这种价值的延伸,是在与人的关系中形成的,因而是 第二性的价值。

价值命题意义上的“人类中心主义”的确立,是人类自我意识产生以来又一次自我确 证,是人类思想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这种人类中心主义不仅仅是“工业社会”的 产物,而是人类长期认识、实践及社会生活的观念结晶,是人类活动新的逻辑起点,它 不仅没有过时,反而将随着人类活动的深入和展开而不断丰富并发挥作用。当前人类所 面临的问题,无论是作为人与人关系的社会问题还是涉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环境资源等问 题,都非因这种人类中心主义而引起,而是因为未能正确理解从而未能真正体现人类中 心主义。例如社会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人们尚未形成人类的整体利益及其共识,只顾个 人和集团的利益,从而引发种种矛盾和冲突;又如环境资源问题的出现,是因为人们未 能确立合理的生存态度并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从而危及到自身的生存发展。可见 ,应对当前及今后人类所面临的问题,决不应抛弃人类中心主义,而是要对其作出适时 、合理的阐释,确立真正的人类中心主义,并运用于分析和解决问题。

收稿日期:200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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