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要点论文_陈丽娟

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要点论文_陈丽娟

陈丽娟

巴中市建筑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四川省巴中市 636000

摘要:无障碍建筑设计主要从居住建筑的角度入手,来研究如何让残障人士能顺利和安全的使用居住建筑。本文首先分析了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意义,然后说明了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原则,最后详细阐述了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要点。

关键词:居住建筑;无障碍;安全;电梯;厨房

一、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意义

居住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中期,该设计理念的提出旨在倡导在建筑领域的设计中要充分考虑特殊群体的需要,尤其是在设计中要包含对于残障人士和老弱人群在出行方面的关爱考虑,体现社会发展的人性化理念。无障碍设计主要是通过在施工中在适当位置加入一些特殊设计元素在里面,以最大程度地照顾到社会各类人群的活动需要。在建筑设计中融入无障碍设计理念,是由现阶段人口发展的总体特征决定的。

一方面,按照国际上的人口年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迈入人口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发展速度在世界上都是极为罕见的,尤其在近几年,人口老龄化趋势尤为明显,大约每 5 个人中就有一位是老年人,其中还不包括 65岁以下的中老年人口,到本世纪下一个十年,这种人口发展趋势还会继续延续下去,老年人将占据总人口数量的相当大的比例。人口老龄化特征固然体现了我国社会发展进程的先进性,但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小的问题,考虑到老年人的出行活动需要,在各项公共基础设施和建筑设施中就必须加入适合老年人群的无障碍设计。

另一方面,我国残疾人群的数量也极为可观,残疾人在我国也享有和正常人同等的生存权利,因此,在建筑设计时,照顾到残疾人的实际需要也应该加设无障碍设施的设计,以保障残疾人群的行动需要。

另外,无障碍设计的受用人群还包括儿童,每年都会由于基础设施设计不到位导致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孩子是祖国和家庭的未来,保证孩子的活动安全具有重大的现实性意义。

二、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法定性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规定: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与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也规定:新建或改建城镇公共设施、居住区和住宅,应当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显然环境的障碍是与“保障法”相抵触的,建筑的无障碍设计是法定的内容,否则就是违法。

(二)整体性原则

无障碍环境的建设、无障碍设施的规划,无障碍建筑物的设计,不单纯是技术和经济问题,就建筑物而言,是其基本组成部分,而非附加的设计内容。

(三)通达性

无障碍设计应体现从道路至建筑的全程无障碍的理念。包括:

1、方便残疾人和老年人通行道路。

2、方理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公共建筑。

3、方便残疾人老年人使用居住建筑。

(四)系统性

城市环境的无障碍设施,是人们在城市中的水平和垂直交通的行动轨迹,到使用各种设施的空间,处处关联着无障碍的内涵,并需要形成系列化和相应完整的配套类型,由于轮椅作为残疾人的代步工具,因此要求城市道路的人行步道、人行横道、人行天桥、人行地道以及城市广场、街心花园、各种公园、旅游景点等的通路,应能全方位地为乘轮椅者、残疾人及拄拐杖者提供通行上的便利,并要求在坡道的宽度、坡度、长度、休息平台、地面及扶手等,在形式及规格上应符合乘轮椅者在使用上的方便。

(五)适用性

行动不便者主要为肢体残疾者和视力残疾者。对行走产生困难的肢体残疾者,是指躯体或是下肢,或是躯体及下肢均受到损伤,经过矫形、康复后,在行走时有的产生异形,有的需要借助手杖、拐杖、助行架进行行走,当行走还有困难时,则需要借助手动轮椅或电动轮椅来完成行走。在一般的情况下乘轮椅者可以独立地自我进行行走,重残者及高龄体弱者则需要在他人帮助下才能完成行走。由于残疾人在行走中的不同状态和使用各种助行工具,在通行时要求道路和建筑物的水平通道及垂直交通的宽度、高度、坡度、地面及各种相应设施与家具,应具备乘轮椅者、拄拐杖者及拄盲杖者既方便又安全的通行空间和使用条件。

三、居住建筑无障碍设计的要点

(一)居住建筑入口

居住建筑出入口标识明显、易于识别。建筑出入口面积要适当加大,尽量避免高差,地面坡度不应大于 1:50,如设台阶,必须设轮椅坡道和扶手,可以解决了残障人士的通行问题,也满足了诸如推婴儿车、老人行走等需要。无障碍入口和轮椅通行平台应设雨棚,防止雨雪天使用轮椅的不便。供轮椅使用的坡道应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型或折返型,不宜设计成弧形,防止轮椅使用者因失去重心而摔倒。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坡道二侧的扶手应与休息平台扶手相连,其坡度在1:20 是比较合适的。表面应平整但不应光滑,以方便抓握。

(二)公共走道

居住建筑公共走道最小宽度为1.2m,其表面如使用不同铺装应相互取平,高差不应大于15mm,并以斜面过渡。当门扇开向走道时,为了不影响通行和碰撞的危险,应设凹室,将门设在凹室内,凹室深度不应小于900mm,长度不应小于1300mm,开启后的门扇和乘轮椅者的位置均不影响走道的通行。应尽量避免向公共走道伸出突出物,在走道转弯处的阳角做成圆弧型或切角墙面,为了避免轮椅的搁脚踏板在行进中损坏墙面,在走道两侧的墙面的下方设高0.35m 的护墙挡板,可用木材、塑料、水泥等材料。

(三)楼梯和电梯

1、楼梯形式

楼梯和电梯是居住建筑中重要的垂直交通方式,宜位于光线较好的位置,并设置无障碍设施标志,以便易于发现。楼梯形式以每层 2 跑或 3 跑直线形梯段为好,避免采用弧形或螺旋形楼梯,给残疾人、老人、小孩产生恐惧感,以至摔倒。

2、扶手

扶手是残疾人在通行中的重要辅助设施,用来保持身体的平衡和协助使用者的行进,扶手的安装的位置和高度及选用的形式是否合适,将影响到使用。一般在坡道、台阶、楼梯、走道两侧设置,高度在 0.85m,为了达到通行的安全,在扶手的起点及终点均要延伸 0.3m,并安装盲文标志,提示残疾人注意位置及踏步等。

3、电梯、电梯前厅及轿厢

电梯、电梯前厅及轿厢尺寸要确保担架及轮椅的活动范围,电梯门开启时间应加长,不应小于15s,门扇关闭采用光幕感应的安全装置。选层按钮应采用触摸式,轻触即可反应,并应低位设置,楼层显示屏要字迹明显,易识别,宜设置报警语音装置。轿厢内应设置电视监控系统、呼叫按钮、报警电话。

(四)消防疏散

残疾人的疏散速度比正常人要迟缓,因而在设计过程中对各项疏散距离的控制较之消防规范的规定更为严格,应尽量避免有可能在疏散过程中折返的袋状走廊出现。对于轮椅使用者来说,建筑中的楼梯是疏散过程中不可逾越的障碍,而平时最适于使用的电梯在火灾时会被限制使用,因此,在残疾人为主要群体的大型公共建筑中,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每个楼层的楼梯口应设置避难间,为便于火灾时烟气的排出和专业人员从外部进行援救的需要,避难间可设置大面积的外窗或阳台,同时其位置也便于消防云梯的架设。

(五)客厅及卧室的无障碍设计

1、空间回路

空间回路的说法来源于日本,原指在空间中可以循环地行走及观看,空间回路是指在残疾人卧室除了一般的入口之外,在卧室与客厅的隔墙上添加一个入口,并加宽门洞,设置推拉门。这样的设计在卧室与客厅之间形成了空间回路,方便残疾人的行动,同时加强了卧室和客厅的联系,给残疾人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使卧室既能成为残疾人独立活动的私密空间,又能变为与外界联通的半对外空间。

2、充分日照

残疾人在室内的活动多于室外,因此残疾人主要活动空间的日照尤其重要。卧室和客厅则是对日照要求最高的房间,因此这两个房间尽量朝南,争取最佳日照条件。客厅与阳台可以结合,阳台设置为阳光房,成为残疾人舒适的活动休闲空间。

(六)厨房、卫生间的无障碍设计

1、厨房

(1)去掉厨房的隔墙,使之成为开放式厨房,满足轮椅充分活动不受阻碍的要求;

(2)橱柜转角处改为圆角,为残疾人提供安全的厨房环境;

(3)取消厨房与外界的高差,或改为坡道,方便残疾人进出行动。

2、卫生间

(1)加宽卫生间入口门洞,至少加宽至900~1100mm;

(2)取消卫生间入口高差或改设坡道;

(3)在卫生间墙面、马桶周围、淋浴头周边墙面添置残疾人扶手;

(4)取消淋浴间,并在淋浴头下靠墙安置可折叠的座板,供残疾人洗浴之用。

(七)户内交通

首层的残疾人住宅,可以利用客厅外的阳台做文章:在阳台外设置残疾人坡道,将阳台变成单元入户的另一个入口,残疾人有单独的进出空间,也方便他人来访,双入口的设计使住宅具有“可访性”,加强了残疾人的对外交流。

另外,在住宅的走道和交通核心空间中,以满足轮椅通过的最小宽度900mm和轮椅的回转半径1.5m作为尺寸要求。

结语

综上,社会的进步更需要人文关怀。无障碍设计就是人文关怀在建筑设计中的充分体现。无障碍不仅是针对身体残疾,也包括老年人及儿童。在无障碍设计中要注重细节的变化。所以,在各种无障碍设计中,要以人为本,进一步提高对无障碍设计的认识,积极开展对无障碍设计的科学研究,努力提高我国无障碍设计的水平。

参考文献:

[1]王丽丽.浅析高层及中高层住宅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J].山西建筑,2010(15)

[2]陈磊,郭涛.浅析老年人居住建筑中的无障碍设计[J].科技创新导报,2009(07)

论文作者:陈丽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5年16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5/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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