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讨论两开放”工作规律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_四议两公开论文

“四讨论两开放”工作规律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_四议两公开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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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5年开始,河南省邓州市首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对村级重大事务实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形成决议,决议内容公开、实施结果公开。这是在新形势下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创造性实践,在农村基层实现了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与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值得大力推广运用。

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巩固了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增强了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事业的领导核心。村级党组织能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事关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关系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的巩固。2005年,邓州市578个村中,就有“后进村”37个,占6.4%,工作勉强运转的村有76个,占13.1%,个别村党组织甚至线断人散,完全瘫痪。一些村党组织由于发展无思路,工作无抓手,服务无载体,引领无典型,长期处于一般化的运转状态,有的想干事不会干,没钱干,不敢干;有的什么事也不干,成了摆设,影响力、凝聚力、战斗力被削弱。党在农村的执政地位被弱化。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的“党支部提议”,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务的决策实施,都由村党支部提出初步的意见和方案。这些意见和方案坚持“三个原则”,即:在准确把握上级党组织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提议符合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考虑本村的经济基础、村情民情、承受能力,确保提议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从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事情着手,通过各种形式征求群众意见,归纳分类,形成合民意、顺民心的方案,确保实施后能够惠及群众。“党支部提议”使村党组织既是决策管理事项的发起者,又是整个流程的操控者,也是决策实施的推动者,其领导核心地位在制度层面得到确保。实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以来,邓州市各村党支部提议16000多个事项,96%获得通过。目前,在邓州市农村基层党组织中,一类支部达到95%,二类支部降到5%,没有三类支部。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大大增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巩固。

二、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机制和村民自治机制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强了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

农村“两委”和谐班子建设一直是基层组织建设的一大难点。2004年,邓州市“两委”有严重分歧的村就有85个,村党支部的领导权和村委会的自治权不断碰撞,一些村“两委”的主要领导明争暗斗,甚至公开唱“对台戏”:党支部提议的事情,村委会反对,村委会提议的事情,党支部反对,工作难以开展;有的表面上和和气气,暗地里各打各的算盘,互相拆台,甚至在群众中散布谣言,相互贬损对方,向上级组织反映情况时互相攻击,诋毁对方,严重影响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

要解决农村“两委”“两张皮”、“两条心”问题,就必须采用新思路来处理好村党组织和村委会的关系,着力构建一个在村党组织主导、引导、领导下,力量相聚、目标同向、相得益彰的工作机制。“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中的“两委”商议,就是由“两委”成员对村党支部提出的议案进行讨论、修改、表决,把村党支部的意图纳入村民自治程序。商议时,议案提前发给“两委”班子成员。比较专业的事项请专家介入,进行可行性论证。村委会作为决策的执行主体,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拥有充分的执行决策自主权。共青团、妇联、民兵、治保会等村级组织找准位置,密切配合,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协调开展。罗庄镇冯坡村“两委”争斗40余年,10年无法产生村支书、村主任,各项工作无法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以后,“两委”关系很快被理顺,班子得到健全,战斗力大大增强,该村目前已经成为邓州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拓展了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的渠道,扩大了农村基层民主

党员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员本身的民主意识的强弱直接影响他们在党内民主生活中的行为。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着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巨大变化,广大基层党员干部的精神面貌、思想状况呈现出健康向上和多元化的发展趋向。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一些基层党组织中,党内民主意识相对滞后于民主实践,党员缺乏与发展党内民主相适应的民主意识,缺乏参与党内民主生活的内在冲动,从而导致党内民主在某些方面走了形式。具体来说,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主体意识缺位。多数普通党员未能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在党内生活中过度依赖党的组织,凡事由党组织说了算,缺乏参与党内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缺乏对党的事业负责任的主人翁意识,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政治冷淡主义倾向。第二,权利意识淡薄。部分党员对自己的民主权利认识不足,不能正确行使权利,特别是在基层选举中,无论是党内选举还是党外选举,党员队伍中随意弃权、委托投票和贿选的现象时有发生。第三,缺乏责任意识。有些党员将责任仅仅理解为对组织的一种服从,在党内生活中随大流,唯领导和上级是从,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在非正式场合说一些不负责任、有损党员形象的话;对发展党内民主既漠不关心又缺乏信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以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为重点,进一步提高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参与度,充分发挥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主体作用。推进党务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当今条件下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拓展广大党员群众参政议政渠道,扩大农村基层民主的创造性实践。

“党员大会审议”体现了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邓州市坚持对农村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培训,激发党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强化党员大会审议等环节和程序。村党支部提前3天把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送交全体党员,让党员带着议题充分了解村民意愿,增强了党员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党员大会审议”有利于集中党员智慧。村党支部对党员提出的意见认真研究,能采纳的采纳,不能采纳的向党员说明原因,并根据党员提出的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最后经2/3以上与会党员同意并签字后形成审议意见,这就体现了基层党员的集体智慧。“党员大会审议”有利于发挥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审议通过后,党员要充分发挥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动员群众的作用,深入农户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为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奠定基础。邓州市陈堂村提出“迁村并点建新集镇”的议案前后,党员下部深入田间地头,逐人逐户做工作、讲道理。集镇建成后,党员干部又带头上街摆摊卖菜,扩大影响,形成了辐射周边三个乡镇的中心集镇。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制度上、程序上确保村党组织提出的每项提议都必须通过党员审议,村“两委”会商议意见必须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予以表决,广大党员群众自己或通过自己选举的代表发表意见,赞同或否定村“两委”提议意见,最后通过决议公告,实施结果公示,进一步加强了群众监督,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真正落到实处。以前许多党员党费不愿交,开会请不到,权利不愿行使,如今,邓州市农村许多六七十岁的老党员拄着拐杖参加会议,行使自己的权利。

四、“四议两公开”以严格的程序来保证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长期以来,由于缺乏严格的制度保障和规范的操作程序,不少农村的民主管理成为大而化之的形式,规范性、操作性、程序性不强,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赋予党员的民主权利和群众依法享有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难以行使,党员群众“想参与没渠道,想管理没资格,想表达没人听,想监督没胆量”。有些村即使开展了村务公开工作,也只是做表面文章,许多群众迫切需要了解的实质性内容公开不了,群众意见很大。因此,要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就必须从制度上确立实现的途径和操作的方法。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党组织的领导机制、村委会的自治机制、基层党内民主机制、农民的主人翁机制这四个机制融为一体,其中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以规范的程序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有机地统一起来,确保村级民主政治建设有效操作、稳步推进。一是决策内容广泛。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要求进行决策。村里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和宅基地审报、计划生育指标分配、农村低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都要纳入民主决策的内容,改变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二是规定动作不能少。为了确保“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发挥最大效应,产生最好的效果,明确规定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必须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的“路线图”,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未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定的事项均为无效。三是执行制度不走样。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实施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搞变通、打折扣,严格按照规定的议事内容,规范运作程序,加强民主监督,坚决杜绝马虎应付、敷衍了事、“偷工减料”,坚决防止只审议小事而对重大问题避而不谈、私下独断。四是各项要求不降低,坚持在实践探索中不断完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全部交给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群众的意志得到充分反映,建设新农村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邓州市两年内总投资3.91亿元,群众自筹1.6亿元,修筑公路2300公里。群众自愿捐资投劳3亿元,在全市578个行政村和61%的自然村开展了村庄整治,修路架桥,整治坑塘,修建游园,推广使用沼气和太阳能热水器,农村面貌焕然一新,群众生活明显改善,新农村建设取得阶段性重大成果。2008年,邓州市完成生产总值205亿元,同比增长12.1%;实现财政收入3.76亿元,同比增长17.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18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089元,分别实际增长8.6%、7.2%;粮食总产量达到10.5亿公斤,连续6年实现增产。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党的基层组织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内容方式,找准开展活动、发挥作用的着力点,在扩大党员参与面、提高实效性上下功夫,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把发展现代农业、培养新型农民、带领群众致富、维护农村稳定贯穿农村基层党组织活动始终,发挥党组织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从“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邓州市4年多的实践和河南各地推行的效果来看,达到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从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上破解了农村党组织在推动改革发展中遇到的新课题,探索出了一条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路子,值得大力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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