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类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认知神经美学视域下的新阐释论文

论人类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
——认知神经美学视域下的新阐释

李志宏 卢 言

内容提要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理论宏观地指出了人与对象事物之间审美关系得以结成的总体原则。沿着这一方向进一步深入思考,势必会提出新的问题:审美本质力量是怎样构成的?审美的对象化过程是怎样进行的?就此,认知神经美学作出新的阐述:人依据对事物内在价值和外在形式的掌握而在大脑中形成了“知觉模式中枢+意义中枢+肯定性情感中枢”式的认知模块,以此构成了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认知模块的核心要素是知觉模式,具有自动性、内隐性、类化性等特点。人与事物之间的对象性审美关系,实际上是由主体知觉模式与客体外形之间的对应匹配关系所承载。

关键词 本质力量对象化 认知神经美学 认知模块 内隐性

众所周知,关于人类的审美活动,马克思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思想,宏观地指出了人与对象事物之间审美关系得以结成的总体原则。中国美学界基本上接受了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并以之作为阐释美学基本问题的理论根据。

美学研究的宗旨是要揭示出审美活动的内在机理和规律。就此而言,马克思的“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是我们认识人类审美活动基本性质的指导纲领和整体框架。同时要看到,虽然马克思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思想,但并没有做出更为深入的阐述。在马克思的这一思想框架之中,还有许多空间需要填补、建构。因此,美学研究不能仅仅停留在对马克思美学思想的引用上,还要进一步地深入发展,要能够科学地回答:人类审美的本质力量是怎样构成的?审美本质力量同客体事物之间的对象性审美关系是怎样建立起来的?

人的本质力量来自于特定的生命结构

马克思主义哲学继承了德国古典哲学中的优秀成分,在看待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也采用了“对象化”的思想方法,特别强调了人的主体地位和作用。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ändliche)活动。”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认识和掌握世界的方法论原则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启发我们把审美理解为人的对象性活动,把美的事物理解为对象性的存在。

我国的当代美学研究,大都承袭着柏拉图的本体论美学路径,以为美的事物中存在着“美本身”及“美本质”,把“美是什么”命题作为美学研究的基本问题。这是一种机械唯物主义的思想路线,孤立地、片面地认识审美活动和审美现象,不能不陷入难以摆脱的困境。

按照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作为一种对象性活动,审美的客体和主体是相互对应、相互依存的两端,缺一不可。而主客体之间要结成对象性关系,必须具有一定的可能性或前提条件。即客体要有一定的属性,主体要有同客体属性相契合的本质力量。马克思说:“对象如何对他来说成为他的对象,这取决于对象的性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因为正是这种关系的规定性形成一种特殊的、现实的肯定方式。眼睛对对象的感觉不同于耳朵,眼睛的对象是不同于耳朵的对象的。每一种本质力量的独特性,恰好就是这种本质力量的独特的本质,因而也是它的对象化的独特方式,是它的对象性的、现实的、活生生的存在的独特方式。”从马克思的阐述中可以知道,人的本质力量就是人的生命体所具有的能力或功能。人的本质力量不是抽象的、笼统的存在,而是在各个特定方面表现出来,由具体的器官或机能所承载。例如由视觉所承载并表现出来的本质力量,由听觉所承载并表现出来的本质力量等等。在所有人与事物之间特定的、现实的关系中,人的本质力量的性质和内容都是特定的、现实的。特定的功能来自于特定的结构,人的生命体所具有的功能要以人的生命结构为基础。

例如,颜色被认为是客观的存在。实际上,颜色并不是一种客观的实体存在物,而是人的对象性主观感觉。在人之外客观存在的是电磁波。一定波长内的电磁波经物体反射后,被人以视觉方面的认知神经结构加以接受、加工,最终形成主观的感觉即颜色感。同样的电磁波反射,以一般人即正常的视觉结构去加以对象化的认知会形成一种颜色感,而以不同于正常视觉的异常视觉结构(如一般所说的色盲、色弱)去认知,会形成另一种颜色感。不同主体在颜色认知中表现出来的差异,系由主体生命结构的不同所造成。即,面对同一个事物,具有不同生命结构的人可以形成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从而形成不同的主观感觉。可见,人在视觉方面的本质力量要以视觉的认知结构和机能为内核。人的视觉认知结构是既定的、自然具有的。以人的主体结构暨本质力量为本位,则物体反射的电磁波就被当作客观的颜色。因此,颜色感是客体电磁波与主体视觉认知结构相对应、相匹配的结果。再比如,受过良好音乐训练的乐队指挥家形成了特殊的听觉结构,可以觉察到细微的声调变化,而普通人则觉察不到。也就是说,某些乐音可以同指挥家的听觉结构形成对象性关系,而不能同普通人的听觉结构形成对象性关系。

除生理性的感觉之外,文化性的感觉也是对象性的。面对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一位文化素养深厚、生活阅历丰富的中年人可能会被深深地吸引,从中读出不尽的韵味;而一位知识有限、涉世不深的孩子可能根本就读不进去,更不能从中领悟到审美意蕴。这两种不同的情形皆是由主客体之间不同的对象性关系使然。当人对《红楼梦》产生共鸣时,人们往往以为是《红楼梦》客观具有的审美属性引发了人的反响,因此把作为客体的《红楼梦》看作美感得以形成的决定性因素。而根据马克思的思想,对审美欣赏的共鸣现象情形还需要从主观方面去理解。当《红楼梦》作为文化性客体而产生作用时,必须以人的一定人文认知结构为对象性条件,即主体“也必须始终作为前提浮现在表象面前”。如果主体不具有由一定阅历和文化素养构成的人文认知结构,就不具有对《红楼梦》加以审美的本质力量,无法深刻理解《红楼梦》,《红楼梦》也不能产生引发共鸣的作用。

因此,人在与事物结成对象性关系时(无论是自然性的还是文化性的),都要依据特定的本质力量,而此种本质力量必定来自于生命机体中相应的结构,包括承载着文化观念信息的神经结构。审美是主客体之间多种关系中的一种,人类审美的本质力量像其他本质力量一样,也必须以生命机体中的一定结构为依据。只有切实找到了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才能使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由哲学设想变为现实规律。因此,当前美学研究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对构成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加以揭示。

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由认知模块所构成

在人类知识系统的发展过程中,哲学性的思索和阐述往往具有超前性,现实的发展和认识往往要经过一段时间之后才能或者实现哲学设想,或者订正哲学设想。马克思的对象化思想是超前的哲学阐述,也需要在实践中验证,在现实中展现。马克思当初之所以没有对审美的对象化过程做出进一步的阐释,一方面是由于他的关注点并不在美学上,另一方面是由于自然科学的现状还达不到作出清晰阐释的程度。值得庆幸的是,社会发展到今天,生命科学、认知神经科学即脑科学已经获得长足的进步。借鉴脑科学的成果,可以相当深入地探寻到人类审美活动的内在过程和机理,以至于在美学研究方面我们也可以说:“现在无论在哪一个领域,都不再是从头脑中想出联系,而是从事实中发现联系了。”

我们不难看到:自然界中所有可被知觉的物体都是内在构成与外形显现的统一体。内在构成相对于人的需求往往具有利害性,形成一定的价值,可引发人的情感反应;物体的外在形式显现则不具有利害价值,但可成为利害价值的表征,具有信号或符号的作用。如果物体的内在价值能够满足人的需要,于人有利,就能引发人的肯定性情感。例如可食植物的果实,既有可感知的外形,又含有为人所需要的营养。人在看到果实时,首先会形成对其外形的感觉和知觉,从而在神经系统中留下痕迹,形成记忆。这种痕迹和记忆就构成了关于果实的知觉模式中枢。如果吃进果实,果实具有的营养价值会给机体带来舒适的内在感觉,使人形成关于果实价值的认识,从而在神经系统中形成意义领悟中枢。果实的价值、意义是有利于人体的,可以在大脑神经系统的“评估-情绪功能系统”中获得肯定性评价,形成愉悦性体验。这种情感体验即在大脑神经系统中形成相应的情感中枢。在关于果实的经验中,由其外形刻画出的知觉模式、对其内在价值的领悟及由此而引发的愉悦感是几乎同步发生的。于是在大脑中被整合为同一个事件,形成了“知觉模式中枢+意义领悟中枢+肯定性情感中枢”的神经联接链。这一神经联接链是功能性的、暂时的神经联系,但对某一个体来说是相对稳定的,可以固化为特定的认知结构。对此,我们称之为“认知模块”。

认知模块是主体在与客观存在物的实践—认识关系中形成的,并非先天的、凭空的存在。就这一环节而言,是主体的受动过程。马克思说:“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在这里,“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依然有效,是客观世界的存在造就了主体的认知结构。同时,凡是能与主体建立起肯定性认知模块关系的事物,都是主体所需要的对象物,主体的需要又可构成对客体事物的选择。如此,就形成了主客体之间相互对应的辩证关系。

由于认知模块是大脑认知神经系统中的功能性结构,不是先天的神经组织结构,因此在解剖学的意义上找不到这样的生理性结构。美国当代神经美学家安简·查特吉(Anjan Chatterjee)经过多年的实验研究,最终说:“我们的脑部是否有一个专门处理审美体验的神经网络?对脑部的研究表明,这样的神经网络是不存在的。”不过,同审美相关的神经网络虽然作为“硬结构”并不存在,但作为“软结构”依然可以存在。这一软结构可以通过实验加以证明。

综上所述,一个事物能否被感知为美的事物,取决于人是否形成了相应的审美本质力量,即是否形成了对这一事物加以认知的生命结构——认知模块。我们不能把这一过程理解为认知产生了美,也不能理解为美感决定了美。因为“美”字在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意义是指美的事物。而一切美的事物,从根本上说是客观存在的一般事物。美的事物作为事物,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而作为美的事物,则一定要同人的审美的本质力量结成对象性关系,即同人的特定生命结构结成对象性关系。当以认知模块为生命结构而形成人的审美本质力量时,与这种生命结构暨审美本质力量相对应、相匹配的事物就对象性地成为可被感受的审美事物。对于客观事物而言,如果主体没有建立起相应的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例如没有形成有音乐感的耳朵),就不能成为这个主体的审美对象。对于人而言,如果面对的事物不契合自己已有的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就不能把这个事物看成是审美对象。可以说,正是依靠着特定的生命结构,人类形成了审美的本质力量,开始了审美的对象化活动。从而,“人不仅通过思维,而且以全部感觉在对象世界中肯定自己”

总之,在小学阶段数学的学习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教师要采用科学的训练方式,提高学生问题解决的能力,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的基本目标,让学生带着一种自信去迎接未来的学习挑战。

其他实验也表明,动物可以把一定的外形信号与情感连接起来。在老鼠笼子里打开灯光,老鼠不会发生恐惧反应,对老鼠的足部加以电击,老鼠就会发生惊吓反应,明显地表现出恐惧性情感。如果把灯光和电击相配对,灯光一亮起就对老鼠施加电击,则在老鼠的认知系统中就会将对灯光的感觉与对电击疼痛的感觉捆绑在一起,对灯光也产生出恐惧性情感。在这种情形下,只要灯光亮起,即使没有电击,老鼠也会产生恐惧。这类实验具有跨物种性,“从果蝇到人类均适用”。多年来,世界各国的脑科学、心理学研究曾多次进行过此类实验,结果相同。这表明,知觉与情感之间的神经联系在动物界中是普遍存在的。按照认知模块理论,只要某一个体的外在行为表现出了这种联系,就可以认定该个体的认知神经系统中建立起了相应的认知模块。

高血压患者由于药物的临床应用,病人的血压得到有效控制,但是一部分药物对高血压造成的心脏病变已经失去了效果。比索洛尔为β受体阻滞剂,第二代受体阻断药,具有钙拮抗用途,对支气管和血管平滑肌的β1-受体有高亲和力,抑制内皮细胞增值和心血管系统重塑,从而使血管扩张,血压降低,进而降低心率[3]。适用于高血压、冠心病等中度至重度慢性稳定性心力衰竭等症。

如果是直觉地领悟到了事物的实用价值并因此而产生情感反应,则此时的认知方式是一般性的,即利害性的、非审美的。利害性认知方式下所形成的情感也是利害性的、非审美的。如果在知觉到事物的外在形式时并不形成确定而明显的意义领悟,仿佛是事物外形直接地引发了情感,这时的认知方式才是审美的、非利害性的。审美认知方式的本质性特点就是事物外形直接地引发了愉悦情感。如同康德所说,是对象的“表象直接地与愉快的情感相结合”。审美认知方式下所形成的愉悦情感被称为美感。美感的对象事物被称为美的事物。

人的认知远比动物更高级、更复杂。以认知模块的先期形成为前提条件,当人再次看到与认知模块相对应的事物及其外形时,就可以形成对象性关系。由于认知模块的形成过程就是主体认知与对象事物的匹配过程,因此主客体之间对象性关系的建立是非常自然的。当客体同主体形成对象性关系时,可以瞬间激活认知结构中的神经链而形成直觉性的认知,既可以对对象事物的内在价值加以领悟,又可以产生相关的肯定性情感反应。

如此,人类审美的本质力量就这样以认知模块为内在生命结构而产生出来了。“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的、有生命的、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这就等于说,人有现实的、感性的对象作为自己本质的即自己生命表现的对象;或者说,人只有凭借现实的、感性的对象才能表现自己的生命。”审美本质力量本来就是由生命的特定结构所构成。因此,当审美本质力量形成之后,造就了人与客观事物之间新型的对象性审美关系,继而造就了人的新的生命感受,可以使人经由对事物外形的知觉而直感地形成高级的愉悦性情感,从而作为一种高级的本质力量嵌入到生命的整体结构之中,使人的生命更加远超于一般动物的生命,获得更充分的自由自觉性。由此,“人的本质力量得到新的证明,人的本质得到新的充实”

那么,一般认知方式是怎样转变为审美认知方式的呢?其决定性的因素是人的机体状态。当人处于利害性需求状态时(例如当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时、极度饥渴而迫切需要饮食时、在思想观念中怀有强烈的利害性意识时),注意力势必放在同利害性需求相关的信息上。于是,对象事物所具有的利害性价值就凸显出来,主体认知模块中的意义领悟中枢被充分激活。被人类进化的原则所决定,与生存息息相关的利害性信息处于引发注意的优先地位。当意义领悟中枢被充分激活时,其表现和作用非常突出而强烈,优先激发出利害性情感,造成利害性认知方式。反之,当人吃饱喝足,生活安逸,既没有生理方面的利害性需求,又没有精神方面的利害性需求时,利害性的意识和注意就相对松弛。这时看到植物果实,就可以不与其内在的利害性价值结成对象性关系。于是,脑内神经系统就呈现为另一种状态:认知模块中的意义领悟中枢不被充分激活,达不到显意识的阈值,因此不形成鲜明而突出的利害性注意。此时,利害性的观念、意识仍然存在,但处在显意识阈值之下的潜意识层次中。而在显意识层次中,认知模块中的知觉模式中枢仍可被充分激活,并且自然而自动地激活情感中枢,使人体验到无利害性的愉悦感即美感。此时,“知觉模式中枢+意义领悟中枢+情感反应中枢”的神经链就转变为“知觉模式中枢+[意义领悟中枢]+情感反应中枢”的神经链,即由一般认知方式转变为审美认知方式。在人的感觉中,就是形式直接地引发了美感。

可见,审美认知方式的形成要以一般认知方式为前提、为事先铺设。一般认知方式与审美认知方式相互间的转换,以机体的利害性需求状态为条件、为转换开关。当机体处于利害性需求状态时,就把认知设定在一般认知方式之下;当机体处于无利害性需求状态时,就把认知设定在审美认知方式之下。

自然界的事物往往是成种类的。一种种具体的花朵合成花朵类,一座座个别的山峰形成山峰类,如此等等。与此相对应,在人的认知结构中也可形成知觉模式类,进而形成认知模块类。知觉模式类具有一定的包容性,凡是类似的事物及其外形都可被容纳进来,并据此形成审美反应。

这种情形从表面现象上来看,就好像是审美对象的形式中具有深刻的思想和意蕴,是“有意味的形式”(克莱夫·贝尔)。但是,事物形式本身是不可能具有意味和思想的,当然也不能含有理性。实际情形是:如果特定认知模块中的意义领悟中枢是由一定思想和意蕴所构成的,当再次遇到与这一认知模块相匹配的事物时,就能通过对该事物形式的知觉而触发知觉模式中枢,进而激活意义领悟中枢,使人意识到这种思想和意蕴。由于认知模块的直觉性,人一知觉到形式就能意识到某种思想和意蕴,在人的感觉中、印象中,就好像是形式中蕴含着思想和意蕴似的。

“很多问题要等监管层的明确批示。”上述银行资管部门经理告诉《中国经济周刊》记者,目前有很多细节还没有确认,尤其是涉及到存量产品和存量业务转移的具体事宜。此外,缺人也成为眼下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面临的主要问题。“且不论新产品的开发和新业务的展开,仅是目前的存量业务,原有负责人员肯定不可能全部转去理财子公司。现在在市场上,权益投资、固收投资等方面的人才,几家银行全都在抓紧招聘。”

3.科学设置服务内容。梳理出涉及民政、人力社保、国土资源、建设、规划、农办、农业、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70项服务事项,由村级代理村民去诸暨市公共服务中心或乡镇公共服务中心代办。村便民服务中心还专门在窗口设立了服务指南,把需要由村民自行提供证件和资料的10多项内容挂在墙上。按照当即可办的事项即受即办、既定代办的事项实行全程代办、不能办理的事项说明理由的原则,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法律保障、政策引导、帮扶弱势群体等服务内容。

审美认知方式是审美本质力量发生效用的具体途径。审美本质力量和审美认知方式都要以认知模块为内核。

审美关系实即主体知觉模式与客体形式之间的对应匹配关系

认知模块作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是审美本质力量的实际承担者、体现者。人建构了什么样的认知模块,就能同什么样的事物结成对象性的审美关系。许许多多具体的认知模块合在一起,就构成了人的整体的审美本质力量。

设目标船i到f(x)最近距离为d时船舶j的相对坐标为(xj,i(d),yj,i(d)),则在t1~t2时刻内当两船相距最近时的船舶j相对于船舶i的位置为

在以往的美学研究中,人们在看待审美主客体关系时,曾经一般地、笼统地以为,主体是以知觉来对整个客体事物加以审美的。后来,认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深入,认为主体审美知觉的对象物并不是整体的对象事物本身,而只是对象事物的外在形式。这是对审美客体的进一步细化,很有道理。但相应的,就应该在主体审美知觉方面也做进一步的细化,看看主体方面能够同事物外在形式结成对象性关系的机能及其结构是什么。不过,这一工作一直没能有效进行。现在,认知模块理论的提出终于可以对主体审美知觉加以细化了。即,从一般现象上及整体上看,审美是人与事物之间的对象性关系,人们称之为“主客体相统一”;从审美关系的实际构成来看,主客体相统一要具体表现为主体认知模块与客体事物外在形式之间的对应匹配关系。

在这种对应匹配关系中,知觉模式的作用最重要、最直接。只有同具体知觉模式相匹配的事物外形才能经由对知觉模式中枢的激活而进一步激活情感反应中枢。

所谓知觉模式,是在知觉到事物外形时,大脑相关神经系统存留下的相应痕迹,相当于事物外形通过知觉对脑内相关神经系统进行了特定样式的刻画。事物外形是什么样式,对知觉模式的刻画就是什么样式。审美时,人就是凭借着知觉模式同客体事物结成对应匹配关系的。只有同知觉模式相匹配的事物及形式才能引发美感,被视为美的。主体如果面对的是不与自己知觉模式相匹配的事物形式,就不能与之形成审美关系。如此,知觉模式就成为主体审美的标准,在日常语言中往往被说成“审美眼光”。

分析电动机的各个工作点可知,电动机在功率为5 500 kW、转速为1 000 r/min运行时,扭矩最大。通过电动机的功率P、转速n、扭转过载倍数K以及扭转许用应力[τT],可以初步计算选出电动机的轴伸直径。

自然界中,同一类事物往往有许许多多的个体,其具体表现样式各异。如果对同一类事物中的许多个体进行反复刻画,数量最多、印象最强的那些个体的样式,会在神经系统中留下最明显、最深刻的痕迹,形成关于此类事物的、清晰的知觉模式。对这一过程,康德已有所发现并提出了“审美的基准理念”的概念。康德当时还不能对大脑神经活动的过程和机理有较为透彻的了解,于是举例说明道:“某人看见过上千的成年男子。如果他现在对能够以比较的方式加以估量的基准身材作出判断,那么,(在我看来)想象力就可以让大量肖像(也许就是所有那些上千的成年男子)相互叠加;而且如果允许我在这里使用光学描述的类比的话,在大多数肖像合并起来的那个空间中,以及在显示出涂以最浓重颜色的位置的那个轮廓之内,那个平均身材就将清晰可辨,它无论是按照高度还是按照宽度都与最大体形和最小体形最外面的边线等距离远;而这就是一个美男子的体形。……那么,这个形象就是进行这种比较的那个国度中美男子的基准理念的基础。”这一阐述,完全符合现代脑科学及心理学的认识,也符合日常的生活经验。据媒体报道,韩国高丽大学安岩医院整形外科把10名代表韩国美女的正面脸谱用电脑技术进行了合成分析,最终形成的脸谱就被认为是最美的脸型相貌。这一过程是以现代科技模拟人脑的活动,与康德的讲述基本一致。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常常会说,某个女孩子的相貌很“标致”。这所谓“标致”也是相貌的“中间值”。每个人都会由自己的知觉经验而形成自己的知觉中间值,即自己的知觉模式。这种知觉模式作为“审美眼光”就成为这个人对客体事物进行审美判断的标准。

变频器中的众多功率性的器件可以承受小幅度的电压变化,接入的电网电压瞬时,小幅度降低时,不会对功率器件造成太大影响。为了保护变频器,在母线电压持续过低时,达不到开关电源起振工作要求,变频器控制电源无输出,造成控制系统无秩序运转,功率器件无法关断,损坏变频器。

知觉模式的形成是大脑认知神经系统自动完成的。事物外在信息被人的感觉器官(例如视觉、听觉、触觉)接受后,会自发地启动一系列的神经活动,在大脑的认知系统中形成由一定神经细胞构成的神经表征。神经表征同刺激物的外形结构基本上是同型的。这种神经表征形成一定的神经组织结构,即成为同一定形式知觉相关的神经反应模式——知觉模式。人的生活环境中有多种多样的事物及其外形,大脑认知系统中就会相应地建构出多种多样的知觉模式。知觉模式机制的作用是节约大脑皮层资源,使得对物体的识别、反应更加迅速、准确。在我们经验中的感觉就是:凡是见过并且记住的物体,再次见到时,识别会更加容易。大脑对内部信息的管理遵循集约化原则,同类型的信息都集中保存在特定的脑区。许许多多可称之为知觉模式的神经细胞聚集在一起,就构成了知觉模式中枢。同具体知觉模式相匹配的事物如果是于人有利的,就会形成肯定性的意义领悟并引发肯定性的情感反应,由此构成肯定性的认知模块,成为审美认知方式的基础和前提。

“结婚前,范成琴同志很注意形象,阳光、健康、快乐,结婚后暴露了‘河东狮吼’的潜质;结婚前,范成琴同志对我残疾的右手照顾有加,结婚后,我再也享受不到她把削好的水果放在我手里的待遇;结婚前,范成琴同志温柔细腻、气质淳朴,结婚后,却不思上进,任自己往黄脸婆的粗糙路线发展……”

由于肯定性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的建立都是来源自于人有利的事物,因此所有肯定性认知模块中的知觉模式都是自然地、本来地就已经同相应的对象事物建立起了对应关系。再言之,在审美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审美主体与审美客体之间的对象性关系,是在审美关系结成之前的一般性关系中就已经建立起来的。人之所以能够对花朵形成审美,是因为在对花朵加以审美之前就已经建立起同花朵的一般利害性关系,已经建立起关于花朵的肯定性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由于花朵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本来就是在花朵及其外形的作用下形成的,所以,以花朵认知模块为内核的审美本质力量可以自然而然地同花朵结成审美的对象性关系,对花朵进行审美。

知觉模式是自动形成的,不是人的有意识的行为,所以其过程不被人所觉察,其结果也不被人所知。人在不知不觉中所形成的知觉模式究竟是什么样,只有在对象化的认知活动中才能通过对象事物显现出来。当人能对花朵进行审美时,就表明人脑中形成了同肯定性情感相关联的花朵知觉模式。同样的,当人能对某一文学作品或某一绘画作品、音乐作品形成审美时,就表明形成了相关的知觉模式。这时,引发美感的审美对象物就是内在知觉模块样式的现实显现。“随着对象性的现实在社会中对人来说到处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现实,成为人的现实,因而成为人自己的本质力量的现实,一切对象对他来说也就成为他自身的对象化,成为确证和实现他的个性的对象,成为他的对象,这就是说,对象成为他自身。”所谓“对象成为他自身”,是指对象成为主体自身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显现,同时也是本质力量生命结构具体样式的显现。如果主体不对事物产生美感,就表明二者之间不具有知觉模式的匹配关系,也就不能结成审美的对象性关系。因此,“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也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主体感觉所及的程度,就是知觉模式所可匹配的程度。人喜欢什么样的音乐作品,就表明他具有什么样的音乐知觉模式。如果不是在现实中切实地对这一作品感到喜好,甚至他自己也无从知道自己具有同这种音乐作品相匹配的知觉模式。

认知模块的形成过程决定了审美认知活动的重要属性。即,审美认知活动中必定蕴含着由事物有利性构成的意义和价值。正如传统认识中“美”与“善”紧密相连一样,所有美的事物都是于人有利的事物;凡是于人有害的事物都不能是美的。这种于人有利的意义和价值不仅是自然的,还可以是人文的、社会的。当人以松树来象征高尚的道德情操时,关于道德情操的理性观念就作为松树的有利性因素而将松树的形象同道德观念引发的肯定性情感连接起来,构筑成道德象征的认知结构。以此为前提,松树的形象可以引发含有道德观念的直觉性情感。由于审美认知活动的这种特性,感性的、直觉性的审美可以蕴含着观念的、理性的内容。

现实审美中有这样的情形:第一次去到杭州西湖就会感到西湖很美丽。按理说,此前没有见到西湖的知觉经验,因此不可能形成关于西湖的知觉模式及认知模块,为什么能对之加以审美呢?是不是表明西湖中存有美本身或美本质呢?当然不是。人虽然是第一次见到西湖,但此前肯定见过水,见过树木、花草,并且形成了相关的知觉模式。西湖的样式同这些已经建立起来的知觉模式相类似,就可以被激发出类似的情感。同样,人第一次见到黄山就觉得很美,是因为人已经有了关于山的知觉模式;人第一次见到羽毛色彩斑斓的鸟就觉得很漂亮,是因为人们已经建立起关于鸟和色彩的知觉模式。

巴甫洛夫曾进行了著名的“条件反射”实验。实验狗在进食或看到食物时会分泌胃液及唾液;如果在实验狗进食前的短暂时间内让狗看到一种光亮或听到一种声音,经过几次配对之后,只要这种光亮或声音出现,实验狗即使不进食,也会像进食一样分泌胃液和唾液。此时即表明狗对光亮或声音形成了条件反射。条件反射是一种外在的行为表现,其内在的根据应该是脑内新结成的某种特定的神经连接结构,也就是我们所说的认知模块。

①②⑦《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499、191、209、209~210、223、190~191、191、191页。

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6页。

近年来,我院一直积极探索适应“三导向”培养模式的教学改革。在对国内、外著名医学院校教学模式进行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应用型医学院校培养特色,我们构建了基础医学的整体整合课程理念和教学模式。基于“整体功能”模块的课程整合,我们将基础医学各学科解剖学、组织与胚胎学、生理学、病理学、病理生理学和药理学根据器官系统整合,同时为了建立系统间整体功能联系,将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和血液系统整合为内环境稳态1,将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泌尿生殖系统整合为内环境稳态2,强化知识的整合与融通,减少学科间的割裂,建立系统间核心功能的联系。

④《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12页。

⑤唐孝威、黄秉宪:《脑的四个功能系统学说》,载唐孝威等《脑与心智》,浙江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

工程项目作为一个临时的组织体系而独立存在,为了实现企业的项目规划目标,只有提升物资采购的管理水平,才能全面有效地保证工程项目建造的物资资源的精准供给。规范物资的采购机制,应用计算机、网络技术及电商平台等手段,缩短物资采购周期,降低采购成本;将工程建造过程与物资供应过程无缝对接,尽可能地减少库存、消除二次搬运,避免停工待料的情况发生,避免物资延误生产的事件发生,进而达到精准物资供应管理。

⑥参见李志宏、李伟《认知神经美学:一个新兴的学派》,《上海文化》2019年4月号。

中老年人的思维力和理解力方面已达到巅峰,但是记忆力和身体协调性却并不尽如人意。而且,部分中老年舞蹈爱好者缺少舞蹈基础,没有任何舞蹈经验,无形间增加了舞蹈培训与辅导的难度。部分中老年人在舞蹈动作的学习过程中,表现出动作不连贯、肢体僵硬和跟不上节奏等现象,不利于舞蹈培训与辅导工作的有序开展。因此,细化动作、做好讲解工作成为影响舞蹈培训与辅导工作实效性的关键因素。舞蹈教学者要尽可能细化舞蹈动作,一个节拍、一个动作地慢慢开展教学活动,耐心认真地讲解每一个动作的要领,反复教授,打牢舞蹈根基,掌握舞蹈动作间的契合点,然后将单一的动作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舞蹈。

⑧[美]安简·查特吉:《审美的脑:从演化角度阐释人类对美与艺术的追求》,林旭文译,浙江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导论第5页。

⑨[英]艾森克:《心理学——一条整合的路径》(上),阎巩固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05页。

⑩[美]葛詹尼加等:《认知神经科学:关于心智的生物学》,周晓林、高定国等译,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第320页。

[德]康德:《判断力批判》(注释本),李秋零译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2、63页。

作者简介: 李志宏,1953年生,文学博士,吉林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卢言,1989年生,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

〔责任编辑:刘 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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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人类审美本质力量的生命结构-认知神经美学视域下的新阐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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