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沿革_爱国主义论文

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沿革_爱国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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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本文简称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社会本质特征的高度概括,核心价值观教育既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内容,伴随着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全过程。核心价值观教育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对核心价值认识的不断深化,二是对核心价值理念宣传与教育的方法与手段不断创新。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多年来,随着对社会主义本质问题认识的逐渐清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也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基础上日臻完善。

       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初步形成期(1949-1956)

       从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到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经从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过渡阶段。政治上实行的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各革命阶级联合的人民民主专政;经济上以国营经济为主导,合作社经济、个体经济、私人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五种经济成分并存;文化上实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在这个阶段,虽然在制度上还没有完全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但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诸多方面已经具有社会主义性质。但是,由于多元经济结构、多元价值观念的存在,社会上还大量地存在着各种非马克思主义、非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这一时期的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引导社会思潮朝着社会主义社会方向过渡。

       1.初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内容

       1949年通过的、起着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实行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团结各民主阶级和国内各民族的人民民主专政”。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就是对过渡时期社会核心价值观属性的初次概括。所谓民族的,就是“反对帝国主义压迫,主张中华民族的尊严和独立的”;所谓科学的,就是“反对一切封建思想和迷信思想,主张实事求是,主张客观真理,主张理论和实践一致的”;所谓大众的,就是“民主的”,“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1]。也可以说,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就是爱国主义、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等核心价值观的前期形态,其中“民族的”是前提,“科学的”是方法,“大众的”是目的。

       与之相呼应,《共同纲领》第42条规定了以“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公共财物)为基本内容的社会公德,成为践行核心价值观的具体要求。

       2.初步确立了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途径

       首先,明确了教育的基本属性和培养目标。核心价值观既是教育制度的指导思想,也需要在教育中得以体现。1950年5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农教育会议,提出了教育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并强调首先为工农服务,为当前革命斗争与建设服务。时任教育部副部长的钱瑞俊指出:“为工农服务,为生产建设服务,这就是当前实行新民主主义教育的中心方针”[2]。在培养目标上,1954年1月全国中学教育会议提出:当前中学教育的任务,是以国家总路线的精神教育学生,把他们培养成积极参加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祖国的全面发展的新人,即“以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学生,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社会全面发展的成员”,贯彻全面发展的教育[3]。

       其次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等直接课程的形式,直接传播和灌输核心价值理念。“价值观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之核心”[4],思想政治课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最直接形式。国家采取了建设和废除相结合的方针,废除了国民党设立的“党义”、“公民”、“军事训练”等课程,开设了政治经济学、新民主主义论、社会发展史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课程。

       再次是通过语文、历史等学科教学形式渗透核心价值观。以语文课程为例,1951年由人教社出版的《初级中学语文课本》及1953年经改编出版的语文课本,都强调除旧布新思想,清除旧社会所用的国文课本里的封建的、买办的、法西斯的思想内容,用革命思想教育下一代。中小学课本里大量增加了《八角楼上》、《毛主席在花山》、《毛泽东同志的青年时代》、《学习白求恩》、《母亲的回忆》等内容,就是这一思想的体现[5]。

       3.初步确定了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方法

       《共同纲领》第46条将“理论与实际一致”作为一切文化教育的基本原则,也当然地成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原则和根本方法。该原则内涵非常丰富,大致包括三种做法:

       一是开展对知识分子自身改造。1951年9月到1952年秋,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在知识分子中开展思想改造运动,有系统地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运动。其实质就是一场价值观转化运动。经过改造,知识分子清除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影响,树立了为人民服务的思想[6]。

       二是高度重视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1953年5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教育工作,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劳动等决定。1954年5月,中央宣传部下发了《关于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从事劳动生产的宣传提纲》,批判了中小学毕业生应该升学不能参加生产劳动的观点,反对那种轻视劳动和劳动人民思想,并将此定性为“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观点”[7],号召开展劳动教育。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教育的基本属性,更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途径。

       三是开门办学,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开展了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等运动,围绕这些运动,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从1950年底开始,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等斗争,进行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以肃清封建主义、法西斯主义思想,清除亲美、恐美、崇美等奴化思想。1953开始,结合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开展了社会主义改造教育。

       4.突出政治价值观教育

       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是中国近代以来社会最深刻最全面的政治变革,它奠定了中国社会的新的政治价值观,即:以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为理想政治图景,以阶级斗争学说、群众路线、集体主义观念等为基本的价值原则,以为人民服务、集体利益高于个人、个人服从组织、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真正的创造者等为基本的价值规范。

       1951年5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撰写的《应当重视电影〈武训传〉的讨论》,号召不应当向人民歌颂武训的“丑恶行为”,将武训的行为视为一种“对反动的封建统治者竭尽奴颜婢膝的能事”,不能和“为人民服务”这样的革命旗号相提并论。1954年10月,毛泽东又发起了对《文艺报》压制对俞平伯《红楼梦》研究的批判,进而开始批判胡适唯心主义思想。在学校教育中,人们开始注重价值观的阶级属性问题,坚决反对背离无产阶级和社会主义的思想行为[8]。

       总之,新中国成立初期是我国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奠基时期,初步奠定了社会主义阶段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框架: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以共产主义为最高理想,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为基本精神和道德原则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初步确立了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基本方法以及直接教育和间接渗透相结合的基本路径。这一时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成绩是斐然的,主要表现在人民群众高度的政治热情和政治觉悟,投身于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中。但是,由于历史认识的局限性,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也存在着过分突出政治、教育过程的简单化等问题。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全面探索和曲折发展期(1956-1976)

       经过三大改造,到1956年我国在社会制度上已经变成了一个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国家,但同时,我们不得不面对贫穷与落后的生产力基础,以及与之相应的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集中力量尽快建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主义国家是这个时期根本的价值理想;在思想领域中大力倡导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念,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思想。但是,各种非社会主义的、非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并不可能从旧的社会肌体中自发消失。正如中共八大政治报告中所指出的,“改造旧的思想意识比改造旧的生产关系更困难些,更需要时间。”反对各种非主流和反主流的价值观念,保持社会主义的纯洁性,防止各种修正主义思想,成为这一时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点。

       1.以“社教”作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线

       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之后,宣传社会主义制度,用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武装人,无疑是时代的主题,也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点。对于新生社会制度,从1957年到1966年,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基本思想指导下,中央在全社会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社会主义教育[9]。与此同时,各级学校也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教育。1957年12月,高教部、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在全国高等学校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的指示》,规定高校以《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为中心教材,并阅读一些必要的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党的文件。1958年2月,教育部召开京沪等11个省市中学“社会主义教育课”汇报,认为中学开设社会主义课后,为革新政治课和思想教育找到了具体途径和方法。此后中学政治课改为“社会主义教育课”[10]。

       2.体现在又红又专的人才规格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首先体现在教育目标和人才规格上。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把“劳动者”的培养作为人才培养的总目标,对“劳动者”规定为“红”与“专”的结合,既有社会主义觉悟,又有文化,身体、学习、工作三方面都得到发展。

       根据上述精神,1958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下称《指示》),指出:“在一切学校中,必须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政治教育和思想教育,培养教师和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同资产阶级进行斗争),群众观点和集体观点(同个人主义观点进行斗争),劳动观点即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结合的观点(同轻视体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者、主张劳心劳力分离的观点进行斗争),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同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观点进行斗争)”。根据《指示》精神,国家将大学和中学培养目标规定为:“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要求“逐步培养学生的工人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对小学生提出了“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等品德,拥护社会主义、拥护共产党”,“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劳动习惯”。由此可见,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唯物主义观点成为这一时期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内容。

       3.采取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和“鸣放”的基本方法

       《指示》明确指出“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基本方法,这是对“理论与实际一致”的进一步的发展,回答了教育的目的、手段、方法、路径等一系列问题。教育的目的就是培养全面发展的劳动者,而不是人上人,更不是剥削者;教育的根本方法是在党的领导之下,团结全国的工农劳动群众和广大的知识分子,同“为教育而教育”、“劳心与劳力分离”等资产阶级思想进行坚决的斗争。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的最终形式大体有如下四种:一是学校办工厂,工厂办学校;二是勤工俭学、半工半读;三是城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和农村中小学毕业生返乡务农[11]。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本来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的基本方针,后来发展成整风运动的基本方法,最后又运用到学校教育之中。《指示》还指出,在学校内部的各项工作中应该贯彻党委领导下的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其中,“大鸣大放,大字报,应当成为一切高等学校和中等学校提高师生政治觉悟、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管理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师生团结的普遍和经常采用的方法。”很明显,“鸣放”是一种民主的方式,是人的发言权的一种表现。但在学校里开展“鸣放”,鼓励心智正在成熟中的学生开展“鸣放”是需要引导的,否则的话很容易演变成为一种人身攻击。

       4.高歌普通劳动者,选树典型人物

       历史唯物主义史观将人民群众视为历史的创造者,社会主义制度建成之后,我国大力发扬群众的主体精神、革命精神、创造精神,极大地激发了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热情,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涌现出许多典范人物,成为时代的先锋模范。新中国成立初期,人民群众的典范人物主要是抗美援朝涌现的英雄,如罗盛教、黄继光、杨根思,他们是新时期“最可爱的人”。社会主义建设开展之后,普通劳动者成为宣传的重点。雷锋是新中国成立后涌现出的无产阶级战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全面建设时期,我国涌现了许许多多雷锋式的人物。如:军人王杰的“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精神、以产业工人王进喜为代表的“铁人精神”、以好干部焦裕禄为代表的为人民鞠躬尽瘁的革命精神。这些典型人物,都无一例外地进入了中小学课本和大众媒体,成为教育一代人的典范。

       总之,1956年以后到1976年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大力提倡人民群众观念、阶级观念、劳动观念,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极大地调动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和革命热情。但是,由于我们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基本问题存在许多误区,直接导致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出现诸多问题:第一,过分强调阶级分析的认识方法和阶级斗争的工作方法,把阶级教育视为社会主义教育的本质,直至出现了“阶级斗争为纲”这样极“左”的思想,背离了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第二,忽视了法制、人权等基本价值理念,把干部和社会中存在的思想问题、作风问题、个人价值偏好问题都简单归结为阶级问题,都采取阶级斗争的方式加以解决。第三,过分地强调“教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过分注重政治价值观;片面地理解“教育与生产劳动结合”,违背了价值观教育的基本规律;对待非核心价值观采取敌视态度,忽视个人价值观、物质价值观。

       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转折期(1976-199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预示着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事业的不断深入,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等问题,我们的认识又前进了一大步,逐步形成了以“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理论,奠定了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基础。当然,改革开放也给核心价值观教育带了新的挑战:其一,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在公有制、按劳分配等基本体制之外,产生了多种所有制和分配制度,追求个人利益、实现自身价值逐步占据每个人价值观的重要甚至是核心位置,这与过去倡导的集体主义、群众观念、为人民服务等社会主义基本价值观发生了较大冲突。其二,随着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西方的自由、民主、平等、法制等合理思想进入中国,同时,个人主义、实用主义、历史虚无主义、全盘西化等错误思潮不断侵蚀思想意识领域,致使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价值迷失”。

       1.以“基本路线”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内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过10年的探索,到1987年党的十三大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路线,即“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一个中心”即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简称四个坚持)、坚持改革开放。四个坚持包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无产阶级专政,坚持共产党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四项基本原则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高度概括,是社会主义应该坚持的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念。四个坚持表明一种坚决的态度,是一种坚定的价值选择,是与“文革”“左倾”路线和自由化右倾路线针锋相对而提出的。1979年3月,邓小平在中宣部召开的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发表讲话,指出:要在中国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同年12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上又强调: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1985年9月中共十二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深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进行“四有”教育,反对和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针对1986年和1989年两次重大的学潮,邓小平深刻指出,“十年来最大的失误是教育”,进一步肯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强调了加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此后的一段时间,加强社会主义基本路线,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开展国情教育,成为这一时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点。

       2.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形式

       既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又要避免“文革”时期斗争的方式,是新时期核心价值观教育需要解决的问题。精神文明建设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既能加强价值观教育,又采取了建设而不是斗争的方式进行。1980年12月,邓小平针对否认共产主义理想、信念现象就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1981年发布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将高度的精神文明视为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之一。

       1986年9月,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决议》要求: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和发扬“五爱”为核心的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不断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思想,等等。可以说,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改革开放新时期第一次系统总结和提炼,不仅继承了以“五爱”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核心道德规范,还将民主、法制、纪律等纳入其中。围绕精神文明建设和“四有”新人教育,全社会开展了“五讲四美三热爱”、“全民文明礼貌月”、学习“八十年代新雷锋”“当代保尔”张海迪等一系列活动。

       3.以“四有”新人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根本目标

       “四有”新人是新时期人才规格的基本要求。1980年5月26日,邓小平给《中国少年报》和《辅导员》杂志的题词:“希望全国的小朋友,立志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知识、有体力的人,立志为人民作贡献,为祖国作贡献,为人类作贡献”。后来逐步提炼为“四有”新人。有理想,就是有共产主义、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心中要有祖国和人民;有道德,就是要有集体主义精神,心中有他人,遵守社会基本道德准则;有文化,就是要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和技能,具备追求真理的精神;有纪律就是要具备正确的民主法制观念,树立社会公正意识。由此,“四有”新人写入《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定》、《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文件和法律法规中,成为国家对公民的基本要求,成为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目标[12],也成为新时期核心价值观在人才培养规格上的新要求。

       4.高扬新时期爱国主义的伟大旗帜

       爱国主义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只不过以往的爱国主义教育主要是突出反帝反封建,改革开放以后的爱国主义逐步发展为爱国与爱社会主义道路的统一。

       改革开放以来,一些“文革”时期成长起来的青年对国家感觉不满,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等基本价值方向产生了怀疑,对西方民主产生了错误的理解。为此,1983年7月,中共中央宣传部、书记处研究室发出了《关于加强爱国主义宣传教育的意见》。8月,教育部发出了《关于学习贯彻〈关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意见〉的通知》,指出爱国主义教育的意义、内容、步骤、方法等,这是对爱国主义教育在新时期的全面系统阐释,回答了如何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爱国主义与理想信念等其他价值规范之间的关系等问题。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想,1990年5月,江泽民在首都青年纪念五四报告会上讲话指出,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在本质上统一的,与人民民主本质上也是统一的。讲话进一步厘清了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爱国主义与民族主义、爱国主义与改革开放之间的关系。1991年4月,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在中小学进一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意见》,提出围绕中国近代史进一步深入开展以热爱中国共产党为重点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综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核心价值观教育进入一个新阶段,取得了巨大成就,主要表现在:第一,纠正了“文革”时期对核心价值观的“极左”认识和错误做法,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找到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道路,为核心价值观教育指明了方向。第二,不断丰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将富强、民主、文明、法制等纳入核心价值体系之中,并对爱国赋予新内涵。第三,围绕“四有”新人的育人目标,注重理想与纪律教育,既坚持与“左倾”思想做斗争,也保持对右的警惕,在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过程中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第四,将核心价值观教育融入精神文明建设之中,形成全社会共同行动的局面。这些举措奠定了后来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础。但是,由于忽视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自由化(西化)的思想比较明显,甚至出现了学潮这样的价值冲突局面。

       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深化期:(1992-2002)

       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发生了巨大变革。首先,国际上随着东欧剧变,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遭遇到挫折,社会主义所崇尚的基本价值理念遭到了很大的质疑。其次,改革开放事业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根本上解决了长期以来市场经济“姓资”“姓社”问题的争论,极大地解放了生产力,导致了社会整体转型。再次,在思想意识领域,全球化进程中人们开始反思东西文化关系,以读经为重点中国传统文化复兴运动出现了第四次热潮[13]。

       1.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宣传教育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的高度概括和体现,邓小平理论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根本问题的科学回答。党的十四大将邓小平理论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十五大将其写入党章。1994年8月,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作为学校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中心内容。1999年9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必须把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干部和人民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首要任务。

       2.以“四有”新人为目标,将核心价值融入素质教育之中

       实施素质教育是落实党的全面发展教育方针过程中逐步提出的一个教育理念,通过回答“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回应核心价值观的要求。1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不仅提出了中小学要从“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的思想,更指出了思想道德素质和政治素质是素质教育的核心内容的思想。《纲要》指出:对广大青少年要加强党的基本路线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教育,近代史、现代史教育和国情教育,引导学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认识现实问题,走与工农结合、与实践结合的成长道路,促进学生逐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增强学生抵制资产阶级自由化和一切剥削腐朽思想的能力,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信念;要重视对学生进行中国优秀文化传统教育。

       很显然,《纲要》重申了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根本目标、核心内容、主要方法的同时,将近现代史教育、国情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列入核心价值观教育之中。这些规定又在1999年《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得到再次体现,并增加了“革命传统”教育的途径。江泽民在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不断加强学生和群众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是素质教育的灵魂”,其要旨还是在于以核心价值观对人的思想予以统领。

       3.进一步拓展爱国主义教育内涵

       爱国是一条具有高度统摄意义的价值品质,爱国主义教育既有统一性和一致性,又具有时代特征。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人们价值观的多元理解,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是如何处理好爱国与爱社会主义、爱国与拥护党的领导、爱国与个人权利与自由之间的关系。从教育方法来看,过去主要是在反帝反封建过程中开展起来的,而在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爱国主义教育的重点则成为通过爱国主义产生民主认同,并通过爱国主义,实现人民对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指导下的核心价值的拥护。1994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宣部拟定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指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是全社会一项重要的工作。9月,国家教委发出了《关于贯彻〈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的通知》,强调了爱国主义内涵的包容性、丰富性和教育方法的创新性。

       4.继续大力倡导精神文明建设,积极探索公民道德教育

       精神文明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主要方式。1996年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议》。《决议》明确了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方向;重申了坚持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提出了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的基本路径;指出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五爱”为基本要求。2001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公民个人道德建设角度呼应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涵和主要要求,首次提出了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这成为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个人层面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基础。

       总之,1992-2002的十年间,核心价值观教育在继承中不断发展并有所创新。首先,更进一步注重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的教育,将“以德治国”上升为国家治理的基本理念。其次,拓展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路径,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将核心价值观作为人的基本素质融入国民教育之中。再次,丰富了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不断注重优秀传统文化的价值,加强近代史教育、国情教育,这些都有助于丰富核心价值观的内涵。最后,注重从小入手,高度注重公民道德素质培养,构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三位一体的公民核心价值观教育框架。但是,核心价值观教育仍然存在着表述不系统、随意性强,教化与灌输过多、有效性不够等问题。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确立期(2002-现在)

       2002年至今,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中国又迈出了坚实步伐,同时改革也进入了“深水区”。一方面,经济上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另一方面,我国又进入价值观变迁期:社会矛盾凸显、腐败高发、民生凸显、生态破坏、道德“滑坡”。“社会转型、利益分化及价值观自身的变迁规律”是导致社会深层矛盾的三大根源[14]。因此,在物质文明建设持续辉煌的同时,国家也越来越需要通过文化软实力来提高自己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汇聚社会正能量,托举“中国梦”。

       1.核心价值观教育得到高度重视

       价值观问题属于意识形态问题,中国共产党人历来高度重视价值观问题,但是过去往往是将价值观与世界观、人生观并立起来研究、讨论。新世纪以来,核心价值观教育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并作为单独内容加以强调。核心价值观不仅是凝聚共识的力量源泉,也是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法宝。2001年江泽民同志正式提出“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并举的思想,将德治上升到治国理政的高度,而德治的核心无疑是价值观建设。2002年十六大报告提出“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辅相成”的方针,“引导人们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012年十八大报告更是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方向。”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更是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到“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任务”的新高度。

       2.以青少年为重点,加强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整体推进

       学校是价值观教育的主渠道,是青少年价值观教育的重点。200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在理想信念、爱国精神、道德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以及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的指导意见。教育方式方法非常注重符合青少年基本特征和认知规律,注重价值变迁的时代特征和网络新环境。对于未成年人,注重从情感入手;对于大学生,注重以理想信念为抓手。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各方面的齐抓共管,营造良好的价值氛围。这是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之后,加强核心价值观培育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突出青少年重点和全社会共同行动的整体推进原则。

       3.重视对民族精神的凝练与教育

       新世纪以来,随着对爱国主义内涵认识的不断深入,爱国主义逐步开始转到注重对民族精神的认同和传播上来。江泽民在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在五千多年的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是对中华民族精神核心内容和基本思想的高度凝练和概括。其实,民族精神内涵无比丰富,既有历史上形成的天人合一、中庸平和、舍生取义、实事求是、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内容,也有民主革命和建设年代形成的新精神,诸如民主革命时期出现的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新中国成立之后出现的大庆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抗洪精神、抗击非典精神以及载人航天精神等。这些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与发扬,是新时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鲜活素材。

       4.以和谐社会为引导,不断丰富核心价值观的内涵

       2006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是核心价值观教育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事件,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构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内容。2007年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2012年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凝练为“三个倡导”,在《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中将核心价值观具体表述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高度概括,是全体中国人民的最大公约数,将极大地吸引和凝聚中国人民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目标前行。

       六、小结

       通览新中国成立后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演进,我们可以大致得出以下基本特征:第一,随着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认识的深入,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识与凝练不断清晰,经历了新中国成立初的科学社会主义向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转变,越来越注重对传统优秀价值、人类共同价值和社会主流价值的融合与统一,越来越注重个人与集体、物质与精神、东方与西方价值的融合与统一。第二,核心价值观教育内容的重点也逐步从价值主义(主要是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到价值原则与规范的转换,逐步从抽象走向具体,从本本走向生活。第三,教育方法逐步从传统的灌输式、说教式朝着“生成式教育方式”[15]阶段发展,人们的认识也经历了盲目认同——反思批判——理性认同三个阶段。第四,核心价值观教育伴随着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过程,在核心价值观教育中,马克思主义及其中国化成果是其重要内容和方向,同时也是指导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方法论;群众观点、劳动观点、实践观点、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观点,始终是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基本立场。

       实践无止境,认识无止境,核心价值观教育还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落实、落细,增加其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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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历史沿革_爱国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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