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营改增”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问题探讨论文_姜源善

基于“营改增”施工企业财务管理税收筹划问题探讨论文_姜源善

广东省地质工程公司 广东广州 510000

摘要:税收筹划是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合理的税收筹划既能减轻企业负担,也能保证国家税收政策目标的实现。本文主要对营改增形势下现代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财务管理;税收筹划;营改增;遵循原则;对策

一、前言

随着我国的税制改革和政策完善深入推进,特别是以“营业税改增值税”为标志的新一轮的税制改革已经实施。“营改增”为现代施工企业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为了更好的促进现代施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加强对税收筹划的应用具有重要的意义。营业税与增值税的主要区别在于税率及应交税款的计算方式上,虽然发票开具、进项税票的认证、征管特点有所不同,但企业只要认真执行相关规定,是不会影响应纳税额的。在理论上,只要建筑企业能够获得足够多的进项抵扣,那么企业所要缴纳的增值税是则可低于营业税。

二.税收筹划的概念

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法规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实质就是节约税收支出,提高企业利润,是促使利润最大化的手段之一。为此企业要加强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税收筹划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1、合法性。税收筹划不仅遵守税收法规,而且还体现了税收的政策导向。它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为依据,受到国家的允许和鼓励。

2、目的性。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减轻税收负担,同时也要使企业的各项税收风险降为零,追求税收利益的最大化。

3、积极性。政府根据纳税人谋取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心态,有意通过税收优惠政策,引导投资者和消费者采取符合政策导向的行为,来实现某些宏观调控的需要。

4、计划性。税收筹划是纳税人一种具有计划性的涉税经济活动,又是一项事前经济活动。纳税人在经营活动前会把缴税作为影响经济利益的主要因素来考虑,而纳税行为则是在纳税人应税经营活动发生后才发生的。

5、整体性。税收筹划的整体性,一方面指要着眼于整体税负的轻重;另一方面指企业应当选择总体收益最多但纳税并非最少的一种方案。

税收筹划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应用表现在财务管理的每一项活动当中。

三.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与税收筹划的关系

(1)税收法规是理财环境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现代财务管理理论认为,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能否实现既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受内部管理决策和外部理财环境两方面的制约。在全面税收约束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能否实现既定的财务管理目标,受纳税成本的制约,企业经营者必须充分考虑纳税成本与企业收益的此消彼长关系,所以税收筹划应该成为现代企业财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税收筹划反映了企业与国家税务机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的对应关系。

任何企业都要按照国家税法的规定缴纳各种税款,以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实现,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要。及时、足额地纳税是企业对国家的贡献,也是对社会应尽的义务。因此,企业与税务机关的关系反映的是依法纳税和依法征税的权利义务关系。这是从企业的纳税义务的角度对企业与国家税务机关之间的经济关系进行的阐述。与此同时,企业对于自身的涉税事宜进行积极有效的预先筹划,努力争取自身的合法的税收利益也是法律赋予企业的基本权利。

四、现代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分析

(1)优化企业税负,实现财务利益。

充分利用免税、减税、退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减少计提依据,降低适用税率,即对从事享有税收优惠的经营活动或对一些纳税“界点”进行控制,直接实现财务利益。如税法规定企业对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比上年实际发生数增长达到10%(含10%)以上,其当年发生的技术开发费除按规定可以据实列支外,年终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增长额未达到10%以上的,不得抵扣。此处10%即是一个界点,企业的相关费用如接近这一界点,应在财务能力许可的情况下,加大“三新费用”的投资,达到或超过10%这一界点,以获取财务利益。

(2)延期纳税,实现财务利益。

资金的时间价值是财务管理中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而延期纳税直接体现了资金的时间价值。如果通过进行税务筹划起到了延期纳税的作用,就相当于得到了政府的一笔无息贷款,实现了相应的财务利益。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的确定对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十分重要。

(3)存货周转过程中,增值税的税收筹划也是十分重要的。

企业经常会发生扩建、改建、大修等专项工程支出。在会计实务中,通常会出现工程物资与原材料、修理用备件等属基建工程和日常生产不易划分的货物,即共用物资,这就为企业将这部分物资计入“工程物资”或“原材料”提供了选择余地。由于两个科目下税金及借款费用的处理方法不同,将共用物资计入“原材料”可节约税收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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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营改增”对现代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及税收筹划应对措施

1.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税负产生的影响

在施工企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最先涉及到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问题。举例说明:

以建筑施工企业为例,假设其工程毛利率10%,工程结算成本中,原材料约占55%(建筑材料成本中水泥约占45%,钢铁约占40%,其他材料约占15%),人工成本约占30%,机械使用费5%,其他费用占比不超过10%,假设其全年完成营业收入为11100万元,营业成本9990万元(营业收入和成本均含增值税)。

营改增前,应缴纳营业税为333万元(11100×3%)。

营改增后,人工成本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能够抵扣进项税额为870万元[9990×(55%+5%)÷(1+17%)×17%]销项税额为1100万元[11100÷(1+11%)×11%](注:2011年11月,国务院批复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财税[2011]110号),方案里建筑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改为11%.)这样计算,应缴纳增值税为230万元(1100-870),建筑施工企业的税负有所下降。

以上是理论上的算法,但实际上建筑施工企业的特征会给增值税的计算带来很多挑战,如,建筑材料来源方式较多,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难度大,由于发票管理难度大,很多材料进项税额无法正常抵扣,使建筑业实际税负加大。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注:根据2014年6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3%征收率,原征收率6%不再适用)计算缴纳增值税:①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②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③自来水;④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以上所列货物,都是工程项目的主要材料,在工程造价中所占比重较大。假设施工企业购入以上材料都能取得正规增值税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率为3%,而建筑业增值税销项税率为11%,施工企业购入的以上材料必将增加8%的纳税成本,从而加大建筑业实际税负,挤占利润空间。

由于企业购进的机械设备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有利于企业提高机械设备装备水平,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引进新的机械设备,减少作业人员的人工费用,为企业更新设备,扩大运营规模提供了有力条件,同时机械作业水平的提高能够减少施工重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保证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2.营改增对现代施工企业财务会计的影响

由于施工企业购置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等存货成本和机械设备等固定资产需要按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扣除进项税额,这样,企业的资产总额将比没有营改增前有一定幅度下降,引起资产负债率上升。

对于企业的财务报表,营改增之前,主营业务收入是含有营业税的,属于含税收入额,营改增之后,主营业务收入不包含增值税,属于税后收入额,由于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企业的利润率数值也不同,假定企业在实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营业收入与实际税负相等,营改增后会出现企业营业收入减少而利润率升高的现象。

对企业现金流量的影响。由于施工企业普遍实行的是代扣代缴营业税方式,建设单位验工计价时,采取从验工计价和付款中直接代扣营业税,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将不能直接代扣代缴增值税,而直接由施工企业在当期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但此时建设单位验工计价并不立即支付工程款给施工企业,也即缴纳增值税在前,收取工程款在后,有时滞后时间比较长,这将导致企业的经营性活动现金净流量增加,加大企业资金紧张程度。

3.施工企业对营改增的税收筹划对策分析

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施工企业消耗的各种成本,如果没有合法票据来抵扣,企业就必须为此纳税买单。

企业要做到未雨绸缪,从源头谋划,加强对企业相关员工的税务知识(特别是增值税方面的知识)培训,提高对增值税的认知。

企业在签订项目中标合同、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合同过程中,要考虑增值税政策因素,明确涉税内容条款,完善合同约定,明确付款程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的成本消耗,要想方设法合法地取得相关的、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企业才有合法票据来抵扣。

加强企业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企业在经济活动中开出的增值税发票,业务交易方用作进项税额抵扣,如果发票管理不严格,业务交易方可能会在抵扣税金上做手脚,严重的甚至会触犯虚开增值税发票罪。在进行业务交易时所取得增值税发票,要注意对其进行仔细的检查,检查其专用发票、开票时间及印章等各项要素的真实性,确保合法性、有效性。对发票认证期限和抵扣期限进行检查,避免逾期无法抵扣而产生的税额风险。

加强企业财务人员的税务知识培训,使他们成为精通相关增值税法规者,因为他们是企业整个增值税价值链最后的计算者和把关者。

总之,企业在实行“营改增”后,要提高纳税筹划能力,实现利润最大,关键因素是人的因素,只有企业相关人员重视税法,精通税法,才能充分地利用税法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达到合理减轻企业税负,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目标。

参考文献:

[1] 段磊,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探讨[J].《财经界:学术版》,2013(33):236-236.

[2] 徐运正,关于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的税收筹划应用探讨[J].《现代经济信息》,2016(10).

[3] 马丽艳,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中税收筹划的方法与应用研究[J].《中国经贸》,2011(22):189-189.

论文作者:姜源善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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