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问题研究

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问题研究

肖勇军[1]2001年在《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股指期货是规避股票市场系统风险的最重要工具,也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关注的热点之一,本文分叁个部分来对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关键问题进行研究。第一章为“股指期货市场概述”。首先介绍了股指期货这种金融衍生工具近年来在世界各国迅猛发展的趋势:第二节介绍了股指期货交易有别于股票现货交易的一些显着特点,以及股指期货市场的规避风险和价格发现等主要功能;第叁节介绍了股价指数的几种计算方法,主要有算术平均法、几何平均法和加权平均法等;最后介绍了构成标准股指期货合约的基本要素,包括标的指数、交易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最后结算价等内容。第二章为“股指期货的应用分析”,研究了股指期货交易的几种主要应用,如:套期保值、套利交易、投机交易和指数投资等。第一节分析了股票市场的风险种类,以及如何运用套期保值交易来消除系统风险;第二节分析了股指期货合理价格的推算,以及如何利用股指期货实际价格与合理价格的偏差进行套利交易,在避开价格风险的同时获得有保障的收益;第叁节分析了利用股指期货进行投机交易的特点,以及如何运用股指期货来进行指数化投资。第叁章为“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建议”。首先分析了我国推出股指期货交易的必要性;第二节探讨了我国推出股指期货的可行性;第叁节评估了我国现行的股指体系,并对如何更加合理地编制适合市场需要的新指数提出了几点建议;第四节从交易所的选择、监管体系、交易主体、交易方式、合约设计等方面,对如何更科学地设计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运作模式提出了一些看法;第五节研究了如何健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法规与监管体系,并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最后一节则是笔者对全文的总结。

李进[2]2010年在《建立健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若干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快与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资本市场的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和重要推动力量。股指期货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为完善我国金融市场提供了新思路。股指期货是一种管理风险的工具,但由于其保证金交易具有巨大的杠杆效应,如果使用不当,又会引发新的风险。因此,必须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相关风险管理制度、监管制度,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本文以海外股指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及现状为基础,介绍了国外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结合我国国情分析了我国当前股指期货市场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对策建议。本文的主要内容包括:第一章绪论,详细阐述了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介绍了本文分析框架,并进一步回顾国内外对于股指期货问题的各类研究成果,并指出本文的创新之处;第二章股指期货发展概况,分别介绍了股指期货的特点、功能以及全球股指期货市场从诞生到繁荣的发展历程,并在此基础上对股指期货市场未来发展趋势做了初步判断;第叁章股指期货风险管理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详细的介绍了海外股指期货市场中各类风险管理制度,如保证金制度、涨跌停制度、结算制度等,并分析了我国股指期货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初步出一定的建议。第四章我国股指期货的发展及对资本市场的影响,介绍了当前推出的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的特点并分析了该合约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长期影响;第五章沪深300股指期货推出以来的期现市场状况分析及建议,分析了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运行一个月以来的期现市场表现;第六章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总结了当前股指期货市场中的所需要完善的制度建设问题,并得出及相关建议。

曾玲[3]2017年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股指期货是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其价值发现、套期保值、规避风险的功能使其迅速普及到世界各国。股指期货于2010年4月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我国金融期货市场“政策市”现象严重,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现象屡禁不止。金融期货市场立法滞后,政府监管不力,而行业自律监管实质上起不到有效作用,难以实现政府的监管与自律监管之间的动态平衡,导致股指期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不能被有效遏制,做到最大程度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如何在其发展中汲取教训,兴利除弊,发挥股指期货的积极作用,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管已成为金融市场稳定、可持续发展需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我国股指期货市场还处在初期阶段,存在很多监管问题和漏洞。为防范金融创新可能带来的风险,我国有必要借鉴和吸取国际市场中有关股指期货发展的成功经验,提高我国金融投资者风险管理意识,完善有关监管法规。文章从法学角度出发,结合经济学相关知识,首先探讨股指期货监管法律的制度的必要性,然后合理借鉴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在监管制度和立法上的经验,针对我国股指期货交易法律监管制度的现状和存在的不足,从完善立法、成立专业监管机构、加强交易所和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完善风险控制制度、完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民事赔偿制度加强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等六个方面达到完善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的目的。

赵耀楣[4]2007年在《我国股指期货风险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作为世界金融期货市场的主要衍生工具,股指期货具有转移风险、价格发现和资源配置的基本功能。当前开展股指期货交易的现实意义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了有效的避险工具,有利于培育机构投资者,增加股市流动性,促进股价合理波动,推动我国股市健康发展,完善市场机制。因此,要求推出股指期货的呼声日益高涨,证监会也早就开始筹备股指期货的推出。当前,我国股市规模日益扩大,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市场监管体系日趋完善。这些都在客观上为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在我国的推出准备了条件。随着沪深300试运行的顺利进行和期货交易新规则的出台,股指期货的推出势在必行。在股指期货行将推出之际,我们在正确认识股指期货促进股市稳定发展、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正面作用的基础上,应当清醒认识到其“双刃剑”的特点,认真研究股指期货交易的风险规律,努力识别股指期货交易中的风险形式及产生风险的原因,对症下药地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风险。股指期货风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尤其股指期货采取保证金方式进行交易,通过杠杆效应,其潜在的风险具有放大性。同时,由于股指期货市场与股票现货市场有着不可分割的密切联系,任何一方出现风险,都会引起联动反应。因此股指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尤为重要。根据风险管理进程,本文分成风险识别、风险测量和风险控制叁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当前我国开展股指期货交易存在的风险进行定性研究,剖析可能产生的风险种类及其形成的机制;第二部分在完成风险识别的定性研究基础上,介绍了股指期货风险测量技术的发展历程,重点评析了当前被广泛应用的VaR技术以及当前我国运用该技术进行风险测量存在的现实问题;最后一部分是本文的重点,分别从宏观、中观、微观叁大层面探讨如何实现有效的股指期货风险管理。

袁朝阳[5]2013年在《股指期货创新与证券市场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股指期货作为一种基础金融衍生工具,虽然只有短短的叁十年发展历史,却迅速地在世界范围崛起,被誉为“20世纪70年代以来最伟大的金融创新”。尤其在经历了数次危机的验证之后,其作用和价值逐渐为人们认可和肯定。世界股指期货的发展对国内证券业金融创新取向、监管思路调整甚至证券业的发展方向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并提供了一定的借鉴。2010年我国股指期货的推出,弥补了国内金融创新的不足,完善了证券市场风险管理的机制,丰富了资本市场交易模式,但同时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在运行的两年多时间里,国内市场上关于股指期货的运行是否有助股市稳定的争论喋喋不休,客观上需要拨云见日、理性评价我国股指期货的运行效果,深入剖析制约股指期货发挥作用的根本因素,进一步促进股指期货的健康发展;同时,面对股指期货的种种问题以及其带来的风险变化,适时、适当调整证券监管措施,用合宜的监管为金融创新铺设坦途,优化证券市场生态环境,也是历史与现实的双重要求。本文用实证与规范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首先以创新和监管为主线纵向梳理了我国证券市场20多年的发展历史,将当前的证券市场定位于创新发展期,即创新萌发踊跃,监管有待优化。而后结合国际经验和美国证券市场发展历史,横向对比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尚处于新兴市场阶段,即市场比较活跃但基础制度、机制环境不足。综合来看,我国目前正处于创新发展期和新兴市场的两维交点,股指期货创新将对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走向成熟产生重要影响。其次,本文采用归纳和演绎法综合整理了股指期货的基础理论,理论表明股指期货具有规避风险、价格发现、资产配置等功能,同时作为一种金融衍生产品兼有一般风险和自身特殊风险。之后通过考察国外股指期货的历史实践发现,股指期货的发展需要依托股票现货市场的健康与成熟;同时由于其自身先天交易特性,股指期货在回避风险的同时产生了新的风险,并有可能发酵、传递,形成更大的系统性风险,因此必须实现创新与监管的协同发展。第叁,结合沪深300股指期货上市两年以来的运行实践及数据,通过构建计量模型,实证检验了股指期货的功能实现状况。其中,通过估计协整模型、向量误差修正模型(VECM)的参数、对协整系数及长期、短期均衡调整系数的约束检验等方法检验股指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运用GARCH模型,同时在以股票价格波动性作为因变量的方差方程中引入期货是否推出这个虚拟变量作为自变量,检验股指期货的上市交易对现货价格波动性的影响,并进一步检验了股指期货对股票价格波动的影响程度;运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模型),用β系数来度量系统性风险,对比了具有代表性的上证180、上证50等6个指数在股指期货上市前后的B数值、差异、变化幅度,检验了股指期货降低股市系统性风险的功能。研究结果表明,沪深300股指期货具有一定的价格发现功能;其上市后股票市场价格波动有所下降,但股指期货的角色分量比较有限;它有利于降低股票市场系统性风险,但是降低风险的效果有限。针对此种结果,文章进而探寻了表象背后深层的原因,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深究我国股票市场、股指期货市场以及两市场协调发展机制等方面的缺陷。之后,就股指期货创新自身风险和新增风险,特别是跨市场风险展开论述,说明股指期货作为证券市场的构成部分,其运行改变了证券市场风险和外部风险传导机制,增加了风险传播、扩散的途径和通道。第四,在明辨创新与监管的辨证关系的基础上,得出股指期货创新的发展需要证券市场监管调整与之协调共进。针对我国证券市场监管调整的思路建设,本文尝试从理论上构建完全信息静态博弈模型,探讨了股指期货作为创新加载项引入证券市场前、后的监管均衡的变化情况;从实践上确立具有更新内涵的叁大监管目标,并重塑了“人”字形的监管模式,丰富了叁级监管的内涵,增厚了第二级监管,即“五方”与行业协会的一线监管功能,强调了叁个监管层级的融汇贯通。最后,在监管调整目标的引导下,就跨市场监管、股票与股指期货市场环境优化以及机构投资者发育等方面提出具体监管措施。主要通过跨市场监管协调机制的完善、稳定机制的构建、信息体制的改进,实现期现货市场的协同;通过股票发行制度的改革、退市制度的落实、信息披露制度的健全、分红制度的市场化、融资融券制度的完善,弥补股票市场缺陷;通过对机构投资者的引导、产品线纵深的拓展、相关制度的创新,优化股指期货的市场环境;通过多种方式促进基金、证券公司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壮大,同时加强与国际监管机构的协作,抑制风险、保障市场安全,从多角度夯实市场基础,促进我国证券市场健康快速发展。

陈成[6]2013年在《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制度比较》文中研究指明股票指数期货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交易产品。自1982年,世界上第一种股票指数期货产品问世以来,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它已经成为世界上规模上最大的期货交易产品之一。伴随着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我国的股指期货产品于2010年开始上市交易,为我国金融衍生品市场的繁荣贡献了力量。但是我国目前仍处于金融市场发展的初期,股指期货本身具有巨大的金融风险,如果不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势必危及我国的金融安全,甚至产生一系列社会问题。那么对股票指数期货交易市场如何能够实施有效的监管,是摆在我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而美国作为股指期货产品的鼻祖,其在法律监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对我国来说必定有许多可以借鉴的地方。本文试图对中美两国股指期货交易的监管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提出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监管体系的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结论叁部分,其中正文部分分为四章:第一章是股指期货的基本问题概述及其在中美两国的发展历程。本章对股指期货的概念和特征进行了简要的阐释,尤其将其与股票和其他期货产品进行了区分。在这之后,对股指期货在中国和美国的发展历程进行了总结介绍,为后文分析两国的监管制度做好铺垫。第二章是从中美两国对股指期货监管的立法方面来进行比较。本部分首先介绍了美国的股指期货监管立法状况,对主要法律的内容,制定背景进行了分析。接下来针对中国的股指期货监管立法状况进行了相应的分析。最后在本章的结尾对两者的立法状况进行了比较,并总结了我国立法与美国相比的不足之处。第叁章是从中美两国对股指期货监管的模式方面来进行比较,本部分首先从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两个方面对中美的情况进行了介绍,接下来,在此基础上对中美两国的监管主体和监管制度分别进行比较分析,并总结出了我国在监管主体的权限设置方面及具体监管制度设计方面存在的不足。第四章是对我国股指期货交易市场监管制度的改进提出一些建议。本章针对前两章末尾提出的我国在立法、监管权限及监管制度等方面的不足一一提出完善建议。

陈庆仕[7]2001年在《我国期货市场的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自1990年10月12日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作为我国第一个农产品交易所正式开业以来,新中国的期货市场已走过了十年的历史。在经历了短短叁四年的“期货热”,我国期货市场迎来了长达六年的治理整顿,期货交易量严重萎缩;期货交易所由原先的50余家重组兼并为现有的叁家,即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公司也只余下174家,且都处于困境中;保留的期货品种只剩下铜、铝、天然橡胶、小麦、绿豆、大豆等为数不多的品种。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WTO协议的签订,证券业的大发展,股指期货已提至议事日程,相信我国期货市场很快地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契机。 我国期货市场在它的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风险事件屡禁不止,每一次风险事件都带来了较大的危害,期货市场的信誉遭到了很大的损失,甚至对整个金融界的影响也颇深。例如着名的“327”国债风波事件,就是造成国债期货这一品种被取缔的直接原因。因此,本文将对期货市场发展十年来出现的七个问题进行分析,这七个问题是:套期保值严重不足;过度投机;交割制度不完善;现货市场仍不发达;交易量严重萎缩不利于期货市场发展;期货市场控制风险的水平有待提高;期货经纪公司在困境中存在较大的隐患。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期货市场的改革建议:科学地设立交易品种及加强风险的防范与管理,并进一步提出我国期货市场发展的战略目标及战略规划。 本文共分为叁章: 第一章 期货市场理论综述与基本交易制度案例分析。该章分叁部分,第一部分对几十年来期货市场的理论研究做一个简单的综述,按时间顺序,介绍了从凯恩斯的短期均衡期价模型理论到萨缨尔森的期货市场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第二部分接着阐述了期货市场的基本原理、功能及基本交易制度。第叁部分则通过一些实证数据检验规避风险及价格发现两大期货功能的发挥状况,并根据1999年1月郑州绿豆风险事件回顾分析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交易制度。 第二章 中国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和出现的主要问题。从我国期货市场的诞生,期货市场的发展历程共分叁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我国期货市场产生的原因及渊源;第二阶段是紧随而来的“期货热”。这是期货市场的盲目发展阶段;第叁阶段是治理整顿阶段。其问有 1994年的改多头管理为证监会统一管理的整顿;许多期货品种的被驭缔;交易所的第一次合并;还有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造成的期货市场的萧条:正998年起的各种期货法规的颁布;交易所的取消与兼并;并对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现状进行大致的描述。文章在总结几年来期货市场发展的主要成就的同时,提出了其发展历程中存在的七个问题,试图通过具有典型意义的苏州“红小豆事件”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进而提出我国期货市场改革与发展建议。 第叁章 我国期货市场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政策性建议。该章是本文的重点,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改革我国的期货市场。首先应科学地设立交易品种。文中从品种兴衰的原因提出如何设立与要设立哪些新的商品期货品种,并对股指期货的设立略做阐述;其次是改革我国期货市场的基本交易秩序的建议。从期货市场风险的成因谈起,比较美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进一步对我国期货市场的风险管理提出建议。第二部分是发展我国的期货市场。笔者站在我国金融业、世界经济的角度看待中国的期货市场应处的地位及发展的目标,并探讨中国期货市场在发展历程中的阶段性规划。

潘楠[8]2015年在《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经过五年的发展,沪深300股指期货在全球单指股指期货交易量排名为第5位,交易量已经占据了我国期货市场52.71%的份额,2015年4月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合约的正式上市,更是标志着我国的股指期货市场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同时,以证监会、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期货业协会所构成的“一元叁体”的股指期货监管机制以及与股指期货市场相配套的规范体系都为股指期货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2013年“光大8.16事件”的出现说明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在治理体系方面仍有诸多不足之处。在上述背景下,本文以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特征为出发点,结合“光大8.16事件”就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法律问题展开分析。除引言外,本文主体共分为四章。第一章从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法律关系入手,分析其法律关系,及主体、客体与内容。揭示了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本质特征,即围绕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标准合约,所产生的杠杆性、双重性、隐蔽性、射幸性、虚拟性等特点。为全文的分析奠定了理论框架。第二章以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视角来梳理与分析“光大8.16事件”的法律问题。笔者认为“光大8.16事件”暴露了我国股指期货市场在法治环境与治理体系方面的不足之处。第叁章就我国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的治理现状进行分析。笔者认为围绕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治理在监管体系、风险控制与争端解决机制叁个方面需要完善。第四章从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角度就完善我国股指期货市场治理体系提出了若干对策。笔者认为在完善股指期货市场的监管体系方面应加快推进《期货法》立法进程、落实跨市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交易所与行业协会的自律性监管以及要重视对高频交易的监管创新;在股指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方面,应将事前、事中、事后叁个环节通盘考量,用法律手段来提升股指期货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同时在人民币资本项目逐步开放的背景下,应完善对股指期货公司跨境交易的保护;在争端解决方面,笔者认为应以专业性的仲裁机构为中心逐步完善我国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替代性争端解决机制的建设。

薛洋溢[9]2008年在《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对我国A股市场影响》文中研究说明2006年9月5日,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全球第一支以中国A股为标地的股指期货——新华富时中国A50指数期货。在这一背景下,本文首先回顾了股票指数期货的相关个特性,并总结归纳了全球股指期货异地上市情况。在此基础上,将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与沪深300指数期货的合约进行比对,分析差异。在实证分析部分,选取新华富时A50指数及沪深300指数的历史数据,运用GARCH(p,q)模型,对新华富时A50上市后对沪深300指数所产生的波动性进行分析;运用Granger因果检验,分析新华富时A50指数期货对我国A股所产生的定价影响。结果表明,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的推出并没有对沪深300指数期货产生明显的波动性影响,但却增加了信息传播速度,而且对我国A股市场的定价权产生了负面的影响。本文客观评价A50指数期货对我国市场的影响,并为我国推出本土的股指期货提出一定的政策建议。

朱莉[10]2016年在《股指期现货市场溢出效应研究》文中提出2010年4月,我国首批四个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截至目前,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己有5年多时间。股指期货作为一个投资品种和风险管理工具,本身是中性的,但因其交易标的是股票价格指数,因此,股指期货又与现货市场息息相关。从欧美发达证券市场的经验来看,股指期现货市场之间信息溢出效应强烈,对两市场信息溢出的系统深入研究,可以更好地监控、预防和管理两市场间的风险联动,对于我国健全资本市场结构,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资本市场结构,具有重要的理论指导意义和现实作用。正是基于对该研究的理论与现实的要求,近年来该领域得到了国内学术界、实务界的持续关注。本文以沪深300指数期现货为研究对象,在梳理以往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相结合,以实证研究为主,从选取能反映市场特征的关键指标入手,改进现有的估计模型,并把新方法应用于对股指期现货的信息溢出效应分析。第一,微观结构噪音降低了高频数据在一般的计量模型中的适用性,所以迫切需要从降低噪音的角度研究高频数据的适用性问题,但关于此方面的系统深入研究还比较少。小波分析具有多分辨分析的特点,因而被誉为“数学显微镜”,在微弱、强背景噪音随机信号分析中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小波分析需要人为设置多个模型参数,主观色彩较为浓厚。集合经验模式分解(EEMD)是一个信号平滑过程,分解中基函数的选择来自于信号本身,不需要定义滤波器的参数,减小了主观因素的影响。简单的EEMD降噪是一种“强制”降噪方法,可能损失噪音信号中的有用信号,使得降噪后信号失真。考虑到经EEMD分解后的高频分量数据(噪音主导分量)符合微弱、强背景噪音随机信号这一特征,本文把这EEMD和小波降噪结合,取两种方法的优点弥补各自在降噪实践中的缺陷,先对信号进行EEMD分解,使得在降噪过程中尽可能保持自适应性,减少主观因素的影响,然后再在此基础上运用小波降噪方法对EEMD去除的高频IMF分量提取有用信息,发挥“数学显微镜”的特长,达到更好的降噪效果。因为在实践中我们不能直接获得不含噪音的信号,因此本文采用仿真实验的方式来验证了EEMD+小波降噪的有效性。仿真实验的结果表明EEMD+小波软阈值降噪法好于传统EEMD降噪法、小波硬阈值降噪法、小波软阈值降噪法。第二,资产价格日内跳跃行为的研究是市场微观结构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股指期现货市场波动跳跃的研究,可以使投资人从跳跃的角度更好的了解两市场间价格的动态波动关系,并据此来调整自身投资策略,进行套期保值、套利和投机。管理者则可以利用对两市场跳跃溢出关系的研究,提出改善我国股指期现货市场交易机制、监管方法的对策和建议。基于此文章从跳跃和跳跃溢出的角度,对我国股指期货与股指的信息溢出行为进行了详细研究。因为高频数据易受到微观市场结构误差的影响,噪音会导致跳跃检验方法缺乏稳健性,而且有的研究成果也表明“噪声”降低了期货价格的信息含量,从而增大了现货市场波动,所以本文考虑利用降噪后数据进行跳跃检验,跳跃检验的方法采用lee和mykland提出的l-m方法,该方法可以更好的检验高频数据的跳跃行为,提高了波动率跳跃检验的敏感性。1.从跳跃特征角度来看:(1)极端事件引起跳跃的信息溢出较大。(2)我国的期指市场和股票市场对极端事件引起的跳跃行为的信息传递效率较低。(3)短期来看套期保值功能发挥较差,但是长期来看期货市场发挥了套期保值功能。(4)跳跃强度与跳跃幅度是具有较强的正向关系。2.从跳跃溢出角度来看:(1)共同跳跃情况,从短期来看,期现货市场同时发生跳跃的情况在跳跃中比较多,即期现货市场发生跳跃的时间相差不超过10分钟的情况最常见。从长期来看,期现货市场同时发生跳跃的情况在跳跃中比较少见,经常出现某一市场的领先,且两市场领先次数相当。(2)跳跃溢出概率,从短期来看,有时现货市场的“跳跃”溢出的概率高,有时期货市场“跳跃”溢出概率高,随着样本的变化,现货的跳跃溢出概率是下降的趋势,期货的跳跃溢出概率是上涨的趋势。从长期来看,全样本中期货对极端事件引起的“跳跃”溢出的可能性更高。(3)跳跃溢出频度,期现货市场的“跳跃”溢出现象普遍发生,两市场信息传递效率比较高,两市场的关联度高。(4)跳跃溢出强度,从长期来看,跳跃溢出更普遍,从短期来看,跳跃溢出具有时变性。第叁,由于高频数据具有日内效应,日内效应是金融市场微观结构差异导致的一种现象,日内效应是微观市场结构噪音,可以利用傅里叶变化,把日内效应从原始数据中分离,得到消除日内效应后的数据。基于此本部分内容考虑对高频数据的日内效应进行调整,然后用hong-因果关系统计量检验信息溢出效应,hong-因果关系统计量可以分析两市场领先-滞后的程度、领先-滞后持续的时间以及各市场对冲击调整的速度,从而能够准确地判定信息传递的方式、方向与相对强度,该检测能够在所有滞后期上检验市场关联关系的累积效应,效率较高。研究结果表明:(1)从信息溢出方向上看,股指期货与沪深300指数间存在显着的均值、波动率、极端下跌(上涨)风险的单向和双向信息溢出。(2)从信息溢出的时间看,对于所有的样本,信息溢出一般在第一个小时内是最强烈,当然还会有部分的信息溢出发生持续的影响,各指标影响持续的时间随样本时间的多少有所不同,但是总体上来说,持续影响的时间都在样本时间的60%以上。(3)从溢出强度来看,各样本单向溢出强度呈现不同规律,在大部分情况下子样本的现货信息溢出更强烈,但是对于全样本却是期货信息溢出更强烈,期货发挥了更多引领价格、发现价格的功能。从五个子样本双向信息溢出检验的强度比较,信息溢出的强度没有明显规律。(4)从四个检验的指标来看,所有样本的均值信息溢出效应最大,波动率或者极端风险并不一定对另外市场产生强烈的影响。除此之外,我们发现对于样本一和全样本来说,市场对风险的反应有非对称性。本文主要的创新点:第一,理论、方法的创新。本项目在解决实际的宏观经济管理问题时重视理论和方法的创新,从多角度对市场联动关系进行验证。基于国内的研究现状,本文提出了新的降噪方法,即将集合经验模式分解和小波降噪方法结合,并采用仿真数据与实证相结合的手段验证了降噪后数据的有效性,在随后的研究中还把降噪数据进行了应用,是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第二,分析角度的创新。金融高频数据不可避免的受到市场微观结构的影响,以往的研究都是从直接改进金融计量模型的角度来提高估计的有效性,但是本文提出从数据降噪的角度来提高计量模型估计的有效性,这是对原有研究思路的一次创新。1.高频数据的噪音可能使得已实现波动率的估计有偏,本文考虑对高频数据进行降噪处理,提高了已实现波动率估计的有效性。2.高频数据的采用,将伴随着日内效应的存在,传统的检验统计量时间的计量是以“日”为单位,没有考虑“日内效应”,“日内效应”也是一种噪音,本文基于剔除“日内效应”的协相关函数(CCF)的检验统计量进行因果关系检验。第叁,分析内容的创新。1.关于股指期现货市场信息溢出的研究很多,大部分的研究都是以收益率和波动率为研究内容进行研究,但是鲜见有使用高频数据,并以两市场间跳跃特征和跳跃溢出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本论文进行了有益的尝试。2.Hong检验方法的应用使得股指期现货信息溢出的研究从均值溢出、波动率溢出扩展到了极端风险溢出(上升或者下跌),该方法还可以分析两市场领先-滞后的程度、领先-滞后持续的时间以及各市场对冲击调整的速度,丰富了现有研究的研究内容。

参考文献:

[1]. 发展我国股指期货的若干问题研究[D]. 肖勇军. 厦门大学. 2001

[2]. 建立健全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的若干问题研究[D]. 李进.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0

[3]. 我国股指期货市场监管法律制度研究[D]. 曾玲. 湖南工业大学. 2017

[4]. 我国股指期货风险问题研究[D]. 赵耀楣. 厦门大学. 2007

[5]. 股指期货创新与证券市场监管研究[D]. 袁朝阳. 华中师范大学. 2013

[6]. 中美股指期货交易监管的法律制度比较[D]. 陈成. 华侨大学. 2013

[7]. 我国期货市场的若干问题研究[D]. 陈庆仕. 厦门大学. 2001

[8]. 股指期货程序化交易法律问题研究[D]. 潘楠. 宁夏大学. 2015

[9]. 新华富时A50股指期货对我国A股市场影响[D]. 薛洋溢. 吉林大学. 2008

[10]. 股指期现货市场溢出效应研究[D]. 朱莉. 中央财经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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