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贫困的若干规律_贫困人口论文

论中国贫困的若干规律_贫困人口论文

论中国贫困问题的若干规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贫困论文,规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编者按:武汉大学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郑功成教授,近期对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进行了一番深入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见解,并即将出版《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道路探索》一书。经本刊特约,作者将有关主要观点重组成四篇论文,题目为:《论中国贫困问题的若干规律》、《论中国新型贫困救助制度的政策取向》、《论中国传统福利制度的缺陷与改革原则》、《论中国社会福利制度的未来发展》。本刊从该期始,将陆续予以发表。

贫困问题,是中国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重大的现实社会问题。在本世纪末基本解决区域贫困问题并建立面向贫困人口阶层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中国政府的一个基本目标。但客观而论,要真正基本上解决中国现阶段的贫困问题,却存在着艰巨性、严峻性。在此,有必要认识中国贫困问题的某些规律,并适应这些规律来调整相关的反贫困政策,才会取得预期的效果。

从总体考察出发,中国贫困问题所表现出来的基本规律,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中国贫困问题的数量规律:贫困人口在逐年减少,但数量仍相当庞大

众所周知,农村的贫困总是始终是中国贫困人口的主体,而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又是中国农村贫困人口的主体。经过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改革和实施大规模的扶贫战略,中国农村贫困地区的绝对贫困人口已经由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85年的1.2 亿人后, 再减少到1996 年的5700万人,确实是一个举世瞩目的逐年大规模减少的发展过程,这一客观事实表明了中国的贫困人口在总体上呈现出逐年减少的规律,这是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和政府反贫困政策的必然结果。

然而,中国现阶段的贫困人口仍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群体,尽管缺乏完整的统计资料,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中国贫困人口作一个基本的估计。在此,可以将中国贫困人口按照如下三块来计算:

1、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根据国家扶贫办的有关资料, 中国现有592个国家级贫困县,这些国定贫困县的乡村总人口约1.9亿人,1996年底时这些地区的贫困人口下降到5700万人,约占国定贫困地区人口总数的30%。 换言之, 中国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即区域贫困人口迄今仍有5700万人,仍然是一个庞大的贫困群体。

2、农村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即未列入国家贫困县的乡村, 仍然存在着一个贫困阶层,尽管缺乏准确的统计数据,但若按照5 %的保守比率计算,亦至少有3000多万非贫困地区的贫困人口。

3、城镇亦存在着一个贫困阶层。如民政部门1993 年公布的全国城镇贫困人口即需要社会救助的城镇人口为1995 万人; 中华全国总工会1993年公布的处于贫困状态的在业职工为700万人, 如按每一在业职工家庭人口3人计算,即贫困人口为2100万人, 如果再加上民政部门传统的救济对象,城镇贫困人口的规模可能要达到2500万人左右;国家统计局1994年提供的资料则表明全国城镇居民月收入在103 元以下的低收入户人口为2000万人;再如根据近年来一些城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测算,需要救助的贫困人口一般占城镇人口的5%左右。 综合起来考察,中国城镇的贫困人口应在2000~2500万人左右。

上述三项合计,则中国城乡的贫困人口数量仍有1.1~1.2亿人左右。因此,中国贫困人口在数量方面表现为贫困人口逐年减少、但数量仍然庞大且非短期内可以完全改变的客观规律,政府和社会面对的仍然是一个十分庞大的贫困社会成员群体。

二、中国贫困问题的程度规律: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但贫困化程度仍很深刻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获得了长足的发展,国力开始雄厚起来,城乡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这一结论的依据就是表1 的数据资料。

表1中国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表

国民生产总 国家财政收 人均国民生产

民人均生活 农村居民人

值(亿元)入(亿元)

总值(元/人)费收入(元) 均收入(元)

19783624.1 1121.1 379

316 133.6

19858989.1 1866.4 855

685 397.6

1990

18598.4 3312.6 1638 1387 686.3

1995

57650.0 6187.7 4757 3893 1577.7

(资料来源:均据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统计摘要》(1996)

由表1的资料可见,从1978年到1995年, 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5倍,国家财政收入增长了4.5倍,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增长了11.6 倍,城镇人口人均生活费收入增长了11.3 倍, 农村居民人均收入增长了10.8倍,即使扣除物价上涨的因素,中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仍然是极快的,其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对贫困人口的评价标准亦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而在提高。

不过,中国农村的贫困人口却还处于未解决温饱问题的阶段,按照有关部门的标准,农村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还不到500元, 即月均约40元左右;城镇贫困人口按照部分城市制定的最低生活保障线(如武汉市确定为月人均120元,不足120元的贫困人口可以向政府申请救助,由民政部门补足120元),其标准亦显然极低, 只有低于这极低的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镇居民才有资格获得政府的救助,即使获得救助,贫困居民也依然面临着无钱购买粮食、燃料等生活必需品或无钱治病的困境。可见,中国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仍然是相当深刻的,中国现阶段解决贫困问题的目标亦是使贫困人口摆脱绝对贫困,即能够解决其温饱问题,从而表明了政府反贫困责任的沉重。

三、中国贫困问题的结构规律:区域性贫困与阶层性贫困并存,但表现出此消彼长的态势

从中国贫困人口的结构来看,一方面是590 多个国家级贫困县聚集着数以千万计的贫困人口,另一方面又有分布在城镇和广大乡村的阶层性贫困人口,中国的贫困问题在结构上表现出区域性贫困与阶层性贫困并存的局面。当然,这种结构规律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缓贫政策的实施而发生变化。

就现阶段而言,地区发展不平衡造成的区域性贫困问题,比阶层性贫困问题更加突出,县贫困人口数量约占全国贫困人口数量的60%左右,并因主要集中在不发达的西部地区和东部、中部省、区的“老、少、边、穷”地区而陷入较深的贫困境地,从而使缓解区域性贫困问题成为国家实施贫困救助政策的重点;不过,随着国家1994年开始的大规模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实施,预计经过“九五”后,区域性贫困问题将得到基本解决,但区域贫困问题解决了,也不等于现有贫困地区消灭了贫困人口,这些地区仍然会存在着一个相当数量的阶层性贫困人口群体。因此,相对而言,中国贫困问题的结构规律将是由区域性贫困与阶层性贫困并存向此消彼长方向发展的规律,最终必然是区域贫困问题被消灭,而阶层贫困问题将更加突出。因此,解决区域贫困问题在近几年仍将是政府的反贫困的主攻方向,在区域性贫困问题逐年得到解决后,阶层性或结构性贫困问题将成为国家实施贫困救助的基本领域。

四、中国贫困问题的致因规律:多因素综合影响,但新因素更加值得重视

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可以发现造成中国贫困问题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但主要的原因不外乎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市场经济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平均分配与“大锅饭”,提高了劳动生产效率等,但也造成并不断加剧了行业之间、职业之间以及不同所有制职工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使城乡社会成员之间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如国有单位与非国有单位的工资差别就在日益拉大;即使是国有单位之间,不同行业的收入差别亦正在损害着社会公平,如金融保险行业职工的收入较纺织等行业职工的收入的差别至少是一倍以上,等等。

2、资产收入的影响日大。 现阶段多种所有权形式的出现并受到法律保护,使资产收入以日益增大的趋势进入社会成员的个人分配领域,部分社会成员财富日积月累,百万、千万乃至亿万富翁不断出现;而部分社会成员的收入却因财产分配的不均而陷入贫困。这是值得重视的新的致贫因素。

3、劳动者个体素质存在着差异。如劳动者之间存在着文化素质、 身体素质、知识素质及劳动技能的高低之分,从而必然导致收入上的差异,部分低收入者及其家庭会陷入贫困境地。

4、天灾人祸的影响。即各种自然灾害和不幸事件的发生, 极易造成部分社会成员陷入生活困境。全国每年约有2 亿多人遭受各种天灾人祸的袭击,其中约有20%以上需要依靠政府或社会救助,它表明了天灾人祸将是持久的致贫因素之一。

5、市场竞争中的失败。在市场竞争和劳动力市场化的条件下, 由于企业破产、单位减员等非自愿性原因导致部分劳动者失业,其家庭收入会锐减,进而陷入贫困境地。中国城镇现有显性失业职工约600万, 有关权威人士警告如果不加重视,到本世纪末城镇显性失业职工将高达1600万人,如果再加上隐性失业人口(如城市下岗职工等),这一规模将更大。因此,这是值得密切关注、高度重视的中国经济体制变革带来的新的后果。

6、家庭人口及特殊负担。如家庭人口多,而收入一般, 一些家庭存在着需要照顾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亦会增加生活负担,并导致部分家庭陷入生活困境。如全国有6000万残疾人,意味着有6000万个左右的城乡家庭存在着照顾残疾人的困难,其中有相当一部分因此而陷入生活困境。

上述原因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普遍存在并对社会成员生活造成直接影响的客观原因,这些原因的客观性与必然性,决定了阶层贫困问题将是一个长期性的社会问题。但最值得注意的还是财产所有权进入收入分配领域和劳动力市场化所带来的后果。

五、中国贫困问题的发展规律:将在现有格局的基础上发生深刻变化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反贫困战略的实施,中国的贫困问题亦将随之发生深刻变化。中国贫困问题的发展规律,将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在贫困人口数量与贫困程度方面, 贫困人口会因区域性贫困问题的逐年缓解而持续减少,贫困化程度会因经济发展和国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而不断减轻。

2、在贫困问题结构方面, 农村区域贫困问题会因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的组织实施而缓解,但城乡居民的阶层贫困问题会日显突出。

3、在贫困救助水平方面, 农村贫困社会成员的食物短缺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但诸如起码的医疗卫生服务和初等教育等基本需求则会成为新的救助领域。

4、在国家的缓贫政策方面, 将在经历“九五”期间大规模的扶贫之后,重点转向一般的城乡贫困救助。

综上可见,有着自身规律的中国贫困问题确实是一个长期的、严重的社会问题,缓解贫困乃至最终消灭贫困现象作为中国政府和社会追求的基本目标,将是一个需要经过长期艰巨努力且必须完成的过程。因为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目的,即是使社会成员的生活水平与生活质量得到普遍提高;而社会主义的本质,则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因此,国家和社会对贫困问题应当保持长期的、高度的警惕,并采取救扶结合、官民结合等多种有效的方式来缓解贫困、消灭贫困,最终实现邓小平同志提出的“共同富裕”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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