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改革重点_足球转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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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转会法”正式出台 未满28岁亦可出国踢球

在昨天结束的’95中国足球工作会议上,中国足协正式公布了修改后的《中国足球协会运动员转会细则》,按照新的转会细则,未满28岁而具备一定条件的球员亦可转会到国外踢球。

新的转会细则共5章46条,是在旧转会条例的基础上,根据今年转会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加以完善而成。与旧条例相比,新的“转会法”变动最大的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转会的截止期比过去灵活。球员和俱乐部可以在每年的7月20日24时前随时向中国足球协会职业部提出申请和申报,中国足协可以迟至每年8月20日前办理球员转会申请。这样,只要俱乐部和运动员协商好,运动员可在每年联赛开始后至年中一段时间内提出转会。制定此规定,显然有利于一些运动员或俱乐部在联赛开始后重新调整阵容或选择一些更适合自己的俱乐部。

——在转会费上向原培训单位倾斜。按照新转会细则规定,全部自费培训的运动员,培训费的60%付给运动员的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40%付给培训单位;部分自费的运动员培训费60%付给培训单位,40%付给运动员的父母或其合法监护人;只向俱乐部或培训单位交纳会费的运动员,培训费全部付给培训单位。中国足协制定此政策是根据去年在转会中出现的新问题而提出的解决办法并在转会费上向原培训单位给以公平合理的分配。此外,运动员二次转会时,如转会费高于原转会费时,原俱乐部有权从高出的部分获得20%的提成。

——规定在联赛中当年降级的队伍,且俱乐部不同意转会的运动员不得转会。制定此政策,目的是为保持联赛队伍的稳定,避免因队伍降级及主力队员的转会而导致队伍的解体。当然,如果俱乐部同意,则不受此条例的限制。

——放宽涉外转会运动员的年龄限制。为鼓励现役运动员到先进国家高水平俱乐部踢球,提高自身的足球技术水平,新的转会细则对年龄限制放宽了,但规定必须具备以下3个先决条件,即球员所在俱乐部同意、中国足协认可、赴先进足球国家踢球。此三个条件缺一不可。只要符合这三个条件,运动员的转会年龄则不受限制。此外,在境外转会的条例中,增加了一条:即运动员转会至某一境外俱乐部,如俱乐部二次转出该运动员,其二次转会费的一部分要适当给原俱乐部,即第一次转出的俱乐部。这是对原俱乐部的一项保护政策,也是对运动员价值的一种保护。

——在原培养单位职业或半职业队服役未满4年,而俱乐部不同意转会的运动员,不得转会。按照这个规定,辽宁的庄毅尚不具备转会条件。但如果俱乐部同意,则转会不受此条例限制。

——禁止转会中的不正当行为。新的转会细则第22条规定,运动员转会后与俱乐部签订工作合同,所有待遇应与俱乐部其他运动员相当。在此之前,接受运动员的俱乐部不得在转会费之外以工资、户口、住房等引诱运动员转会,否则为不正当行为,违者将受到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的处分;转入联赛名次低于原俱乐部的运动员,其在新俱乐部的工资和奖金不得高于原俱乐部的水平(可以有地区差),违者将吊销比赛许可证。制定此条例,目的在于杜绝在转会中以不正当的行为来引诱运动员转会。

有关人士认为,新的转会细则比以前的转会条例更为规范,政策性更强,较好地处理了原培养单位、俱乐部和运动员三者之间的利益。

据悉,明年的球员转会将按照新的转会细则执行。

加大严格管理力度 赛场之外违规亦将受到停赛处罚

为加大对队伍的管理力度,严格规范运动员的行为准则,中国足协在新出台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中规定,如果运动员在日常的生活和训练中有违纪行为,将会受到中国足协停止比赛的处罚。

按照新的比赛纪律规定,运动员不得留长发及戴饰物上场比赛。如运动员拒不执行“不许留长发、不许戴饰物”的规定,裁判员将不准许该运动员上场比赛。在今年联赛中,虽有不留长发、不戴饰物的要求,但没有明确规定停赛的处罚;运动员在平时生活、训练中如有严重违反中国足球协会、俱乐部管理条例等行为,并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有关部门报告并经纪律委员会核实,将被给予停赛1至4场的处罚。此外,如果运动员以不能接受的理由不服从各级国家队集训与比赛的调遣,将被给予停赛3个月至全年的处罚。

树立球员法规意识 领到红黄牌,要交管理费

从明年的足球比赛开始,运动员在赛场上受到红黄牌的处罚后,除正常的停赛处罚外,还将必须向中国足协交纳管理费,以树立球员的法规意识。

按照新的比赛纪律规定,凡运动员出现一张黄牌,该运动员本人必须向中国足协交纳管理费用50元;第二次黄牌交管理费用100元,以此类推。运动员出现第一张红牌,则需交纳管理费用200元;第二张400元,以此类推。拒不交款者,中国足协将停止该运动员比赛资格。

中国足协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利用经济杠杆,在加强严格管理的同时,对赛场上运动员出现的红、黄牌课以必要的罚款,这是参照先进足球国家的管理办法。罚款不是主要目的,目的在于强化运动员的法规意识,使他们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犯规。

给运动员更多参赛机会 三张黄牌才停赛一场

为了给运动员增加参赛的机会,借鉴足球先进国家举办联赛的经验,中国足协在新出台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中规定,在明年的甲级联赛中,运动员如在同年度比赛中被出示的黄牌累计3次者(不包括在同一场比赛中)方自然停赛一场。原规定为累计2张黄牌自然停赛一场。

有关人士对此解释说,现代足球争夺越来越激烈,技术犯规也有增加的趋势,这一改变完全是参照先进国家的做法,以使运动员不致因技术犯规而失去更多的参赛机会。但这一决定决不是放低了对各种要求的标准,相反,中国足协将在加强严格管理的同时,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对赛场上运动员出现的红黄牌课以必要的罚款。

纪律规定强调,此规定不适用于赛会制的比赛。在这类比赛中,仍以现行的累计2次黄牌自然停止下一场比赛的规定为准。此外,在同一场比赛中出现2张黄牌将被红牌罚下场的规定不变。

树立裁判权威 有意触及裁判,必将受到处罚

针对在今年联赛中出现的新问题,中国足协在新出台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中增加了对以手或身体任何部分触及裁判员、巡边员的当事人员的处罚条款。

在今年联赛中出现了教练员侮辱、谩骂裁判员的不良行为,而今年的比赛纪律规定对此并无明确的处罚条例。为了完善法规,在新制定的纪律规定第五条第二款中明确规定:比赛中教练员及工作人员有侮辱、谩骂或在死球时用手或以身体任何部位触及裁判员、巡边员,或指挥运动员不服从裁判员者,除立即停止在赛区的工作外,将停止六个月以上参加赛区工作的资格,并对该俱乐部(足球队)处以1000元罚款,对该工作人员处以3000元的罚款。制定此规定,目的在于树立裁判权威,严禁在赛场上出现任何违纪行为。

打假力度加大 消极比赛可界定为打假球

处罚违反体育道德、消极比赛的行为将有法可依,在新出台的《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中规定,对这种消极比赛行为,可界定为打假球或被处以5万元以下的罚款。

按照新规定,比赛中,双方或一方消极比赛,引起观众和舆论的强烈不满的行为可界定为打假球。打假球的队,一律降为乙级队,并被处以40万元到2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被认定为打假球的个人将被给予终身停赛的处罚;凡比赛中有违背体育道德、消极比赛引起观众和舆论强烈不满的,甲级队处以5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其它队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此外,属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的,除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外,还将依照体育法进行处理。

中国足协人士对此新规定解释说,今年联赛中出现了个别消极比赛的行为,造成了极坏的影响。新规定的制定,将有利于杜绝这类现象的发生。

绿茵场不欢迎兴奋剂 服禁药者将被处以停赛两年处罚

违禁药物的检测及对服用违禁药物的运动员进行处罚的措施将被引入绿茵场。中国足协决定,明年将对运动员进行抽查,不合格者将受到停赛2年以上的处罚。

使用兴奋剂是指采用违禁药物人为地增强运动员的生理、心理机能能力,以提高运动成绩的一种不正当手段。按照《全国足球比赛纪律规定》,联赛委员会从明年开始将委托专门的机构对运动员进行抽查,如果查出确实服用了违禁药物,将被停止2年以上参加足球比赛的资格,该运动员还将被处以1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运动员所在的俱乐部也将被处以3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据悉,在明年的体能测试和联赛进行期间,中国足协将组织人力进行检测,坚决杜绝服用违禁药物的行为。

举办商业比赛有新举措 邀请高水平队伍,降低比赛成本

为加强对商业足球比赛的管理力度,中国足协重新制定了《中国足球协会商业足球比赛管理规定》,新规定总的精神是举办商业比赛一方面必须邀请高水平的运动队伍,另一方面必须降低比赛成本,杜绝举办商业比赛中的不正当行为。

新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除中国足协外,凡持有中国足球协会颁发的承办商业足球比赛年度许可证的企业或其它商业组织及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会员俱乐部才有举办商业比赛的权力。举办商业比赛时,邀请的队伍必须保证高水平。为杜绝擅自提高境外队伍的出场费的现象,中国足协并拟定了境外队伍出场费的参照系数:世界排名在160名的一流足球俱乐部,每场比赛的出场费南美队不超过10万至18万美元,欧洲队不超过15万至25万美元,非洲队不超过10万美元,亚洲队不超过5万至8万美元。

制定这一规定,可有效地管理商业比赛的泛滥行为,真正邀请高水平的队伍,并降低球迷看球的成本,真正达到推动我国足球水平提高的目的。

提高教练员执教水平 推行“上岗证”制度

中国足协最近制定了《职业教练员管理条例》,新条例规定,执教职业队和半职业队的教练员都必须经过职业培训并获得上岗证书。

条例规定了教练员的执教条件:执教职业队和半职业队的教练员、主教练必须有高级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助理教练员必须有中级以上的教练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外聘教练员必须有其本国执教职业或甲级队的教练员证书。按照这个条例,大连万达队主教练迟尚斌由于在日本一直未参加培训,在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前,将不具备执教大连队的条件。

此外,中国足协在条例中并规定,执教职业队或半职业队的教练员应当在敬业态度、为人师表、乐于探究、逻辑思维能力、训练方法知识、训练与比赛原则知识、激发动机能力等七大方面有一定的素养并有不断改善的执着追求。中国足协有权对俱乐部聘用某些或某一方面明显不足的教练员进行质询,并拒绝这类教练员注册执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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