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中几个问题的分析与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问题论文,课程标准论文,体育论文,健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以下简称《课程标准》)实验工作的深入,各种问题、矛盾的产生使不少体育教师陷入迷茫和困惑之中,认识上步入了误区,行动上出现了偏差,我们也不禁会问:体育教学究竟怎样了?
本文试图带着批判的精神去分析与思考以下几个问题:
一、关于学习目标的“主与次”
《课程标准》里的课程目标、五个学习领域、六个水平目标等全新文本内容使教师们怀疑过自己的领悟能力,无所适从与消极等待两种态度共存,实际操作时,画蛇添足、节外生枝者也大有人在,其症结不否定多种目标提出的复杂性,但更多的是实践者视《课程标准》目标的复杂化,没有理解主要的“运动技能”这一操作性知识学习目标与另四个学习领域目标的关系。
领域之一“运动参与”,对群体来说,是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保证条件,以个体来讲,属于态度问题,应归属于“心理健康”方面。从另一个角度上分析,“主动参与”“兴趣的形成与培养”“敢于展示自我”“观察与评价同伴”等,都和我们体育教师在传授运动技术过程中的教育思想、运动素质、言行仪表、教学方法、方式等有着因果关系。
领域之二“身体健康”,是指发展体能,增强体质,虽然是一个浅显而又实际的问题,但我们体育教学系统是撑不起这份重担的。实施《课程标准》,中学每周体育课不过2至3学时,小学每周也不过3至4学时,在仅有的学时段内,对人体的生理机能改善,人体形态改造,都会因负荷效果的累积不够,锻炼时段的不足而苍白无力,加之人们长期习惯把身体练习与增强体质不假思索地轻易串连起来,认为学生体质的好坏与体育教学有直接的联系。一位学者的剖析有道理:
“运动能力+运动素质=体能;体能+身体素质=体力;体力+适应外界的能力=体适能”;体适能+身体形态=体质。
故:体力好和运动能力好绝不是体质好,运动能力和身体素质也很不一样,运动能力好与体能、体力好也还相差很远,因此,运动能力好更不意味着体质、身体好,增强体质绝不是单靠身体练习可以实现的。
领域之三、四的“心理健康”“社会适应”虽有目标指向,但无详细的学习内容,“运动技能”领域的目标与“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的目标是递进的关系,只有通过操作性知识的学习、反复操练才能得以落实。那种鼓励“将来用什么,现在就学什么”的“实用主义”思想是对“社会适应”的错误理解,忽视“迁移效能”、触类旁通的做法是违背体育学科教育规律的。
在实验中,有些体育教师在学习目标设定时,误把五个领域的目标绝对分开割裂设置,使之主次不分,关系不明,条理不清。因此,我国体育课程研制组的专家们,曾多次强调在教学实际中不能将五个领域分割开来,抓住了“运动技能”核心领域,便能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学习内容上施以新的教学模式、方法与手段,才能不会反复提出“还要不要运动技术”的质问,方能使其他学习目标得以贯穿达成,不理顺五者之间的主次关系,将会违背《课程标准》贯彻落实目标的要求,在此,我们要理直气壮地说:“运动技能”领域的目标是主要目标。
二、关于学习内容的“扬与弃”
在实验中,教师们通过简化规则、简化技战术、降低难度要求、充分利用场地器材等对现有运动项目进行改造,非常有必要,这就是我们理解的“开放”;注意时代性,注意学生的时尚追求,对新兴运动项目进行改造和不断革新并补充到学校的教学中来,同时,摒弃那些教育意义不大、学生又不喜欢、相对过易或太难的学习内容,这也就是我们理解的“放开”。
“扬”百年传承下来的田径、体操两大学习内容,竖持在体育教学中保证有充足的教学时数。
田径,是世界体育文化的结晶,是人类不断对极限挑战的领域,是一切运动的基础,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无论是从健身的作用或是运动技能形成的功能,无可非议地成为中小学生学习的重要内容。
体操,是世界体育艺术的珍品,是民族振兴向繁荣发展的象征,是所有活动的起点,无论是昨天、今天、还是明天,无论从美育的陶冶或是动作技巧熟练的价值,毋庸置疑的会为广大青少年的成长做出贡献。
这两大学习内容不能因为所谓的枯燥和以安全为由就完全否定它们的功能和价值,甚至放弃。作为一名体育教师,不具备传习田径和体操运动的基本功底,而一味追求体育课程其他内容资源的“开发”,必将会因小失大,事倍功半。
教师在体育课程改革中选择学习内容时,应坚持:
1.田径、体操是基石(根据各水平达成目标的不同需简化);
2.球类、舞蹈要常备(符合各水平阶段学生的实际多变形);
3.新型项目勤更换(引发学生直接兴趣与间接兴趣的延伸);
4.生活内容求创新(适应社会,提高生活质量的正迁移)。
三、关于学习方式的“优与劣”
在实验工作中,有人曲解了“自主性学习方式”,出现了节节课学生不整队集合,次次学习内容让学生先练习再讲解示范,堂堂课讲究“发展学生个性”的状况,令人费解。
“自主性学习”实质上是一种学习原则。学习的类型虽然是多种多样的,但在有效学习上,总有一些共性的规律存在。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都应体现这种原则,必须遵守这些基本规律。
整队集合利于清点人数,便于服装检查,有利于纪律习惯的养成,无疑是精神面貌的体现,在基础教育的小学阶段与中学的起始年级更为重要。学生在学习新的内容时,若总是先体验再由教师讲解示范,不利于正确动作的巩固发展,错误动作的产生和定型后的再纠正,耗时费力程度可想而知。反思一下,在认知的初学阶段,先练后学将是一种怎样的结果?没有知识“原型”作为“自主”的基石,“自主”就会是空中楼阁。教学是规范性行为,而规范的因素之一就是有一定的原始传递与传导性。如果一个学生仅凭自己主观意识,盲目自主,他是否能在基础教育阶段打下全面发展的基础?我们的教学又如何系统进行?
提倡“自主性学习”是说明过去的体育教学中,学生自我学习的“空间”还不够,是对传统教学方式的挑战,但它绝不是对接受性学习方式的否定,体育教学同其他学科一样要重视“讲、示、练”。在体育教学改革中,我们提倡多样学习方式的并存与创造,接受性学习方式,合作学习方式,探究性学习方式,等等,都应有利于学生有效学习、符合课堂实际操作的规律,才是我们应该选择运用的。
四、关于评价形式的“新与旧”
学生整体的全面发展与个体的个性化发展相联系,其操作性遵循的是“重鼓励、重过程”的原则与“身、心、情、技、行”的效果统一原理。新的评价并不是对旧的“技术与标准”“定性与定量”评价的全盘否定,而是要更理性、科学地加以研究运用。
我们赞成现在“教改”中盛行的学生互评、自评方式,说明以前很少有人采用,没有重视这一方面;但在“六个水平目标”的十二个年龄跨度里,学生互评、自评、教师评定的比例是否应该有所区别?区别究竟多大?我们提倡用等级评定替代分数量化评测学生学习成绩的方法,是因为大多数学生在“应试教育”中谈分色变,深受其害,但容易产生差异不大的平均结果,会不会带来负面影响?建立学生成长记录档案袋,详细记载学生个体的发展轨迹,固然是好,但面对1:400以上学生数量的体育教师们又如何能完成这样的记录?由此而派生的“无劣评价”又如何体现公平?如何让学生知其差距和责任?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认真思考和探索。
在此推荐一种评价技术,叫做“评价调整”:适用于那些有能力缺陷或熟练水平有限的学生,帮助教师作出关于他们知识和技能掌握情况的有效推论。比较典型的评价调整包括给予这个学生更长时间来完成测验,或者是以一种适合这些学生的特殊方式来试教(由此可联想到“文革”前毕业几年后的高中学生返回母校补考体育的情景),评价调整并非过后的加工、舞弊,须严格区分开来。
作为《课程标准》实验工作前沿的体育教师,必须坚持不盲从,不保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从事体育学科的实验,克服惯性思维影响下认识的误区和操作时的偏差。
面对课程改革,应该多一些思考,多一些比较,多一些实践,这样才能在遇到新问题时迎刃而解,这样才是名副其实的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