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我国异常聚集结构的思考_财政制度论文

关于纠正我国异常聚集结构的思考_财政制度论文

矫正我国畸型积累结构的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结构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理论与探讨

一、对三种积累机制的界定

国民收入通过一系列分配和再分配关系,最终用于消费和积累两个方面。我国的积累主要由政府财政积累和企业积累构成。从积累的形成渠道看,财政和企业的积累可以分为三类,并形成三种积累机制。

第一类积累来自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环节。企业形成的利润分解为政府财政收入和企业留利两部分。财政通过税收和国有企业上交利润等形式形成的收入,除去消费性支出,剩余的部分用于积累。企业留利除消费性支出外,剩余部分用于企业积累。这种由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形成的积累,我们称为分配型积累。

第二类积累来自国民收初次分配后的信用关系。我国以银行信用和债券发行为中介并最终用于积累的信用关系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和企业与财政之间的信用关系,另一类是财政、企业与居民个人之间的信用关系。前一类信用只涉及积累主体之间的资金转移,二者此增彼减,社会积累总量不变。后一类信用则将居民个人的消费基金转化为财政和企业的积累基金,会增加社会现实积累量。所以,本文下面分析的来自信用的积累是指后一类,即财政、企业与居民个人之间的信用。这种以信用关系为中介形成的积累,我们称为信用型积累。

第三类积累来自银行信用膨胀引起的通货膨胀。银行信用膨胀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银行超过自身信贷能力向企业发放了过多的贷款,二是银行超过自身信贷能力承担了过多的财政债券、透支和借款。二者最终都会表现为通货膨胀,即通过银行信用投入流通的货币量超过社会货币必要量,引起物价较大幅度上涨。通过膨胀的积累效应在于,通过物价上涨将持币主体的一部分价值量转化为财政和企业的积累。这种以通货膨胀为中介的积累,我们称为通胀型积累。

二、我国畸型积累结构的现状、原因及危害

我国改革以前的积累机制主要是以政府财政为主体的分配型积累,即财政将大部分剩余产品价值集中起来,财政拨款成为我国积累的主要资金来源。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积累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这集中表现在分配型积累功能尤其是财政的分配型积累功能降低、信用型积累的地位大为提高。客观地讲,随着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和城乡居民个人收入的不断增长,分配型积累功能降低,信用型积累功能增强是一种必然趋势。但任何事物的变化都有一个“度”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度”则会出现偏差。近些年来,我国积累结构的偏差正在于社会积累过多地依赖信用型积累,财政和企业的分配型积累功能过弱。此外,我国积累结构的偏差还表现在通胀型积累上。改革以来的部分年份,尤其是1988年前后和1992—1995年期间,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通货膨胀,通胀型积累自觉或不自觉地扮演着重要角色。我国不能用通货膨胀积累建设资金,这在理论界和决策层已达成共识,并且前几年曾猖獗一时的通货膨胀已基本得到控制。所以,我国当前积累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分配型积累和信用型积累比例结构失调。这种失调主要表现为财政和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获得的能够用于积累的资金来源过少,使这两大积累主体不得不主要通过向银行借款和发行债券的信用渠道筹集积累资金。这种畸型的积累结构既是我国当前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的集中反映,同时它又反过来严重地影响着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

我国财政的分配型功能过弱,主要表现为财政扣除债务的经常性收入能够用于积累的资金不断减少。究其原因,除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差,可供财政分配的财源增长缓慢外,还由于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出现了偏差。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集中表现在个人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大幅度提高,企业留利所占比重也有很大提高,而财政收入所占的比重迅速下降。毫无疑问,由于经济体制改革和分配关系的调整,上述分配结构的变化在一定限度内有其客观必然性和合理性。但这同样要掌握好“度”的限制,超过了一定的“度”必然会走向另一个极端,并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带来消极影响。当前我国国民收入的分配结构正是走向了这样的极端。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1980年为23.07%,1985年为19.82%,1990年为15.85%,目前已下降到11%左右。这一比例不但大大低于发达国家,而且也大大低于一般的发展中国家。

财政收入在GDP中的比重下降过快,使我国财政目前完全丧失了分配型积累的功能,只能走借债积累的路子。以1994年为例,当年我国财政债务收入1175.3亿元,赤字574.5亿元,这是向银行借款弥补的,两项合计,财政当年的债务总额是1749.8亿元,而当年财政预算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积累性支出只有529.6亿元。这就是说不但财政的积累性支出全部来自债务,而且消费性支出也有很大一部分是靠债务维持的。

我国财政丧失分配型积累功能,完全靠举债维持积累,不利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

首先,财政积累完全靠举债维持,必然大大削弱其调节经济结构的功能。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很不完善,市场还不能充分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农业、能源、交通运输等基础产业还有赖财政的直接投资,以缓解其“瓶颈制约”。但另一方面,财政投资完全靠举债维持,由于受偿债能力的限制,其数量很难有大的增加。据统计,在1981—1994年的24年中,社会投资总额平均每年以26%的速度递增,而国家预算内投资却多次出现负增长。1994年与1981年相比,全社会投资总额增加了16倍,而预算内投资增加还不到1倍。预算内投资在投资总额中的比重也由1981年的28.1%下降到1995年的2.6%,而其它发展中国家的政府直接投资一般都在40%左右。我国财政预算内投资的极度萎缩,财政支持基础产业的能力过弱,这是我国基础产业的“瓶颈制约”难以消除的一个重要原因。

其次,财政靠举债维持积累,必然使其债务负担越背越重。1995年,我国的财政赤字达到621.4亿元,是1980年的4.4倍。财政的债务收入1995年达到1537.7亿元,是1980年的35.8倍。相应地,1995年我国的国债依存度(国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24.9%,偿债率(债务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达到14%,国债负担率(国债累积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达到7%,这些指标都已达到或超过了国际公认的警戒线。并且,上述计算口径还不包括财政赤字,如果把财政赤字看作财政向银行举借的债务,上述三项指标还会更高。同时还应看到,由于我国财政扣除债务的经常性收入增长缓慢,财政债务本息只能靠发新债偿还,目前我国财政每年的债务还本付息额越来越大,财政每年不得不发更多的新债以偿还旧债,这必然使财政的债务包袱越滚越大,据统计,在1991—1995年的五年中,我国财政的债务年均增长率高达33.6%,而同期财政的经常性收入年均增长率为16.2%,前者比后者高出一倍。财政债务增长率大大高于经常性收入增长率,这意味着财政的国债依存度、偿债率和国债负担率还会进一步提高。这种趋势如果不能有效遏制,我国财政将难免陷入债务危机。

我国的分配型积累功能过弱,虽然主要表现为财政丧失了分配型积累的功能,但企业分配型积累能力过弱的问题也不可忽视。经济体制改革以来,由于各种放权让利改革措施的推行,使企业拥有的自有资金大量增加。但近些年来,由于企业经济效益不断下降,各种社会负担加重,企业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形成的能够用于积累的自有资金并有多,使其不得不主要依靠向银行借款,发行债券等信用渠道实现积累。据《中国投资白皮书》(1995)提供的数据,近些年来,我国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负债率已达85%以上,而企业的流动资金供应也80%以上依靠银行贷款,这就使得我国企业的平均资产负债率高达80%左右。部分企业更是资不抵债,完全靠负债经营。由此可见,我国企业分配型积累功能过弱,过多依赖信用型积累的问题也很突出。

企业过多地依靠信用型积累,形成高负债经营,这不但给银行信贷和银行体制改革增加了压力,给金融手段的宏观调控增加了困难,而且对企业自身的经营极为不利。沉重的偿债压力,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机动能力大为降低。尤其是一遇银行紧缩信贷,许多企业的经营更是举步维艰,难以为继。同时,高负债形成的高额利息支出使企业的经营成本越来越高,这是近些年来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效益很低,大面积亏损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效益很低,上交财政税收和应付各种摊派以后的自我积累能力很弱,为维持生产经营,又不得不进一步扩大向银行借债。这就说明,我国的企业目前陷入了高负债→高成本→低效益→低积累功能→高负债的恶性循环之中。

综上所述,我国积累结构不合理,已经严重地影响着企业的经营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矫正我国的畸型积累结构,改变财政和企业分配型积累功能过弱,社会积累主要靠信用型积累支撑的状况,已成为我国财政和企业走出困境,使国民经济步入良性循环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矫正我国畸型积累结构的对策

(一)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增强财政和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应包括两个环节,一是增加包括税、利在内的利润总量,二是使利润总量在财政与企业之间保持合理的分配比例。合理确定财政与企业的分配比例固然重要,但我国当前面临的首要问题是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增加企业利润总量,在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当前经营效益很低,企业亏损量大面广,财政和企业都很困难的情况下,无论是财政对企业增税还是减税,都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二者积累能力过低的状况。所以,增强财政和企业积累能力的根本出路在于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具体地讲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1.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步伐,以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当前应切实贯彻中央“抓大放小”的改革战略,对国有小型企业采取租赁、拍卖、改股份制等灵活形式,以增强其活力。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则应按照现代公司制度的要求,从企业内部管理、成本核算、分配制度、财务盈亏约束、职工岗位责任等方面积极推进改革,以健全企业的经营机制,促使其减少亏损,增加盈利。

2.妥善处理企业与银行的债务关系,减轻企业债务负担。笔者建议对企业欠银行的债务进行一次彻底清理,对新老债务区别对待。对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造成的企业无法偿还的老债务,可区别情况采取挂帐,豁免等不同形式,以免影响企业和银行的正常经营。

3.切实解决对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减轻企业的不合理负担。有关典型调查表明,部分企业承担的集资、收费、基金等上交任务已经超过了上交财政的税收。为了改变企业税外负担过重的状况,各级政府部门应对企业的各种税外负担进行彻底清理,对那些不合理的收费应采取切实的措施,坚决制止。

4.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切实解决企业办社会的问题。建立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试点已进行多年,但目前的普及推广工作却进展缓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这方面的法制建设滞后。所以,在加强宣传改变人们思想观点的同时,应加强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制建设,用法律的强制力规范和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

以上几项措施可以有效地增强企业活力,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经营成本,增加企业利润。而企业利润的增加,既可以增强企业的自我积累能力,又可以扩大财政的财源,增强财政的积累能力,从而降低财政和企业对信用型积累的依赖程度。

(二)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抑制个人收入的过快增长。

1.控制企业尤其是收入水平较高的企业的工资增长速度。在当前企业财务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有关部门除对企业的工资分配、成本核算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监督外,对企业的工资增长速度还应进行一定的行政控制,以遏制企业普遍存在的工资侵蚀利润,滥发资金和实物等现象。

2.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有关资料表明,目前我国高收入阶层的比例不断提高,如果把来自或明或暗各种渠道的收入加到一起,许多城镇居民的收入都已达到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但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环节却非常薄弱,每年的征收额只有100多亿元。如果采取切实的措施严格征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额将会成倍地增加。这不但有利于降低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增长速度,缩小贫富差距,而且可以增加财政收入,增强财政的积累能力。

3.尽快改革医疗、住房、教育、失业、养老等方面的社会保障制度,改变长期形成的社会保障费全由国家和企业包下来的状况,提高社会保障费由个人负担的比重。这可以大大减轻财政和企业的负担,增强其积累能力。

(三)健全财政分配关系,增强财政的积累能力。

财政积累能力的增强有赖财政收支状况的改善,前面所分析的提高企业经营效益,抑制个人收入的过快增长等措施,同时也是改善财政收支状况的措施。除此之外,财政本身还应进一步健全分配关系,通过各种手段增加财政收入,节制财政支出。

在增加财政收入上,当前必须下决心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1991—1995年,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平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如果这一下降趋势不能有效遏制,不但财政的积累功能会进一步丧失,而且有可能使我国陷入严重的财政危机。所以,在注重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扩大财政财源的基础上,通过整顿税政,严格征管,防止偷漏税和随意减免税等措施,较大幅度地增加财政收入,提高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成了我国振兴财政,增强财政积累能力的当务之急。

在控制财政支出上,当前可以从以下两方面努力。一是进一步严格财经纪律,抑制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日常经费的过快增长。二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缩小支出范围。除前面所说的加快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减少财政的社会保障性支出外,对教育、科研、文艺等准公共产品,也应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将一部分以前由财政承担的支出,转移给受益的个人和单位承担。

只要财政能较大幅度地增加收入,并能有效地控制支出,财政收支差额就可以逐步缩小,财政积累完全靠债务维持的状况就可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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