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与公众参与探讨论文_张洺

关于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与公众参与探讨论文_张洺

(九江市城市规划市政设计院,332000)

【摘 要】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中最为有效的一种手段,并且逐渐的得到了政府的重视,我国城市规划中的突出问题,以及规划工作无法控制的问题,就必须要通过社会化过程来提高规划的有效性。本文对城市规划和公众参与分别进行了综合性阐述,分析了城市规划社会化的必要性,并分别探讨了城市规划中社会化与公众参与的实施途径。

【关键词】城市规划;社会化;公众参与;实施途径

引言

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发展,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手段——城市规划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城市规划跟社会发展是相似的,都需要进行社会化的改革,而城市规划的社会化反映的是社会公众参与的程度,同时也是实现民主化进程的需求,那么在城市化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必须要积极的看着城市规划的社会化。

1.城市规划和公众参与概述

1.1城市规划

城市规划(Urban Plan)是每个民族都有的,并且是由民族奇特的知识组成,指的是处理城市以及城市邻近区域的工程建设、社会以及土地利用布局等,以及对这些方面未来发展情况进行预测的学科[1]。城市规划的对象偏重于城市物质形态的部分,涉及到城市中产业区域的布局,建筑物区域的布局以及城市工程的安排,其主要内容包含的比较多,例如:城市空间规划、城市绿化植被和水体的规划,甚至是城市道路交通的规划等,它是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重要依据,可以说城市规划是城市管理的首要条件。做好城市规划必须要积极研究城市规划工作中所需基础资料,并且确定城市发展的规模,再选择合理的城市中各项建设用地,然后再拟定原有市区的利用和改建原则以及步骤等,从而保证安排的建设项目能够符合城市建设的计划。

1.2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是以社会群众、社会组织或者是个人作为主体的,在其权利义务范围内有目的的进行相关的社会行动[2]。公众参与是一个连续性的双向的交换意见的过程,强调的是公众在具体的项目规划中对项目的编制以及管理进行参与,并提出有效的决策和管理行为。我国是在九十年代之后才逐渐的将公众参与引入到城市规划中,并且在引入之后,公众参与的呼声也逐渐的有所提升,而我国受传统政治体制的影响,城市规划基本上是靠自上而下的政策引导,但是在时代不断发展下,传统的政治体制受到了阻碍,必须积极的提出“公众参与”。而目前我国公众参与较为薄弱,这主要是由于公民缺乏主动性,而政府过度的追求效率,加上公民的参与广度和深度都不够等其他原因造成的。

2.城市规划社会化的必要性

城市规划的社会化过程也就是相关工作人员对规划工作进行深入广泛的宣传,并且积极的发动公众人员参与到城市规划中的一个过程,这也是各种利益冲撞,并相互融合协调的一种过程,而最为重要的是,城市规划的社会化是提高城市规划可实施性的重要措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利都是属于人民的,那这就为城市化规划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保障,让我国的具有更为坚实的法律基础和社会基础。目前我国的城市规划一直受专家的影响,并且过分的依赖于城市规划专家,那么这也就阻碍了城市规划社会化工作的开展,但是由于城市规划工作涉及到城市的社会、经济以及其他方面[3],并且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不可预测的特点,而城市规划专家并不能够保证做出的城市规划决策都是正确无误的,也不能够保证每一项城市规划决策都能够符合市民的利益,或者是能够与市民的城市规划愿望一致,城市规划是具有客观性的活动,并不是依靠简单的主观判断就能够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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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社会的意识还比较薄弱,甚至存在城市规划是国家以及政府的事情,与自己并没有关系的误区,那么这也就加大了城市规划社会化的必要性,只有加强了社会化才能够积极的促进公众参与到城市规划中,培养市民对于城市规划与自身有密切关系的意识,让市民积极主动的参与到城市规划社会化中,充分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地位。

其实城市规划的社会化过程就是积极的整个各种力量,全面提高规划质量并且形成集体的意志,从而提高可规划可实施的一个过程,我国的城市规划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政府部门颁布相关的政策法规,发布城市规划的相关信息,让社会有一定的了解;第二阶段是建议阶段,主要是社会公众积极的反映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且还能够积极的揭示城市规划中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是制约阶段,也就是在法律法规的规定下,社会公众开始积极的制定城市规划的方案、以及计划,并予以一定的制约。

3.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与公众参与的实施途径

由上文可以知晓,城市规划的社会化也就是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程度,并且城市规划社会化和公众参与具有积极的作用,必须要积极的倡导以促进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程度的反映出人民群众对于城市规划的愿望。那么也可以认为城市规划的社会化实施途径就是公众参与的途径[4],而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实施途径也就是城市规划社会化的途径,无论是哪种理解,我国都应该积极的倡导公众参与城市规划,保证城市规划的能够符合我国政治经济体制发展的需求。

例如:某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地区,属于经济发达地区,但在交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拥堵,主要是由于机动车发展速度过快,新车增加多新司机也随之增加,容易造成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此外人民的交通安全意识较差,必须要进行重新规划。该地的相关部门经过商议之后,决定在沿河道路构建桥梁,并在道路拥挤处构建人行天桥,以此来缓解城市交通。在策划决定之后,广泛的发挥了城市规划社会化和公众参与的途径,积极的对该地进行城市交通规划。经过研究,发现该地之所以能够让城市交通规划顺利进展,主要是采用了以下几种途径。

第一,积极强化城市规划的立法行为。在现代的管理学中其核心就是依法管理,并且强调立法权和执法权分离,这两种权利是由不同的行为主体来操作,以法律作为轴心让执法和立法呈现相对称的形式,并且强调立法和执法要确切的保障社会公平,全面开促进社会的进步。城市规划是一种政策性和社会性都比较强的工作,只有积极强化立法行为,才能够打破传统的城市规划,对城市规划进行新的构造。

第二,采取有效的参与方式和途径。要想促进我国城市规划的社会化和公众参与,那么就必须要积极的采取有效的参与方式,提供有效的参与途径,保证人民群众能够积极的反映出城市规划中的现实问题,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城市规划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方式主要有公众听证会、专题系列演讲以及城市规划展示会等,给人民提供参与渠道。当然需要积极的结合个城市的历史文化以及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与规划工作相似的方式。

第三,加强民主制度,保障人民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中。城市规划中的公众参与,归根结底就是一个公民行使公民权利的问题,那么公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也就与民主化的程度相关,所以应该要大力的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赋予公民更多的民主权利,加强民主制度,让人民群众能够参与到城市规划中。

4.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规划工作的政策性和社会性相对比较强,必须要积极倡导人民参与到城市规划中,以保证我国城市规划能够符合社会大众的需求,还能够充分发挥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参考文献:

[1]许锋,刘涛.加拿大公众参与规划及其启示[J].国际城市规划.2012(01)

[2]徐明尧,陶德凯.新时期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编制的探索与思考——以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例[J].城市规划.2012(02)

[3]贺海龙.新型城镇导向下中小城镇规划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现代农业科技.2014(15)

论文作者:张洺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建设标准化》2015年10月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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