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研究

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研究

颜剩勇[1]2001年在《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研究》文中指出经济的不断发展,财政与会计的交替变革,二者形成了以利益为中心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市场经济下财政与会计关系如何?对维护良好的市场经济秩序有着重要影响。但理论上和政策上在财政会计关系对市场经济秩序的影响上重视不够。故财政与会计关系的研究成果也就寥寥。因而,加强对财政与会计关系的研究,认真总结、分析财政与会计在过去的不同经济形态下二者之间利益关系的对立统一,以及协调二者关系的经验和教训。对协调市场经济下财政与会计的关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的研究对象是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先分析财政与会计关系的历史沿革,得出财政是会计的前提,会计是财政的基础,社会越发展,财政会计的关系越密切。这种密切的财政会计关系,总是以利益作为联结纽带。利益的对立统一,促进了财政和会计的交替变革。然后对财政主体与会计主体的利益关系进行理论论述,包括财政主体凭借权力对会计主体的利益分割、会计主体利用信息优势影响财政主体对其利益分割和产权界定要求财政主体和会计主体对利益合理分割叁个层次。并以现实制度对二者利益的不同安排作实践分析。最后通过论述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的相互影响,提出协调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的策略。

贺秀利[2]2017年在《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的探究》文中指出在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企业的发展规模扩大,数量也在不断增加,财政和企业的会计关系也不断发生变化。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之间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形成了以利益为核心的复杂关系体系,财政可以说是企业会计的前提条件,而会计则是财政的重要基础,二者之间的关系也吸引着众多企业管理者的注意,将大量的心血投入到如何更好的利用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之间的关系,进而来促进企业能够顺利的发展。在此背景下,本文简要的论述了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之间的关系,并进一步提出利用这一关系来促进企业发展的措施。

丁惠琴[3]2007年在《我国预算会计改革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政府和市场在社会经济运行中的分工逐步明晰,政府职能的重点转向公共品提供,财政对经济的间接调控作用大大增强。财政收支的内容产生较大变化,使得政府资金的运动与管理更加复杂。在这种情况下,我国在1998年对预算管理进行了又一次的根本改革,如在预算编制方面实行部门预算编制,预算支出管理方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预算收支分类改革。这些改革措施的付诸实施,使我国预算会计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同时也对预算会计核算信息提出了更全面、更准确的要求。预算管理的这些改革在某些方面改变了财政资金的流转路径,必然要求相关的会计核算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从而如实的反映财政资金的运行。本文对1998年开始的预算改革做了详细介绍,仔细分析了1998年预算管理改革对我国预算会计带来的巨大影响,并从宏观层面及微观层面进行了分析。最后,在借鉴西方国家政府会计可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预算会计的实际,对预算会计的改革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刘慧芳[4]2013年在《财政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文中认为财政风险管理与政府会计关联十分密切。首先,政府会计提供的政府资产和政府债务信息是财政风险管理所需信息的重要来源。其次,各个国家面临的财务压力是政府进行政府会计改革的激励因素之一,从政府会计改革的实践来看,国家面临的财务压力越大,政府会计改革的动力越强。再次,政府通过发行债券对政府债务的规模和结构进行调整,实现与政府资产的规模和结构相匹配,以降低财政风险。反映政府整体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是表明政府信用情况的主要文件。一个完善的政府债券市场,离不开政府提供的政府财务报告。而政府财务报告的质量取决于一个国家政府会计准则制定的质量。最后,在面临内外部的预算约束时,政府往往会产生财政机会主义行为,具体表现为各种类型的政府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而收付实现制的政府会计给或有债务和隐性债务的存在提供了条件,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财政风险。所以,设计良好的政府会计可以更好地反映和预测财政风险状况,也是进行财政风险管理的基础性手段。与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一方面需要政府会计在财政风险管理中发挥基础性作用,但同时我国的政府会计还比较落后。财政风险管理是通过对政府债务和政府资产两方面的管理来实现的,而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不能提供真实可靠的政府资产和政府债务信息。原因在于政府会计主体的设置不科学、政府会计的目标定位不明确、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及缺少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改革的方向为:采用“双主体”的政府会计主体模式,“基金”主体和“组织”主体并存;分离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采用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并行的政府会计模式;将权责发生制逐步引入政府预算及政府会计领域,从政府会计到政府预算,从地方政府到中央政府,从修正的权责发生制到完全的权责发生制。在此基础上,将预算会计要素设置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将政府财务会计要素设置为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以政府资产负债表、运营表和现金流量表为核心,重构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本文在对现有研究成果归纳总结的基础上,从以下方面展开研究:第一,对财政风险及政府会计的理论基础进行了阐释。政府债务是一种客观存在,是财政风险的集中体现。但政府债务本身说明不了财政风险状况,关键是能否与政府资产相匹配。财政风险的资产负债表管理是将财政风险和政府会计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政府会计改革的过程是对政府会计模式选择的过程。政府会计主体的选择模式存在“组织”主体和“基金”主体两种;政府会计目标的定位也是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关系的处理;不同的会计基础下,政府会计提供侧重点不同的会计信息。第二,对我国现行的政府会计的财政风险管理作用的发挥做出了评价。收付实现制的会计基础使得各预算单位提供的政府资产和政府债务信息相当不真实;不同的组织形式采用不同的会计制度使得政府合并财务报告的提供缺乏技术上的可能性;财政总预算会计本质上为资金会计,对实物资产不核算。这些造成了我国的政府会计无法提供进行财政风险管理有价值的会计信息。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首先是政府会计的目标定位不清,其次是政府会计主体设置不合理,最后是采用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第叁,阐明我国应选择“双主体”的政府会计主体模式、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并行的“双轨制”政府会计模式、会计基础选择权责发生制。在选择政府会计模式时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但更重要的是结合本国具体的政府会计环境。“双主体”为“基金”主体和“组织”主体并存的政府会计主体模式。我国的“双主体”具体形式为:对于符合“基金”确认条件的资金采用“基金”会计的模式,“基金”既为核算主体也为报告主体;对于政府其余的经济业务以“组织”为会计主体,其中,“机构”为核算主体和报告主体,“政府”为报告主体。“双轨制”政府会计模式指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并存。预算会计核算政府预算收支的整个过程,反映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对预算支出的核算以支付周期为主线:既核算预算金额也核算实际执行金额;预算会计为资金会计,不核算实物资产。政府财务会计核算政府所有的经济业务活动,包括与财政年度预算收支有关的活动,也包括与财政年度预算收支无关的活动;提供这些活动引起的会计期间内收入和费用的发生额、会计期末资产、负债及净资产的余额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分析财政风险状况至关重要。只有在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基础下,政府会计提供的资产和负债信息才是最真实可靠的。但是,权责发生制的引入也会带来一系列成本的增加。只有结合本国的政府会计环境,才能使得收益最大化。权责发生制的引入应采用循序渐进的步骤。地方政府对财政风险管理的需求大于中央政府,应先在地方政府债务核算及资产核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收付实现制预算在我国现阶段有存在的必要性,应先在政府会计系统中引入权责发生制,成熟之后,考虑在政府预算中引入权责发生制,但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的会计基础差异不应是一种长期存在。第四,重新构造我国的政府财务报告体系。政府财务报告由政府财务报表和财务报告附注构成,由政府财务会计系统产生。政府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运营表和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和净资产;运营表要素包括收入和费用;现金流量表要素包括现金收入、现金支出和现金余额。其中,资产负债表和运营表基于相同的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现金流量表依据的为收付实现制。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由预算会计系统提供,预算会计要素设置为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预算结余。反映收付实现制预算下,预算收支的执行情况。预算执行情况信息为政府财务报告的组成部分之一。第五,财政风险分为广义的财政风险和狭义的财政风险。广义的财政风险为公共风险,狭义的财政风险为政府组织的财务风险。狭义的财政风险又可具体化为短期的财务风险和长期的财务风险。将社会各个部门的资产负债表合并的国家资产负债表反映公共风险状况。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是国家资产负债表重要的组成部分。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分为叁个层次: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编制的政府资产负债表、包括了政府财务报告中披露内容的资产负债表、包括了政府所有资产和负债的资产负债表。公共部门资产负债表反映狭义的财政风险状况,其中依据政府会计准则编制的政府资产负债表更侧重政府短期的财务风险。论文将政府会计主体设置、预算会计与政府财务会计分离及权责发生制在预算及政府会计中的运用融合在一起,使得方案的设计更具操作性。同时,将财政风险的层次性与政府财务报告的层次性对应,理清了财政风险管理的思路,结合具体财务指标的设计及运用,提高了政策的实用价值。

周晓光[5]2015年在《资本利得税收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资本市场特别是证券市场的繁荣,民众的投资活动日益增长,资本收益如何课税的问题随之产生。但由于资本利得不同于传统所得的独特特点,我国对于其的讨论一直不成系统,缺乏理论上的深入挖潜。这一现象根源于我国所得税法体系在设立之初的选择。资本收益偶发性、流动性和概念化的特点与传统意义上的所得税周期性、稳定性特点相悖,因此在所得税法制度设计时,我国刻意将资本利得有关税收规则留白。但在所得税的课税范围设置上,我国并没有将资本利得加以排除,只是通过设立具体规则、暂免征税或者交由其他税种“代征”等模式进行了部分技术化处理。这种立法选择,在所得税发展初期具有合理性。如今,随着商事活动增多和资本市场繁荣,个人与企业的收入构成中,来源于资产处置而产生的资本利得占比日益增大,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都有了长足的发展。所得税体系内含的量能课税原理与社会财富再分配功能日渐式微,需要革新。另一方面,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日趋繁荣,纳税人特别是企业纳税人的资本交易愈发频繁,从国有企业转制到如今广泛的企业并购重组交易、从公司设立到公司解散、从投资入股到企业分红,资本交易逐步成为市场交易的主流,产生了大量的资本利得。加上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企业对重整给予了很高的期待,也希望尽力减少税制对其自由市场行为的阻碍。为此,我国建立了企业重组税收规则,明确了企业重组的一般税收处理和特殊税收处理办法,为企业发展扫清了制度障碍。但是,企业重组作为高级的资本运作类型,其正常运作对征管技术要求很高。在资本税制缺乏理论根基的当前,其运行并不顺畅。在研究层面,我国目前关于资本税制的理论研究缺乏主动性。目前有关资本税制的研究,大多沿袭了税制立法上“就事论事”的路径,有的侧重于对域外资本利得税制的介绍,有的侧重于对现实规则的分析与解释,并没有触及资本利得税制的根本理论问题。值得注意的是,有的学者已经察觉到了资本利得不同于传统所得税法的独特特点,但却寄希望于从实践经验中总结出一般性的资本课税规则。这样的研究思路,虽然较以往已经有所进步,但并没有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中国资本利得税制建设缺乏的是理论基础研究,在缺乏理论指导的前提下摸索前行,不但不经济,而且有误入歧途的危险。因此,本文旨在学习外国资本利得的基础性税制规则,从我国国情出发,分析目前有关资本税制制度的缺陷,对各国资本利得税制范本加以取舍,并从资本利得税制中国化的角度探讨税制的落实。基于如上行文目的,本文遵循了“从实践到理论再回归实践”的研究进路。首先,在厘定资本利得的概念内涵基础上,本文总结了我国资本税收的制度困境,认为走出困境的关键在于明确树立资本利得的概念(第2、3章)。本文从一具体增资扩股案例入手,总结其中的资本税收争议焦点,并从中抽离出我国资本税制中税基设定、税额测量以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认定等叁大疑问。而后,文章从所得税制度体系内部需要和外部条件建设两方面阐释了中国设立资本利得制度的基础。其次,本文重点研究了英国、德国和美国的资本利得税制发展以及主导其税制发展的各阶段所得税税收理论(第4章)。通过对以上叁国家资本利得税制的比对,本文总结出了资本利得税以实现为基础的共通特性。结合目前我国资本利得税制的发展现状,本文选择了美国作为资本利得税制的制度参照国。再次,本文以美国为范本,对资本利得税制的“交易税”特性进行了细化分析,重点介绍了其制度核心支柱,所得的实现规则(第5章)。除此之外,本文还分析了实现规则对计税基础概念的冲击与影响,指出在资本利得的影响下,计税基础逐渐成为确定税收实现数额的计量方法。最后,本文在以上对资本利得税制理论问题探讨的基础上,回归中国现实,对中国现有资本利得税制进行体系化评价,并为资本利得制度的落实提供了整体思路(第6、7章)。具体而言,本文对中国现有资本利得制度以及会计制度中相似的实现、确认规则及计税基础等概念进行了比对,指出中国税制中对这些资本利得税收概念的误读与误用,分析现有资本利得制度概念与应然理论概念之间的差异原因。在资本利得税制的落实方面,本文不但对资本利得税收原理的落实提供了思路,而且分析了印度、新西兰、南非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等资本利得税制后进国家和地区的经验与教训,对我国未来资本利得税制的走向、税收要素的设计与取舍、与其他税种的协调以及税收改革时机的选择等具体内容发表了自己的见解。

陆阳春[6]2013年在《中国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研究》文中认为随着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财政管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构建公共财政体制的大背景下,我国的财政管理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公共财政框架逐步确立。当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已进入“深水区”,在当前各种矛盾交织的关键期,把财政体制改革当作整个改革突破口的思路已经出现。国际上,政府会计改革已成为改进和完善公共财政管理,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增加财政透明度,提高财政信息的推动力量,其中尤以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为代表。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已提上政府议事日程。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推进政府会计改革,建立政府财务报告制度。理论上,政府会计属于会计的范畴,作为一种科学、规范的信息生成系统,其信息服务对象直接决定着信息的生成内容。我国政府会计改革,建立政府会计框架,所生成的信息也必须服务一定的信息使用者需求。从已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国家经验来看,财政管理特别是预算管理改革是实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推动力和决定因素,政府会计改革则为预算管理改革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预算改革通常包括增强预算的约束性,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效率与效益,更加关注财政长期可持续性,增强预算透明度。与此相配套,政府会计改革通过引入权责发生制,科学核算政府的运行成本,准确评估政府拥有的资源以及承担的债务,对外发布完整的政府财务信息报告,同时保留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准确、完整反映预算的执行情况。可以说,国际上没有单纯实行政府会计改革的国家,政府会计改革根本目的是促进政府预算管理,进而提高政府运行效率、增强政府受托责任。中国的预算管理改革伴随着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深化。在新一届政府提出的打造透明政府、绩效政府、责任政府的大背景下,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应当体现为:一是强化预算的合法性,也就是所有的政府收支都应当经过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所有预算执行都应当严格遵守经批准的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二是强调预算绩效管理,也就是要对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进行成本效益分析。由于政府所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具有非竞争性,政府不以盈利为目的,长期以来政府的成本意识较为薄弱,存在资金浪费的倾向,因此,应从制度上对政府活动成本产出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叁是强化财政风险防范,也就是不仅要关注当年的预算收支情况,而且要关注未来长期的财政收支趋势和支出压力,及早采取措施,防范财政风险。当前,国际上一些国家的教训表明,预算管理要未雨绸缪,要有长期规划;四是强化民主预算,因为预算本质上是一份民主文件,更应强调民众对预算编制过程的参与,以及对预算执行和结果的监督,不仅指当年预算执行,而且包括以往政府活动所形成的资产和负债。但与我国预算改革方向不相适应的是,我们目前仍然实行的是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仅能反映当年预算收入和支出情况,无法准确反映政府的运行成本,也无法促进预算绩效考核;无法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信息,不能体现政府“家底”,更不能体现财政面临的长期风险。因此,我们有必要讨论: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究竟需要哪些信息支持,对政府会计提出了哪些要求?中国政府会计体系应具体如何构建,才能满足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从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信息需求角度研究政府会计问题,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为以下五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主要是讨论选题的背景、动机和意义。该选题是从我国当前预算管理改革的角度,分析我国政府会计改革路径设计。将政府会计改革置身于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背景下,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政府会计的体系构建等各方面的问题才有理论和现实意义。否则,如果纯粹地从会计技术的角度讨论政府会计,政府会计就会失去其服务的目标,陷入纯技术争论。同时,也只有在政府会计改革的配合下,预算管理改革才有坚实的信息支持。第二部分,即第二章,主要是从理论上探讨政府会计与政府预算的内在联系。文章在分析政府会计的内涵和特征之后,重点讨论了预算管理的目标、要求和内容。然后,从政府财务管理运行周期的角度,提出预算与会计只是处于政府财务管理的不同阶段,政府会计为预算管理提供重要基础信息,两者相互促进、相互影响。因此,预算改革与政府会计改革服务于同样的目标,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第叁部分,即第叁章,主要是讨论分析国际上政府预算与政府会计改革的做法和经验。国际经验表明,预算管理改革与政府会计改革是提高政府受托责任的重要做法,政府会计改革通常涵盖在预算管理改革的大框架内。绩效预算需要以政府成本会计为基础进行成本效益分析,中长期预算需要以政府财务会计为基础分析政府资产负债状况,维护预算的严肃性需要以政府预算会计为基础强化预算执行管理。我国实施政府会计改革,应借鉴国际上政府会计与预算管理密切联系的经验。第四部分,包括第四、五、六、七、八章。第四章主要分析了我国预算管理改革的方向,以及推进预算管理的信息需求。在分析我国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足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经验,提出我国应构建叁元会计体系,即,政府预算会计体系,核算预算收支执行信息;政府财务会计体系,全面准确核算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成本会计体系,科学进行成本归集与分摊。第五章主要论述政府预算会计体系的构建。第六章主要论述政府财务会计的构建,包括政府财务会计的定位、政府财务会计的理论基础、具体内容等方面,特别分析了政府财务会计与企业财务会计在会计目标、运行环境等方面的差异。第七章主要论述政府成本会计的构成,以及政府成本会计与政府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之间的关系。第八章主要讨论了政府会计信息报告机制,如何统筹政府预算会计、政府财务会计以及政府成本会计体系所生成的信息,全面准确地反映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政府资产负债状况、政府收入费用情况、政府活动成本产出情况以及政府现金流情况等,这也是政府会计体系设置的成果体现。第五部分,即第九章,主要探讨我国预算与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路径。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体制改革和行政体制改革的关键期,预算公开、预算透明、绩效预算、中长期预算等将成为下一步预算改革的重点。预算改革需要政府会计改革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政府会计改革应紧紧围绕预算改革的重心,协同并进。在建立我国叁元政府会计体系的过程中,应注重叁个方面:一是政府会计准则与制度的建设,这样改革的科学性、规范性才能得到保障;二是应充分发挥叁元会计体系庞大的信息宝库,会计从本质上讲是一个信息生产系统,信息使用的程度直接影响着会计改革的意义和作用,应切实发挥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效;叁是政府会计改革应循序渐进,改革是一项技术性和政策性都很强的工程,应积极稳妥,同时配套措施要到位。

牛倩[7]2008年在《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文中研究表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复杂的问题,在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过程中二者逐渐产生的差异会给经济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如何更好的处理二者的差异就成为我国经济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突出问题。20世纪90年代的会计制度改革与税制改革使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出现了分离的趋势,近两年来《2006企业会计准则》的施行和新企业所得税法的颁布标志着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进一步分离,这在实务界引起了广大反响,同时也掀起了学者对我国目前会计制度与税法关系及其影响因素的关注和争论——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有多大?造成这种差异的深层原因是什么?在新的会计制度和新的税法颁布实施之际我们又应该如何对二者进行协调?在这样的一个新的制度背景下,本文旨在通过研究目前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寻求到造成二者差异的深层次原因,揭示二者差异协调的可行性,并且从制度层面和业务层面上探求协调的可行思路。在总结国内外学者对此问题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笔者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研究和论述:第一,简要的介绍会计制度与税法的相关理论,从二者原则、目标以及基本前提等方面分析了其差异,又从二者的互动关系入手分析了其联系,进而提出了税会模式1的概念,并介绍了目前世界范围内存在的几种模式以及我国建国以来的税会模式发展历程。第二,从克拉尼斯基定律着手对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进行了理论分析,并详细归纳总结了二者在实务中存在的差异,形成了收入类差异汇总表以及成本费用类差异汇总表;利用沪市的336家上市公司2002~2007年的年报中的所得税以及利润总额等数据资料,对税会差异进行了实证分析,验证了税会差异正趋于分离的趋势。进而,从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其他环境因素出发分析二者差异的原因,又从会计制度与税法制定过程中的政策博弈和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博弈角度深度剖析二者差异的原因。第叁,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过大往往会对经济运行造成一些不利的影响,例如容易引起税收的流失,增加社会成本,造成财务虚假信息以及增加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等,因此对二者进行协调是非常有必要的。同时,由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在演变过程中的相辅相成,二者目标的可协调性,二者观念的相似性与相同性以及在我国二者制定的统一性等因素,对二者进行协调是可行的。第四,在市场经济的发展过程中,美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政府纷纷通过宏观控制和微观调整的种种手段很好地依照本国国情解决了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关系问题,笔者通过对以美国为代表的税会分离模式、以法国为代表的税会统一模式和以日本为代表的混合模式的分析比较,深入研究了其对我国协调会计制度与税法关系的借鉴意义。第五,从合理性原则、成本效益原则和实用性原则出发,明确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协调是主张二者的相互借鉴和各自的完善,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进而得出了差异协调的一般思路: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制定过程应该多方参与、反复博弈,会计制度应该从目标设定、会计方法选择以及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适度调整以协调税法,同时税法也应该从放宽企业会计方法选择、允许企业对风险的估计等方面进行适度调整去协调会计制度;最后分别从二者在收入类和成本费用类的各项差异入手,分析了各项差异协调的具体处理方法。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对于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大部分学者都限于规范分析,而本文则利用上市公司的数据资料,通过统计分析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实证研究;第二,目前国内学者对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的原因分析主要集中在对二者的目标、原则等因素的分析,笔者则借鉴国外环境因素的分析方法,并利用博弈论对二者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第叁,本文将研究重点集中在新的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下如何有效地协调二者差异这个问题上,形成了新的税会差异表,并提出了差异协调的总体思路和可行方法。会计制度与税收的差异处理不仅是税务部门与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对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也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何处理会计制度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既是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设计的理论问题,又是征纳双方确定征纳税额和反映会计信息的实践问题。因此,在此新的会计准则实施和新的税法出台之际,本文对于会计制度与税法差异协调性的研究不仅具有理论意义,更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侯立新[8]2011年在《所得税会计及其与税法的关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会计与税法差异日益扩大的事实以及国际大趋势,无疑使所得税会计成为会计界乃至整个财税界讨论的热点。基于国际趋同乃至等效的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布以及企业所得税统一体制的构建,更是为中国所得税会计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所得税会计研究提出极具实践意义的新课题。如何在现有的概念框架中构造相对完善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和实务体系,协调好会计与税收之间的关系,就成为本文研究的目的和重心所在。作为本文的主题,所得税会计的产生和发展是税法与会计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鉴于学界对于“所得税会计”独立性的不同观点和认识,为了避免产生误会和歧义,这里必须强调,本文所谓的“所得税会计”,并不参与讨论其学科归属或独立性问题,而是针对企业会计准则中的“所得税会计准则”及其规范下的会计问题进行研究。本文的全部内容几乎都是在财务会计这个范畴之内进行的讨论,但并不是要否认相对独立的“税务会计”的存在。本文以当前的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改革为背景,借鉴前期较为丰富的规范研究成果与实证证据,对于所得税会计沿革以及会计与税收关系的变化进行了历史的逻辑的分析,指出会计与税法适度分离的必然趋势,肯定了当前会计改革的成果。随后本文进行现实实践层面的具体分析,对于当前一些纠缠不清的原则问题和实践误区进行了仔细的梳理,有助于当前的理论与实务工作者对于具体问题的准确把握,并体现较为丰富的实践价值。这也是作者作为一个社会实践者注重实务,强调理论指导实践的偏好使然。为了把问题引向深入,本文抓住当前大家普遍关注的会税分离问题,在肯定分离的合理性与必然性的情况下,同时提出了一个令人担忧的事实,即会税差异为盈余管理提供了机会,反过来也会对会计信息质量形成掣肘。作者对此进行了初步的实证检验,证据没有消除人们的忧虑,这进一步坚定了本文强调二者有机协调的信念,并对此另立章节加以阐述,提出一些协调之策。至此,就基本形成一个思路清晰、层次分明、逻辑有序的研究框架。具体而言,本文的内容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章,导论。主要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并对本文涉及的一些重要概念范畴进行界定,以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和研究范围。此处还交代了本文的主要研究框架、研究思路与方法,以及本文所期待的可能的突破和创新,以方便大家对全文有一个初步的印象。第二章,所得税会计研究综述与文献回顾。所得税会计就是在会计理论和现代所得税法的相互影响与互动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相关研究主要围绕二者的分离与协调而展开。本章主要立足于所得税会计准则发展,对相关实证研究与规范研究成果加以梳理,从而寻求研究轨迹和所得税会计思想的进化路线,为全文观点的推展提供基础性铺垫。第叁章,会税关系之辨。本章内容是对所得税会计发展问题的一个必然递进和延伸,而不是另起炉灶,笼而统之地讨论整个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关系。本章首先推介了国际会计史上两大会税关系模式,其中以法德为代表的会税统一模式已经日渐式微,但还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会税分离模式已经成为现代会计的主流。通过会税关系的历史渊源与演化趋势的分析,所得税会计基本上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一统天下。立足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本文尝试设计出相对独特的所得税会计概念框架与核算方法体系。第四章,会税具体差异及其计量方法。这里主要考察的是会计与税法两大立法体系和社会建制在目前状态所存在的主要的、具体的差异。本文就两者在目标、职能、原则等几个主要方面产生的差异进行分析,并结合现行两大制度安排具体剖析,以明确二者各自的发展路径,并澄清当前实践中普遍存在的认识误区。此外,本章还对会计差异的计量方法进行了阐释,并结合改革前后多年的数据,对会税差异变动趋势进行了描述性统计,这为研究与实证统计提供了基础性资料。第五章,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的关系研究。既然会税差异是与生俱来的,并且在当代呈扩大趋势,大家在承认其合理性与科学性的同时,还对其可能带来的盈余管理与避税行为表示担忧。本文基于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关系的研究评论,利用新准则背景下的财务报表数据,对会税差异与盈余管理的关系予以实证分析,结论表明,盈余管理是导致会税差异加大的诱因之一第六章,会计与税法的关系协调。会税分离加大趋势引起大家的普遍担忧,如何协调成为一个自然而然的热门话题。本文分析了会计与税法过度分离的局限性,并指出二者协调的可能性。进而给出二者双向的协调之策,主要在于会计与税法要保持差异有度,各自在可接受范围内相互借鉴和引入对方先进科学的理念、原则和方法,最终实现二者的互动和双赢,共同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最后是全文的总结和建议。本文在保证具有研究意义的前提下,基本做到了对于以前研究成果与实践经验的总结、整合和拓展,提出了一些笔者的观点与主张,同时还存在研究局限与不足。期待大家更富有真知灼见的批评与建议,毕竟这是一个令人振奋的还大有可为的研究领域。

邓小兵[9]2008年在《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会计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会计基础是用以决定何时确认会计事项以及什么样的事项应予以确认的标准或依据。对于政府会计来说,采用不同的会计基础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它们的特征和功能,影响到政府部门财务与预算信息的类别、范围和报告的及时性,进而对公共财政管理和决策产生重要的和不同的影响。传统上一般将会计基础区分为收付实现制和权责发生制两种,权责发生制是根据交易本身是否发生作为确认和记录交易的标准,适用于处理现金交易和全部的资产负债,因此在企业会计和报告中得到广泛的应用,而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收付时间作为确认、记录和报告交易的基础,适用于处理实际发生现金流量的交易,因此在早期强调控制现金支出的政府会计中收付实现制使用的更加普遍。随着环境的变化,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下的信息越来越不能满足政府部门在新形势下的管理要求。1998年以后,特别是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的政治、经济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对政府会计产生了深远影响。尤其是财政职能、财政预算管理、财政资金运动方式和预算会计信息需求均发生了重大变化,收付实现制的弊病日益突出,而权责发生制运用到现代政府的管理上,具有收付实现制无可比拟的优越性。采用权责发生制是新公共管理的必然趋势,同时也是提高我国政府运行效率,建立现代政府管理体制的必然要求。健全而透明的政府会计建设是良好的政府部门治理的基石,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是实现政府以履行公共受托责任为核心的可核算管理的关键。我国应借鉴国际改革经验,开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权责发生制会计改革,走一条从完善现有制度的创造条件阶段的改革到全面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体系的核心改革的“渐进式”改革之路,分阶段逐步扩展式推进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最后建立集权责发生制政府核算、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和权责发生制政府预算为一体的政府会计体系。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导论部分。主要说明了选题背景、对作者形成观点影响较大的相关文献综述,以及本文研究的意义。第二部分是理论基础分析和概念界定。首先介绍了政府组织的特征,政府会计的含义以及本文对政府会计的界定;然后介绍了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含义及其特点;最后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基础——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并介绍了这两个理论基础对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第叁部分是我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现状及其所存在的问题。首先分析了我国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创立、发展以及不同阶段的法律法规对政府会计确认基础的规定;然后从宏观层面分析了收付实现制确认基础在政府会计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我国引入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总体设想。首先在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改革模式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总体改革步骤的设想;然后分别从条件创造阶段、核心改革阶段和配套设施叁个方面论述了改革的推广措施,并重点研究了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权责发生制的引入模式——先从政府核算方面逐步引入,再编制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最后待条件成熟时在政府预算中全面引入权责发生制。第五部分是权责发生制在政府会计中的应用。首先,在政府核算方面介绍了资产、负债和收支类中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然后研究了基于权责发生制基础的政府财务报告内容,通过对国外政府财务报告体系结构及中国企业财务报告结构经验的借鉴,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重新组建了我国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新的财务报告共五部分,即政府审计报告、政府财务报表主表、政府财务报表附表、政府财务报表附注、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其他信息;之后探讨了政府预算引入权责发生制的设想,在分析受托责任与权责发生制预算相互关系的基础上,设计了权责发生制预算的框架,即先根据部门职能确定部门单项产出指标,再根据部门预算管理和报告的要求划分部门整体产出指标项目,接着确定部门成果指标和业绩考核指标,从而最终实现利于政府绩效考核的预算管理模式;最后通过简单案例介绍了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本文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是:第一,从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角度研究了其对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启示;第二,根据我国国情提出我国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改革的基本思路——采用渐进式分阶段分步骤的改革模式,并研究了各阶段应解决的问题和应采取的措施;第叁,提出了我国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的基本思路,提出“两个体系、一项制度”的政府会计体系的构建框架;第四,研究了政府核算领域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应用,分别从资产、负债和收支几大类别介绍了权责发生制的具体引入措施;第五,研究了基于权责发生制的政府财务报告内容,并提出了新的政府财务报告框架;第六,研究了受托责任与权责发生制预算的关系,按照部门预算的要求对权责发生制预算框架进行了设计;第七,运用案例分析了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会计的应用。

栾甫贵[10]2003年在《会计制度研究》文中提出会计信息是现代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经济信息之一。作为一种公共信息,会计信息微观上关乎相关使用者决策的可靠性,宏观上涉及社会稳定和国计民生。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可比性、相关性、可理解性和及时性,对于发挥会计信息的社会功能至关重要;另一方面,为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会计人员生产和提供会计信息的规则必须是公开、适用、一致的,而系统、全面、具体、易理解、易操作地提供这些共同会计信息的媒介,就是会计制度。建国以来,会计制度一直是规范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规则,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但由于会计制度理论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的严重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会计制度理论的发展和实务的完善,甚至形成了一些模糊的认识。有鉴于此,笔者以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比较全面、系统、深入地研究了会计制度的相关理论问题。本文分为导论、会计制度基本理论和会计制度建设理论叁个部分,由十章组成。导论部分主要界定了本文所研究的会计制度的内涵和外延,论述了进行会计制度研究的意义;对国内外关于会计制度的研究现状进行了归纳和评价,指出了所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本文的研究范围,说明了本文所采用的主要研究方法;勾画了本文的研究框架,总结了本文主要的创新内容。第二部分是会计制度的基本理论,包括第一章至第六章的内容。第一章主要研究了会计制度的概念,首先分析了制度的概念、会计的概念,而后引出会计制度的概念。会计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本文的会计制度采用狭义的概念,并定义为:会计制度是指直接规范微观主体如何进行会计对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报告及其存储的规则,包括财政部和其他部委(含地方政府)颁布的财务通则(行业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含行业会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以及基层单位制定的会计制度等内容。第二章研究了会计制度的多重特征,着重探讨了会计制度与财务制度、会计准则、会计标准以及会计惯例等方面比较后所体现出的不同特点或关系。第叁章探讨了会计制度的功能。从不同角度考察,会计制度的功能有不同的表现:从一般意义上讲,会计制度具有规范会计行为、纠正会计行为、提供共同信息和节约交易费用等功能;如果将会计制度放在内部控制中分析,具有构建内控纽带、协调内控目标、主导内控框架等功能;将会计制度放在公司治理中考察,则体现为规范经济行为、约束相关权力、协调经济关系、均衡各方利益、监控治理结构等功能;此外,会计制度在资源配置中具有反映资源配置状况、反映资源配置过程、衡量资源利用效益等功能,在宏观经济运行中具有奠定经济运行基础、反映经济运行需求、评价经济运行效率、规范经济运行秩序、促进经济繁荣稳定等功能,在产权安排中具有界定产权性质、

参考文献:

[1]. 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研究[D]. 颜剩勇. 湘潭大学. 2001

[2]. 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的探究[J]. 贺秀利. 财会学习. 2017

[3]. 我国预算会计改革问题研究[D]. 丁惠琴. 同济大学. 2007

[4]. 财政风险管理视角下的政府会计改革研究[D]. 刘慧芳. 东北财经大学. 2013

[5]. 资本利得税收法律问题研究[D]. 周晓光. 武汉大学. 2015

[6]. 中国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研究[D]. 陆阳春.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3

[7]. 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法的差异及协调[D]. 牛倩. 中央财经大学. 2008

[8]. 所得税会计及其与税法的关系研究[D]. 侯立新. 东北财经大学. 2011

[9]. 权责发生制在我国政府会计的应用研究[D]. 邓小兵. 中国地质大学. 2008

[10]. 会计制度研究[D]. 栾甫贵. 天津财经大学.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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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收入与企业会计关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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